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前言
我作为龍🐉類愛好者,即使沒有親眼見到真龍,但也不能不讀這本書(ε=ε=ε=┏(゜ロ゜;)┛
這裏使用正體字,以示對龍的敬畏之心和好奇心。
這本書介紹了歷史上的一些墜龍事件特別是遼寧營口墜龍事件的資料,也給出了作者對龍、蛟等生物的認知,這都給了我很大的啓發。
這個知乎回答算是比較詳細的。
近年來關於龍的民間傳説還有很多,比如内蒙古的「井龍」、女生暴雨天拍到龍以及被官方掩蓋的高郵「龍吸水」事件等。
书籍简介
作者: 马小星
出版社: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副标题: 一种未明的动物
出版年: 2018-8-1
页数: 364
ISBN: 9787552023664
内容简介
暌隔24年,再以新版面世
“世界上真的有龙吗?”
一个千古难解的谜,一本独辟蹊径的书
带上你未曾消失的好奇心,一起去追索中华大地上的真龙
本书是颇为奇特的一家之言,不仅立论新颖,而且举证丰富。作者从古代史书、笔记、地方志中搜集了大量罕为人知的记载,并联系多位目击者所提供的证词,反复比照,论断独到。它的身影,在中国有文字记载以来的几千年历史中若隐若现。不管添上了多么奇异的色彩,它的基本形象及生态特征,依然没有脱离隐藏在背后的那个生物原型。作者旁征博引,探幽抉秘,对这种古代动物的外形、习性、潜居的区域、出没的规律等,都作了细致的分析。
这是历经24年后作者的首次修订,作者直接参与了校对工作,不但增加了一万五千多字,而且改正了旧版的一些错误。
作者简介
马小星,上海嘉定人。幼年因病致残,行走不便,遂使成为探险家的愿望落空,但对于神秘事物的兴趣至老不衰。早年做过工人,后相继在汉语大词典编纂处、上海滩杂志社就职。不谙生计,耽于冥想,性喜文字,淘书为飨。曾戏改清人赵翼诗句为自画像:“身蹇敢言天下事,心斋惟对古人书。”
正文摘录
引言 关于“龙棚”的传说
最能引起我兴趣并使我沉浸其中的,乃是一个很少被人想到的古怪问题: 这个故事在生物学上有什么依据吗?
……
“龙为幻想之物”的观念,是紧跟着近代科学的输入、伴随着反封建主义的思潮一起出现的。应当承认,这一观念在社会上产生广泛影响,不仅具有历史的进步性,而且有着科学的合理性。因为它是以生物考古学的某一阶段性成果为依据的,体现了近代科学反对迷信、注重实证的精神。然而,矫枉过正仿佛是思想界革命的惯例。在近代科学史上,为了批判某种神秘主义的观点,往往连同这种观点所依赖的基本事实也一块儿抹杀了,这样的例子早已是屡见不鲜。因此,当我们以十分坚决的态度否定神龙迷信的时候,有必要再冷静地反问一下自己:我们是否已经详尽地占有并仔细地研究过古人遗留下来的全部记录资料呢?我们是否充分注意到了古今环境的变迁,考虑到了构成这一千古谜案的各种内在和外在的因素呢?凭我们现有的结论,能够圆满地解释这种发生在古代文化史上的颇为奇特的动物崇拜倾向吗?
第一章 云遮雾障 龙归何处
数千年的文化累积,使龙的形象变得越来越庞大,也越来越模糊了。然而,即使我们将讹传、误认、冒用等各种因素充分估计在内,仍无法彻底排除龙作为一种动物的现实可能性。
假如要从浩若烟海的中国文化典籍中,遴选出一种动物来,最能够代表中华民族悠远的历史、宏伟的气势、复杂多变的精神世界以及浓郁的东方神秘色彩,那么,这项桂冠非龙莫属。
遗憾的是,龙——这种在中国文化史上占有崇高地位的动物,在自然界似乎还找不到它的位置。近百年来,学术界在神龙是否存在的问题上,基本倾向是否定的。凡是自认为已经同迷信思想划清了界限的人,都不会相信龙是一种真实存在的动物。
既然如此,那么,龙的概念又是缘何而来呢?有人说,龙是原始人看见天空中的闪电而引发的奇妙联想;有人说,龙是人们将咆哮的山洪经过艺术加工而形成的生物化意象;有人说,龙是基于云、雨关系的一种功能性解释,反映了原始先民对想象中的司水之神的崇拜心理;还有人说,龙是图腾制氏族社会所使用过的一种族徽,对龙的崇拜实际上就是对蛇的敬畏。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龙的崇拜,在我们民族的历史上可谓源远流长。新近出土于辽宁查海古遗迹中的龙纹陶片,又将龙文化的起源推溯到了八千年以前。既然在新石器时代就发现了龙文化的遗迹,因而将龙看作是一种早期的图腾动物,似乎也在情理之中。可是,殷周秦汉以来的社会,离开图腾时代已经很远了,为什么崇拜龙的势头非但没有减弱,反而变本加厉,愈演愈烈,有关龙的新传说层出不穷,以至达到了令人目眩的程度呢?有一种颇为圆通的解释:早期各部落崇拜的图腾形象,大多数是崇拜物的本来面目。后来,黄帝氏族在统一的过程中,创造出一种以蛇身为主体,融入其他动物特征的综合性族徽,取代了各部落原先使用的单一的族徽。这种被称为“龙”的崭新形象,它的图腾意义已经转化为超图腾的巫术意义,因而在历史上产生了更加广泛和更加持久的影响。
无论上述的种种解释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差异,有一个最基本的观念,显然已为大多数人所接受,而且是在不需要更多证明的条件下就接受的——龙仅仅出自华夏族先民们的虚构。然而,当我带着这样一个经由现代科学浇铸而成的观念,去审视古代历史上的诸多现象时,仍不免感到疑云重重。
1987年,在河南省濮阳市西水坡仰韶文化遗址的一处墓葬中,发现了用蚌壳精心摆塑的龙虎图案。蚌龙置于墓主人尸骨的右侧,龙昂首,曲颈,弓身,前爪扒,后爪蹬,状似腾飞。蚌虎位于尸骨的左侧,虎首微低,张口露齿,虎尾下垂,四肢交递,状如行走。龙为鳞虫之长,虎是百兽之王。在我们民族的传统文化中,历来以龙虎并举象征着威武和权力。这一文化特征,竟可以追溯到六千年以前,确属前所未有的大发现。值得注意的是,蚌龙的形态同后代常见的画龙非常相似,也是马首、鼍身、鹰爪,而蚌虎的形貌则跟现实生活中的老虎完全相同,并无任何夸张之处。这就不能不使人深长思之:既然左侧的蚌虎是对一种动物的真实模拟,那么,有什么根据断言右侧的蚌龙仅仅是一种作为崇拜物的抽象的图腾呢?
从古文字(甲骨文、金文)的造型来看,“龙”字显然是一个象形字,是对某种动物的粗线条描画。尽管同类字形之间略有差异,但基本形状还是清楚的,龙应当是一种身体较长、能像蛇那样弯曲扭动、后面拖着一条长尾巴的爬虫类动物,它的头部比较大,头上有角,身上时或还画有鳞片和背鳍。有些古文的“龙”字,看上去像一条蜥蜴。研究表明,古文字中有关动物的名词,几乎都是象形字,都是反映古人当时所看到的真实动物,比如虎、豹、熊、兕、象、马、鹿、羊、狐、鼠、鸡、兔、燕、翟、龟、蛇、蝎、蛙、鼋、鼍等,莫不如此。如果说龙的形象并不存在于现实世界中,那么,作为象形文字的“龙”又该如何解释呢?倘若将“龙”字看作是一个罕见的例外,那么,这个例外在理论上有充分的依据吗?
大约完成于两周时期的古筮书《周易》,其中有一组爻辞,以龙作为取象之辞,简略地描述了龙“在田”“在渊”“在天”的各种动态,甚至还有龙在田野交配的情景 (1) 。《周易》的取象之辞,乃是采取日常生活中的具体事物,来显示较为抽象的休咎征兆及取舍标准,简言之,即化抽象为形象。我统计了一下,《周易》中除龙而外,还涉及十六种动物,都是当时生活中实有的动物。为什么偏偏只有龙成了虚拟的动物?春秋时代一位号称博学的史官蔡墨就说过:“若不朝夕见,谁能物之?”要不是当时的人还能经常见到龙,谁又能够如此具体地描绘出它的各种动态来呢?假如仅仅是少数几个人头脑中虚构出来的意象,那又怎么可能用作筮书中的取象之辞,怎么可能在其他人的心中唤起同样的联想来呢?
鲁昭公十九年(西元前523年),郑国发大水,有龙在国都(今河南新郑市北)门外的水潭中争斗。老百姓纷纷请求举行祭祀,以消灾祈福。执政官子产坚决反对,认为龙斗与人事毫不相干:“吾无求于龙,龙亦无求于我。”鲁昭公二十九年(西元前513年)秋季,龙出现在晋国绛都(今山西侯马市)郊外,大概当时有人想要捕捉它,魏献子特意去请教太史官蔡墨,于是引出了蔡墨一大段关于上古豢龙的精彩论说。这两件事,并非出自小说家言,而是正式记载于编年体史书《春秋左氏传》之中。假如真像有些人说的那样,龙是一种事实上并不存在的虚拟动物,那么,《左传》的记载又当作何解释呢?
以十二种动物配合十二地支(子鼠、丑牛、寅虎、卯兔、辰龙、巳蛇、午马、未羊、申猴、酉鸡、戌犬、亥猪),后来又发展为用来记称人的生岁,这一习俗在我国民间起源甚早。根据现有的文献记录,至迟不过汉代,十二属的格局已成定型。在东汉人王充的《论衡·物势篇》及《言毒篇》中,十二属的配合情况跟今天的完全一样。也许很少有人会想到此中有什么蹊跷之处,但疑窦是客观存在的:假如龙果真是古人想象中的产物,那么,大千世界,物种可谓繁矣,为什么要在十一种实实在在的有根有据的动物之间,插入一种纯属虚构的荒诞不经的怪物呢?既然龙是早期氏族社会使用过的图腾标志,既然龙后来又演变为封建帝王统治万民的神权象征,那么,在十二属性的排列顺序中,为什么丝毫也看不出龙的这种至高无上的特殊地位呢?
显然,与现代学术界相反,古代中国人是把龙当作一种真实的动物来加以崇拜的。民间还常可以听到“龙骨”一说,乡民们一旦掘到了埋在地下的“龙骨”,便往往喜形于色。这倒不是因为“龙骨”本身会显什么灵异,而是因为中医学上早已认定它是一味收敛安神的良药。
玄武山一名三隅山,山出龙骨。传云龙升其山,值天门闭,不达,堕死于此,后没地中,故掘取得龙骨。(常璩《华阳国志·蜀志·五城县》)
崇祯丙子,沁水曲底村山崩,露龙骨,首如五斗盎,角长三四尺,齿广寸许,爪甚长。人多拾之藏于家。(谈迁《枣林杂俎·中集》)
嘉庆间,有人于某山麓垦田,得白骨数瓮,形段壮伟。医者汪大安曰:“龙骨也。”尽取之。(《光绪京山县志》卷一)
这些所谓的“龙骨”,难道真的是神龙留下的遗骨吗?即使在古代,也有人对此表示怀疑。一位曾经探访过“龙骨”产地的明代人倪朱谟就说:“岂真龙之骨有若此之多,而又皆尽积于梁、益诸山也。要皆古燕、石蟹之伦,蒸气成形,石化而非龙化耳。” (2) 经过现代科学工作者的实地考察,业已查明作为中药材的“龙骨”,实际上是距今七千万年至一万年以前的古代脊椎动物的骨骼化石,其中绝大部分为象、鹿、犀牛、三趾马等哺乳动物的化石。当然也不排除在这些“龙骨”中间,可能有少量属于恐龙类动物的残骸化石。但恐龙化石的颜色、质地和内部组织不同于哺乳动物,一般不能用作药材。况且“恐龙”一词,原是近代生物学上一个不太确切的译名,跟中国传说中的龙并无直接干连,关于这一点,本书第七章中还将作更详细的讨论。
令人惊讶的是,秦汉以后的中国居民,仍不断有人声称他们亲眼看见了活生生的真龙。我们千万不要把这仅仅看作是个别人的梦呓,因为自《汉书》以来的历代正史及杂史中,都将“见龙”当作一桩十分严肃的大事而记录下来。今天,我们想要探究中华神龙的真实面目,是不应该也不可能回避这些记载的。
我对《汉书》《后汉书》《三国志》《晋书》《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华阳国志》《十六国春秋》《水经注》《伏侯古今注》等进行初步统计,从汉高祖五年(西元前202年)至隋仁寿四年(西元604年),共806年间,见龙的记载达108次。隋唐以后,文献日益增多,有关龙的记载愈加纷纭复杂,给统计上造成了困难。况且由于各种因素的干扰,这类统计数字本身也不一定那么可靠。
……
这些被观察到的奇异飞行物,可能是真实存在的,但并不是古文字中所描画的龙,也不是《周易》《左传》等书中一再提到的龙。所谓“赤龙”“火龙”,乃是后人在无法解释的困境中随意冒用了龙的称号。这类冒用的现象十分普遍,因为自魏晋以后,“龙”差不多快成了一切神秘事物的通用的代名词。凡是蓦然相遇的说不清、道不明的怪物,都有可能被牵扯到神龙的行列中来;而那些能够放射强光的不明飞行物,反过来更加重了笼罩在龙身之上的神秘气氛。关于这个问题,我打算在另外一本小书中,用更多的篇幅去展开讨论,这里就不再细说了。
考虑到上述错综复杂的情况,我们在阅读古人的记载时,有必要谨慎一些,不能听见风便是雨。然而,即使我们将所有这些因素包括讹传的、误认的、冒用的全都充分估计在内,即使我们抱着最苛刻的态度去挑剔那些来自古代的文献记录,我们仍然不得不承认,还是有相当一部分记载清楚地表明,古代历史上曾多次发生过众人围观一种罕见动物的事件,上至帝王将相,下至士民百姓,无不前往观看。换言之,只要我们真能尊重历史,那就无法彻底排除龙作为一种动物的现实可能性。这正是本书的要旨所在。
据《华阳国志·蜀志》记载,建安二十四年(219年),黄龙见于武阳赤水(今四川双流县黄龙溪),滞留了九天后方才离去,当时曾立庙作碑。另据《三国志·蜀志·先主传》载,第二年,太傅许靖等上书劝刘备称帝时,亦专门提及此事,以为是刘氏瑞应。宋代洪适《隶续》卷十六中,著录了两块《黄龙甘露碑》的残文。其中一块镌刻的日期是“建安廿六年”,并有“武阳”“赤水”等字样,显然就是纪念这桩大事的。
据《三国志·魏志·明帝纪》和《宋书·符瑞志中》记载,太和七年(233年)正月,摩陂(今河南郏县东南)的一口大井中发现青龙,浮现了十多天,魏明帝曹叡亲自率领群臣前去观看,并叫画工当场绘图,但尚未画完,龙就下潜消失了。因为此事,曹叡特地下令改年号为青龙,改摩陂为龙陂。臣僚们竞相吟诗作赋,歌咏“祥瑞”,留存到今天的有刘劭的《龙瑞赋》、缪袭的《青龙赋》。刘劭说,虽然早已听说过龙瑞的传闻,但从没有像这一次能够观看得如此真切:“自载籍所纪,瑞应之致,或翔集于邦国,卓荦于要荒,未有若斯之著明也。”
郦道元《水经注·沫水》记载:
[灵道]县有铜山,又有利慈渚。晋太始九年(273年),黄龙二见于利慈池。县令董玄之率吏民观之,以白刺史王濬,濬表上之,晋朝改护龙县也。
灵道县是一个古县名,其故址位于今天四川的汉源县、甘洛县一带。泰始九年,在那里的一个池潭中发现了两条黄龙,县令带着衙吏及士民同往观看。西晋朝廷得到禀报后,还一度将该县更名为“护龙县”。
崔鸿《十六国春秋·前燕录》记载:
慕容皝十二年(354年)夏四月,黑龙一、白龙一见于龙山。皝亲率群僚观之,去龙二百余步,祭之以太牢。二龙交首嬉翔,解角而去。皝大悦,还宫殿,赦其境内,号新宫曰和龙,立龙翔佛寺于山上。
龙山,今称凤凰山,在今辽宁朝阳市东。慕容皝自称燕王后,曾在龙山下建立都城。这一次祭龙,也是满朝文武齐出动。慕容皝亲眼看到了这种据说能带来好运的神奇动物,因而显得格外高兴,俨然以“真龙天子”自居,在其所统治的区域内颁行大赦,共庆“祥瑞”。
《太平广记》卷四二三引张读《宣室志》,叙述了太原城居民围看飞龙的场景:
汾水贯太原而南注,水有二桥,其南桥下尝有龙见,由是架龙庙于桥下。故相国令狐楚居守北都时,有一龙自庙中出,倾都士女皆纵观;近食顷,方拿奋而去,旋有震雷暴雨焉。又明年秋,汾水延溢,有一白蛇自庙中出,既出而庙屋摧圯,其桥亦坏。时唐太和初也。
龙在当地出现过不止一次,居民们在汾水河畔还特意修建了龙庙。令狐楚担任太原府尹及北都留守,是在太和六年至七年,即西元832年至833年。在此期间,龙又再度光临,引得“倾都士女皆纵观”,差不多全城的男女老少都跑出来了。请注意《宣室志》的记载,这里既出现过龙,后来又出现了蛇,说明龙是一种显然不同于蛇的动物。所谓“拿奋而去”,即拿云奋身而去。龙是能够腾空飞行的,并且多出现于大暴雨的前夕。
古人已逝,往事难追。面对着史卷中留下的斑斑陈迹,一个巨大的问号横亘在我们心头——这些古人到底在看什么呢?他们怀着那样高的兴致,带着那样深的虔敬,究竟是在观赏一种什么模样的动物呢?
