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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造华夏“:明初的传统重塑与族群认同文章来源

作者:杜洪涛,原载《历史人类学学刊 》2014年,12卷1期

评论

明太祖的社会改造计划值得我们继承和弘扬。

『恢复中华』就要『悉复中国之旧』!

文中还是有很多可以指摘的地方,比如下面的领土继承论:

甲,承元的正统策略为明廷接管属於元朝但不曾属於宋朝的疆土和民众建立了合法性基础。明廷所辖疆域不止包含两宋故土,如果直接继宋而不承元,将会削弱明廷统治辽宁、甘肃、云贵等地的合法性基础。不止如此,如果直接继宋还可能引起继北宋还是继南宋的争议。这样,明廷对中原地区的统治也会遭遇认同危机。乙,承元的正统策略有利於整合南北华夏族群的历史记忆。如前文所述,南北华夏族群的历史经验不同,因而双方的历史记忆也存在差异。元朝虽然凭藉政治强制手段将南北华夏族群划分为不同的两个族群,然而在元代大一统王朝统治之下的共同经历却是南北华夏族群数百年来为数不多的,可以共用的历史记忆。如果明廷否定元朝的正统地位,无异於自行放弃这一有利於族群整合的历史资源。

直接继承漢唐不行吗?大陆学人的这种搞笑言论还是蛮多的。

明初那纯粹是头一次,没经验,才会显得这么拧巴。

大明开始的官僚基本上都是蒙元走狗,让他们直接抨击蒙元、视自己为民族败类会引发自身的认知失调。而方孝孺等成长在大明旗帜下的新一代就极端蔑视蒙元。随着四大案的进行,这种败类明显少了很多。

此外大一统指的是赞成漢民族的统一,大是意动用法。因为人会润,反映到政治上自然就是「天无二日,民无二王」。「德奥」那是合并,不是吞并。东德西德、南韩北韩之间如果人口自由流动,其实只会有一个国家。

“再造华夏“:明初的传统重塑与族群认同

本文以明廷所采取的社会整合策略为中心,从一个相对宏观的角度探讨明廷如何透过华夏正统王朝谱系的建构、文化认同的强调、传统礼制的重塑来修复华夏族群的历史记忆、增强华夏族群的认同意识、凸显华夏族群的身份象徵。与此同时,明廷还采取了针对北方华夏族的特殊策略以强化其认同意识。最后,本文指出『再造华夏』的社会运动,并不是将其他少数族群彻底驱逐于王朝体系之外或尽数将其同化的排外行动,而是一场恢复华夏传统、整合华夏族群、改良社会风俗的社会运动。从主观目的上说,明廷发动这场社会运动是为了建构其正统性,巩固其统治基础,确保其政权能够长久地维持下去。从客观效果上看,这场社会运动对於消除部分华夏族群的胡化现象,抚平南北华夏族群由长期的政治分裂与一度被区隔为『汉人』、『南人』两个不同族群造成的裂痕,强化华夏族群的内部认同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引论

迄今为止,明代学者的如下表述没能赢得明史研究者的重视。魏校曰:『我太祖再造华夏。』 黄珣言:『皇明之兴,高皇帝以神灵睿圣,不阶尺土而统一海宇,再造华夏。』胡应麟云:『元都平,四海清,鬼神受职,万方庭列。大藩置神京,汛扫风烟,混一区寓,再造华夏开文明。』 上述引文中的『华夏』含义甚广,包括华夏王朝、华夏文化,华夏族群等多种蕴涵。 这也就是说,明代学者有关『再造华夏』的论述揭示了元明鼎革所具有的超越朝代更迭的重大意义。

关於洪武时期明廷对中国传统社会产生的深远影响,现代学者的研究相对较少。据笔者管见,仅有范德的专着与朱鸿林等学者的论文集关注了这个论题。前者以朱元璋的立法为切入点讨论明廷重建具有等级制色彩的传统社会秩序的问题,后者侧重於对朱元璋的治国理念与实践的探究。与上述论着不同,本文试图将明廷重塑华夏传统的举措置入华夏族群史的脉络中予以考察,从族群认同的角度揭示『再造华夏』的历史蕴涵。

到华夏族群史,就不能不提王明珂的《华夏边缘:历史记忆与族群认同》。在这部他自谦为『奠基之作』的专着中, 他详细论述了先秦时期华夏认同的形成,秦汉时期华夏边缘的扩张与近代『中国民族』的建构。此后,他又进一步阐释了『血缘』、 『空间』等符号在历史叙事中的意义,并描绘了『华夏』如何凭藉一个共同的祖源记忆凝聚在一起的历史过程。 令人惋惜的是,王明珂对於华夏族群在魏晋南北朝以至明清时期所经历的巨大变迁着墨不多,对於本文关注的明初的传统重塑与族群认问题更可说是只字未提。

明代初期的历史是华夏族群史的重要篇章,为了更好地理解这段历史,有必要追溯一下从唐末至元末的历史。自唐朝崩溃以后,中国历史再度进入了动荡时期。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这五个短暂的王朝之后,是北宋与契丹的南北对峙与南宋、金、西夏的鼎足而立。元朝虽然在十三世纪完成了统一,但由於施行南北异制的统治策略与族群等级制的歧视政策,使得元代社会的地域之间与族群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分歧。

在这段历史时期中,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以下四个问题。第一,华夏族群及其传统文化遭遇了巨大挑战。辽朝与北宋为兄弟之国,双方的政治地位大体相同。金朝与南宋是叔侄之国,南宋的政治地位明显低於金朝。而北宋与南宋都不得不向辽金缴纳岁币的历史事实表明,宋朝无法像汉唐王朝那样在传统的华夷秩序中占据主导地位。至元代,蒙古族群彻底颠覆了传统的华夷秩序,建立了中国古代历史上第一个少数族群主导的大一统王朝。在此期间,华夏族群经历了前所未有的严重危机。雪上加霜的是,由於元朝皇帝推崇藏传佛教,以儒学为代表的华夏传统文化也遭遇了极大的挑战。

第二,部分华夏族群的胡化。在辽金时期,部分华夏族群即存在明显的胡化现象。元朝创立后这一现象有进一步泛化的趋势。司律斯(Henry Serruys)指出,在元代『模仿蒙古人成为各地的一种风尚』,中国亦不能例外。李治安详细描绘了元代汉人学蒙古语、用蒙古名,穿蒙式服装等社会现象,以及在婚俗(按:如收继婚)、礼俗(按:如胡跪)等方面受蒙古影响的具体情况,并考述了蒙古化现象从汉军军政人员向下层平民扩散的历史过程。

第三,南北华夏族群之间的裂痕。辽宋金时期,生活在不同区域的华夏族群就存在着相互歧视的现象。李治安在引述了赵秉文称南宋为『岛夷』、『蛮夷』的例证后写道:『由是观之,国家的长期分裂,也会使汉民族内部因地域界限发生裂痕,也会给民族感情和心理带来一些阴影。』至元代,族群等级制加深了南北华夏族群的认同危机。萧启庆认为,在元代『汉人』、『南人』属於两个不同的族群。他说:『在元廷所采行的族群等级制度之下,蒙古、色目、汉人、南人等四大族群不仅具有不同的历史与文化背景,而且各族群的政治、社会身份之高低,权利义务之大小,颇有轩轾。』 萧启庆进一步指出,虽然主体成分同属汉族,但由於被划分为两个不同的族群,『汉人』与『南人』对华夏的认同感产生了差异。他说:『汉人、南人历史经验不同,族群意识的强弱因而不同。汉人经历契丹、女真统治达数百年,族群意识不强』;『反观南人从未经历异族统治,蒙元灭宋,不仅是朝代更替,还牵涉到「由华夏入夷狄」的春秋大义』。

第四,不容否认,在部分汉人胡化的同时一些少数族群亦有明显的汉化趋势,但由於不愿放弃所享有的特权从因而没有改变其族群认同。辽宋金时期,汉人与少数族群之间相互涵化的现象即已存在。元朝统一后,这一现象得到了延续和发展。萧启庆指出,『「族群等级制」是一种歧视制度,而不是「隔离」(segregation)制度』,『各族人民的迁徙、杂居与交往未受限制』。他敏锐地指出,在元代『不少蒙古、色目人尚不能说已真正「汉化」,相对於汉族而言,蒙古、色目皆享有甚多特权,自不愿改变族群认同而导致特权的丧失』。

元明交替之后,一个大一统的华夏王朝出现在了历史的舞台上。然而,部分华夏族群的胡化现象,南北华夏族群之间由长期的政治分裂与一度被分割为『汉人』、『南人』两个不同族群造成的裂痕,不会随着明朝的创立在一夜之间突然消失。来自基层社会的朱元璋及其追随者对於上述社会事实有着准确的认知,早在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朱元璋政权在《谕中原檄》中即提出了『恢复中华』的口号, 在明朝创立后,明廷又反复强调要『悉复中国之旧』。 因此,笔者认为洪武年间明廷主导的恢复华夏传统、整合华夏族群、改良社会风俗的社会运动,可以用明代学者的表述『再造华夏』加以概括。需要指出的是,本文无法就『再造华夏』问题展开全面系统的论述,仅以族群认同为中心,从一个相对宏观的角度探讨明廷如何透过华夏正统王朝谱系的建构、文化认同的强调、传统礼制的重塑等举措来修复华夏族群的历史记忆、增强华夏族群的认同意识、凸显华夏族群的身份象徵。与此同时,笔者还试图对明廷强化北方华夏族群认同意识的举措。期望本文对『再造华夏』的考察能够揭示出明初社会变迁的一个侧面,并由此引发对相关问题的深入讨论。

二、华夏正统与历史记忆

辽宋金时期生活在不同区域的华夏族群有着不同的历史记忆与正统认同,而被元朝统治者划分为『汉人』、『南人』两个不同族群的社会事实加深了南北华夏族群之间的裂痕。明朝创立后,如何建构南北华夏族群都能认同的正统王朝谱系,整合华夏族群的历史记忆就成了明廷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

首先,明廷将少数族群创建的元朝塑造成继承宋朝衣钵的正统王朝,而将明朝视为元朝的合法继承者。朱元璋在《登极诏》中明言:『朕惟中国之君自宋运既终,天命真人(按:指元世祖)於沙漠,入中国为天下主。传及子孙百有余年,今运亦终。海内土疆,豪杰分争。朕本淮右庶民,荷上天眷顾,祖宗之灵,遂乘逐鹿之秋,致英雄于左右』。『(朕)屡命大将军与校尉奋勇威武,皆已勘定,民安田里。今文武大臣、百司众庶,合词劝进,尊朕为皇帝,以主黔黎』。

表面看来,明廷这种承元而不直接继宋的正统策略是为了摆脱其与韩宋政权的牵连,但笔者认为有两个更深层次的原因值得注意。甲,承元的正统策略为明廷接管属於元朝但不曾属於宋朝的疆土和民众建立了合法性基础。明廷所辖疆域不止包含两宋故土,如果直接继宋而不承元,将会削弱明廷统治辽宁、甘肃、云贵等地的合法性基础。不止如此,如果直接继宋还可能引起继北宋还是继南宋的争议。这样,明廷对中原地区的统治也会遭遇认同危机。乙,承元的正统策略有利於整合南北华夏族群的历史记忆。如前文所述,南北华夏族群的历史经验不同,因而双方的历史记忆也存在差异。元朝虽然凭藉政治强制手段将南北华夏族群划分为不同的两个族群,然而在元代大一统王朝统治之下的共同经历却是南北华夏族群数百年来为数不多的,可以共用的历史记忆。如果明廷否定元朝的正统地位,无异於自行放弃这一有利於族群整合的历史资源。

其次,取消辽朝、金朝的正统地位。前引《登极诏》中『朕惟中国之君自宋运既终,天降真人于沙漠,入中国为天下主』在申明元朝继承宋朝正统的同时,清楚地显示了明廷拒不承认辽金正统地位的政治态度。宁王朱权奉朱元璋之命撰写的《通鉴博论》亦可为证。朱权在凡例中不但称辽金政权为『夷狄』,更直接点明『辽金非正统』。明廷否认辽金正统的策略,有助於重新整合华夏族群的历史记忆。因为辽朝与北宋的南北对峙与金朝、南宋、西夏的三国鼎立致使华夏族群关於大一统的历史记忆出现了断裂,一度生活在不同政权下的华夏族群分别拥有各自不同的历史记忆。明廷构建的由汉唐经宋元至明的正统王朝谱系,有助於修复华夏族群共用的历史记忆。

其三,将由少数族群建立的元朝塑造成有别于汉唐宋等华夏王朝的『变统』。朱元璋本人的族群意识较强,李贤《古穰杂录》载:『高庙看书议论英发,且排朱文公集注。每儒臣进讲《论语》等书,必有辩说,呼朱熹曰「宋家迂阔老儒」。因讲「夷狄有君,不如诸夏之无也」,辩曰:「夷狄禽兽也,无仁义礼智之道。孔子之意盖谓中国虽无君长,人亦知礼义,胜似夷狄之有君长者。宋儒乃谓中国之人不如夷狄,岂不谬哉?」』因此,《抚遇元主眷属诏》中的『朕本元民』, 『乐生有元之世』等语,只能被视为权宜之辞。那麽,明廷如何处理元为『夷狄』所建与元为正统王朝之间的紧张呢?

《谕中原檄》曰:『(1)自古帝王御临天下,中国居内以制夷狄,夷狄居外以奉中国,未闻以夷狄治天下也。(2)自宋祚倾移,元以北狄入主中国,四海内外,罔不臣服。此岂人力?实乃天授。(3)然达人志士尚有冠履倒置之叹。……(4)古云:「胡虏无百年之运。」验之今日,信乎不谬。』 引文(1)意欲说明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华夏族群始终处於传统华夷秩序的核心地位,并强调在元朝建立以前历史上从未出现过少数族群建立的大一统王朝。引文(2)指出元朝入主中原乃是上天的安排而非人力所致。换句话说,明廷宣称元朝入主中原并不意味着蒙古族群胜过了华夏族群,那只是上天的安排而已。引文(3)表明元朝取代宋朝成为华夏正统使『达人志士有冠履倒置之叹』。引文(4)强调作为『变统』的元朝统治必定不能持久。

明廷在《拟祭元幼主文》中对其将元代视作『变统』的策略有更详尽的阐释:『天地父母,而人生其间。天地之气有偏正,故人之生有华夷,而尊卑贵贱分焉。自古华为天下主而四夷服从,亦犹家之有长而子弟顺化。帝王之心豁然大公,以宇宙之内为一家,四海之外为一人,而一视同仁者,良以此也。历代以来,夷之识者莫不奉正朔、求册封於中国,以保其疆土。载诸典籍,昭然可征。有宋中叶,天地运否,自徽钦不竟以至南渡之后,日以陵替。於是,幼主之先勃兴朔漠,芟夷种类,克取金源。遂兼宋以驭中夏,几及百载,斯民实蒙惠焉。然天地之经,华夷之义,终不可泯也。由是,脱其衔辔,海内斗争,民坠涂炭。天乃命朕起自布衣,拨乱反之正。』由此可见,明廷一方面将元朝建构成正统王朝,另一方面又强调『天地之经』、『华夷之义』将元朝塑造成有别于华夏王朝的『变统』。因此,明廷在平定大都后颁诏宣称:『一海内以安人心,正国统而君天下。理势所在,今古皆然。』又言:『海宇既同,国统斯正。』

整合历史记忆是强化族群认同的重要手段,但是仅凭政策强制无法达到预期效果。在明朝建立之初,明廷不仅利用历史资源和政治强制建构正统的王朝谱系,而且透过多种公众讯息传播方式向民众灌输传统的华夷秩序,重塑华夏族群的历史记忆。

首先,明廷反复透过各种诏书向臣民传播传统的华夷秩序,激发并强化民众关於华夏正统的历史记忆。《免北平、燕南、河东、山西、北京、河南、潼关、唐、邓、秦陇等处税粮诏》言:『重念中国本我华夏之君所主,岂期胡人入据已及百年?天厌昏淫,群雄并起,以致兵戈纷争,生民涂炭。』《免山西、陕右二省夏秋税租诏》言:『山西、陕右,地居西北,山河壮丽。昔我中国历代圣君,皆都此而号召万邦。曩因元主华夏,民无的主,已经百年矣。朕自丁未年复我中土,继我圣人之位,建都炎方,於今九年矣。』《封元幼孙为崇义侯诏》言:『有元兴起,系是外夷,犹能胡越一家。况我中原历代之君,每居中国而统四夷,非一朝而已。』引文『中国本我华夏之君所主』;『昔我中国历代圣君皆都此,号召万邦』;『我中国历代之君,每居中国而统四夷』的书写意图皆在於激发华夏族群关於华夏正统的历史记忆。

其次,明廷透过具有象徵意味的政治行动,唤起民众对於华夏正统的历史记忆。洪武元年(1368年)三月明军占据北宋故都汴梁后,朱元璋随即从金陵赶往这座富有象徵意义的城市。《一统肇基录》载:『五月,上幸汴梁,即开封府地,议定都兼取元都。留(李)善长守京师。上驻跸於陈州城门外,父老进瓜果。上诏本州给瓜果银,仍赐巾服以荣之。因於此建亭,亭有荣老石以纪美焉。车驾至汴梁,筑台以祭天,台在今布政司治后。又筑台于南薰门外,名封台,以为祭神之所。八月还京师,诏以大梁为北京。』朱元璋亲临北宋故都并筑台祭天的举措无疑具有唤起华夏族群历史记忆的功能。《议建北京於大梁诏》言:『(朕)顷幸大梁,询及父老,皆曰:「昔圣人居中国而治四夷,天下威服。」』从汴梁父老『昔圣人居中国而治四夷』的话语可以看出,朱元璋的政治行动取得了预期的效果。虽然朱元璋最终定都于金陵,但以汴梁为北京及此后改元大都为北平的决策仍然具有恢复华夏正统的象徵意义。

明廷寻访宋理宗首骨『瘗於旧穴』的政治举措亦具有激发华夏族群历史记忆的功能。《国初事迹》载:『至元年间,杨琏真迦发宋朝诸陵,以理宗首骨截为饮器。太祖既得燕都,命守臣吴冕寻访到京,太祖命埋之於城角寺。及览浙江所进地图有宋诸陵,命瘗於旧穴。』据陈高华研究,『杨琏真迦发掘南宋诸帝攒宫』之事,『是在忽必烈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其用意在於以『藏传佛教的厌胜之术』镇压南宋诸帝亡灵,『体现新朝的权威』。因此,明廷的相关举措具有恢复华夏正统的象徵意义。

其三,明廷透过历代帝王陵寝的修葺、历代帝王庙的创设与相关祭仪的持续展演不断强化华夏族群对於华夏正统的历史记忆。洪武三年(1370年)五月,明廷派遣使者查访历代帝王陵寝,命令各陵寝所在地的行省官员陪同使者前往查看。如果前代帝王陵寝的『庙祀』尚存,则需将其绘制成图回报朝廷。同年十二月,河南、陕西等行省官员回报,现存历代帝王陵寝七十九座。经礼部官员考订后,明廷决定对『功德昭着』的伏羲、神农、黄帝以至宋理宗等三十六座帝王陵寝进行祭祀。明廷派秘书监丞陶谊等前往主持,并负责填补、修缮遭盗墓者破坏的陵寝与年久凋敝的享庙。明廷命令陵寝所在的地方官每年以太牢祭祀,洪武九年(1376年)八月,明廷决定每三年遣使祭祀历代帝王陵寝一次。

洪武六年(1373年)八月,明廷参照宗庙『同堂异室』之制在京师创设历代帝王庙,入祀的历代帝王包括三皇、五帝、禹、汤、周文王,周武王、汉高祖、汉光武、唐高祖、唐太宗,宋太祖、元世祖。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历代帝王庙毁於火灾。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五月,改建历代帝王庙竣工。明廷规定改每年二月、八月两次祭祀为『每岁止以仲秋月遣官祭之』。需要指出的是,明廷规定的应祭帝王陵寝与入祀历代帝王庙的前代君王皆契合其所建构的正统王朝谱系,即辽金两代的君主皆被排除在官祀历代帝王陵寝与历代帝王庙之外。

三、先圣之道与华风复振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华夏族群并非以实存或虚拟的血缘纽带作为其认同基础,而是以能否分享共同的文化机制作为区分我族与他族的标准。明朝创立后,明廷极力凸显其文化正统性并蓄意标榜与元朝之间的文化差异,力图以此增强华夏族群的文化认同与族群认同。

(一)儒学正统的再度确立

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来,儒学成为华夏族群的正统意识形态。隋唐时期,佛教的发展虽然十分兴盛,但并没有撼动儒学的正统地位。至宋代,由於统治者重文轻武,以儒学起家的文官获得了前所未有的礼遇。儒家思想的发展也迎来了堪与百家争鸣时代媲美的第二个高峰期。蒙古族群入主中原后,除忽必烈在潜邸时期及即位之初一度重用儒臣外,儒学失去了独尊的地位。不止如此,即使在忽必烈重用儒臣的『黄金时代』,生逢其时的著名理学家许衡亦只能『屡进屡退,仆仆奔走于道路』。

元代统治者崇奉藏传佛教,忽必烈曾三次接受萨迦派第五代祖师八思巴的密宗灌顶,并尊八思巴为帝师。八思巴的权势和地位『仅在皇帝一人之下』,他不但『总领全国佛教和西藏地方事务』,而且参与元廷的『重大军政决策』。前文提到的藏传佛教信徒杨琏真迦亦深受忽必烈器重,他『在江南任释教总摄十年以上,当时是个炙手可热的显赫人物』。 同为藏传佛教信徒的杨琏真加之子杨暗普自至元三十年(1293年)担任宣政院长官以来,掌管佛教事务长达二十年以上,『元朝皇帝换了好几个,但是他的职位(却)始终不变』。杨暗普还曾出任江浙行省左丞,被册封为秦国公。直到仁宗延佑年间,他『仍是元朝政坛上的活跃人物』。与佛教徒相比,元代的儒士相形见绌。『九儒十丐』之说虽有夸大之嫌,但儒学地位的边缘化却是不争的事实。张帆指出,在『元代各级官员之中』,『儒士所占比例非常之小』。

与元代统治者不同,朱元璋虽曾为生计所迫而入寺为僧,但本人并非虔诚的佛教徒。因此,在元明鼎革之后,明廷对佛教采取了打击、限制的政策。明廷不但设立专门机构管理、整顿宗教事务,而且实行度牒制度限制僧徒的数量。洪武六年(1373年),明廷又规定:『各府州县止存大寺观一所,并处其徒,择有戒行者领之。』对於田粮甚多的浙江寺院,明廷给予沉重打击,将其僧众『尽起集京城工役,死者甚多』。不容否认,深知神道设教之理的明廷在一定限度内也对佛教采取了提倡和保护的措施,但是佛教在元代的优越地位不复存在了。

明朝创立后,儒学重新获得了正统意识形态的地位。洪武元年(1368年)二月,朱元璋对将要前往曲阜致祭的官员说:『仲尼之道广大悠久,与天地相并。故后世有天下者莫不致敬尽礼,修其祀事。朕今为天下主,期在明教化以行先圣之道。』引文清楚地显示了明廷欲以『先圣之道』教化民众的强烈愿望。

在朱元璋眼中『先圣之道』的核心理念究竟是什麽呢?洪武六年(1373年)与洪武十一年(1378年),朱元璋给孔子后裔孔希学的两份敕书提供了重要线索。甲,『卿家昭名历代,富贵不绝者,乃由阴骘之重耳。阴骘者何?以其阐圣学之精微,明彝伦之攸叙,表万世纲常而不泯也。』乙,『卿家名昭於历代,富贵不朽,永彰於天地之间。盖由尔祖明彝伦之精微,表万世之纲常,阴骘之重故也。』朱元璋在洪武十五年(1382年)四月对礼部官员的训话中对『先圣之道』做了更为细致的阐述:『孔子明帝王之道以教后世,使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纲常以正,彝伦攸叙,其功参於天地。』由以上三条史料可知,在朱元璋看来『明彝伦』、表『纲常』是孔子最大的功绩,亦是『先圣之道』的核心理念。所谓『明彝伦』、表『纲常』,即以人伦秩序规范社会秩序从而建构一个和谐友爱的理想世界,这也是达成孔子提倡的『仁』、孟子宣扬的『王道』的重要手段。