数千年的文化累积,使龙的形象变得越来越庞大,也越来越模糊了。它仿佛真是一个躲在云雾深处的难以捉摸的怪物。多少流光溢彩的传说,因它而起;多少年深日久的风俗,缘它而来;多少搜肠刮肚的猜测,为它而生。
“世界上真的有龙吗?”——这个五岁男孩儿便能提出的问题,却困扰着一代又一代卓越的学者。
我们能够驱散历史在无意之间布下的重重迷雾吗?
第二章 被遗忘的历史记载
历经两千多年风雨剥蚀而依然保存下来的这些记载,不约而同地指向同一个目标——一种在自然的长河中曾经出现过,却被现代学术界所忽视的珍稀动物。
……
好了,我在本章中已经连续介绍了近50种古籍中关于龙的记载。 (9) 现在要下结论固然为时尚早,那么,是否可以从中获得一个初步的印象呢?经过两千多年风雨剥蚀而依然保存下来的这些记载,不约而同地指向同一个方向——一种外貌接近画中之龙、有着奇特构造的水生动物,一种偶尔现身、引得古人诚惶诚恐的神秘动物,一种在自然的长河中曾经出现过、却被现代学术界所忽视的珍稀动物。
我介绍的这些古籍记载,并非来自罕见的秘阁珍籍。使人难以理解的是,几乎所有研究神龙之谜的论著,都缄口不提上述记载。迄今为止,我还没有看到哪一位研究者能够站出来,认真解释一下在历史上多次发生过的“堕龙”事件。对于神龙的真相,尽管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是有一个结论性的前提,差不多是一致公认的:“古代传说中的那种龙,其实谁也没有真正见过。”然而,这样一个重大的结论性前提,究竟是怎么得出来的?在那些言之凿凿的历史记载面前,我们难道可以采取一种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的态度吗?难道我们竟可以绕开这些记载,甚至连最基本的爬梳归纳的工作都不做,而径直去发明所谓的“科学结论”吗?我们研究问题的出发点,难道不是客观事实的本身,而是某种自以为是的观念、符号吗?
诚然,由于目前还缺少生物考古学的支持,我这里所说的“事实”,仅仅是纸上的东西,是历史文献中的记载。那么,这一系列记载是不是可靠呢?对此,我曾抱着审慎的态度,下过一番鉴别的功夫。只要不带偏见地认真读一读这些记载,就不难发现:它们都不属于文学故事,而是实况描述,有些还是近距离观察的记录,用我们今天的话来说,叫作“现场目击报告”。
其中一部分记载,来自历代地方志。地方志以真实地保存本地区的自然、人文史料而著称。方志中有一栏目,名曰“祥异志”,或称“灾异志”,专记当地的自然灾害及各种异象。现代科学工作者编纂《天象史料》和《地震史料》时,曾经从中大量取材。既然地方志中有关日食、陨星、地震、洪水等自然史资料早已为科学界所充分肯定,既然人们能够从地方志中准确地发现大象、老虎、鳄鱼等名贵动物在历史上的分布范围,那么,我们又有什么理由断定其中关于“龙”的记录偏偏都是无稽之谈呢?
另一部分记载,来自各种野史、笔记。这类书籍的一大特点,是多记民间的琐闻轶事,常可补充正史的缺漏。有些见闻得之于亲身经历者,所以显得格外真切。要是没有《唐年补录》《续夷坚志》《七修类稿》《右台仙馆笔记》等书的具体描绘,我们也许至今还弄不明白堕龙的大概面貌。即使像《聊斋志异》《子不语》这类故事性很强的短篇小说集,由于它们继承了魏晋以来志怪小说的传统样式,其中仍然夹杂着若干篇幅短小、未经渲染的纪实作品,这是很容易分辨出来的。
如果事情真像古希腊作家埃斯库罗斯说的,我们远古祖先觉醒时的生活同我们现代人的梦态生活一样,那么,来自上古的飞龙传说或许是可以理解的,因为那是原始居民精神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可是,秦汉以后、唐宋以来的那些见龙的记载,又该如何解释呢?我们怎么可能相信,成千上万的目击者,以及不同身份的记录者,几乎都患了精神病学上的所谓“虚构症”,一而再、再而三、不厌其烦地重复着一个古老的图腾梦幻!
如果有人指出上述记载中的某几则出自讹传,或在情节上夸张过甚,这是完全可能的。因为古代的文献从来就不会那么纯净,由于观察者的失误、记录者的草率以及某些盲从心理的影响,文字记载偏离事实的地方在所难免。然而,要说所有这些记载全是在造谣和传谣,却是无法令人接受的。我们又怎么能够相信,这些“伪造”的目击记录,分别来自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地域,在细节的陈述上竟然如此相似,恍如一个跨越时空而联合制作的千古大骗局!
第三章 来自松嫩平原的目击报告
令人惊讶的是,直至1944年,在我国东北地区的某处江滩,还有数百名群众亲眼目睹了这一罕见的巨型动物,并且依照古来流传的方式,重演了一幕救助“黑龙”的动人场景。
……
坦率地说,这篇描述“黑龙”的文章,在许多人看来,顶多不过是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然而它在我心里引起的震荡,却是那样的强烈和持久,以致我不得不中断了其他文稿的写作,开始把注意力更多地集中到了本来不应该由我去关心的古生物学领域。虽然我过去已经意识到龙是一种真实存在的动物,古籍中记载的“堕龙”事件未必都是出于捏造,但是我仍然没有想到,直至1944年,在我国东北地区的某处江滩,还有数百名群众亲眼目睹了这一罕见的巨型动物,并且依照古来流传的方式,重演了一幕活生生的救助“黑龙”的动人场景,而这一切的发生,距离今天才不过半个多世纪啊!
……
只要是对生物学略有所知的人,读了这份由目击者口述的证词,一方面会感到非常惊讶,另一方面也必然会发生疑问:这份目击记录果真可靠吗?
在得出应有的结论之前,我也曾作过多种假设。我曾经假设:任殿元会不会是根据当地流传的某些民间故事,然后编造出一段耸人听闻的“亲身经历”来呢?
且不说任殿元是一位正直而朴实的基层老党员,并非那种哗众取宠之徒,单看他对于“黑龙”形象的细致描摹,便很难相信那会是出自一个年迈老人的凭空想象。诚然,在扶余、肇源、杜尔伯特等地流传的民间故事中,我们不时可以发现这样的情节:一条龙突然坠落在地,飞不起来了,当地老百姓纷纷赶来,为这条受难的龙搭建席棚,往它的身上浇水。但是,这类情节往往只是整篇故事中的一个部件,交代过程十分简略,并且很少直接描绘龙的具体形象。即使描绘,用的也是“两角像棒槌、眼睛像灯笼”之类近乎夸诞的文学语言。而在雕塑、年画、剪纸等民间工艺美术品中出现的神龙,则无非是北海公园九龙壁上的那种造型:头上长着鹿角,口边伸出长须,整个身躯犹如大蟒蛇添上四条腿,前后身子几乎一般粗细。经过世世代代的耳濡目染,民间对于这类造型已经非常熟悉了。像任殿元那样一个长期生活在边远地区、文化程度又不高的老汉,他若想要编造一段“见龙”的奇特经历,脑海中浮现出来的必然是上述美术作品中的神龙形象。这是最合乎逻辑、最为省力的做法。
然而,任殿元的实际描述却并非如此。任殿元说,他亲眼目睹的“黑龙”,脸型确实有些像画龙,但头上长出的是牛角,而不是鹿角,嘴边虽然有须,也没有画上的那么长。尤其是躯干部分,跟画龙有明显不同,中段特别粗壮,后腿以下则越来越细,用他自己的话说,就像“一个大马蛇子”。马蛇子,是我国北方居民对蜥蜴类动物的俗称。显而易见,任殿元对于“黑龙”外形的描述,并不是依照后世习见的美术造型而敷衍出来的。追根寻源,只有某些古文“龙”字的写法,才颇似蜥蜴或鳄鱼状,而已经发掘出的新石器时代的彩陶上,也曾出现过奇怪的蜥蜴图案,据研究者说,这很可能便是龙的最原始造型。任殿元所说的“大马蛇子”,居然要到上古文化中去寻觅踪影,这无疑是一条最具有研究价值的线索。我在后面的章节中还要对此作详细论证,如果龙确为一种动物的话,它的真实形象应当是接近鳄鱼状,而任殿元在1944年亲眼目睹的巨型怪物,极有可能就是这种神秘动物的真正原型。
第四章 在神话与现实之间
古代文化以龙为喻,并非凿空乱道,而是言有所据。不论民间艺术家们给龙添上了多么奇异的色彩,它的基本形象及生态特征,依然没有脱离隐藏在背后的那个生物原型。
……
可是,从前文所列举的那些来自不同朝代的历史记载中,从任殿元老人关于1944年秋季在松花江畔亲身经历的追述中,我们隐约地意识到世间确曾有过这么一种会走、会飞、会游泳的奇异动物,我们的思路便不能不因此而发生转折。当一种我们自以为熟悉的事物,正通过某种方式开始显露它的真相时,我们为什么不换一种眼光,去重新估价那些流传了很久的神话、传说和寓言,去重新认识那个已经被解释了千百回的神龙之谜呢?
一说起龙的神秘性,人们很容易想到《说文解字》上的那段诠释:
龙,鳞虫之长。能幽能明,能细能巨,能短能长。春分而登天,秋分而潜渊。
严格说来,这并不是许慎的发明。
有鳞之虫三百六十,而蛟龙为之长。(《大戴礼记·易本命》)
龙生于水,被五色而游,故神。欲小则化如蚕蠋,欲大则函于天地,欲上则凌于云气,欲下则入于深泉。(《管子·水地》)
神龙,能为高,能为下;能为大,能为小;能为幽,能为明;能为短,能为长。(《说苑·辨物》)
可见,在《说文》之前,这类夸诞的、诡异的说法已经在社会上普遍流传,许慎只是略作概括罢了。浓重的神秘色彩,必然会掩盖事物的本来面目,就好比笼罩在烟雾中的山峦,难以辨清它的全貌。现在的问题是:这类看似荒诞不经的说法中,是否仍有可能包含着某些真理的成分?