为了在明初社会中确立儒家思想的主导地位,明廷主要采取了以下三个方面的措施。第一,运用学校、科举推行『先圣之道』。在洪武二年(1369年)颁布的《命郡县立学校诏》中,明廷昭告天下创设学校的目标是『复我中国先王之治』, 『大兴华风以兴治教』。在洪武三年(1370年)颁布的《开科取士诏》中,明廷宣布:『愿得贤能君子以用之』, 『特设科举以取怀才抱德之士』。所谓『贤能君子』、『抱德之士』均指谙熟『先圣之道』的儒者。

第二,力图将儒家思想公众化、日常化。明廷普遍建立旌善亭、申明亭以扬善惩恶,广泛宣导乡饮酒礼以规范人伦秩序,甚至在里社祭祀的誓词中『都融入(了)儒家的伦理思想来劝诫乡民』。

第三,通过灵活的司法判决来推行教化,即对敢於干犯纲常者严惩不贷,对笃守彝伦者法外开恩。今各举一例以明之。甲,『绍兴府余姚县民有妄诉其族长私下海商贩(者),当抵罪。上召谕之曰:「人由祖宗积德,是至子孙蕃衍。今苍颜皓首者,尔族之长也,而妄诉之,是干名犯义,不知有祖宗矣。自古帝王之治天下,必先明纲常之道。今尔伤风败俗,所诉得实犹为不可,况虚诈乎?」命置於法。』乙,『杭州民有获罪(者),律当杖而谪戍。其子为磨勘司吏,固请以身代。上曰:「此美事也,姑屈法以申父子之恩,俾为世劝。」 遂命释之。』由以上两个例证可知,如果干犯纲常,即便所告属实『犹为不可』;如果固守彝伦,则以『屈法』宽宥的方式将其树立为道德表率。

儒家正统地位的再度确立,不但增强了明初华夏族群的文化认同、族群认同与政治认同,而且对此后数百年中国的文化走向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二)清除『前代污染』

明廷在弘扬华夏传统文化的举措中刻意凸显元王朝对华夏传统文化的破坏。《命郡县立学校诏》言:『古昔帝王育人材、正风俗,莫先於学校。自胡元入主中国,夷狄腥膻污染华夏,学校废弛,人纪荡然。』《开科取士诏》曰:『(前元)权豪势要之官,每纳奔竟之人』,『其怀才抱德之士,耻於并进,甘隐山林而不起。风俗之弊一至於此』!

为了清除『前代污染』,复振华风,朱元璋先后撰写并颁布了《御制大诰》、《大诰续编》、《大诰三编》。《御制大诰序》言:『昔者,元处华夏,实非华夏之仪。所以九十三年之治,华风沦没,彝道倾颓。学者以经书专记熟为奇,其持心操节必格神人之道,略不究衷。所以临事之际,私胜公微,以致愆深旷海,罪重巍山。当犯之期,弃市之尸未移,新犯大辟者即至。若此乖为,覆身灭姓。见存者曾几人而格非?呜呼!果朕不才而致是与?抑前代污染而有此与?然旷由人心不古,致使而然。今将害民事理,诏示天下。诸司敢有不务公而务私,在外贪赃,酷虐吾民者,穷其原而搜罪之。斯令一出,世世守行之。』引文表明,明廷将『私胜公微』、『贪赃』枉法、『酷虐』民众等社会丑恶现象都归罪於『前代污染』,而颁行《御制大诰》正是为了扭转『华风沦没,彝道倾颓』的局面。

《大诰续编》与《大诰三编》延续了《御制大诰》的宗旨。《大诰续编序》言:『愚夫愚妇,效习夷风,所以泯彝伦之攸叙』,『朕皇皇宵昼,思治穷源,无乃旷夫多,刁诈广,致有五福不臻,凶灾迭至。殃吾民者为此也。今朕复出是诰,大播寰中,敢有不遵者,以罪罪之』。刘三吾在《大诰三编后序》中对朱元璋撰写《大诰》的目的做了更为细致的说明,他宣称『降及胡元,以夷风制治,先王之教,华夏之风,於是扫荡无余』。接着指出朱元璋『欲丕变胡俗,复我中国先王之治』,因此『特於机务之隙』撰写《御制大诰》、《大诰续编》『颁示中外』。『二诰』取得了一定成效,部分臣民表现出『从命之诚』、『可化之机』。但是,仍有部分臣民『狃於污习』,『虽暂革面,犹未革心』。於是,朱元璋又撰写了《大诰三编》,期望『天下官民』能『革心从化』,从而实现『华风复振』的目标。可见,朱元璋先后三次撰写《大诰》的最终目的皆在革除胡俗,这与洪武年间明廷致力於『再造华夏』的历史语境是可以相互印证的。

明廷采用多种手段向臣民传播旨在清除『前代污染』、重振华风的《大诰》。首先,明廷运用政治强制手段推广《大诰》。朱元璋强调:『此诰前后三编,凡朕臣民,务要家藏人诵,以为鉴戒。倘有不遵,迁於化外。的示不虚。』其次,明廷规定:『天下府州县民,每里置塾,塾置师,聚生徒教诵《御制大诰》。』其三,明廷将《大诰》列为科举的必考内容。其四,在每年正月十五、十月初一两次举行的乡饮酒礼中,诵读《大诰》是必备的仪式环节。在明廷的大力推动下,《大诰》在明初『再造华夏』的文化工程中扮演了不容忽视的角色。

不容否认,朱元璋将不法官吏贪赃枉法、酷虐民众与刁滑之民『因法为弊』、『奸诈百生』等社会丑恶现象皆归罪於元朝九十三年的统治并非公允之论。但是对於历史研究者来说,最重要的并不是从道德史观出发对此提出措辞激烈的批判,而是在历史语境中探寻这种政治宣传的深层蕴含。显而易见,朱元璋的论说模式有强调明廷取代元廷合法性的用意。但更重要的是,这种论说模式具有强化族群认同的意义。社会学家泰弗尔指出,『为了赋予群体成员积极的社会认同,社会群体需要建立一种不同於其他群体的积极的特异性。』可见,制造差异是强化群体认同的重要手段。明廷的相关举措与此理暗合,即透过将华夏传统称为『先圣之道』,将元朝统治称为『前代污染』等宣传策略反复凸显华夏与『胡元』的差异并以此强化华夏族群的认同意识。

四、传统礼制与身份象徵

拥有光辉灿烂的礼制传统是华夏文化的典型标志之一,言行是否符合传统礼制是华夏族群用来区分我族与他者的重要原则。在明初『再造华夏』的社会运动中,重构传统礼制亦是明廷关注的重点。 建国之初,明廷即将恢复传统礼制视作当务之急,并决心以此革除元代遗俗、重振华夏之风。《太祖实录》载:『甲辰,礼官上所定礼仪。上谓尚书牛谅曰:「礼者,国之防范,人道之纪纲,朝廷所当先务,不可一日无也。自元氏废弃礼教,因循百年,而中国之礼变易几尽。朕即位以来,夙夜不忘,思有以振举之,以洗污染之习,故尝命尔礼部定着礼仪。今虽已成,宜更与诸儒参详、考议,斟酌先王之典,以复中国之旧。务合人情,永为定式,庶几惬朕心也。」』明廷重建传统礼制的文化工程虽然远承上古、近法汉唐,但并不是机械地照搬传统礼制,而是斟酌损益,择善而从。在商讨帝制时期最重要的国家祭祀『郊社宗庙』之制时,朱元璋即要求礼部官员、翰林、太常等儒臣『酌古今之宜,务在适中』。由於明初所修订的礼制繁多且屡有变更,限於篇幅,笔者仅从影响广泛的冠服之制与日常礼仪两个方面予以探讨。

早在先秦时期,冠服之制即被华夏族群视作族群身份的象徵。孔子曰:『微管仲,吾其披发左衽矣。』(《论语·宪问》)可见,左衽还是右衽不只是风俗习惯问题,而且是区分我族与他者的象徵性标志。至明初,冠服之制仍然是族群身份的象徵。《洪武圣政记》载:『(洪武)三年六月,李文忠等遣人送故元皇孙买的里八剌及其后妃等到京。中书上言,宜献俘太庙。上以帝王之后,有所不忍,止令其具本俗之服见。至日,上服皮弁御奉天殿,百官具朝服侍班。侍仪使引见,行五拜礼。见皇太子,行四拜礼。后妃朝坤甯宫,命妇具官服侍班。礼毕,赐以中国冠服,并赐第宅廪饩,封买的里八剌为崇礼侯。』引文所载充分地显示了冠服之制的象徵意义。故元皇孙买的里八剌在朝见新朝天子的仪式中被勒令『具本俗之服见』,以此彰显故元皇室并非华夏而是『夷狄』的族群身份。在故元皇孙向新朝皇帝、皇太子行过大礼之后,才被赐予『中国冠服』,明廷试图以这种礼制化的赐服仪式象徵故元皇室已归顺新兴的华夏正统王朝。

明廷对具有族群象徵意味的冠服之制非常重视,洪武元年(1368)二月即下诏宣布,革除胡俗、恢复唐制。《太祖实录》载:『诏复衣冠如唐制。初,元世祖起自朔漠以有天下,悉以胡俗变易中国之制。士庶咸辫发椎髻,深襜胡俗。衣服则为裤褶、窄袖及辫线腰褶。妇女衣窄袖短衣,下服裙裳,无复中国衣冠之旧。甚者,易其姓氏为胡名,习胡语。俗化既久,恬不知怪。上久厌之。至是,悉命复衣冠如唐制』。『於是,百有余年胡俗,悉复中国之旧矣』。所谓『百有余年胡俗,悉复中国之旧矣』系实录作者的溢美之词。因为移风易俗不可能一蹴而就,只能循序渐进。朱元璋亦深明此理,其《御制大诰》曰:『教化风俗乃有司之首务。民有风俗未美者,朕何尝速责於有司,必待自渐而成。』

明廷为恢复华夏传统的冠服之制进行了持续不懈的努力,现据《太祖实录》所载将明廷於洪武年间所定各类冠服之制列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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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冠服之制
卷数
洪武元年十一月甲子
诏定乘舆以下冠服之制
卷36
洪武元年十二月癸未
诏定官员亲属冠服之制
卷37
洪武二年二月丁丑
诏定侍仪、舍人及校尉、刻期冠服
卷39
洪武三年二月甲子
命制四方平定巾式颁行天下
卷49
洪武三年五月辛亥
定明代服色尚赤
卷52
洪武三年八月庚申
定议职官、庶民房舍、车舆、器用、衣服等第
卷55
洪武四年正月戊子
定祀郊庙、社稷、日月诸神冕服并百官陪祭冠服之制
卷60
洪武四年五月辛酉
诏天下吏人服色用皂
卷65
洪武四年十月甲午
定未入流官冠服
卷68
洪武五年四月己亥
礼部奏更定品官、命妇冠服制度
卷73
洪武五年五月(日阙)
定民间妇女衣服首饰之制
卷73
洪武五年六月丁酉
定内命妇冠服之制
卷74
洪武五年十月己丑
定拟斋郎、乐生、文武舞生冠服之制
卷76
洪武十五年六月壬辰
定王国乐工、乐器、冠服之制
卷146
洪武十五年十二月乙酉
定天下僧道服色
卷150
洪武二十一年八月戊寅
定中外卫所马步军士服色
卷193
洪武二十二年九月戊寅
定王世子冠服礼仪
卷197
洪武二十四年六月己未
更定冠服、居室、器用制度
卷209
洪武二十四年十月己未
定生员巾服之制
卷213

由上表可知,明廷恢复传统冠服之制的社会运动不但循序渐进、日趋完备,而且广泛涉及社会各阶层。

明廷对於日常礼仪也不断加以规范。首先,明廷对官僚、民众的相见礼分别做出了强制性规定。明朝初年,民众『尚循胡俗』,於宴会中多以跪拜为礼。而官僚亦承袭元代旧俗,相见时以单膝跪地为礼,行拜礼时以叩头为敬,往往既行拜礼又跪一足。下级官僚与上司相见行礼后,立刻将手置於背后并旋即后退若有所避。明廷认为这种相见礼仪的存在表明华夏族群习于胡俗,传统礼制丧失殆尽,遂严加禁止。但移风易俗并非一日之功,明廷虽在立国之初虽已命廷臣制定相关仪式以禁胡俗,仍『不能尽革』,於是,又令礼部官员稽考儒家经典制定出既符合传统规范又适应时代情境的相见礼仪颁布天下,使官僚与民众在华夏礼制的践习中恢复传统风俗。

洪武五年(1372年)三月,新定官僚与民众相见礼仪告成:『凡内外诸官,每旦会於公堂之上,必肃揖然后就坐。幕官亦须先揖长官,乃退就幕署。其属官见上官,必序立堂阶之上躬揖,上官随坐、随立拱手答礼。幕官答揖如初见。及以事出隔旬而还,见上官则行再拜礼,见幕官亦然。上官则拱手答礼,幕官答拜,品秩等者互揖。凡内外掾史、令史、书吏、宣使、奏差人等晨谒长官,必序立阶下,一揖乃退。长官不答礼,幕官拱手。如节序及公参或差遣辞见,俱两拜。长官不答礼,幕官答礼。凡典吏见幕官,亦序立阶下肃揖,幕官不答礼。如时节公参差遣辞见,行两拜礼,幕官拱手。凡子孙之于祖父母,每旦必诣前肃揖。若远出隔旬日而见及节序庆贺,皆四拜,余尊长亦然。若尊长之疏远者,行肃揖礼。远出隔旬日而见及节序庆贺,止行两拜礼。凡民间平交者,亦如之。其不如仪者,以违制论。』

其次,明廷对收继婚等元代婚俗痛加斥责,申明收继婚败坏纲常,违背中国圣人之教,犯者罪不容诛。《御制大诰》曰:『同姓两姨,姑舅为婚,弟收兄妻,子蒸父妾,此前元之胡俗。朕平定之后,除元氏已成婚者勿论。自朕统一申明我中国先王之旧章,务必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方十八年矣。有等刁顽之徒,假朕今律,将在元成婚者,男女已成行列,其无籍之徒,通同贪官污吏,妄行告诘。致使数十年婚姻,无钱者尽皆离异,有钱者得以完全。此等之徒异日一犯,身亡家破悔之晚矣。胡人之俗岂止如此而已!兄收弟妇,弟收兄妻,子承父妾』,『所以夫妇无别,纲常大坏。与我中国圣人之教何如哉』? 『今后,若有犯先王之教(者),罪不容诛』。

其三,明廷严厉禁止沾染胡风的丧葬习俗。葬礼方面,明廷提倡传统的土葬,禁止被视为胡俗的火葬。《太祖实录》载:『辛巳,令民间立义冢。上谕礼部臣曰:「古者圣王治天下,有掩骼埋觜之令,推恩及於朽骨。近世狃于胡俗,死者或以火葬之,而投其骨于水。孝子慈孙於心何忍?伤恩败俗莫此为甚!其禁止之。若贫无地者,所在官司择近城宽闲地为义冢,俾之葬埋。或有宦游远方不能归葬者,官给力费以归之。」』在丧礼方面,明廷宣扬古礼,严禁陋俗。明初民众沿袭元代旧习,『凡有丧葬,设宴会,亲友作乐娱尸,惟较酒肴厚薄,无哀戚之情』。洪武五年(1372年)五月,明廷颁布《兴礼诏》对此现象痛加斥责,并宣布将对违禁者依法惩治:『古之丧礼以哀戚为本,治丧之具称家有无。近代以来富者奢侈犯分,力不及者揭借财物眩耀殡送。及有惑於风水,停柩经年,不行安葬。宜令中书省集议定制,颁行天下遵守,违者论罪如律。』

如前所述,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冠服具有象徵族群身份的功能,而言行是否符合传统礼制是华夏族群区分我族与他者的重要标准。因此明廷推行的涉及社会各阶层的冠服复古运动与日常礼仪的规范化,对强化华夏族群的身份认同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五、从《谕中原檄》到『南北榜』

在讨论了明廷『再造华夏』的普适性措施之后,本节将考察明廷强化北方华夏族群认同意识的特殊举措。如前文所述,分别生活于辽金与两宋境内的华夏族群有着不同的历史记忆与正统认同。元朝将华夏族群分割成『汉人』、『南人』两个族群的社会事实更具有促其分裂的负面作用。时人余阙称『南北之士亦自町畦以相訾,甚若晋之与秦不可与同中国。』

在元明鼎革之际,南北华夏族群的分歧依然显着。以北方华夏族群为主体的义兵控制了北方地区,他们对由『南人』领导的反元政权持抗拒态度。朱元璋等人对此洞若观火,在兴师北伐之前颁布了极具针对性的《谕中原檄》。需要强调的是,《谕中原檄》中虽然有『驱逐胡虏,恢复中华』的口号,但这既不意味着对元朝正统地位的彻底否定,也不意味着要将少数族群全部驱逐。因为在此后明廷构建的华夏王朝正统谱系中元朝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而对於蒙古、色目等少数族群,《谕中原檄》明言:『如蒙古、色目,虽非华夏族类,然同生天地之间。有知礼义愿为臣民者,与中国之人抚养无异。』

该如何理解《谕中原檄》的历史蕴含呢?在探讨这个问题之前,有必要指出以下三点以恢复解读相关文本的历史语境。甲,华夏族群与蒙古族群的冲突并非元明鼎革的主因。元末民变首领韩山童号称宋徽宗八世孙,但这主要是强调其反元的合法性及其自身的正统性,并没有强调族群矛盾的意图。红巾军的着名口号『贫极江南,富称塞北』也侧重於突显江南与塞北在资源配置层面的矛盾。乙,朱元璋政权在《谕中原檄》之前亦未曾提出强调族群矛盾的口号,甚至在发布《谕中原檄》前一年(按:至正二十六年)颁布的《平伪周榜》(按:又名《讨张士诚令》)中痛斥投靠元廷的张士诚对元廷不忠。丙,『驱逐胡虏,恢复中华』仅是针对中原之民进行的政治宣传。几乎与徐达、常遇春北伐中原同时,汤和、吴祯讨伐方国珍,胡廷瑞、何文辉南征陈友定,杨璟、周德兴进军广西。然而,《谕中原檄》针对的仅为中原之民,『檄谕』浙南之文没有以『恢复中华』相号召,针对福建、广西的檄文理应与『檄谕』浙南之文相似。

弄清了《谕中原檄》的历史语境后,研究者就没必要再将研究视角局限在『驱逐胡虏,恢复中华』的民族主义蕴涵上,檄文所欲传达的主要讯息才是更值得探究的问题。《谕中原檄》曰:『控弦执矢,自视我中原之民,久无所主,深用疚心。予恭天成命,罔敢自安。方欲遣兵北逐群虏,拯生民於涂炭,复汉官之威仪。虑民人未知,反为我仇,挈家北走,陷溺尤深,故先谕告。兵至,民人勿避,予号令严肃,无秋毫之犯。归我者,永安於中华,背我者自窜於塞外。盖我中国之民,天必命中国之人以安之矣。夷狄何得而治哉?尔民其体之。』可见,檄文针对的是北方华夏族群,其最终目的是激发他们的华夏认同,避免其『反为我仇,挈家北走』。劝说手段除了『号令严肃、秋毫无犯』之外,主要是强调华夏正统,即『中国之民,天必命中国之人以安之矣。夷狄何得而治哉』?

上述对《谕中原檄》的分析表明早在明朝创立之前朱元璋政权已经采取了激发北方华夏族群认同意识的特殊举措。在元顺帝北走沙漠之后,元王朝奉行的族群等级制寿终正寝,『汉人』与『南人』的族群称谓亦成为历史陈迹,但南北华夏族群的隔阂并不能迅即消失。为了巩固其统治基础,明廷不断采取增强北方华夏族群认同意识的措施。

首先,明廷透过所颁布的诏书激发北方华夏族群对於华夏正统的历史记忆。如前引《免北平、燕南、河东、山西、北京、河南、潼关、唐、邓、秦陇等处税粮诏》与《免山西、陕右二省夏秋税租诏》所言:『重念中国本我华夏之君所主,岂期胡人入据已及百年?』;『山西、陕右,地居西北,山河壮丽。昔我中国历代圣君,皆都此而号召万邦』。需要指出的是,《免北平、燕南、河东、山西、北京、河南、潼关、唐、邓、秦陇等处税粮诏》并不是同一份诏书,而是文献整理者将以下三份明廷分别送往不同地域的诏书综合在一起形成的,即『免北平、燕南、河东、山西(税粮诏)』、『免北京、河南、潼关、唐、邓(税粮诏)』、『免秦陇等处税粮诏』。在这些诏书的起始部分皆包括笔者所徵引的文字,同时皆以『故兹诏示,想宜知悉』结尾,而中间部分的文字则因地域不同而有所不同。上述事实与前文所引免粮诏中的相关话语,显示明廷此举是藉免粮之机发动强化北方华夏族群认同意识的政治宣传。

其次,明廷特别关注北方学校的有效运作,以期加强北方华夏族群的文化认同。《太祖实录》载:『辛丑,颁五经四书於北方学校。上谓廷臣曰:「道之不明,由教之不行也。夫五经(按:据上下文,此处当补入「四书」二字)载圣人之道者也,譬之菽粟布帛,家不可无。人非菽粟布帛,则无以为衣食;非五经四书,则无由知道理。北方自丧乱以来,经籍残缺,学者虽有美质,无所讲明,何由知道?今以五经四书颁赐之,使其讲习。夫君子而知学则道兴,小人而知学则俗美。他日收效,亦必本於此也。」』又载:『戊寅,命礼部颁书籍於北方学校。上谕之曰:「朕常念北方学校缺少书籍,士子有志於学者,往往病无书读。向尝颁与五经四书,其他子史诸书未曾赐予,宜於国子监印颁。有未备者,遣人往福建购与之。」』引文『夫君子而知学则道兴,小人而知学则俗美。他日收效,亦必本於此也』表明,明廷颁给北方学校『五经四书』的目的在於推行王道教化,恢复华夏传统。更值得注意的是引文『朕常念北方学校缺少书籍』,清楚地显示了朱元璋对北方学校的关注程度。

明廷对北方学校的师资问题亦十分重视,不但在北方儒者中选取才学兼备者担任教职,在南方学官中挑选德学兼优者派往北方任教,而且派遣大量国子生前往北方推行教化。《太祖实录》载:『戊辰,命御史台选国子生分教北方。上谕之曰:「致治在於善俗,善俗本於教化。教化行,虽闾阎可使为君子;教化废,虽中材或坠於小人。近北方丧乱之余,人鲜知学,欲求方闻之士,甚不易得。今太学诸生中,年长学优者,卿宜选取,俾往北方各郡分教。庶使人知务学,贤材可兴。」於是,选国子生林伯云等三百六十六人,给廪食、赐衣服而遣之。』引文『善俗本於教化』,『北方丧乱之余,人鲜知学』显示,明廷派遣『年长学优』的国子生前往北方任教与颁发书籍於北方学校的用意相同,都为了是在北方传播正统的儒家意识形态。

值得注意的是以下三点。甲,派往北方的国子生人数众多,共有三百六十六人。乙,明廷为派往北方的国子生举行了隆重的送行仪式,以此显示朝廷对教化北方民众的重视。《逊志斋集》曰:『廷议遣太学生分教北方,赐衣陛见以行。』丙,这次派遣国子生前往北方任教的政治行动历时三年之久。据《太祖实录》,明廷於洪武十年(1377年)九月才将这批派往北方的国子生召回。

其三,明廷注重确保北方士人在科举考试中的占有足够及第名额,以增强北方华夏族群的认同意识。明廷在洪武三年颁布的《开科取士诏》中对各省参加会试的名额做出了明显有利於北方士人的规定。即『河南四十名,山东四十名,山西四十名,北平四十名,福建三十名,江西三十名,浙江省四十名,湖广省四十名,广东省二十五名,广西省二十五名,陕西省四十名。』