最值得注意的是“春分而登天,秋分而潜渊”。本书第二章有关堕龙的记载中,除了《豫章书》所记降落在丰城县的那一次是冬季十二月,其余的全在农历四月到八月之间,尤以夏季为多。这难道是偶然的巧合吗?差不多跟许慎同时的张衡,在《应间》中写道:“夫玄龙,迎夏则陵云而奋鳞,乐时也;涉冬则掘泥而潜蟠,避害也。”这也说明龙的腾飞是有季节性的,一般在春夏之际。所以当汉成帝在位时,有一年冬季黑龙出现于东莱郡(治所在今山东掖县),陈汤便认为这不是正常现象 (1) 。《周易·系辞下》:“龙蛇之蛰,以存身也。”我现在还弄不清楚,龙是不是真的跟蛇一样,每年有一段冬眠期。不过,古人通过断断续续的观察,至少获得了这样的经验:秋分以后,龙在地表的活动归于阒寂,即使偶尔露面,也是在某些大井的深水里。一个同样显豁的事实就是:在冬天,地下水的水温明显高于地表水。
古代神话中说,舜之臣属伯益,始凿地而为井,潜龙恐被害,故登云而去。 (2) 神话固然多赖于想象,但也不可能完全是空中楼阁。龙常见之于井水中,这是有史实依据的。本书第一章中曾提到,太和七年正月,摩陂的一口大井中浮现青龙,魏明帝曹叡亲率群僚前往观看。……
第五章 千古悠悠说“豢龙”
在远古的某一时期,龙曾经是可以豢养的,并且还出现过以豢龙为专业的家族。随着时间的推移,那些古代豢龙师的经验,难道真的就灰飞烟灭、不存片鳞了吗?
王安石的话,其实只说对了一半。龙不可畜,仅仅是后世的现状;而在远古的某一时期,龙曾经是可以豢养的。最能够引起人们注意的,莫过于《左传·昭公二十九年》中记载的蔡墨同魏献子的一段对话:
秋,龙见于绛郊。魏献子问于蔡墨曰:“吾闻之,虫莫知于龙,以其不生得也。谓之知,信乎?”对曰:“人实不知,非龙实知。古者畜龙,故国有豢龙氏,有御龙氏。”献子曰:“是二氏者,吾亦闻之,而不知其故。是何谓也?”对曰:“昔有飂叔安,有裔子曰董父,实甚好龙,能求其耆欲以饮食之,龙多归之,乃扰畜龙,以服事帝舜。帝赐之姓曰董,氏曰豢龙,封诸鬷川,鬷夷氏其后也。故帝舜氏世有畜龙。及有夏孔甲,扰于有帝,帝赐之乘龙,河、汉各二,各有雌雄。孔甲不能食,而未获豢龙氏。有陶唐氏既衰,其后有刘累,学扰龙于豢龙氏,以事孔甲,能饮食之。夏后嘉之,赐氏曰御龙,以更豕韦之后。龙一雌死,潜醢以食夏后。夏后飨之,既而使求之。惧而迁于鲁县,范氏其后也。”……
考虑到《左传》的文辞比较古奥,为了便于读者理解,我将这段对话的现代语译文同时抄录于下:
秋天,龙出现在绛都郊外。魏献子问蔡墨道:“我听说,虫类没有比龙再聪明的了,因为它不能被人活捉。认为它聪明,是这样吗?”蔡墨说:“实在是人不聪明,不是龙聪明。古代养龙,所以域内有豢龙氏、御龙氏。”献子说:“这两家,我也听说过,但不知道他们的来历。这是说的什么呢?”蔡墨回答说:“过去飂国的叔安,有一个后代叫董父,实在很喜欢龙,能够了解龙的嗜好欲求来喂养它们,龙多到他那里去,于是就加以驯服,以此来伺候帝舜。帝舜赐他姓叫作董,氏叫作豢龙,封他在鬷川,鬷夷氏就是他的后代。所以帝舜氏世代有养龙的。到了夏代的孔甲,顺服天帝,天帝赐给他乘龙,黄河和汉水各两条,各有一雌一雄。孔甲不能饲养,而又没有找到豢龙氏。陶唐氏已经衰替,其后代有刘累,向豢龙氏学习驯龙,以此进奉孔甲,能够喂养这几条龙。孔甲嘉奖他,赐氏叫作御龙,以代替豕韦氏的后代。龙中间一条雌的死了,刘累偷偷地做成肉酱给孔甲吃。孔甲吃了,后来又让刘累再去找这种美味。刘累害怕而迁居到鲁县,范氏就是他的后代。”…… (1)
这段对话的背景是,龙出现在晋国绛都(今山西侯马市)郊外, (2) 前去围观的人大概不少,于是引出了“能不能活捉它”的问题。根据秦汉以后的记载,尽管一再发生堕龙事件,可是围观者要么眼看它凌空飞走,要么听任它就地死去,确实极少有人将龙捕捉回来。除了对龙的敬畏之心外,一个根本的原因是,豢龙技术早已失传。龙到底吃些什么?在这个重要问题上,我们看到的只是“龙食乎清而游乎清” (3) 之类的空话。由于不了解龙的生活习性,即使把它抬回来,也无法喂养它。贞元末年韦皋在四川捕获又送往长安的那条龙,不是就没有活下来吗?“人实不知,非龙实知。”蔡墨此言可谓精当之论。
蔡墨是晋国的太史,当时以博学多知见称。他所介绍的豢龙氏、御龙氏的来历,是否可信呢?对此,我还是赞同那句流传了很多年的俗语:“不可不信,亦不可全信。”历史记录是从口耳相传开始的。《说文》:“古,故也;从十口,识前言者也。”十口相传,便是“古”字结构的本义,也是古史最初的传播手段。早期的史官,不同于后代的史学家,对于什么是传说故事、什么是历史真实,并不加以严格区分。历史中有传说的成分,传说中亦有事实的依据,本是那个时代的通例。上一章所引录的《拾遗记》中,也曾提到虞舜时设有“豢龙之官”,并称“夏代养龙不绝”。《拾遗记》所言,多为虚辞浮文,“豢龙”一节却是虚中有实,隐含着若干史实在内;而《左传》是一部可以信赖的史书,其中关于豢龙、御龙二氏的缘起,虽然也带有传说化的倾向,但基本上仍属于七实三虚。综合这两段叙述,我们至少能够获得下列几点可供参考的信息:
第一,龙从很早的时候起就是一种稀有动物,平时很不容易找到,因而既不能定期捕捉,也不能大批饲养。
第二,从传说中的帝舜时代起,直到夏王朝的孔甲为止,即大约从西元前22世纪到西元前18世纪,曾出现过一批以豢龙为业的专门人才。
第三,豢龙术的要点仍不外是针对龙的嗜好欲求,但由于龙是一种在特殊环境中繁衍下来的稀有动物,因而豢龙术在当时即是一门难度颇高的技艺,其传授方式主要是在一定的血统关系内部进行的。
一向对那些光怪陆离的上古传说持审慎态度的司马迁,也没有否定“孔甲畜龙”一事的历史真实性。将他的记载同《左传》相对照,仅在个别细节上稍有差异:
帝孔甲立,好方鬼神事,淫乱。夏后氏德衰,诸侯畔之。天降龙二,有雌雄,孔甲不能食,未得豢龙氏。陶唐既衰,其后有刘累,学扰龙于豢龙氏,以事孔甲。孔甲赐之姓曰御龙氏,受豕韦之后。龙一雌死,以食夏后。夏后使求,惧而迁去。(《史记·夏本纪》)
《左传》说“孔甲扰于有帝,帝赐之乘龙”,仿佛那几条龙是天帝特意赏给孔甲的。这种夸诞性的描述,来之于传说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增饰成分。对比之下,司马迁的记载就显得实在多了:“天降龙二”。天降者,天堕之龙也。如第二章所述,秦汉以来的史籍记载反复显示,这种神秘的动物有时候会从半空中坠落下来,乃是屡经目击者证明的事实。至于“天赐”“天谪”云云,则不过是面对这种奇异的自然现象而生发出来的主观联想罢了。
孔甲畜龙做什么?鉴于龙是一种数量很少的稀有动物,因而无论是作为畜力,抑或是作为食源,都是不现实的。依据古代文献中有关夏文化的资料来推断,龙应当是夏人所崇拜的一种吉祥动物。夏人自命为龙族,视龙的出现为本族兴旺的标志:
夏得木德,青龙止于郊。(《史记·封禅书》)
夏人的器物,亦多以龙形为饰:
夏后氏以龙勺。
夏后氏之龙簨虡。(《礼记·明堂位》)
而在神话传说中,常可见夏族的首领乘龙出游:
夏德之盛,二龙降之。禹使范成光御之,行域外。(张华《博物志·外国》)
大乐之野,夏后启于此儛九代,乘两龙,云盖三层。(《山海经·海外西经》)
由于我们尚未弄清那些已经逝去的现实,因此很难将这类传说同实际生活联系起来。然而,神话毕竟是远古人类经验的升华物。以龙为御迹近浪漫,诚非事实,但也不至于无中生有,至少说明夏族跟龙曾经有过较多的接触。善于饲养龙的家族之所以受到推崇,正与这一历史背景有关。下逮孔甲执政,豢龙事业似乎已近尾声,以至当孔甲偶然获得了两条堕龙之后,想要再找一个豢龙高手都深感不易了。
……
或许有人要问:随着豢龙事业的消歇,那些古代豢龙师的经验,难道真的就灰飞烟灭、不存片鳞了吗?
《礼记·礼运》中有这样一句话:
龙以为畜,故鱼鲔不淰。
孔颖达疏:“鱼鲔从龙者,龙既来为人之畜,故其属不淰然惊走也。”其大意是说,鱼类是以龙作为首领的,首领既然被人畜养在池,属下的鱼群也就怡然相随,不会受惊逃走了。换言之,畜龙在池的结果,对于养鱼业是有利的,而不是相反。可是,在人们普遍视龙为虚妄之物的情势下,还有谁会将《礼记》的这种说法当成确有根据的生态经验呢?
我在上一章中曾引录了洪迈《夷坚志》丁志中的一则很有价值的记载。让我们再来回顾一下其中的主要情节:绍兴二十四年四月十二日白天,有一个巨型动物,头上长角,如蛟龙之状,从宣州(今安徽宣城县)方向的水面上浮游过来,直蹿入丹阳湖中,一路上激起了滚滚水浪。两岸的男女老少齐声欢呼,拿出各式各样的捕捞工具,纷纷涌向水边。当时正在石臼湖监督筑堤工程的溧水县尉黄德琬,目睹此种景象,十分惊奇,赶紧上去打听。乡民们告诉他:“这是一条螭龙,每隔一两年或三五年才出现一次。它身上散发出来的涎液,腥气浓烈而带有甜味,所以鱼群都跟在后面争相舔食。趁这时候捕鱼,真是太容易了。尤其是当螭龙掠岸而过时,每一网下去,几乎没有少于一百斤的。”洪迈还特意注明,这段经历是由黄德琬亲自陈述的。
乡民们对这种生物现象的解释是否科学,鱼群尾随其后是否真的在舔食涎液,我们暂且不必去深究。重要的是,这一生物现象的存在是真实的,是曾经为千万人所目睹的客观事实——当“螭龙”出现之时,鱼儿不是四散躲开去,而是成群聚拢来,如众星之拱北辰。 (9) 尽管我们目前还不能确认这种巨型动物的真实身份,但至少可以肯定它决不是大鳄鱼。因为鳄鱼的体表并不分泌黏液,况且鳄类动物是要吃鱼的,鱼儿纵然再笨,也不至于争先恐后地往虎口里跳。我在下一章中还要举例证明,古人从实际经验中已经注意到,在大鳄鱼经过的水域,“泝流顺水,俱无他鱼”,鱼儿早就逃得一干二净了,怎么可能是“不淰然惊走也”?
在文盲占总人口绝大多数的古代中国,生活在石臼湖地区的乡民们,难得有几个人是读过《礼记》的。那些淳朴的乡民何曾料到,被他们屡次三番观察到的这种生物现象,竟然同成书于一千多年前的《礼记》遥相契合:“龙以为畜,故鱼鲔不淰。”这恐怕不是“巧合”二字所能轻易解释的。古代思想家们把龙封为鱼类的首领(鳞虫之长),固然有着将自然现象赋予政治伦理化的倾向,但是,犹如凤凰高举而百鸟翔集一样 (10) ,首先是自然现象本身的可惊可叹,尔后才引发出对于这类现象的神秘性阐扬。据此而言之,《礼记》“龙以为畜”云云,当是某种古代经验的凝结。在我们民族早期的历史上,可能确实有过那么一段豢龙在池的实践,不然的话,畜龙可以招致鱼群的生态经验又何从而来呢?
《韩非子·说难》中的一段名言,更值得我们再三玩味:
夫龙之为虫也,柔可狎而骑也,然其喉下有逆鳞径尺,若人有婴之者,则必杀人。人主亦有逆鳞,说者能无婴人主之逆鳞,则几矣!
韩非是以民间传说中的龙作为譬喻,来阐明说客处世之艰难:进说者若不能掌握国君的特殊心理,势必会招致杀身之祸。以龙的形象隐喻君主,在我国是由来已久的传统,贾谊《新书·容经》便直言不讳:“龙也者,人主之辟也。”对于龙和君主之间的这层联系,杨钟健阐释得相当透辟:“既把龙当作神秘性的动物,自不妨用来形容神秘性的东西;皇帝在我国一向是富于神秘性的人物,因此龙与皇帝就结了不解之缘。” (11)
《说难》是《韩非子》中的名篇,不少《古代散文选》都将此篇收录在内。“夫龙之为虫也”一段,则是《说难》结尾处的点睛之笔,凡讲解《说难》者,无不论及这几行警策动人的文字。我们自以为对这段名言已经很熟悉了,殊不料,最熟悉的事物往往最容易被忽略。歌德说得好:“我们看到的只是我们知道的。” (12) 而那些我们不知道的、或者并不想真正知道的东西,即使我们从它跟前走过千百遍,也会视若无睹。只有当我们不再把龙看作虚妄之物的时候,才会蓦然发现《韩非子》的这段名言,其实不仅概括了沉痛的人世教训,而且蕴含着如吉光片羽一般珍贵的生物经验:一、龙性柔可狎;二、龙可骑;三、龙喉下有逆鳞,是一处禁区。这类经验的获得,单凭粗浅的观察是不行的。试想,能够对龙的脾性及生理特征有如此深切了解的,除了那些长期与龙打交道的人,还会有谁呢?韩非生活的时代,豢龙之事早已不复存在;可韩非毕竟去古未远,那些豢龙师留下来的经验片断,仍有可能以某种形式在社会上流传。韩非正是从这类传说中取材的。
韩非说的到底是不是言之有据,我们可以在一个有限的范围内加以验证。所谓“柔可狎”,即柔顺而可亲近,这是对龙的脾性所下的重要结论。这个结论,同蛇、鳄鱼的实际情况相较是方枘圆凿,而同前文所列举的古今目击报告倒是吻合得宛如天成。这难道又是偶然的巧合吗?有一个迹象颇耐人寻味:那些来自堕龙现场的报告,从来没有提到龙有獠牙巨口,更没有提到龙会对围观者发起致命的攻击。《右台仙馆笔记》所描述的那个“牛首鼍身”的怪物,当村民们用竹竿去戳它时,它最强烈的反应也不过是向人嘘气而已,并没有猛扑过来咬人一口。是不是由于龙被迫困在陆地,因而丧失了攻击能力呢?有一些古籍记载却清楚地显示,龙即使在水中,也不会直接伤害人。
……
由此看来,把“豢龙”与养鳄混为一谈,这种倾向至晚在清代就已经出现了。现代学术界仍有人继续张扬这种倾向,企图从鳄鱼身上找到一条解开神龙之谜的捷径。殊不知,无论是小型短吻鳄,抑或是大型长吻鳄,在古时候均属习见之物,数量相当可观,根本算不上什么稀有动物。将鳄鱼硬拖出来充当神龙的替身,恰好应了“诗仙”李太白的那两句名言:
理有疑误而成过,事有形似而类真。 (21)
第六章 龙、蛇、蛟、鳄异同辨
龙、蛇、蛟、鳄,分别是四种动物,不可混为一谈。蛇、鳄是现存的动物,实物俱在,一目了然;龙、蛟是历史上曾经有过的动物,后来渐趋绝迹,今已名存实亡。
1919年,章鸿钊发表《三灵解·龙解》,怀疑中华龙的真身可能是一种鳄鱼,即民间所称的“鼍龙”“土龙”。从那时以来,不断有人试图在生物学上替龙找到一个合理的出身:或者认为龙的原型是大蟒蛇,或者认为是五步蛇,或者认为是巨蜥,或者认为是湾鳄,甚至有人认为是某种恐龙的孑遗。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龙”果真是被神化了的蛇吗?或者,“龙”是上古人民对于鳄鱼的特殊称呼吗?还有,“龙”与“蛟”之间又是什么关系呢?当我们开始把搜索的目光转向大自然的时候,这些曾经被人一议再议、至今仍然悬而未决的问题便不可避免地推到了我们的面前。
先说龙与蛇。
迄今为止,“龙蛇说”在学术界仍具有很大的影响力。人们最容易把龙看作是蛇的同类,然而在事实上,龙绝不可能是蛇。如前所述,龙是头上长角、腹下有足、体表覆鳞片、吻边有长须,而蛇却无之。虽然古人在习惯上常以龙蛇并称,可是一到具体的记载中,则是龙归龙,蛇归蛇,分得清清楚楚。成书于两千多年前的《左传》即是如此。《左传》记载:庄公十四年,“内蛇与外蛇斗于郑南门中,内蛇死”;文公十六年,“有蛇自泉宫出,入于国,如先君之数”。同时,《左传》还两次写到龙的出现:昭公十九年,“郑大水,龙斗于时门之外洧渊”;昭公二十九年,“秋,龙见于绛郊”。显而易见,龙、蛇分别是两种不同的动物,彼此间不能混为一谈。
如果说《左传》提供的证据还不够充分的话,那么,请允许我继续摘录《隋书·五行志》和《新唐书·五行志》中的若干片断:
陈太建十一年(579年)正月,龙见南兖州池中。
东魏武定元年(543年),有大蛇见武牢城。
后齐天保九年(558年),有龙长七八丈,见齐州大堂。
武平七年(576年),并州招远楼下,有赤蛇与黑蛇斗,数日,赤蛇死。
后周建德五年(576年),黑龙坠于亳州而死。
(以上《隋书·五行志下》)
开元四年(716年)六月,郴州马岭山下有白蛇与黑蛇斗,白蛇长六七尺,吞黑蛇,至腹,口眼血流,黑蛇长丈余,头穿白蛇腹出,俱死。
天宝(742—756年)中,洛阳有巨蛇,高丈余,长百尺,出芒山下。
建中四年(783年)九月戊寅,有龙见于汝州城壕。
贞元(785—805年)末,资州得龙丈余,西川节度使韦皋匣而献之,百姓纵观,三日,为烟所熏而死。
大和三年(829年),成都门外有龙与牛斗。
(以上《新唐书·五行志三》)
自从班固《汉书·五行志》发明了“龙蛇之孽”一说,后来正史中的《五行志》也大都设有这一栏目,专门记载龙、蛇两种动物的异常情况。龙本应为祥瑞之物,但是,如果它出现的时节不对,或者所处的环境不当,则也可能转变为某种凶兆,即所谓“瑞兴非时,则为妖孽” (1) 。根据不寻常的动植物的出现或常见动物的不寻常表现,以推知未来形势的凶吉趋向,这无疑是一种原始的前兆迷信的残余。
然而,《五行志》毕竟不同于《山海经》,并不是随便什么想象中的怪物都能够写进去的。在《五行志》中被用作前兆占验的,或为野生动物的反常表现,或为家养牲畜的生理畸形,均是当时人们尚能实际接触到的生物现象。我们可以批评古人的迷信观念,却没有理由否认这些生物现象的客观存在。假如龙在自然界没有一个现实的位置,南北朝及隋唐时代的人们怎么可能将其作为生物占验的凭据,怎么可能堂而皇之地留下“某年某月于某地见龙”的记载呢?假如龙仅仅是蛇类的异名,那么,在同一篇记载中,为什么要将龙、蛇区分开来,为什么要使用两种不同的名称呢?我们从上文所引录的《五行志》的部分记载中可以看出,无论多么长多么大的蛇,都只能叫作“蛇”,而不能称之为“龙”。龙应当属于另一种动物,一种有待于重新认识的动物。
在古汉语中,将两种动物的名称,组成一个并列结构的复合词,本是司空见惯的现象。这些在词语构造上结为常年伴侣的动物,或因其形态相似,或因其习性相近,或因其种类相同,如“豺狼”“虎豹”“牛羊”“狐兔”“莺燕”“龙蛇”等。《左传·襄公十四年》:“豺狼所嗥。”《淮南子·原道训》:“虎豹山处。”《诗·小雅·楚茨》:“絜尔牛羊。”曹植《泰山梁甫行》:“狐兔翔我宇。”乔知之《定情篇》:“莺燕从双栖。”难道我们可以因此说豺便是狼、虎便是豹、牛便是羊、狐便是兔、莺便是燕吗?在古人的眼中,龙和蛇都归入同一大类,名之曰“鳞虫”,因而相提并论是很自然的。不幸的是,从现代生物学观点来推测,龙、蛇并不是处在同一进化阶段上的动物。蛇是后起之秀,生机勃勃;龙仿佛是先代遗老,所剩无几。随着时间的推移,生态环境的变化,后人难免会产生错觉,以为蛇是实有的,而龙是虚幻的。关于这个问题,后面的章节中将会有更详细的论说。
中国古代的博物学著作,几乎都将龙、蛇分作两类来加以叙述。以《本草纲目》为例,鳞部分为四类:一曰龙,二曰蛇,三曰鱼,四曰无鳞鱼。龙类则包括九种动物:
龙、吊、蛟龙、鼍龙、鲮鲤、石龙子、守宫、蛤蚧、盐龙。
尽管其中有些动物仅属传闻,连李时珍本人也没有亲眼见过,尽管“龙”目之下所开列的“龙骨”“龙齿”“龙角”“龙脑”“龙涎”等药材,实际上与生物界的真龙毫不相干,但是,李时珍在这里将龙类与蛇类截然分开,把龙和鼍龙(扬子鳄)、鲮鲤(穿山甲)、石龙子、守宫(壁虎)等放在一起,还是很能够说明问题的。这表明在古人的日常经验中,龙的外形同蛇类相去较远,而跟某些蜥蜴状动物则比较贴近。我们不应当忘记,中国古代的动植物分类法正是以动植物的外部形态特征为主要依据的。
再说龙与鳄。
龙的外形像个巨型蜥蜴,鳄鱼的外形恰好也是如此。这种外形上的相似,使得龙与鳄鱼之间的关系更加引人注目。尽管我在前面已经多次说过龙不是鳄鱼,但总难免让人感到证据不足,这里似有进一步申说的必要。
近年来流行一种说法,认为上古传说中的“龙”,其实就是对于湾鳄的最早称呼。这种大型鳄鱼,曾广泛分布于南海、东海、渤海沿海以及江淮和黄河中下游地区。商周之际,我国北方气候发生剧变,大批动物绝灭或南迁,在中原文化中心区再也见不到鳄鱼的踪迹了,只留下了关于这种神秘恐怖怪物的大量神话和传说。周秦以后,虽然仍不时有鳄鱼在南方水域活动的记录,却很少有人能想到这种爬行动物就是古神话中所谓的“龙”了。
上述假设若要成立,必须有一个基本的前提:周秦以后,龙仅存在于神话传说中,并不存在于现实的记载中。然而,只要认真读一读本书(特别是本书的第二章),就很容易发现,“湾鳄成神”的假设是站不住脚的。秦汉以来的大量文献资料可以为证,见龙的记载和见鳄的记载同时存在,对龙外貌的描述和对鳄鱼外貌的描述同时存在。古人确实说过鳄鱼在外形上近似于龙,但是他们从不认为鳄鱼便是货真价实的龙,因为他们曾有过实物的比较,而这一点正是被今人所忽略的。
考古资料表明,在史前时代,中国大陆曾经生活过多种鳄类动物,现已发现的鳄类化石达17属。可是周秦以来文献中所记录的,差不多仅剩下了两种。一种叫作鼍,《说文解字》中写作“鼍”:
鼍,水虫,似蜥蜴,长丈所,皮可为鼓。
这是祖居在我国长江流域的一个短吻鳄种,学名“扬子鳄”,俗称“土龙”“猪婆龙”。最近几十年来,这一鳄种生计日蹙,濒临绝灭,以致成为国家明令保护的珍稀动物。但在历史上,扬子鳄曾经数量极多,并不是什么稀有动物。生活于战国前期的墨翟就说过:“江汉之鱼鳖鼋鼍为天下富。” (2) 可见在当时的长江中游地区,扬子鳄的数量几乎跟甲鱼一样多。据《新唐书·五行志一》记载,肃宗上元二年(761年),曾有相当数量的鼍鳄汇集在扬州城门口。直到公元十一世纪,苏颂在《图经本草》中仍说:“鼍,今江湖极多,形似守宫,鲮鲤辈,而长一二丈,背尾俱有鳞甲。” (3) 《太平御览》卷九三二引郭义恭《广志》:
鼍鱼,长三尺,有四足,高尺余,尾如蝘蜓而大。南方嫁娶,必得食之。
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也证实,鼍肉是南方人婚娶筵席上常见的佳肴,至少在明代仍然如此。由此看来,古人对扬子鳄的熟悉程度,决不亚于鱼鳖之类,是不可能把它当作少见多怪的稀有动物的,自然也不可能发生成千上万人竞走百里去围观一头扬子鳄的神话故事。
……
《青琐高议》的作者刘斧,曾于熙宁二年(1069年)到过粤东海滨,听一位老渔民介绍了大鳄鱼的情况,同沈括所说的差不多:
鳄之大者数千斤,小者亦不下数百斤。水而伏,山而孕,卵而化。其形蟹目蜃角,龙身鳖足,用尾取物,如象之用鼻焉。苍黄玄紫,其色不一。方其幼者,居山腰岩腹之下。其卵百余,大小不一,能为鳄者率二三,他皆或鼋或鳖。鳄之游于水,他鱼不可及。泝流顺水,俱无他鱼。
从“大者数千斤”一句来看,当无疑问属于湾鳄。在诸多鳄鱼中,只有成年湾鳄的体重可达1000公斤以上,相当于3只大老虎加起来的重量。“泝流顺水,俱无他鱼”,这是老渔民的经验之谈。因为鳄类有食鱼的习惯,鱼儿无不望风而遁,所以湾鳄经过之处,渔人的网里便很难有其他收获了。这跟另一种关于龙的经验之谈“龙以为畜,故鱼鲔不淰”,是截然不同的。
自两宋以后,有关岭南食人鳄的报道就很少听见了。康熙年间,浙人吴震方游历潮州时,再想寻觅鳄鱼的踪迹,已经感到绝无可能了:
鳄溪,一名恶溪,又名澺溪。唐宋时有鳄鱼为患。其物似龙,无角而黄色,口森锯齿,四足,修尾。尾有三钩,极利,遇人畜以尾击而食之;鳄之运尾,犹象之运鼻也。生卵甚众。或云鼍龙之属。今溪中绝无此,潮人亦无有见之者。(《岭南杂记》卷上)
虽然湾鳄在中国境内已趋绝迹,但从中南半岛访问归来的人士,仍不时带回有关境外大鳄鱼的种种消息。例如,元人周达观曾出访过真腊(今柬埔寨),他在《真腊风土记》一书中写道:
鳄鱼大者如船,有四脚,绝类龙,特无角耳。
所谓“绝类龙,特无角耳”,即鳄鱼的形状非常像龙,只是头上没有角罢了。正是这种外形上相似的特点,使得清代以后的某些人发生了错觉,以为中南半岛上豢养的大鳄鱼便是中国古代的“豢龙”。这在上一章中已经论及,此处就不重复了。
我所以要不厌其详地列举古人有关鳄鱼特别是湾鳄的论述,目的是为了让读者能有一个全面而清晰的认识,以便更加准确地对龙与鳄进行比较研究。从两种动物的外形上看,尽管它们都很像巨型蜥蜴,但其间的差别依然相当显著。
第一,龙头上有角,或为独角,或为双角,这是自甲骨文以来所有关于龙的记载及传说都一致肯定的。有人认为,湾鳄的吻端到眼前方有一对大型隆起腺,远远看去恰好像龙头上的角。这一说法实在很牵强。根据任殿元老人的描述,他所看到的那条黑龙,额头上长了个椭圆形的角,朝天耸起,状如牛角,根部较粗,顶部稍尖,足有一尺长。这难道是湾鳄头上的角质隆起物吗?