洪武三十年(1397年)的『南北榜』事件更充分地体现了明廷争取北方华夏族群认同的特殊策略。据《明史》所载,此次会试最初由刘三吾、纪善、白信蹈等人为主考官,录取者皆为『南人』,『北士无预者』。『北士』颇为不满,认为主考官皆为『南人』是造成会试不公的主要原因。朱元璋闻讯大怒,将白信蹈等人处死,『更擢六十一人皆北士』。明代私修史书《名山藏》所载与《明史》略同。然而,所谓『南士』、『北士』究竟如何区分,《明史》、《名山藏》却未提供任何线索。

如果仅以上述两部史籍为据,极易产生以地域差异划分『南士』、『北士』的错觉。幸而《续文献通考》的相关记载提供了解读『南北榜』事件的重要讯息:『(洪武)三十年六月,上御奉天殿,策试、复取落第举人。先是,……(上)命翰林院儒臣重阅落卷,得文理优长者六十一人,皆山东、山西、北平、河南、陕西、四川之士。至是,复廷试之。赐韩克忠等进士及第、(进士)出身有差。』引文显示,所谓『北士』不仅包含山东、山西、北平、河南、陕西等地的举人,更包括在地域上明显属於南方的四川举人。

据《通制条格》所载,四川人在元代划分的族群等级制中属於『汉人』。因此,『南北榜』事件中的『南士』与『北士』指涉的并不是以地域划分的南方人与北方人,而是一度被元代统治者区隔为『汉人』、『南人』的两个不同的社会群体。这也就是说『南北榜』事件不止是科举公平问题,更是南北华夏族群内部认同的重大问题。如果『南北榜』事件处理不当,此前明廷推行的强化北方华夏族群认同意识的种种举措有前功尽弃之虞。为了整合华夏族群以强化其统治基础,明廷不但未依法『究治』公然违反『应举不第之人,不许喧闹,摭拾考官』规定的『北士』,反而将白信蹈等考官处以极刑,『更擢六十一人皆北士』。如此极端的处置如果不将其置入洪武年间明廷始终致力於强化北方华夏族群认同意识的历史情境中予以考察,很难得出合理的解释。

六、结论

元明鼎革之后,明廷为了建构其正统性,巩固其统治基础,确保其政权能够长久地维持下去,发动了可以称之为『再造华夏』的社会运动。首先,明廷建构了由汉唐经宋元至明的正统王朝谱系,以此整合华夏族群的历史记忆。辽宋金元时期,生活在不同政权下的华夏族群不但在身份认同方面存在分歧,而且拥有各自不同的历史记忆。为整合华夏族群的历史记忆,明廷先是否认由少数族群建立的辽金政权具有正统地位,将华夏族群建立的宋朝建构成大一统王朝,然后将由蒙古族群创建的元朝视作宋朝正统的继承者。於是,华夏族群就拥有了共同的从汉唐经宋元至明的历史记忆。值得注意的是,明廷虽然将元朝嵌入华夏正统王朝谱系之中,却反复强调传统的华夷秩序,将元朝建构成有别于华夏正统王朝的『变统』。

其次,明廷重新确立了儒学的正统地位。元代统治者笃信藏传佛教,因此佛教在意识形态领域取得了独尊地位。『九儒十丐』虽有夸大之嫌,但儒学的边缘化却是不争的事实。明朝创立后,明廷恢复了儒学的正统地位,并透过兴办学校、开设科举、颁布《御制大诰》等手段来宣扬『先圣之道』,期望以此强化华夏族群的文化认同与族群认同。与此同时,明廷刻意贬低元朝统治,以凸显华夏与『胡元』的差异。

其三,明廷致力於恢复华夏传统礼制,以行为规范、礼仪象徵等手段强化族群认同。对於象徵族群身份的冠服之制,明廷耗费二十多年时间推行涉及社会各 阶层的冠服复古运动。对於日常礼仪,明廷也做出了详尽的规定以革除元代遗俗。

其四,为了整合南北华夏族群,主要由『南人』(按:在元代的族群等级制中被划分为『南人』的社会群体)创建的明朝采取争取北方华夏族群认同的举措。如前文所述,明廷藉免粮之机展开政治宣传以激发北方华夏族群的历史记忆,宣称『中国本我华夏之君所主,岂意胡人入据已及百年』, 『山西、陕右,地居西北,山河壮丽。昔我中国历代圣君,皆都此而号召万邦』。为增强北方华夏族群的认同意识,明廷还特别关注北方学校的有效运作并派遣大量国子生奔赴北方推广王道教化。更具标志性意义的是发生在洪武三十年(1397年)的『南北榜』事件。明廷不但未依法『究治』公然违反『应举不第之人,不许喧闹,摭拾考官』规定的『北士』(按:来自包括四川人在内的,在元代的族群等级制中被划分为『汉人』的社会群体),反而将白信蹈等考官处以极刑,『更擢六十一人皆北士』。如此极端的举措如果不将其置入明廷始终致力於强化北方华夏族群认同意识的历史情境中予以考察,很难得出合理的解释。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国家对臣民的影响力是巨大的。正如孔子所说『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论语·颜渊》)。洪武年间,高度中央集权的明廷对基层社会具有明朝中后期的明廷无法比拟的强大影响力。因此,明廷运用道德规劝与国家暴力在明初推行的『再造华夏』的社会运动,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就本文关注的华夏族群史而言,这场社会运动的重要意义在於基本消除了部分华夏族群的胡化现象,逐步抚平了南北华夏族群由长期的政治分裂与一度被区隔为『汉人』、『南人』两个不同族群造成的裂痕,强化了华夏族群的认同意识。从这个意义上说,洪武年间明廷『再造华夏』的社会运动无疑是华夏族群发展史上极为重要的一个篇章。

最后想要说明的是,明朝初年明廷主导的『再造华夏』的社会运动,并不是将其他少数族群彻底驱逐于王朝体系之外或尽数将其同化的排外行动。就前者而言,以下事例可以为证:在前文征引的《谕中原檄》中朱元璋政权即明言『如蒙古、色目,虽非华夏族类,然同生天地之间。有知礼义愿为臣民者,与中国之人抚养无异』;洪武年间明廷对包括蒙古族群在内的前元将士亦始终采取积极的招抚政策。就后者而论,《太祖实录》的以下记载可以为证:『甲子,禁蒙古、色目人更易姓氏。诏曰:「天生斯民,族属姓氏各有本源,古之圣王尤重之。所以别婚姻、重本始,以厚民俗也。朕起布衣,定群雄为天下主。已尝诏告天下,蒙古诸色人等皆吾赤子,果有材能,一体擢用。比闻入仕之后,或多更姓名。朕虑岁久,其子孙相传,昧其本源。诚非先王致谨氏族之道。中书省其告谕之。如已更易者,听其改正。」』可见,『再造华夏』并不是以尽数驱逐与全面同化为宗旨的排外行动,而是一场恢复华夏传统、整合华夏族群、改良社会风俗的社会运动。

附录

前面回答作者都是知乎用户风龙云虎,最后一个回答作者是知乎用户汉之声专用号。

如果按照现在的历史观认定元朝是中国,那么朱元璋造反打下江山,其执政的合法性该如何解释?

如果朱元璋承认蒙元合法,这些向中外公开发布的官方文告怎么解释?

朱元璋赐高丽国书:

“元非我类,入主中国百有余年,天厌其昏淫,亦用殒绝其命。华夏泼乱十有八年,当群雄初起时,朕为淮右布衣,暴兵忽起,误入其中。见其无成,忧惧弗宁,荷天地眷,授以文武,东渡江左,习养民之道十有四年。其间西平汉主陈友谅;东缚吴张士诚;南平闽粤,戡定八蕃;北逐胡君,肃清华夏,复我中国之旧疆。”

朱元璋赐日本国书:

“上帝好生,恶不仁者。向我中国自赵宋失驭,北夷入而据之,播胡俗以腥膻,中土华风不竟。凡百有年,孰不与愤? 自辛卯以来,中原扰攘,彼倭来寇山东,不过乘胡元之衰耳!朕本中国之旧家,耻前王辱,兴师振旅,扫荡胡番。”

“粤自古昔,帝王居中国而治四夷,历代相承,咸由斯道,惟彼元君,本漠北胡夷,窃主中国,今已百年,污坏彝伦,纲常失序,由是英俊起兵,与胡相较,几二十年。朕荷上天祖宗之佑,百神效灵,诸将用命,收海内之群雄,复前代之疆宇,即皇帝位,已三年矣。”

朱元璋赐占城国书:

“曩者我中国为胡人窃据百年,遂使夷狄布满四方,废我中国之彝伦。朕是以起兵讨之,垂二十年芟夷既平,朕主中国天下方安,恐四夷未知故遣使以报。”

朱元璋赐爪哇国书:

“中国正统,胡人窃据百有余年,纲常既隳,冠履倒置,朕是以起兵讨之。垂二十年海内悉定,朕奉天命已主中国,恐遐迩未闻故专使报王知之。”

朱元璋颁行天下振兴文教诏书:“自胡元入主中国,夷狄腥膻,污染华夏,学校废驰,人纪荡然。加以兵乱以来,人习斗争,鲜知礼义。今朕一统天下,复我中国先王之治,宜大振华风,以兴治教。”

“胡元入主中国,蔑弃礼义,彝伦攸斁,天实厌之,以丧其师。朕率中土之士,奉天逐胡,以安中夏,以复先王之旧。虽起自布衣,实承古先帝王之统。”

最完整反映明朝灭元的民族革命立场,也是最著名的《谕中原檄》,虽然是六百年多年前的文字,但意思清楚,表达明确,没有歪曲的空间。在白纸黑字面前,那些诬蔑中国古代没有民族国家意识,明朝承认蒙元的“合法性”等历史虚无论都只能暴露其一派胡言的面目。

“ 檄谕齐鲁河洛燕蓟秦晋之人曰:自古帝王临御天下,皆中国居内以制夷狄,夷狄居外以奉中国,未闻以夷狄居中国而制天下也。自宋祚倾移,元以北狄入主中国,四海以内,罔不臣服,此岂人力,实乃天授。彼时君明臣良,足以纲维天下,然达人志士,尚有冠履倒置之叹。自是以后,元之臣子,不遵祖训,废坏纲常,有如大德废长立幼,泰定以臣弑君,天历以弟酖兄,至于弟收兄妻,子烝父妾,上下相习,恬不为怪,其于父子君臣夫妇长幼之伦,渎乱甚矣。夫人君者,斯民之宗主;朝廷者,天下之根本;礼义者,御世之大防。其所为如彼,岂可为训于天下后世哉!及其后嗣沉荒,失君臣之道,又加以宰相专权,宪台报怨,有司毒虐,于是人心离叛,天下兵起,使我中国之民,死者肝脑涂地,生者骨肉不相保,虽因人事所致,实天厌其德而弃之之时也。古云:“胡虏无百年之运”,验之今日,信乎不谬!