第二,湾鳄那张长长的布满利齿的大嘴,特别引人注目;“喙长八尺”“牙如锯齿”,已成了古籍中形容巨鳄的常用之辞。龙则不然。古代一些亲眼见过龙的人都说:“鼻嘴类牛”。今人任殿元也证实,黑龙的“鼻子和嘴较近,形似牛头一般”,“嘴形特像鲶鱼,又扁又宽”。
第三,自古以来妇孺尽知,龙是一种有口须的动物。关于龙须的长度,古籍中说法不一,最长的可达二丈,似乎有些夸张了。据任殿元的回忆,他站在距黑龙一丈多远的地方,清楚地看到黑龙的口须约长20公分,又粗又硬,还直抖动。这显然不是鳄鱼,因为任何种类的鳄鱼都不可能长出口须来。
第四,鳄鱼的体表,包裹着一层厚厚的骨质板和角质鳞,犹如铁皮一般,古籍中称其“甲如铠甲”。而龙身上下覆盖的,却是一片一片鱼鳞似的鳞片,最大的鳞片直径可达16公分以上。古今目击者皆证实,龙鳞是能动的,可作适当程度的翕张动作。有谁见过鳄鱼的鳞片会自行抖动,会发出咔咔的声响?
第五,龙的身上散发出一种异乎寻常的腥味,相隔几百米远就能闻到。究其原因,可能是龙体表面存在着丰富的黏液腺。作为高等爬行动物的鳄鱼,体表紧覆坚甲,并无黏液分泌。“数里闻腥膻”“腥膻不可近”,这些描述堕龙的词句,是无法转用来形容鳄鱼的。
从两种动物的活动范围来看,差异同样是很明显的。鳄鱼生活在什么地方,应该到哪里去捕捉它们,古人能够说得清清楚楚,决不含混。唯独对于龙,始终没有人能够准确地说出它的生活区域。当龙偶尔趴卧在陆地上时,谁也弄不清它自何处来;当它随着大暴雨离开后,谁也不知道它归何处去。即使龙身浮现在某处江湖中,往往也是仅此一见,其后便杳如黄鹤了。历史地名中的“龙潭”“龙湖”等,大多是附会之辞,并不能代表龙的生存地点。
根据史籍资料,湾鳄在历史上的分布范围,集中在今广东、广西、福建、台湾四个省区;扬子鳄的分布面较广一些,但大体上也不超出长江中下游流域。令人诧异的是,龙的活动范围,绝不像鳄鱼那样受到严格限制。从南到北,从东到西,几乎都曾发现过它的踪迹。秦汉以来有明确记载的“见龙”事件,差不多近一半是发生在中原及中原以北的地区。例如,西元345年慕容皝在龙山亲眼所见的黑白二龙,920年耶律阿保机在拽剌山射获的黑龙,1642年坠落在三河县境内的牛头蛇身怪物,1767年盘桓于临榆县一居民煤堆上的龙,以及1944年出现在扶余县江边沙滩上的黑龙,这些龙被发现的地点,均在位于北纬40°至46°线之间。假如认定“龙”就是鳄鱼的代名词,那么,这些事件本身将陷入无法解释的困境之中。因为无论是对近两千年来气候资料的分析,还是对鳄类动物生活史的研究,都不可能提供这方面的支持,以证明鳄鱼仍在黄河以北的大片土地上生存,直到20世纪40年代。何况任殿元老人早已证实,他所看到的那条身长12米的巨型四脚蛇,肯定不是鳄鱼。
稍微留意一下古人对待龙与鳄的不同态度,就愈加明白两者绝不是同一种动物。受到古代居民特殊礼遇以至被尊为“鳞虫之长”的,是一种叫作“龙”的动物,而不是鳄鱼或别的什么爬虫。保护扬子鳄是最近半个世纪方才出现的意识,古人只晓得鼍肉可以敬客,鼍皮可以蒙鼓,并没有把它当作神灵来膜拜。至于湾鳄,它的凶暴是出了名的,古人始则避之惟恐不及,继而杀之惟恐不尽,何崇拜之有?不能因为世界上其他民族有崇拜鳄鱼的习俗,便认为我们民族也应当如此。请再读一读我国历代有关食人鳄的记载吧,那里面有的是恐惧感和厌恶感,却没有今人想象中的神秘感:“居民怖焉,甚于虎兕”,“虽相越百步,避之惟恐不速”。面对这样一种比老虎还要可怕的猛兽,古人竟会把它当作“祥瑞”来炫耀,甚至走近它的身边去搭建凉棚,这在人间情理上能够说得通吗?
如前所述,关于鳄鱼的生态特点,古人所了解的,同今天的科学认识基本吻合。他们不会不明白,搭凉棚、浇凉水的措施,对鳄鱼是毫无意义的;他们也不会不明白,长嘴大鳄鱼所需要的并不是几桶清水,而是人、畜的血肉。显然,搭棚浇水的举措,不是针对鳄鱼的,在其背后可能隐藏着某种古老的经验。鳄鱼固然不需要这种待遇,但在生物进化史上确有另一类动物,由于它们特殊的生理机能,必须保持足够的皮肤湿润度,这甚至比饮食充饥还重要得多。下一章中将就此展开讨论。
说完龙与蛇、龙与鳄,接着来说龙与蛟。
龙蛟并举,蛟龙连称,自古已然,习以为常。于是乎,不仅现代的人,就是古代的许多人,也都以为龙即是蛟、蛟即是龙。至于为何同一物而有两种名称,有人说“小曰蛟,大曰龙” (7) ,有人说“龙无角曰蛟” (8) ,还有人说“母龙曰蛟” (9) 。其实,这些说法均属无根之谈。龙和蛟,实际上是两种有区别的动物。
陆容《菽园杂记》卷十五中,记述了江西地区居民的经验之谈:
蛟状大率似龙,但蛟能害及人畜,龙则不然。龙能飞,且变化不测,蛟则不能也。
清代考据学家王念孙在《广雅疏证·释鱼》中也说:
蛟为龙属,不得即谓之龙。古书言蛟、龙,皆为二物,无称蛟为蛟龙者。
陆容和王念孙,一卒于明弘治九年(1496年),一卒于清道光十二年(1832年),距离现在都比较近了,他们的话或许不能作数。那么,就让我们来看一看早期文献中有关蛟的记载吧。
在先秦诸子的著作中,蛟龙连称已是很普遍的现象。例如,《庄子·秋水》:“水行不避蛟龙者,渔父之勇也。”单从语意上看,仿佛龙跟蛟一样,都是害人非浅的凶物。其实不然。这里的“蛟龙”,是一个偏义复词,仅仅指蛟而言,并不包括龙在内。说理文本来就不同于记事文,讲究的是句法的整齐和音节的铿锵,至于个别词语用得是否准确,往往是被忽略的。一旦到了记事文中,具体描写某种水生动物威胁或伤害人、畜时,无论是传说故事,还是真实记载,都一律明确写作“蛟”,而不再含混地使用“蛟龙”一词了。
荆有次非者,得宝剑于干遂,还反涉江,至于中流,有两蛟夹绕其船。次非谓舟人曰:“子尝见两蛟绕船能两活者乎?”船人曰:“未之见也。”次非攘臂祛衣,拔宝剑,曰:“此江中之腐肉朽骨也,弃剑以全己,余奚爱焉!”于是赴江刺蛟,杀之而复上船,舟中之人皆得活。(《吕氏春秋·知分》)
魏太祖幼而智勇。年十岁,尝浴于谯水,有蛟来逼,自水奋击,蛟乃潜退。于是毕浴而还,弗之言也。后有人见大蛇,奔逐,太祖笑之曰:“吾为蛟所击而未惧,斯畏蛇而恐耶?”众问乃知,咸惊异焉。(《太平御览》卷四三六引刘昭《幼童传》)
云水源有汤泉,下流多蛟,害厉,济者遇之,必笑而没。(《艺文类聚》卷九六引王韶之《始兴记》)
浔阳城东门通大桥,常有蛟,为百姓害。董奉疏符沉水中,少日,见一蛟死,浮出。(《太平广记》卷四二五引《浔阳记》)
怀蛟水,在县南二百步,江中流。石际有潭,往往有蛟浮出,时伤人马。(《太平寰宇记·江南西道五·饶州·鄱阳县》)
大中祥符三年六月辛末,令南康军长吏祭蛟。时内侍赵敦信使还,言江中有蛟,为行人害,舟筏多覆溺者,因请饰其庙宇。(《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七三)
元成宗大德间,昆明池有蛟害人,后除之。(《康熙云南府志》卷二五)
西晋建威将军周处年轻时在他的家乡义兴(今江苏宜兴)刺虎斩蛟的故事,更是声闻当朝,名播后世:
周处年少时,凶强侠气,为乡里所患,又义兴水中有蛟,山中有邅迹虎,并皆暴犯百姓,义兴人谓为“三横”,而处尤剧。或说处杀虎斩蛟,实冀三横唯余其一。处即刺杀虎,又入水击蛟,蛟或浮或没,行数十里,处与之俱,经三日三夜,乡里皆谓已死,更相庆。竟杀蛟而出。(《世说新语·自新》)
这一事迹,后来又被写入了《晋书·周处传》。但《世说新语》谓周处在水中与蛟搏斗了三天三夜,则显然是小说家惯用的夸张手法,不能完全当真。倒是《初学记》卷七所引《祖台之志怪》的记述,可能较为接近当时的真实情景:
义兴郡溪渚长桥下有苍蛟,吞噉人。周处执剑桥侧,伺久之,遇出,于是悬自桥上投下蛟背而刺。蛟数创,流血满溪,自郡渚至太湖句浦乃死。
刘禹锡《壮士行》“明日长桥上,倾城看斩蛟”,用的便是这个典故。身受重创,血流满溪,尚能挣扎着游出去很长一段路程,可见蛟是一种非同寻常的大型动物。蛟之不易对付,古来即存共识。《礼记·月令》:“[季夏之月]命渔师伐蛟、取鼍、登龟、取鼋。”鼋、鼍皆可“取”,唯蛟须“伐”之。陈澔注:“蛟言伐,以其暴恶,不易攻取也。”我们从《世说新语》的记载中也可看出,杀死一条巨蛟比歼灭一头猛虎还要来得艰苦。
既然龙不是鳄鱼,那么,蛟会不会是一种凶猛的大鳄鱼呢?
至晚在清代,已经有人提到过这方面的猜想。郑光祖《一斑录杂述》卷五:“周处斩蛟,或谓是鳄鱼也。”近年来,仍不时有人发表类似的见解。假如仅仅根据蛟的凶暴程度来判断,说它是一种食人鳄鱼,似乎也未尝不可。但是,我们不能不注意到,鳄作为一种动物的名称,在古籍中很早便已确立,古今相沿,并无二致。所谓“古之蛟即今之鳄”,在语义学上显然没有充分的说服力。古人称鳄为“鼍鱼”“忽雷”者,间或有之;称鳄为“蛟”者,却是史无凭证。何况从古籍中对于蛟的具体描述来看,同鳄鱼的形象委实难以吻合。
据《汉书·武帝纪》称,元封五年(西元前106年),汉武帝刘彻南巡时,“自寻阳浮江,亲射蛟江中,获之。”可惜的是,这条被汉武帝(包括他的侍从)亲手射获的江中之蛟,究竟是何等模样,史书上没有更具体的记载。不过,在王嘉的《拾遗记》中,曾记载了一个“汉昭帝钓蛟”的传说故事,其中粗略地勾画了蛟的外貌特征:
汉昭帝常游渭水,使群臣渔钓为乐。时有大夫任绪钓得白蛟,长三丈,若大蛇,无鳞甲,头有一角长二尺,软如肉焉,牙如唇外。帝曰:“此鱼䱉之类,非珍祥也。”乃命太官为鲊,骨青肉紫,味甚美。帝后思之,使罾者复觅,终不得也。(《太平御览》卷九三〇引《王子年拾遗录》)
此故事载于今本《拾遗记》卷六。《太平御览》所引的这节《王子年拾遗录》,其文字与今本有较大出入。从语言风格上看,《王子年拾遗录》质朴无华,很可能是王嘉的原本,尚未经过萧绮的加工润色。为此,我特意抄录了这一节佚文,以供读者参考。《拾遗记》所津津乐道的历代帝王的逸闻,当然不会是真确的历史事实,然而,既如《汉书》所说,西汉皇室曾经得到过蛟的实物,那么,不论《拾遗记》的作者多么善于曼衍虚辞,他对于蛟形的具体描绘,便不可能完全脱离实际,或多或少总是以某种现实的动物为其蓝本的。根据《拾遗记》所勾画的形象,蛟既不是体覆鳞片的龙,也不似身披坚甲的鳄,却像是一种形状奇特的大蛇。
两晋之际著名的博物家郭璞,在《山海经·中山经》的注释中,也肯定蛟的外形近于蛇类:
蛟,似蛇而四脚,小头细颈,颈有白瘿,大者十数围,卵如一二石甕,能吞人。
我们即使把所有鳄鱼的图片都汇集在一起细细观察,也无法得出“小头细颈”的印象来。蟒蛇倒是真正的小头细颈,并且也是卵生,尤其是大蟒,确实能够吞人。蛇头虽小,但它的左右下颌骨之间以韧带相连,所以蛇口能张得很大,可吞下比自己头大几倍乃至十几倍的动物。
《太平御览》卷九三〇引裴渊《广州记》:
新宁郡东溪甚饶蛟,及时害人。曾于鱼梁上得之,其长丈余,形广如楯,脩颈小头,胸前赭,背上青斑,胁边若锦。
裴渊所记,乃是对于某种动物实体的客观描述,显然不同于小说家的泛泛之谈。“脩颈小头”,这与郭璞的说法正相吻合。“形广如楯”,楯是阑干上的横木,何晏《景福殿赋》有“楯类腾蛇”的比喻,可见蛟是一种长条状的形似蛇类的动物。“胸前赭,背上青斑,胁边若锦”,如此体色绝非鳄鱼所有,在蛇类中倒是常见的。即以我国现存的蟒蛇为例,其体色黑,有云状斑纹,背面有一条黄褐斑,两侧亦各有一条黄色带状纹。
《宋朝事实类苑》卷六八引《赵康靖公闻见录》的一则记载,题为《蛟攫马》:
閤门祇候郭士迁,因出郊,借人马骑去。时夏热,因解于河上,令人浴马。忽有物在水底,如蛟蜃状,拏攫其马并人,须臾不见。人即时出,苏息,说其状如蛇,即不见其穴处。
据那位蛟口逃生者的描摹,蛟的形状确实如同蛇类。这种能将人、马一起卷入水底的怪物,会不会是一种古代的大型水蟒呢?现在世界上最大的蛇,恐怕要属栖居南美洲的水蚺,其身长可达10米上下。尽管它大部分时间伏在水里,主要食物却不是鱼类,而是常到河边来饮水的哺乳类和鸟类。
《初学记》卷七引盛弘之《荆州记》:
沔水隈潭极深,先有蛟为害。邓遐为襄阳太守,拔剑入水,蛟绕其足,遐自挥剑,截蛟数段,流血丹水,勇冠当时。于后遂无蛟患。
邓遐是东晋的名将,曾追随桓温多次北伐,时人把他比作西汉的樊哙。有关沔水斩蛟的事迹,亦见于《晋书·邓遐传》。且不说迄今为止还找不到任何证据,足以证明魏晋时代尚有像湾鳄那样的大型鳄鱼存在于汉水流域,仅看盛弘之笔下的“蛟绕其足”一句,便使人有理由怀疑“蛟鳄说”的合理性。鳄鱼袭击猎物的方法,无非是两种:或者从水下突然跃起,用前肢紧紧抓住猎物,或者摆动强有力的尾巴,猛一下将猎物打昏在水中。至于从人的双足开始,把人全身缠绕起来,那是蛇类的惯技,而不是鳄鱼的动作。任何一种鳄鱼都不具备此项本领。正因为蛟是一种类似水蟒的动物,所以它才会用柔软狭长的身体去缠绕人、畜,所以邓遐才能够在水中挥剑“截蛟数段”,将蛟截割成好几段。
倘使有人认为《荆州记》的记载不过是一个孤证而已,那么,请再看下面的两个事例:
唐天宝末,歙州牛与蛟斗。初,水中蛟杀人及畜等甚众。其牛因饮,为蛟所绕,直入潭底水中,便尔相触。数日牛出,潭水赤,时人谓为蛟死。(《太平广记》卷四二五引《广异记》)
严续在江州,有奴忤意,续策逐之。州有柏林,多虎,奴请杀之,辄持梃往击虎母,并数子皆歼焉。或言潭有蛟,奴解衣下浴,蛟来绕之,乃急拽登岸,烹而食之。谓人曰:“吾勇无敌,恨不见用于时耳。”(《江南余载》卷上)
此两例,一发生于唐代天宝末年,地点在歙州(今安徽歙县新安江水域),一发生于五代南唐时候,地点在江州(今江西九江市鄱阳湖一带)。无论是牛与蛟斗,还是人与蛟斗,蛟的习惯性动作,便是以它的身体去缠绕猎物。“为蛟所绕”“蛟来绕之”,这些出自不同作者笔下的描写,居然会如此合辙,显见不是个别人的想当然,必有某种事实作为依据。
……
这种像大蛇一样的怪物,究竟是不是古来传说中的蛟,一时也无法确定。不过,这一记载倒从另一侧面证实,在古代居民的心目中,蛟属于一种近乎蛇类的动物,应当是没有疑问的。
细心的读者或许已经发现,这里有一个问题,似乎很难得到解释。前引刘昭《幼童传》,曹操对众人说:“我连蛟都不怕,你们难道还怕蛇吗?”显见蛟与蛇之间还是有区别的。郭璞在介绍蛟的特征时,说得更加明确:“蛟,似蛇而四脚。”倘若果真是蛇,怎么会有四脚呢?
蛇到底有没有脚,这是一个饶有兴味的问题。记得《战国策》上有一个著名寓言:数人为争一壶酒,相约画地为蛇。一人画先成,别出心裁,又去添上蛇足,结果弄巧成拙,失掉了本来已经到手的美酒。这位画蛇添足的老兄之所以受到人们嘲笑,是因为他违背了人所尽知的常识——“蛇固无足”也。然而,我们不应当忘记,任何常识的正确性都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蛇并非天生就无足而行,无足的蛇是从有足的蛇演变而来的。
现代生物学的研究表明,蛇起源于某种原始的穴居蜥蜴。蛇与蜥蜴之间,至今仍有着很多相似点。它们不仅有相似的头骨构造(居于下颞弧的各骨退化或消失、方骨与脑颅间具有可活动的关节),而且都有发达的锄鼻器,雄性都有成对的交接器。在种类繁多的蜥蜴群中,人们甚至能够观察到那些肢体器官逐渐消失的每一个阶段。因此我们可以说,蛇实际上是一种特化得十分成功的蜥蜴。从有脚的蜥蜴发展到无脚的蛇,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其间经历了无数个中间环节。
第一阶段:所有的蛇都是有脚的,蛇跟蜥蜴之间的差别还不明显。
第二阶段:在原始蛇的主干上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分支,有些分支进化得相当快,无脚的蛇开始向各种生态环境作适应性辐射。
第三阶段:经过激烈的生存竞争,无脚的蛇以其优越性而占据了主导地位,那些落后的有脚的蛇则被大自然的洪流淘汰了。
我们人类恰好出现在第三阶段。当我们睁开眼睛审视大千世界的时候,我们所看见的蛇差不多都是无足而腹行,于是在我们形成的概念中,“蛇无足”便成了显而易见的真理,尽管这种真理有着同样显而易见的局限性。假定人类诞生得再早一些,比方说出现在第二阶段,那么,“画蛇添足”就很难说有什么大错了。
事物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大自然并没有绝对纯净的形态。即使在第三阶段,在无脚之蛇已经占据压倒性优势的环境中,仍然会有少量品种的较为原始的蛇类存留下来。
舒州有人入灊山,见大蛇,击杀之。视之有足,甚以为异。因负之而出,将以示人。(徐铉《稽神录》卷二)
从生物进化史的角度来看,这种“大蛇有足”的现象,应该说是不奇怪的。我们今天若想见识一下此种现象,也并非绝无可能。 (10) 若干现存的体型较大的蛇,如蟒蛇、森蚺,就属于较低级、较原始的蛇类。在它们的身上,前肢虽已完全消失,但在肛门两侧各有一个小型爪状距,即为退化中的后肢残迹。这对残爪仍有一定的用处,如雄蛇在求爱过程中,会用它来抓挠配偶的体侧,以示其爱抚之意。
古人也曾注意到此类生物现象的存在。卢若腾《岛居随录》卷下:“蛇,腹行也,而鳞蛇首昂,蜥蜴千岁,腹皆有足。”所谓“鳞蛇”,即我们今天常说的蟒蛇。 (11) 不过,据一些古书记载,当时居民所见到的“鳞蛇”,不仅有着后肢的残迹,似乎还有前肢的残余:
鳞蛇,出安南、云南镇康州、临安、沅江、孟养诸处,巨蟒也。长丈余,有四足,有黄鳞、黑鳞二色,能食麋鹿。春冬居山,夏秋居水。能伤人。土人杀而食之,取胆治疾,以黄鳞者为上,甚贵重之。(《本草纲目·鳞部之二》引《方舆胜览》)
李时珍认为:“此亦蚺蛇之类,但多足耳。”从理论上说,早先的蟒蛇当然具有前肢,只是后来退化得看不见了。明代居民是否仍可见到四足的“鳞蛇”,现在固然无法断定,但是,古书中的此类说法决不会无故而来,必有其现实的依据。生活于北宋真宗时期的黄休复,在《茅亭客话》卷九中记载:蜀地每年春季举行的“蚕市”上,有人曾购得一具蛇蜕,长五六尺,腹下有四足,如同鸟雀的爪子。既有蛇蜕,必有其蛇。这一迹象启示我们,古代居民实际接触到的蟒科动物,肯定不止我们今天尚能看见的几个品种。正如英国动物学家H. W.帕克说的:“蟒科有悠久的历史,已发现的化石可以追溯到古新世时代,即大约6千万至7千万年以前。在这样漫长的时期中,蟒科大概繁衍出了远比目前生存下来的种类多得多的类型,而在这一各种类型的链条当中,现在有许多环节已经绝灭,所以要确切了解某些现生种类彼此之间的亲缘关系颇为困难。” (12)
我们的思路一旦拓宽,某些看似费解的问题,就不难从另一角度找到破析疑难的契机。根据古人对蛟的种种描绘,大致上可以推断,蛟并不属于现生的蟒科,而很可能是一种更加原始的古代水蟒。在它身上还保留着较多的过渡形态特征,比如它还有明显的四肢残迹,尽管这种萎缩的肢体在实际运动中已经不起什么作用了。“蛟,龙之属也”——《说文解字·虫部》判定蛟为龙的同属,并不是偶然的。据古今目击者称,真龙的形状颇像一头巨型四脚蛇。为此缘故,凡在外形上多少有点近似蜥蜴的,都有可能被牵扯到龙的家族体系中去。民间称扬子鳄为“土龙”,称蜥蜴为“龙子”,就是这个道理。蛟作为一种过渡形态的动物,正介于原始巨蜥和现代蟒类之间,况且大部分时间又栖息在水里,因而将蛟视作龙的同类,在古人看来是很自然的。这是古代的以直观经验为基础的分类法,不同于现代科学的动物分类法。
综上所述,龙、蛇、蛟、鳄,分别是四种动物。它们之间或许有这样或那样的相似点,但决不可因此而混同起来。蛇、鳄是现存的动物,实物俱在,一目了然;蛟、龙是历史上曾经有过的动物,后来渐趋绝迹,今已名存实亡。依照现代动物分类学,蛇、鳄属于爬行纲。假如我的推测尚无大错的话,蛟果真是一种原始型的水蟒,那么,它也应当归入爬行纲。行文至此,只剩下一种龙了。
龙到底是属于哪一类别的动物呢?
第七章 鱼性未泯的古老动物
龙之形象“与鳄鱼为近”,但并不等于就是鳄鱼。我们搜索的目光,曾经长时间停留在现代爬行类的身上,却没有意识到龙很可能是一种跟原始鱼类有着最直接联系的古代两栖动物。
……
或许有人认为,龙的外形既然如同巨型蜥蜴,长有四条腿,能在陆上爬行,那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归入爬行类动物了。可是,什么样的爬行动物竟然会长出满身的鱼鳞来呢?什么样的爬行动物表皮不是干燥的,反而充满了黏液腺,散发出异常浓烈的腥味呢?什么样的爬行动物虽能登陆上岸,却又爬不多远,需要人们用水来泼洒它的身体方能维持生命呢?
让我们暂时挣脱时空的束缚,把目光移向三亿五千万年前的世界吧。其时,正值地质史上的泥盆纪晚期。那是一个鱼类鼎盛的时代,生命的主战场仍在海洋,陆地上除了少量昆虫以外,还看不到其他动物的踪影。不过,由于地壳的上升,陆地面积也已显著扩大,原先的一片汪洋大海,有些被分割成了大大小小的内陆湖泊。也许是因为存在着季节性干旱,造成某些池塘干涸断水;也许是因为气候湿热,水中的败叶迅速腐烂,引起严重缺氧。总而言之,当时的自然环境一定是发生了什么变化,使得淡水鱼类很难再固守一池而安然度日。为了寻找新的水源,某一支具备内鼻孔的古代总鳍鱼,开始用它比一般鱼类更为坚强的偶鳍支撑起身体,艰难地爬上了陆地。我们的大陆后来所以会变得如此繁荣和喧闹,推本溯源,不能不归功于这群身披鱼鳞的冒险家们。
鱼儿登陆的最初动因,只是为了从一处池塘转移到另一处池塘,换言之,是一种为了能继续留在水中生活的适应性迁移。然而,由这种行为导致的一系列身体构造和生活方式的改变,却是它们始料不及的。既然登上了陆地,就不得不呼吸空气以维持生命,从而促使鱼鳔转化为简单的肺组织;长期在地面上划行移动,胸鳍、腹鳍的形状也渐渐起了变化,终于发展为五趾型的四肢。这一群最早出现在陆地上的四足脊椎动物,并不是爬行类,而是两栖类。为了同白垩纪以后发展起来的现代两栖类相区别,我们且将它们定名为“古代两栖类”。
从适应陆地生活的诸多要求来看,两栖动物有着明显的局限性。这些来自水族的新大陆发现者们,其实从来也没有真正称霸过陆地。它们不能远离水域,不能过久地暴露在干燥空气中,更经不起强烈日光下的曝晒蒸发。幸而天赐良机,自它们登陆伊始,全球气候正处于一个相当温暖而湿润的时期,陆地上覆盖着主要由蕨类植物构成的茂密丛林,在丛林中间布满了数不清的沼泽。湿气浓重的森林,成了两栖动物的天然保护伞;绵延不断的沼泽,则是两栖动物最理想的栖身之所。这一郁郁葱葱的局面持续了将近六千万年光景。后来由于地壳变动,沼泽区内的大批植物被层层埋入地下,经过长期的炭化作用,形成了我们今日作为重要能源的煤炭。故而地质学上称这一时期为“石炭纪”。“石炭纪”者,成煤纪也。我国北部地区已经发现和正在开采的大煤田,足以证明该地区在石炭纪时尚处于暖湿多雨的气候条件下,分布着大面积的原始丛林。
“暑极不生暑而生寒。”大约在两亿八千万年前的石炭纪末期,气候开始变得寒冷而干燥,大片的丛林、沼泽消失了。许多曾经颇为活跃的两栖动物,因为不能顺应新环境而相继绝灭,让位给了正在崭露头角的爬行类动物。有一些惰性较强的两栖动物,原本就比同类有更多的时间泡在水里,此刻在异常气候的压力下,索性退回到了水中,并开始向地下水域寻求避难的场所。由古代两栖类引上陆地的高等生物类群,经过了无数次的脱胎换骨,有的能以每小时100公里的速度奔驰,有的能以惊人的敏捷攀援树木,有的则展翅征服了天空。地表生物圈内的竞争愈演愈烈,后起的物种换了一代又一代,它们留下的大多只是化石,而一种古老的两栖动物却出人意料地苟活下来,一直闯进了人类有文字记载的历史,成了万众争睹的“活化石”。这,很可能就是那种被称为“龙”的神秘动物的真实身份。
有人要问:你的这种推断,到底有什么根据呢?