当此之时,天运循环,中原气盛,亿兆之中,当降生圣人,驱逐胡虏,恢复中华,立纲陈纪,救济斯民。今一纪于兹,未闻有治世安民者,徒使尔等战战兢兢,处于朝秦暮楚之地,诚可矜闵。方今河、洛、关、陕,虽有数雄,忘中国祖宗之姓,反就胡虏禽兽之名,以为美称,假元号以济私,恃有众以要君,凭陵跋扈,遥制朝权,此河洛之徒也;或众少力微,阻兵据险,贿诱名爵,志在养力,以俟衅隙,此关陕之人也。二者其始皆以捕妖人为名,乃得兵权。及妖人已灭,兵权已得,志骄气盈,无复尊主庇民之意,互相吞噬,反为生民之巨害,皆非华夏之主也。

予本淮右布衣,因天下大乱,为众所推,率师渡江,居金陵形势之地,得长江天堑之险,今十有三年。西抵巴蜀,东连沧海,南控闽越,湖湘汉沔,两淮徐邳,皆入版图,奄及南方,尽为我有。民稍安,食稍足,兵稍精,控弦执矢,目视我中原之民,久无所主,深用疚心。予恭承天命,罔敢自安,方欲遣兵北逐胡虏,拯生民于涂炭,复汉官之威仪。虑民人未知,反为我雠,絜家北走,陷溺犹深,故先谕告:兵至,民人勿避。予号令严肃,无秋毫之犯,归我者永安于中华,背我者自窜于塞外。盖我中国之民,天必命我中国之人以安之,夷狄何得而治哉!予恐中土久污膻腥,生民扰扰,故率群雄奋力廓清,志在逐胡虏,除暴乱,使民皆得其所,雪中国之耻,尔民其体之!如蒙古、色目,虽非华夏族类,然同生天地之间,有能知礼义,愿为臣民者,与中夏之人抚养无异。故兹告谕,想宜知悉。”

如果说这是明朝开国之际的立场,那么我们看在洪武二十一年,蓝玉远征蒙古的捕鱼儿海大捷后,晚年朱元璋的态度:

“上览表,顾谓群臣曰:‘戎狄之祸中国,其来久矣。历观前代,受其罢弊,遭其困辱,深有可耻。今朔漠一清,岂独国家无北顾之忧,实天下生民之福也。’群臣咸顿首称贺,遂遣使赍敕书劳玉等曰:

‘周秦御胡,上策无闻;汉唐征伐,功多卫、李。及宋遭辽、金之窘,将士疲于锋镝,黎庶困于漕运。以致终宋之世,神器弄于夷狄之手,腥膻之风污浊九州,遂使彝伦攸斁,衣冠礼乐,日就陵夷。朕用是奋起布衣,拯生民于水火,驱胡虏于沙漠。与民更始,已有年矣。近胡虏聚众,复立王庭,意图不靖。朕当耆年,及今弗翦,恐为后患。于是命尔等率十余万众北征,去年夏,游骑至金山之左,尔玉亲拘纳哈出来降。今兹复能躬擐甲胄,驱驰草野,冲冒风露,穿地取饮,禁火潜行,越黑山而径趋,追蹄踪而深入,直抵穹庐。胡主弃玺远遁,诸王驸马、六宫后妃、部落人民悉皆归附。虽汉之卫青,唐之李靖,何以过之。今遣通政使茹瑺、前望江县主簿宋麟赍敕往劳,悉朕至怀。”——《明太祖实录》

受长期去中国化教育的影响,当下太多人不了解何谓中国,何谓中国文明,何谓正统,何谓法统来源了。

把中国当成地理概念,认为凭武力控制就具有统治中国合法性的成王败寇论,这是现在的主流史观,影响了许多人。但这绝不是中国传统的法统观,确切的说,这是蛮族及其奴才的观点。

如果中国把暴力做为法统来源,认同异族统治合法性,那中国根本不成其为中国,中国文明也不可能延续至今。

中国以黄帝为中国国统的开端,中国的血统和政统的法统来源都始于黄帝,虽然我们号称炎黄子孙,但从黄帝到明朝中国帝制终结,以血统论而言中国其实可以统称为黄帝王朝,所有中国王朝追溯血统全部来自于黄帝,无一例外,这绝非偶然。

而且从黄帝开始,所有中国王朝的更迭都走以禅让为主的礼法程序。对暴政的革命也是法统性来源,但即便汤、武的革命,也必须有受天下公推的步骤和革命后将前朝后裔视为虞宾而非臣下,来显示兴亡国、继绝世的共同血缘意识和对前朝的法理继承,绝非以暴力推翻前朝就自动拥有合法性。《礼记》记载“ 武王未及下车,封黄帝之后于蓟,封帝尧之后于祝,封帝舜之后于陈;下车乃封夏后氏之后于杞,投殷之后于宋。’”,这最终发展为二王三恪制,中国就是以此确认国家政统的一脉相承。

除了秦这个现在被吹上天,却被当时天下痛恨至极,向来排除在正统之外的非主流暴政朝代(汉初追奉楚义帝,后来以商周后裔为二王,都直接跳过秦朝,完全不承认秦的合法性),汉以后历代改朝换代,都必须走三推的禅让程序和保留二王三恪制,这就是中国各个朝代的法统来源,必须走礼法过场和做和平政权移交的姿态。有人会认为这虚伪,但这是文明和国家政统延续所必需的虚伪。就象特朗普和奥巴马彼此可以内心问候祖宗八代,但政权移交时都要装模作样握手微笑一样。

蒙元灭宋导致中国亡国,自黄帝始的中国法统中断。按中国正统儒学,夷狄是绝对排除于正统之外,天然不具有合法性。所以明朝光复中国后,中国又出现了新的法统来源——民族革命也即恢复中华,由于中国与异族不存在法统延续关系,也无所谓二王三恪,宋以后的蒙元、明朝、满清之间都没有禅让程序,对前朝也不立为恪,这也是元清非中国的表现之一。

中华民国的法统来源也是民族革命,民国成立首先祭明太祖陵就是表明自身的法统来源。需要指出的是,隋唐曾经尊元魏和宇文周为二王,这是受北方长期五华乱华风气影响和缺乏学识导致的法统认识错乱。但相对而言,元魏和宇文周出身夷狄,却奉炎黄为祖,虽不靠谱,但说明其至少对中华法统基本原则保持相当的尊重和趋附认同,与后来女真、蒙古、满洲这些从不自认与炎黄有血统关系,完全无视中国法统,纯以外国自居者仍有区别。

总之在中国传统文明的正统论中,“夷狄”是第一个排除原则,这是中国传统文化和儒学的“经”,不可改变,无可动摇。

如果国家听取皇汉明粉的意见把元清和它们带进来的领土开除出中国,中国会比现在更强大吗?

这个问题一看就是胡搅蛮缠的乱黑,一个反皇汉分子自己捏造一个所谓“皇汉的观点”然后再来带节奏,这种打完枪再画靶的伎俩未免太低级了点。

皇汉绝不会认为中国有任何一片领土是蒙元满清“它们带进来的”,更没道理把中国领土让给异族。中国所有领土都汉族打下的,哪怕满蒙老巢被中国占据,那也是中国战胜元清异族侵略的战利品和侵略赔偿(当然远不足以补赔异族统治对中国造成的损失)而绝不是继承来的。

反之,所有认为中国有领土是蒙元满清“它们带进来的”,本质是分割中国领土主权,将中国某些领土主权归于某些异族专属,这是赤裸裸反华民族分裂理论。

说反对蒙元满清会影响民族关系,伤害民族感情就更可笑了。这么说的人看来是不把汉族当中国人,觉得汉族人没心没肺不配有民族感情,只有这样,才能理解这套汉族作为受害者反对元清会影响民族关系,满蒙作为加害者吹元清反倒不会伤害民族关系的奇葩逻辑。

明朝后期东北也是中国领土,可为什么有人说清朝留给中国的领土增加了?

清国奴如果不玩精神双手互搏,满清就连一块合法性遮羞布都拿不出来。所以才有了一面说东北属于明朝,建奴是中国臣属,所以满清不算异族殖民统治,不顾满清三百年文字狱的主要工作就是坚决毁掉建奴曾经臣属于中国的一切证据的事实;一面又说明东北是满清嫁妆,以此来为满清表功,却无视满清长期禁止汉族移民东北,直到晚期东北几近不保时才被迫放开这种明显的殖民者立场。毕竟要颠倒太明确的是非黑白,逻辑精分是必然的。

先要说明很多人没理清的政治关系:明朝拥有东北主权、满清前身曾是明朝臣属、满清与明朝的战争不是内战而是异族入侵,满清非中国这几点都是同样成立的,彼此没有矛盾之处。

首先、明朝在东北的主权没有可争议之处。明朝在黑龙江入海口设立奴儿干都司,相当于对包括外东北在内的大东北完成了主权声索,在长期无其它国家对此提出异议的情况下,这就意味东北属于中国的主权法理已经确立。至于明朝如何改变自己行政机构,采用何种治理模式,那都在中国主权范围内的自由。从古代到现如今,世界各国都大量存在中央权力没有深入所有地方每个角落的现象,这并不能意味着其国家领土主权不成立。

至于把中国局部领土主权归于某些少数民族名下,好象中国人必须把这些少民大爷侍候舒服,求着他们愿意当中国人了,中国才有了当地领土主权。这本质上是赤裸裸的民族分裂逻辑,建立在极端逆向民族主义思维之上,中国当前这种理论大行其道,从本问题下多个高票答案就能看出来。虽然不知道他们因为蠢还是因为坏,是异类还是自觉或不自觉的汉奸,都证明中国因长期去中国化去汉化去儒学化,导致民族国家意识被阉割,思想严重精分错乱,以致这些为分裂中国而鼓吹的言论居然有大批中国人认同。中国的领土主权是完整不可分割,属于全体认同中国的中国人的,凡认为中国领土主权可以分割且属于特定人群的言论,都属于叛国,希望这才是中国人真正拥护的“政治正确”。

满清前身以及奴儿哈赤曾是明朝臣属与明清之战不属中国内战而是外敌入侵,乍看似乎有矛盾,其实是因为预设了错误前提——将直到现代才普及的国内多数居民具有相等国民身份的现象移植到古代,混淆了臣属与国民的界限,犯了把中国属夷等同于“中国人”的重大错误。

在古代,只有服从中国统一法律,尽完整国民义务,认同国家主体文化的才算中国人,才有完整国民资格。也只有中国人内部发生战争,才叫内战。而中国人身份并非纯以民族为界,只要实现了政府统一编户,而非以民族单位自治的少数民族,能做到服从统一法律,尽完整国民义务,不与中国主体民族、文化以及国家认同发生对立,也属于中国人范畴,所以中国人并非仅限于种族,而是因其对国家的认同和贡献而定。在此之外则归入属夷,属夷也不能一概而论,因种族、文化、认同与“中国人”的远近亲疏,可分为大夷、小夷(这里大小不是指体量的大小,大者为与中国亲近,小者为与中国疏远)。所以从儒学经典《春秋》中总结华夷秩序是“小夷避大夷、大夷避中国” ,就是以中国为中心的多层次同心圆结构,这就是华夷思想的完整版。后世的“熟夷”、“生夷”也是大致相似的分法。这种华夷秩序是中国合法性的主要基础,是不可动摇的准则,任何不承认华夷之辨的政权都绝非中国。

具体到大夷和小夷,前者是有可能进于中国人的过渡状态,而后者则只被视为半驯化的野兽,只适用羁縻(本意就是给牲畜带上笼头)控制,所谓授予其首领中国官职也只是羁縻手段,并不影响小夷的实质身分和地位。从满清前身建奴臣属于中国的历史看,他们即不遵守中国法律,也没尽普遍国民义务,更谈不上对中国主体民族和文化有较强认同,前面说了满清占领中国后一直以销毁曾经臣属中国的证据为主要文化工作,并不断宣称与明朝“一边一国”,这妥妥是“小夷”,连中国人的边都不挨。

而且不论大夷、小夷,他们与中国的关系建立在“夷不乱华”的的基础上,只有这样他们才能有中国主导和教化下,逐步从小夷进于为大夷,从大夷进于中国的资格。如果一旦他们不认可这一进阶程序,甚至谋求占领中国,那意味着颠覆了整体华夷秩序,断绝与中国一切关系,只能被视为外敌侵略。就象如果今天哪个少民搞分裂建国,意味着其已经不属于中国人,之后开战就只能算中国对外敌的战争而不是内战,如果万一不幸中国亡于叛乱少民之手,那是中国的亡国而不是朝代政权更迭。

少民反汉意味着自绝于中国,再无进于中国的可能。即便中国人身分不仅限于汉族,但汉族是中国的绝对主体,反汉即反华,如果一个民族历史上曾经屠杀、奴役过汉族,它就永无可能成为中国人,这些民族的民族认同与中国认同不可能兼容,想作为这个民族的成员就没资格当中国人,只有拒绝一种,才能成为另一种。

满人相对汉族和中国,在东北是彻头彻尾的外来民族,自战国以来,东北南部就属于中国,而东北中北部大部分地区,则长期由臣属于中国,现在已经消亡的夫余人占据,夫余人是与高句丽人、秽貊人有亲缘关系的独立语言种族集团,与满人所属的通古斯语族没有任何关系。满清所编,讲述自己种族来源的《钦定满洲源流考》中,认定自己多数祖先来自朝鲜半岛南部:

凡在古为肃慎,在汉为三韩,在魏晋为挹娄,在元魏为勿吉,在隋唐为靺鞨、新罗、渤海、百济诸国 。

先不谈其荒诞离奇,仅从满清对东北及周边民族历史关系、地理分布及各种族关系认识错乱的一塌胡涂来看,满人就绝不可能是东北世居的原住民族。爱新觉罗神话中的祖先布库里雍顺也是居住在长白山天池东南一带,位于北朝鲜境内,只是在明初才做为被朝鲜驱逐的难民进入中国。做为晚近的被中国收容的外来民族,满人对东北这片土地不享有任何历史权力。

有些人总强调满人有远超明朝的实际控制能力,这不过是强词夺理而已。以库页岛为例,虽然一直到二鸦前都被画在满清版图内,实际早在十七世纪末,日俄就分别进占,到十八世纪末,两国已经讨论瓜分库页岛,在《北京条约》正式割让库页岛前五十年,日俄就已经为争夺库页岛开战了。而满清对此根本毫无所知。作为奴隶制野蛮民族,相对于热衷于从中国掠夺财富,榨取汉族人民血汗,满清的领土意识极其薄弱。满清入关后,就把九成以上人口迁入关内,东北特别是“柳条边”以外,几乎成了无人区。宁古塔等所谓东北重镇,也不过是满清收取游猎部族贡品和提供交换物资的小型据点,在广大的东北只算海中孤岛,实际控制能力并不强于明朝强盛时期。二鸦后更是仅因俄国虚声恫吓,就轻易割让黑龙江以北和乌苏里江以东百万平方公里土地,显见满清对东北土地毫不看重。

事实上满人真正意义的“龙兴之地”仅指长白山一带,但即便这块占东北比例并不算大的土地,因满清为了加强奴役中国和汉族,人口多数迁到北京,同时又禁止汉族移民,结果长白山很多地区又被另一个外来民族朝鲜族占据。导致了至今未绝的“间岛问题”后患产生。

总有人大谈满清领土法理论,“自古以来”异化成“自满清以来”。但问题在于,大谈中国必须要继承满清法理,否则就江山不保的扯淡前,请回答一个问题:满清以一个朝鲜流亡部落,对东北、蒙古、中原、新疆、西藏的法理是从何而来,继承谁家?无非是满清靠武力征服。如果承认满清的领土法理,也就是认可武力征服就能制造法理,那中国灭亡了满清,靠汉族武力控制了原满清控制地区,法理自然在手中,又何必认贼作父,从世仇败敌那里继承法理?何况宣称中国边疆法理来自于满清,等于视边疆其它民族为满人的附庸,他们是否算中国人完全取决于满人,这显然是严重侮辱其它民族,没有任何说服作用。

何况满清也实在不算“自古”,满清征服南疆与英国征服印度是同时期,征服蒙古和西藏远比葡萄牙征服果阿和马六甲,荷兰征服印尼晚的多,这些西方殖民统治的“自古以来”中国认不认?

总之将中国领土主权法理建在所谓继承满清基础上,有害无益,进不能以此讨还失地,减少民族分裂活动,不被国际认可,只能在国内自欺欺人的YY,对强化主权法理毫无帮助。从反面作用看,将中国作为人类最悠久民族国家的地位虚无化,导致国家认同混乱,伤害中国主体民族民族感情,刺激民族对立,侮辱了其它中国边疆民族,还让被满清明确割让出去的香港、台湾的地位存疑,实属愚不可及的行为。

非常羡慕和嫉妒日本古代和现代文化的完美结合,怎么样才能复兴中国文化?

对此要先破后立。

破的核心在于去除民族自卑感。消除对各种形形色色外来意识形态(含宗教、思想、理论)的迷信,打掉传统与现代必然对立的二元化思维方式。

立的核心在于把儒学重新树立为中国主导意识形态。儒学是人类有史以来最先进的思想体系,唯有儒学,提供了将人性、理性、伦理关系、社会责任、个体自由、民族主义,民主思想合而为一的开放式理论架构,完全可以在不违背儒学基本原则的前提下使之与现代结合。无论国内国外,没有任何一种宗教或思想理论能够与儒学相比,更不可能成为中国的主导意识形态。

民族主义与华夷之辨有什么区别?

民族主义是通称,华夷之辨是专属于中华文明的民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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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的概念和名词永远是比现实滞后的,一些人因近代“民族”或“民族主义”名词和定义的晚出而否定之前民族和民族主义在现实中存在,这是典型胶柱鼓瑟的冬烘思维。

你引用的部分有误,且不完整,有严重歪曲原义的问题。用夷礼则夷之(注意最前并无夷字,这句话中,夷字之有无关系到含义完全不同),进于中国则中国之,并不出自儒学经典,最早来自唐朝韩愈《原道》一文。原文是“ 孔子之作《春秋》也,诸侯用夷礼则夷之,进于中国则中国之。经曰:“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诗》曰:“戎狄是膺,荆舒是惩。”今也举夷狄之法而加之先王之教之上,几何其不胥而为夷也! ”

首先这是韩愈个人对《春秋》的理解,韩愈所谓“用夷礼则夷之,进于中国则中国之”,前面的主语限定为“诸侯”,非常明显这里“夷之”和“中国之”全在华夏内部,而且后面引用了排斥异族的儒学经典原文,全文则是强调排佛,证明这里绝无引夷入华之意,更绝无任何华夷可以易位的含义。相反,这是在强调华夏汉族必须血统与文化合一,否则出身华夏血统而接受夷狄文化也会沦为夷狄,只有抛弃异族文化才算回归华夏,这是比单纯血统论或文化论更严格的民族意识。

这句话后来被一些汉奸文人篡改和歪曲,为异族所利用,给入侵和占领中国提供借口,但这只是歪理邪说,是汉奸和异族单方面自说自话,完全违反韩愈的本意,更与儒学无关。

辽金元一些胡化北方汉人可参考被满清奴化和日本皇民化的中国人,但就象我以前提出幸存者偏差和选择性偏差,北方汉人的主体和真实态度并非显出对异族的认同。

华与夷既然是中华文明立场所专属的民族主义,其内涵当然会很丰富,涉及血统、种族、文化、政治、发展水平、地域、伦理道德等方方面面。儒学不是一家之言,而是中华文明意识形态的核心和代表,只要中国人还在,中国文化和国家认同还在,儒学的华夷之辨就是根本原则。官方说法?还是先操心合法性问题去吧。

首先,游牧从来无文明,顶多算文化,他们一直是人类文明的破坏者和滞后者。只有违背事实的贬低和恶意对待才算“歧视”,准确看清恶劣本质并以直报怨应对叫“正视”。同是夷狄,也并非没有区别,今天的中国民族主义,对欧美等国与对伊斯兰国家民族的观感完全不同,与古己有之的《春秋》里对“大夷”(更文明的夷)“小夷”(更野蛮的夷)的区别对待一脉相承。

今天大汉族主义已经被根绝,中华民国凝聚全国人民共组国族的“大汉族主义”理想已经被完全粉碎,今日汉族正处在一个受逆向民族主义压力而将不坚定分子不断排除,最终在民族认同上日益纯化的过程,华夷之辨也会随之越来越强化。

「中国」和「蛮夷」之间是否还有第三种状态?

中国的意义很明显,就是字面的中央之国,这个中央,当然不是纯粹的地理意义,因为纯地理是无所谓中央的。中国是我们祖先民族本位观念下,以自我为中心形成的民族地理和政治地理观念,且最终超越了地理含义而可以直接指代民族和文明。

汉语博大精深,一词多义并存很正常。“中国”一词在华夏内部使用,是与四方相对应的政治地理概念,多指黄河流域中原地区;在华夷之间使用,就是与“四夷”相对应的民族地理概念。很多人和势力极力要将“中国”去民族化而地域化,极力宣扬一种中国只是单指一片固定土地范围,没有文化内涵,没有本位意识,土地上被异族征服换了人换了文化仍然算中国。凡是如此宣扬者,出身汉族就是汉奸国贼,出身异族的就是亡我之心毕露的死敌。

《公羊传·禧公四年》——南夷与北狄交,中国不绝若线。桓公攘夷狄而救中国。

显然,中国不是固定的范围,不是死物而是有生命的可变体,会随着我们民族和文明的兴盛和扩大,也会在衰落时缩小,更会在汉族丧失独立时灭亡。只有一片土地由华夏-汉族主宰时,才叫中国,否之就不是。

为什么大部分中国人承认元清为中华,而不承认神罗为罗马?

这和台湾被长期皇民奴化教育后自认日本人是一回事,何况越来越多觉醒的中国人早已经不承认元清是中华。

回答中有人偷换概念,把罗马统治者不同种族出身与元清类比。但罗马没有主体民族,也非民族国家,所以统治者出身种族当然不影响国家性质,更何况这些不同种族的统治者并没依靠本族建立民族压迫体制。

拿罗马皇帝出身不同种族,与建立严密民族压迫体制的元清相比,非蠢即坏。

如何看待“现在的汉人都是汉奸的后代”的说法?

首先、亡国奴和汉奸有着非常明显的区分:在异族统治下被迫生存的只是亡国奴而非汉奸,就象被罪犯用凶器胁迫的是受害人而非罪犯帮凶,进入异族统治体制内并为异族统治服务的才是汉奸,但这些人占中国人比例极低。所以很明显,绝大多数中国人祖先曾是亡国奴,但祖先是汉奸的只是极少数。

其次,如果是汉奸后代又如何?中国历史不是只有蒙元满清,你还有着更多非汉奸的祖先。除非确定想自绝于汉族,改投它族从新来过,否则你的身分地位仍然只能与汉族挂勾,你也只有以汉奸祖先为耻,更坚定的站在民族主义立场才能洗刷耻辱。否则继续以汉奸祖宗为荣只会让自己进退无踞,里外非人,彻底沦落和边缘化是必然的。毕竟正常情况下,任何民族都不会容忍以民族败类为荣这种危害全民族利益的行为,做出惩罚是迟早的。

最后,我很想知道这么说的异族如何看待自己在中国统治下没去死的先人,对自己“某族奸后代”的身分又是如何看待的。

明朝并不是古代王朝中最强盛的,为什么却能圈粉无数?

先说明朝的强盛问题。

由于逆向民族主义,明朝驱逐胡虏,恢复中华的意义被忽视,明朝的诸多对外武功被抹杀,也由于现行历史宣传的选择性和偏向性过强,明朝相比其它朝代的强盛程度被大大低估了。

如果明白以下史实,恐怕多数人对明朝都会完全改观。已经有人提到了,自石晋938年割幽云十六州,至1368年徐达将蒙古人赶出北平,已经过去了四百三十年。

西北河西走廊自安史之乱后被吐蕃占据六十多年,虽经张议潮的归义军光复,但在五代时期又一次沦陷于异族,等明朝再次收复河西,也已经过去了四百多年。

而辽东自西晋以后就失陷于外族达三百多年,而自唐高宗灭高句丽收复辽东到开元之初放弃辽东,所谓盛唐直接控制辽东不过五十多年,等明朝再次收复辽东,已经过去近七百年。

而云南,更是到明朝才真正完全直属于中国。

明朝仅靠这些成就,而且将对这些地区的控制一直保持到明末,就已经远超唐宋了。

再看明初的武功,不算在中原对蒙古人的打击,仅八次北征蒙古中有明确数字记载的战绩,就杀、俘、降蒙元四十七万两千余人,俘获牲畜三十九万一千多头。这里只是北征中有明确数字的部分,没有明确数字和常年对蒙古进行小规模打击还不在其内,这也是历代对游牧民族的最高战绩,“洪武”之名当之无愧。

为什么主流舆论认为古代中国不是民族国家?