首先,我注意到龙的鳞片。
现代两栖类皮肤裸露,属于白垩纪以后才发展起来的新种,而古代两栖类多为披鳞带甲状,体型比现代的要大得多。从古今目击者的描述来看,龙鳞肯定不是鳄鱼身上的那种角质鳞。古书上称:“鳞似鱼”;今人任殿元也证实:“形状特别像鲤鱼的鳞。”依据生物进化的不可逆律,一种在进化过程中已经褪掉了鱼鳞的动物,即使后代返回到祖先的生活环境,也不可能再长出鱼鳞来了。例如,爬行类中的鱼龙、蛇颈龙,哺乳类中的海豚、鲸鱼,它们在重新入水以后,并没有长出满身的鳞片来。由此而论,龙和鱼类的关系非同一般,龙鳞当是直接从某种古代鱼鳞演化而来,并且像硬骨鱼鳞那样,形成以后便终身生长,所以随着龙体的增大,每一片龙鳞的面积也相应增大。在众多的四足脊柱动物中间,身上之鳞片跟鱼鳞有直接继承关系的,当以古代两栖类动物为最大可能。
史籍上被记录下来的龙,若依照体色来区分,大致有三类。一曰“黑龙”,又称“青龙”。姜夔诗中记述的“白身青鬐鬣”,任殿元在松花江边看到的“水虫”,均属此类。按任殿元的说法,这种龙的鳞片呈铁青色,脊背上最深,其余部位则稍浅。二曰“白龙”,体表纯白色,或以白色为主。这类龙最为稀见,估计是由近交所造成的白化个体。“白龙,天帝贵畜也。” (5) 跟其他白化动物一样,白龙也受到人们特别的珍爱。三曰“黄龙”,体表呈金黄色,又说呈五彩色。古人视之为“祥瑞”并做了许多歌颂文章的,主要就是指这类体色艳丽的龙。黄龙的鳞片也十分漂亮,据说在光照之下闪闪耀目。司马相如《子虚赋》在形容云梦山川的景色时,曾有过这样的词句:“众色炫耀,照烂龙鳞。”《文选》注引郭璞注:“如龙之鳞彩也。”本书第二章所引录的《宜都县志》和《趼廛笔记》均记载,从龙身上揭下来的鳞片“金碧射目”“灿烂作五彩色”。这很可能是一种珐琅质加厚的硬鳞,并且含有鸟粪素结晶。若考虑到龙和鱼类之间的亲缘关系,这类体色的出现也就毫不奇怪了。生物研究表明,在所有的动物类群中,鱼类是体色最为艳丽的一族,鸟类、昆虫类尚在其次。越是居于深水层的鱼类,其体色往往越是五彩缤纷,斑斓夺目。
其次,还应特别留意龙体的分泌物。
龙为神灵,香气馥郁,原本是文学描写中的粉饰之辞。现实生活中的龙却是充满了腥味的。姜夔《昔游诗》中说“数里闻腥膻”,或许有些夸张。 (6) 任殿元的回忆应该是比较真切的:“它身上的腥味极大,相距几百米远就能闻到。”在龙趴卧的地方,经过了一夜暴雨的冲洗,“沙子里还留有浓烈的腥味”。究竟是什么东西渗入了沙土中,竟会产生如此浓烈而冲洗不去的腥味呢?古籍记载称堕龙“鳞滑而油”(鳞片异常滑润,像涂了一层油)、“腥涎满地”(带腥味的黏液淌满了一地),可见龙的体表有着丰富的黏液腺,那股浓烈的腥味正是由黏液散发出来的。
我们知道,鱼类的黏液层是为了适应水中生活而发展起来的保护机能,两栖类的黏液分泌则是维持皮肤呼吸功能的必要手段。通过对现代两栖动物的解剖分析,发现它们的肺是一个只有简单分隔的囊,仅能承担一半的气体交换功能,其余的则是经过皮肤组织来完成的。所以,现代两栖类皮肤裸露,布满黏液腺,通透性强,以便进行气体交换。古代两栖类是否也具备皮肤呼吸功能,目前尚有不同看法。有人认为,古代两栖类身上既然覆盖着像总鳍鱼那样的鳞片,它们就不可能进行皮肤呼吸;但也有人持相反意见,因为通过对那些遗骸的头骨和鳞甲的切片分析,发现上面有网状微血管构造。值得注意的是,我们从那种叫作“龙”的动物身上,还看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它的鳞片是能动的,甚至可以夹死钻进去的苍蝇。古籍记载对这一现象屡有描述,我过去总不大相信。可是,任殿元老人的回忆中居然也出现了类似的细节:“它的鳞是可以自行抖动的,水边的苍蝇多,鳞片一动咔咔直响,有时还能夹到苍蝇。”我们现在还不敢肯定这种鳞动现象是否全由意志控制,但至少可以说明,龙鳞并非紧覆体表,鳞片与表皮之间仍有一定的空隙,苍蝇能够由此钻进去,换言之,龙鳞底下的皮肤组织仍有可能直接接触空气。只有当后来进化到爬行类阶段的动物,全身紧裹不透气的角质鳞,皮肤呼吸才变得完全不可能了。
龙出现在陆地时,大多表现为神疲力乏、气息奄奄,虽然长有四条腿,却老是趴在原地不动,这种现象似乎也可证明,龙的肺功能是相当低弱的,远不能满足陆地运动的需要。它应当具有其他的辅助性呼吸功能。我在第五章中说过,上古的豢龙技术,作为整体早已失传,但是仍有若干经验片断遗留在民间。为趴在陆地的龙搭建凉棚,不断往它的身上泼水,这种对于堕龙的特殊救援方式,很可能也是源自早期的经验。这一经验在民间影响甚广,直到1944年的松花江边,仍有居民在用这种方式救护“黑龙”,尽管他们已经说不大清这样做的实际意义了。其实,搭建凉棚,不正是为了避免日光照射,以减缓动物体表的水分蒸发吗?用水浇身,不正是为了增加体表的湿润度,以利于气体交换吗?这一代代相传的古老经验,恰好暗示了龙的皮肤具有呼吸作用——只要让它周身保持足够的湿润度,即使几天不吃不喝,它也不会死去。而真正成熟的爬行类动物,是不需要享受这种待遇的。因为爬行动物已经具备完善的肺组织,皮肤干燥属正常现象,用水去泼洒身体反而显得多此一举了。
第三,有必要强调一下龙的口须。
古今目击者皆已证实,龙之长须乃是大自然本身的作品,而非艺术家虚构的产物。古籍中出现的龙须,有些显得很长。任殿元所见“黑龙”的口须,并不算长,北方土语称“一那多长”,大约有20公分吧。据任殿元说,“黑龙”趴在岸边,不管是村民来浇水,还是苍蝇去骚扰,它的双眼总是闭着,没睁开过,嘴边长着七八根须子,又粗又硬,还直抖动。龙长有明显的口须,这也正是它与蜥蜴、鳄鱼等爬行类动物相区别的一个重要体征。
如同人们已经知道的,口须本是鱼类最重要的触觉器官,须上还分布着味觉细胞。在混浊的水中,靠眼睛的视觉来寻觅食物,显然是很不够的,此时口须就起了相当大的作用。任殿元不是说“黑龙”的“嘴形特像鲶鱼”吗?鲶鱼,又写作“鲇鱼”,淡水底栖鱼,体长可达1米以上,灰黑色,无鳞,富黏液腺,头扁嘴阔,上下颌正好有长须两对。从古代鱼类进化到两栖类,再进化到爬行类,那些登陆成功的四足动物,应该是视觉发达而口须退化。可是,龙在漫长的演化过程中,口须非但没有退化,反而日渐发达,变得又粗又长,这个事实再一次向我们昭示:龙不仅从未远离过水域,而且长期生活在暗无天日的地方,发达的触觉器官正是为了弥补视觉上的不足。当它偶尔出现于地面上时,由于无法适应白天较强的光照,它的眼睛往往睁不开;那不停抖动的口须,不正是想要努力探测周围的情况吗?
尽管陆生动物较之水生动物要先进得多,但水生动物及两栖类动物也有自己的优势。它们仅仅在活动时才消耗体能,在安静状态时,它们可以长时间漂浮在水中,使肌肉组织得到充分的松弛。这就意味着,它们只需要消耗少量的食物和氧气,便能够维持生存。陆地上的物种,进化得快,消失得也快,这是因为陆上环境复杂多变的缘故。相比之下,水生环境则要稳定得多,地下湖泊更是一个静谧的世界。在弱肉强食、竞争激烈的地表生物圈内,偶尔会出现像龙这样的反应迟钝的大型动物,这该如何解释呢?我有理由怀疑,它是在一个相对封闭、相对安静的环境中延续下来的。这种特殊环境的庇护,不仅使它躲过了灾难性气候的打击,而且使它避开了那些凶暴的爬行类动物的侵害。《隋书·五行志下》引《洪范五行传》:“龙,兽之难害者也。”既然承认龙为“兽”,它也应当是动物界的成员,而不是什么“天帝贵畜”。至于说它“难害”,这倒可能是事实。因为它生活在一个虽然并不繁荣,却几乎没有天敌的环境中,其他兽类以至人类都很难进入它的领地,这或许也是它得以苟延残喘的原因之一。
第四,让我们再来看龙的基本体形。
龙之外形近似鳄鱼,或者说,鳄鱼之外形近似龙,这在古人的著作中已经屡屡道及,算不得什么新义了。我们曾给任殿元看过各种类型的鳄鱼图片。老人明确表示,他从电视上见过许多鳄鱼,那些爬虫肯定不是“黑龙”。不过有一次,当戴淮明将鳄鱼图片混入其他各种动物图片中,再请任殿元辨认时,老人又指着短吻鳄的图片说,假如不计较细节部分,光看它前半身的大概形状,也有几分像“黑龙”。 (7) 任殿元的判断,也是来自直观印象。这就更加证明古人所言鳄鱼“其物似龙”“绝类龙,特无角耳”,确非凭空立说。
自20世纪20年代以来,不少学者也注意到了龙形似鳄鱼的特点。章鸿钊《三灵解·龙解》:
中国载籍或以龙蛇并称,或与鼍鼋同列;而《神农本草》名蜥蜴曰“石龙子”,蛇蜕曰“龙子衣”,则识者固知龙为爬行动物之属。古文龙或作竜 ,以象形言,当与鳄鱼为近。 (8)
章太炎《杂说·说龙》:
龙形与蜥蜴同,今俗谓蜥蜴为潜龙,亦曰地龙,南洋群岛有蜥蜴跃起数尺,俗即谓之飞龙,此亦积古相传之义。其大者曰鼍鳄,并似蜥蜴,鼍出大江中流,而鳄生于南海,其形正同。然则鼍鳄即龙属矣。 (9)
祁庆富《养鳄与豢龙》:
甲骨文中,龙有多种写法,其中较早的两个写作 (这里省略了甲骨文文字),这两个字都有四足,有鳞纹,前者还有巨口,可见不是蛇形,而是鳄形。 (10)
应当承认,通过古文字形的分析,看出龙形近似鳄形,确是很有眼光的。换言之,当学者们指出龙之形象“与鳄鱼为近”时,离开真实的目标已经不远了。然而,如果仅仅以此作为凭据,贸然断定鳄鱼便是神龙的原型,那就好比《荀子·王霸》中说的“过举蹞步而觉跌千里者”——稍稍多跨了半步,却不料偏差了千里!