从“中国”这个名词产生之初,就是表达民族国家的意义。

中国的意义很明显,就是字面的中央之国,这个中央,当然不是纯粹的地理意义,因为纯地理是无所谓中央的。只能是以民族本位观念,以自我为中心形成的民族地理和政治地理观念,并最终直接指代民族和文明。

汉语博大精深,一词多义并存很正常。“中国”一词在华夏内部使用,是与四方相对应的政治地理概念,多指黄河流域中原地区;在华夷之间使用,就是与“四夷”相对应的民族地理概念。很多人和势力极力要将“中国”去民族化而地域化,极力宣扬一种中国只是单指一片固定土地范围,没有文化内涵,没有本位意识,土地上被异族征服换了人换了文化仍然算中国。凡是如此宣扬者,出身汉族就是汉奸国贼,出身异族的就是亡我之心毕露的死敌。

《公羊传·禧公四年》——南夷与北狄交,中国不绝若线。桓公攘夷狄而救中国。

显然,中国不是固定的范围,不是死物而是有生命的可变体,会随着我们民族和文明的兴盛和扩大,也会在衰落时缩小,更会在汉族丧失独立时灭亡。只有一片土地由华夏-汉族主宰时,才叫中国,否之就不是。

常有人认为“中国”指代国家是现代才有的用法,其实“中国”一直是我们民族和国家的通称,历朝历代从未停用。所谓古代没以中国为正式国号,是因为混淆了古今中国的不同内涵,忽略了中国特殊历史文化背景。

先明确一点,中国古代历朝历代的名号严格的说不能叫“国号”,而是“有天下之号”,既然是“天下”,就是比民族意义上“中国”的范围更大。历史上,中国长期是已知范围内一强独大的最先进民族和文明,周边不存在能与中国全方位匹敌的势力。这就形成就了中国“天朝意识”的世界观:天下是以中国为中心的,中国是最高等的民族和国家,是天下的宗主。中国统治者理论上也是天下的统治者,对四夷拥有“华夷一统”的主权。中国和四夷的区分是明确的,但中国与其是内外主从关系,而不是平等并列的关系。中国古代天下观把世界分为三个层次:最内层就是与华夏—汉族等同的中国;第二层次是各类“属夷”,就是臣服于中国,但不在中央直辖下的各类自治机构,含各种土司和属国;最外一层就是化外之夷。古代中国实质拥有最高主权的,是最内层的中国+第二层属夷,而现代我们理解的古代中国,则因对现实国际政治的顾虑,把第二层又进行了分割,把许多属国排除在中国主权之外,当把这个现代中国概念往古代语境上套时,自然会导致认知错位。

古代以中国为核心的册封朝贡体系,实质是中国本土大一统后,把先秦的封建体制向外的扩展应用,是以中国为宗主的超级巨型封建国家形态。接受册封朝贡关系,意味着其国家主权法理来自于中国授予,当地统治者是臣属于中国的代理人,合法性来自中国授权,这与中世纪欧洲乃至全世界封建国家的体制并无不同。事实上,虽然中国对受册封的朝贡国多数情况下由其内部高度自治,但同时也要求其对中国尽臣属的政治义务。并时常会强制要求对方承担经济、军事等义务,干涉其内政的事例也很多。所以中国对属国拥有当然的最高主权,其具体行使与否由中国自主决定。如明朝末年因满清猖獗,朝鲜国王光海君表现出有二心,所以明朝官员提出对朝鲜进行“监护”的动议,对此朝鲜政府虽然不满,但也只能通过向明朝辩白表忠心,和到北京官场跑关系的方式釜底抽薪中止实施,绝不敢置疑这是明朝的权利。如果册封朝贡关系不算封建臣属关系,那所有中世纪封建国家都不能成立,世界历史地图中应该只画出欧洲和世界各封建国家的王室领地,而将分封领主标为外国,然而没有这种情况发生,却只针对中国。

至于受册封的朝贡国有时存在不够听命,阳奉阴违,甚至公然违命,没尽到臣属的义务等现象,本就是封建体制的痼疾,在全世界所有封建国家中都屡见不鲜。朝贡有时厚往薄来,中央对地方的赏赐超过地方进贡,这样的例子在封建国家中同样是常见的情况,其它封建国家没因此而不成立,为何只有中国册封朝贡体系例外?这是赤裸裸的双重标准。

把朝贡当成与中国建立贸易关系的手段,而不具实质政治主从含义,对未受册封的朝贡国还可以说的通,但对日本、朝鲜、越南、琉球、老挝、缅甸、泰国、蒙古、中亚等这些正式接受中国册封的国家和地区则完全不成立。册封,与欧洲封建领主向君主宣誓效忠一样,是当地统治者确认臣属于中国的仪式,具有法理效力,如果这种程度的主权确认不成立,那现代所有的国际条约都更是废纸一堆。

在中国具有鲜明的民族和文明含义,中国又不承认有对等外国,而主权又包含了四夷时,以中国为有天下之号不仅无意义,还会导致概念混乱,造成中国意义的虚无化。古代选择以朝代帝号作为中国统治天下之号,但又不妨碍根据实际情况在国内国外使用中国一词。这就类似英国还是日不落帝国时,民族和文明意义的英国也仅指不列颠本土,而绝不包括海外属地。

很多人始终为满清地位纠结,就是因为没认识“中国”一词包含的深厚民族文明本位意义,以及没理解古代“天下观”里的主权与属人关系的定位。地域主权与属人的身分的分离,是古代乃至近代普遍的常态现象,对一个地方拥有主权,并不意味着当地异族就拥有国民身份。如近代美国,长期不承认印第安人的国民身份,但同时也绝没放弃领土主权。这在现代以前的世界各国非常普遍,国内少民自然拥有国民资格仅仅是现代才普及的作法。所以明朝对东北拥有主权,与建奴不是中国人,这两点丝毫没有矛盾之处。明朝时长城以北不以汉族为主体的东北主权无疑属于中国,因为明朝在当地进行主权宣示而无人有异议时,中国的主权就已经建立了,这片土地的最高主权也就属于中国而非当地其它民族所有。当地异族是中国臣属,但在没承担与中国人相同的义务前,不具有完整的中国人身分和权利,他们与中国联系是以服从中国统治为前提,一旦叛乱分裂,就等于断绝与中国的关系,成为彻底的外敌。所以自奴儿哈赤叛乱分裂的那一刻起,建奴就自绝于中国,只能是中国的敌人而绝非中国人,明清也只能算中外战争而绝非内战,满清灭明只能是中国的亡国而绝非改朝换代。将满清定位于异族侵略中国,无碍于东北历史上主权属于中国的事实。

天朝意识现在成了嘲讽用语,做为自大无知的象征而饱受抨击。但要说句公道话:天朝意识作为高度的民族和文明自我中心意识,是拥有持久霸权和文化自信的强国及其国民必然具有的心态,并非中国独有。远如古希腊、古罗马,阿拉伯、奥斯曼,以及近代欧洲列强,乃至现代美欧国家无不或多或少具有这种意识,甚至一些地区小强也有着类似的“小天朝意识”,天朝意识的强弱直接与其国家的强大和文化影响成正比,中国天朝意识深入人心,恰是因为中国古代一超独强的时间太久了。现实中也是落后国家国民对先进国家的往往更关注了解,而先进国家常常对落后国家是鄙夷和无视的,这也是势利的必然。天朝意识本身并不可笑,可笑的是不拥有与之匹配的实力时还死抱天朝意识不放,这就只能自取其辱了。中国现在确实不具备古代配拥有天朝意识的实力和地位,但更忌走到反面极端,成为自卑自贱的双标逆向民族分子,相比天朝意识,这更可悲可耻。毕竟小国可以靠事大生存,而象中国这种巨型国家,不成为强国就只能被宰割,想事大也没人敢收。如同一只小猫可以靠当宠物舒舒服服的生存,而一只老虎,哪怕再驯服,也难被放心当宠物。

明代后期是不是几乎可以看做近似于近代商业社会,起码是具有近代特征?

中国与西方近代类似的商业社会形成其实还要前推,商业化城镇早在战国后期就已经存在,只是中国体量太大,所以其影响力不象欧洲分裂状态下个别商业城邦那样明显。

到了明朝后期,商业化已经不是点状,而是成片分布了。而且因为中国有科举制,则使工商业阶层可以毫无障碍的进入国家权力体系,所以中国连西方资产阶级被排斥在政权之外,所以与贵族阶层爆发冲突的情况也没有,也因此似乎缺乏存在感。但缺乏存在感只是表象,实际明朝后期,中国工商业资产阶级对国家的影响力比法国大革命前的欧洲各国都高,更少受压制。只是明朝工商业的发展最终被满清殖民占领扼杀了。

那些否认中国存在近代商业社会和近代资本主义萌芽的东西,如同指着被歹徒杀死的小孩尸体说:反正这小孩是长不到成年的,生了等于没生,所以杀人犯没有错,责任全在父母基因不好,到外面借种收养才是唯一出路。

怎么评价弃地论?

你可以基于汉人的利益来反对弃地论,比如我就反对,但你绝不能反对汉人弃地的正当性。道理很简单,即使不考虑现在汉人本来就一无所有,没有一块土地,谈不上“弃”。也得明白一个道理,土地本来也只是物,是资产,符合汉人利益就留下,不符合就扔掉。民族至高无上,土地不是。不符合民族利益,损失大于收益的土地扔掉。有收益大于损失的土地,我们还要想办法夺过来。

在集装箱时代,长三角—珠三角城市群是全世界区位最好的地方,只要握有这两块土地,挣脱了枷锁,汉人就能成为发达国家。如果能控制长江沿线,那么汉人就是世界第一。在汉人拥有自由迁徙的权利以后,毫无疑问大多数汉人会在这些地方生活。这里已经生产了全球绝大多数工业产品,未来还会生产全球绝大多数的创新和发明。汉人控制这里,就足以在军事上压倒最强大的国家,为什么要怕造反呢?

在很多时代,经济和战斗力是两回事。比如中古时代,战斗力取决于骑兵数量和质量。游牧蛮族的生活方式让他们可以低成本的维持大量高质量骑兵,庞大富饶的文明民族未必是一个十几万人的游牧部落的对手—因为文明民族没这么多骑兵。宋朝不是“弃地”,只是打不过那些蛮族罢了。南宋没有弃开封,正如北宋没有弃燕云。唐朝的那些过度扩张,打到阿富汗和外蒙古的地确实应该弃,因为汉人无法充分利用,汉人的生活方式决定了汉人无法成为游牧民,“占领”这些土地只是让上面的蛮族名义上变成臣民,不仅白白损耗钱粮兵马和汉人的命,还让蛮族可以享受技术扩散,实在是不智。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也是一种“转移支付”。对吧?

指责今天弃地的人,大多是为了转移支付辩护。转移支付消耗汉人的命、汉人的钱,增加少民人口,有什么明智可言呢?有些人说少民不给转移支付就会造反,到时候花钱更多。这就很好笑了,第一,这下子“中华民族”“民族团结”不攻自破了,证明了所谓“民族团结”根本不存在,少民拿不到汉人供赋就造反。第二,东北、内蒙、北疆都是汉人工业时代可以大举拓殖的地方。美国当年昭昭天命,轻而易举的夺取了大片土地,汉人实际上也一样。把钱留给汉人,这些土地早就被汉人农民占领干净了,这些地方早就变成汉地了。第三,是转移支付才给少民续了一命。我们都知道,原本蒙古人早就该死光了,他们人均感染梅毒。如果把转移支付的钱拿来搞“计划生育”,这些地方早就是100%纯汉地了。第四,真要是汉人不方便生存的地方,比如吐蕃,要统治少民搞理藩,也绝不需要搞转移支付。扶持当地少民土司权贵自治,让当地处于长期落后、贫穷的境地即可,这些地方生态脆弱,人多不了,人一多就会饿死,不然也不会汉人进不去。如果当初这么做,今天吐蕃可能只有几十万人,没有医院,没有水电网络,有大大小小几万吐蕃贵族,怎么独立呢?

我反对弃地论,是因为在我眼里,现代社会的左派和少民是一种可再生资源,可以充分利用。我不怕少民,我认为镇压他们在一个汉人的民族国家是轻而易举的事,不仅如此,还能提供大量的可利用的资源。我认为美国和苏联在阿富汗之类的地方折戟是因为他们不是民族国家,不知道怎么充分利用“人”这个宝贵的资源,要是换成汉人去打阿富汗,不仅不会打的民穷财尽、还能带来几年的经济景气。所以我认为弃地没有意义。你们这些左派反对弃地论,是因为你们想要让汉人世世代代给你们做牛马,养活你们的蛮族卫队,好让大都的““““汉人””””统治者既得利益者骑在汉人头上。我寻思大家都不傻,就别装了吧?左派有一点说的很对,皇汉非常同意。那就是少民的转移支付是小头,大都——或者说““““汉人””””八旗的既得利益者的转移支付才是大头。只不过左派是拿对少民的转移支付掩护大都,左派点出这一点,不是为了革命,而是为了保皇,皇汉则恰恰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