现代两栖类体型偏小,最大的如东亚大鲵,身长亦不过1.8米,远不能和爬行类动物相匹敌。古代两栖类则不然。古生物学的研究表明,始见于泥盆纪晚期,繁荣于整个石炭纪,最后仿佛消失于三叠纪的古代两栖类动物,不仅种类较多,而且体型也偏向硕大,有身长至四五米者。最耐人寻味的是,这些早期四足动物中的一大批成员,居然长得都跟鳄鱼相近似,以至有人干脆把此类动物称为“鳄鱼状怪物”,尽管鳄鱼是后起的爬行类,它的真正祖先原鳄要到三叠纪方才露头。且看图12所示,它们看上去不正像一群大大小小的鳄鱼吗?有些家伙的脑袋,不也长得有几分近似牛头吗?双椎螈的嘴巴,不是也挺像鲶鱼嘴又扁又宽吗?外形上近似鳄鱼,并不等于就是鳄鱼,这个浅显的道理总是被人一再地忘却。成书于两千多年前的《吕氏春秋》中,有一篇著名的论文,题为《疑似》,起首第一句便是:“使人大迷惑者,必物之相似也。”使人产生极大困惑的,正是那些形质相似、难以分辨的事物。《疑似》一文直到今天仍让人百读不厌,就因为人类在这方面所犯的错误太多了,而且不管时代如何进步,人类在认识方法上的这种片面性仍将一如既往地表现出来。
这不禁使人联想到中国古代的一种求雨法术——“蜥蜴祈雨法”。此法起始于魏晋,盛行于唐宋。具体做法是,捉来若干蜥蜴, (11) 投入贮满水的大缸中,然后举行一个非常简便的祷祝仪式:
古法求雨,坊巷各以大甕贮水,插柳枝,泛蜥蜴,使青衣小儿环绕呼曰:“蜥蜴蜥蜴,兴云吐雾。降雨滂沱,放汝归去。”此亦像龙致雨之义也。(《尔雅翼·释鱼五·蜥蜴》)
这种求雨法可谓别出心裁,从我们今天的眼光来看,不像是在祷告神灵,倒像是在要挟人质。据段成式介绍,唐人施用此法时,还要将缸盖用泥封住,令小儿用青竹竿不停顿地敲打水缸四壁。 (12) 那就更有点折磨囚犯的味道了。奇怪的是,对于这样一种近乎儿戏的做法,古人居然深信不疑。北宋熙宁年间,旱灾频仍,朝廷甚至颁令在民间推广“蜥蜴祈雨法”,一时间捕捉蜥蜴成风,有的地方捉不到蜥蜴,就只好拿壁虎来顶缸了。 (13)
蜥蜴何能兴云吐雾?《渊鉴类函·虫豸部·守宫二》引《卦爻名义注》:“守宫与龙通气,故可祷雨。”这种神秘的“通气”感应,究竟以何为凭据?段成式《酉阳杂俎·广知》:“旧说:龙与蛇师为亲家焉。”“蛇师”乃蜥蜴之别名。为什么不是别的动物,而恰恰是这类小爬虫能够与龙结下亲缘关系呢?说来说去,还是罗愿《尔雅翼》说得透彻:“其状既如龙,故祷雨用之。”原来,真龙是可遇不可求,制作土龙则费时又费力,而外形似龙的蜥蜴、壁虎之类却是触目可见。蜥蜴本身虽不能致雨,但是,“龙子”既然被扣押在此,龙母还敢不顺从人们的意愿吗?这种做法表面上近乎荒唐,实质上仍是以那种偏重外部形态特征的古代动物分类法作为基本依据的。我在前文已经说过,较原始的神龙图案正呈现为蜥蜴形状。风靡后世的“蜥蜴祈雨法”,亦从一个侧面向我们证实,“龙形与蜥蜴同”确实属于古人普遍认可的直观经验。
不过,现代研究者大多认为,蜥蜴的个体似乎太小,不可能成为神龙的直接原型;龙的原型应当是一种巨型蜥蜴,而后世最常见的巨型蜥蜴状动物,无疑要属鳄鱼了。于是乎,鳄鱼便成了解开神龙之谜的聚集点。在这里,人们似乎又忘记了一个简单明白的事实;古人是在难以寻觅真龙的情势下,才不得不请蜥蜴出来帮忙的。鳄鱼(尤其是扬子鳄)在古代并不稀见,倘若它真是传说中的“司雨之神”,古人为什么不直接向它祈求降雨,非要绕上一个大圈子,去找那些不知为何世“亲家”的蜥蜴之类呢?古代人视蜥蜴为“龙子”、为龙之“亲家”,仅仅是从外部形态上来划分动物的类属;现代人直截了当地把“龙”的称号授给了鳄鱼,归根结底,还是没有走出“物之相似”的天然大迷宫。事实上,龙除了外形近似蜥蜴状以外,尚有其他一些重要的体征和特性,如头角、吻须、鱼鳞、丰富的体表黏液腺以及对于水的特殊依赖性。忽略了这些重要体征和特性,我们的目光便只能长时间停留在鳄鱼、蜥蜴等现代爬行类动物的身上,而没有及早地意识到龙可能是另一种巨型蜥蜴——一支据说已经绝灭了很久的古代两栖类动物。
我的这种推断,恐怕是很多人难以接受的。传说在世界的某些地区,至今仍生存着恐龙的后代,这已经让人感到不可思议了;若说那种被我国古代居民奉为祥瑞之物,直到1944年仍有人亲眼目睹的巨型蜥蜴,竟然会是比恐龙还要早的古代两栖类动物,岂不是更加近乎天方夜谭了吗?
大自然的实际情形,远比人类假想的还要离奇。不用说古代爬行类和古代两栖类,即使比这些动物更为古老的物种,也仍有可能在某些特定条件下逃过劫数而一脉独存,最典型的例证便是矛尾鱼(拉蒂迈鱼)。1938年在南非附近深海中首次捕获到的这种怪鱼,长约1.5米,体表呈蓝色,披覆铜钱般大的圆鳞,因尾鳍中间如矛状突出,故名“矛尾鱼”。矛尾鱼在动物分类学上属于总鳍亚纲的空棘目。总鳍鱼是一支极为古老的鱼种,最早出现于泥盆纪的淡水中。空棘鱼是其中的一个分支,从三叠纪开始就移居入海,过去总以为它在七千万年前早已绝迹,却不料依然其乐悠悠地生活在300米以下的深海中,难怪当它一露面就惊动了世界各地的生物学家。矛尾鱼身上最引人注目的地方,是那特别粗壮的肉叶状胸鳍、腹鳍,内中骨骼的排列方式与一般鱼类不同,具有分节的中轴,非常接近陆生脊椎动物原始型四肢的构造,因而它成了人们考察脊椎动物由水到陆演变过程的“活化石”。尽管总鳍鱼和肺鱼到底谁更有资格代表陆生脊椎动物的祖先,目前在科学界尚有争论,但矛尾鱼作为古代总鳍鱼的近亲,至少有三亿年以上的历史,这应当是没有什么疑问的。按照逻辑推论,像矛尾鱼这样历史极为悠久、形态相当原始,又没有广泛适应性的古代鱼类,尚且能够在大自然的某个角落中苟延至今,那么,在生物进化史上还不及矛尾鱼古老的两栖类,为什么不可以仰仗某些特殊环境的庇护,存留下若干数量的孑遗动物呢? (14)
当然,龙究竟属于两栖类还是爬行类,在没有见到动物实体之前,我的说法仅仅是一种猜测而已。古代两栖类有没有口须尚不清楚,但迄今为止好像还没有发现头上长角的;虽说古代两栖类的体型硕大,可要产生出长达10米以上者,目前也还是难以想象;跟鱼类不同,古代两栖类的头部已能转动,但往往只有一个颈椎,若按照任殿元的描述,黑龙的脖颈有二尺多长,如同马脖子,这似乎又往前迈进了不少。其实,在四足脊椎动物的早期历史上,两栖类和爬行类之间的界限本来就是相当模糊的:现代的爬行纲和两栖纲很容易从它们的外形和内部构造区别开来,但原始的古代爬行动物却不容易和古代两栖纲清楚分别,因为爬行纲原从古代两栖动物演变过来,古动物学家对遗留下来的化石祖型也难于鉴定区别:不但骨骼构造极相接近,而且前期古代两栖纲披鳞戴甲,在外形上也彼此类似。有些人就混称为两栖爬行动物。 (15)
况且,一个物种即使再保守,经过了亿万年的繁衍,或多或少总要发生若干变异。有的生物学家指出,假使真有恐龙的后代活到今天,它们为了适应周围环境的变化,自身构造也将出现新的发展,不会跟原始恐龙完全相同的。同样道理,我国人民几千年来所崇拜的龙,如果真是一种古代两栖类动物,那也是在特殊环境中侥幸延续下来的一个有了新特点的变种。
按照古代学术界流行的五虫分类法,龙归入“鳞虫”,并且是“鳞虫之长”。《吕氏春秋·孟春纪》高诱注:“鳞,鱼属也,龙为之长。”古人所说的“鳞虫”,除了全部鱼类之外,还包括一部分两栖类、爬行类。这里的“长”字,应当译成“为首者”。根据我们民族的思维习惯,所谓“为首者”,往往兼含资格最老、辈分最高的意思在内。众所周知,古人是从直观经验来判断事物性质的。这种判断虽不免时有错误,然而我们也不能不看到,无论是在东方,还是在西方,先民们在数千年以前由直观经验推导出来的某些猜测,常常同现代实验科学所得到的结论不谋而合,这样的例子是不胜枚举的。因此,尽管从现代生物科学的角度来看,五虫分类法不尽合理,尤其是给每类动物各立其“长”,显然是为了迎合封建主义意识形态的需要,但是,古人凭借他们那种朴素的直观感受,判定龙为“鳞虫”类动物的首领,或者说得更明白一点,龙是现代鱼类、两栖类和爬行类的老前辈,这很可能是歪打正着,一语道破了浓雾掩盖下的自然真相。
综上所述,龙是一种跟原始鱼类有着最直接联系的四足动物,它的身上依然残留着相当浓厚的鱼性,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三停九似”之说原为画龙而设,其中的“角似鹿”“头似驼”云云,当然不会句句是真情,但也不可能句句是虚构,至少“鳞似鱼”一句是对的。除了类似鱼鳞那样的鳞片之外,龙尚有其他一些鱼类的特征,如丰富的体表黏液腺等。龙背是否有鳍,古今目击者的说法似有不同。任殿元认定,他在1944年见到的那条黑龙,脊背上肯定没有“鱼分水”(鱼鳍)之类的东西。而据贾纬《唐年补录》记载,咸通末年坠落在桐城县某居民庭院中的青龙,身上不仅有鳍,而且形似鱼鳍,“鳞鬣皆鱼”也。姜夔《昔游诗》中说“白身青鬐鬣”,好像那条趴卧在白湖岸边的巨龙也是有背鳍的。《松漠纪闻》的作者洪皓则证实,保存在金国内库中的那具龙骸,“与予所藏董羽画出水龙绝相似,盖其背上鬣不作鱼鬣也”,跟他自己所收藏的董羽名画《出水龙》非常相似,只是背上之鳍并不像鱼鳍罢了。
……
我们一经弄明白了龙和鱼之间的这种内在联系,从而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在民间流传的故事中,龙王爷以及龙子、龙孙、龙婆、龙女变妆出游时,往往会以鱼儿的形象呈现在凡人的面前;为什么那些得道成仙的传说人物,有的(如黄帝、马师皇)可以骑龙上天,有的(如子英、琴高)却是乘鲤入云。
谨抄录《列仙传》卷下“子英豢鲤”一节,以供读者赏析:
子英者,舒乡人也,善入水捕鱼。得赤鲤,爱其色好,持归著池中,数以米谷食之。一年,长丈余,遂生角,有翅翼。子英怪异,拜谢之。鱼言:“我来迎汝,汝上背,与汝俱升天。”即大雨,子英上其鱼背,腾升而去。岁岁来归故舍,食饮,见妻子。鱼复来迎之,如此七十年。故吴中门户皆作神鱼,遂立子英祠。
一条鲤鱼被豢养大了,居然长出了头角、翅膀, (18) 甚至可以乘着大雨冲天飞去。这不是神龙的化身又是什么!在色彩斑斓的传说故事中,鱼、龙之间的形象转换竟能如此的便当,内中正好隐含了古人朴素的生物知识——龙原本就是从鱼直接变过来的。现代生物科学直到很晚方才确认四足动物和鱼类的亲缘关系,而我国古代人民却在千年以前就凭借着某种直观经验隐隐约约地感觉到了这一真理。
现在,让我们再回到另一个更加难解的现实问题上来吧。这种鱼性未泯的状如巨型蜥蜴的动物,果真能够借助大雨而腾空飞起来吗?
评论
这么看来鲤鱼跃龙门还是有些道理的!
第八章 龙无尺水 无以升天
古人要求控制降水量的强烈愿望,为什么不寄托于其他动物,偏偏要投注到这种被称为“龙”的动物身上呢?会不会是跟这种动物本身的特殊习性有关呢?
如果说神龙之谜是中国文化史上最古老的谜案,那么,龙的飞行方式更是谜中之谜。《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记孔子所言:“鸟,吾知其能飞;鱼,吾知其能游;兽,吾知其能走。……至于龙,吾不能知其乘风云而上天。”连孔老夫子都感到难解个中奥秘,无怪乎千百年来人们要将龙奉若神明了。
其实,鱼类也不是绝对不能飞行。在热带或亚热带海洋上航行时,常可看见一种会离水飞跃的鱼——飞鱼。它长着一对宽大的胸鳍,伸展开来就像鸟儿的双翅一样。飞鱼起飞前,先由尾部在水里急剧摆动,达到极高速度,然后跃出水面,张开翼状胸鳍,身体保持静止状态,在空中滑翔飞行。这种有着独特本领的暖水鱼类,一般能够在离水面4—5米的空中飞行200米左右,倘若遇上顺风的帮助,还可飞得更高更远。《山海经·西山经》上曾提到过一种“状如鲤鱼,鱼身而鸟翼”的文鳐鱼,即产于我国沿海的飞鱼。
龙的飞行方式较之飞鱼,还要来得更加神奇。飞鱼的滑翔,从本质上看,仍未超越“有翼而飞”的定义,只不过用鱼鳍勉强替代了鸟翼而已。龙则不然。龙不仅能从水里腾向空中,并且能在陆地上直接起飞。虽然《广雅》上说过,有一种长翅膀的龙叫作“应龙”,可是据我目前已经掌握的史籍资料,还无法证明有人确曾看见过这种“应龙”。相反,坠落在陆地上的龙,都是没有翅膀的,其中大部分仍然能够重新飞起来。无翼而飞,这是一个令人惊诧的现象。单凭这一点,就足以勾起人们无穷的联想,就足以把这种动物抬举到尽善尽美的高度。
那么,龙究竟是凭借着一种什么样的力量,才飞腾起来的呢?
腾蛇游雾,飞龙乘云,云罢雾霁,与蚯蚓同,则失其所乘也。(《慎子·威德》)
人不见龙之飞举而能高者,风雨奉之。(《淮南子·说林训》)
蛟龙得云雨,终非池中物也。(《三国志·吴志·周瑜传》)
鸿鸾之凌虚者,六翮之力也;渊虬之天飞者,云雾之阶也。(《抱朴子·贵贤》)
应龙未起时,乃在渊底藏。非云足不蹈,举则冲天翔。(张正见《应龙篇》)
龙乘云雨而飞腾,历来是家喻户晓的常识。可是,自从近代科学输入中国以后,知识界中几乎没有人相信世上会有腾云驾雾的龙。这到底是科学战胜了迷信呢,还是偏见掩盖了真相?
天上变幻不定的云彩,自古以来便是启发诗人灵感的源泉;云雾缭绕,烟霭弥漫,则往往成了一切神秘境界的不可或缺的点缀。曹植在《吹云赞》中写道:“天地变化,是生神物。吹云吐润,浮气蓊郁。”这是文学家的歌咏,而不是科学家的述评。倘若我们将云雾仅仅看作是一种跟降水有关联的大气现象,那么,“神物”其实一点儿也不神。
云,大泽之润气也。(《太平御览》卷八引《说文》 (1) )
腾水上溢,故为雾。(《初学记》卷二引《庄子》 (2) )
雨,水从云下也。(《释名·释天》)
古人的这些直观认识,即使从现代科学的角度来看,仍然是相当正确的。地面的湿润空气升至高处,遇冷而凝结成无数细微水滴,成团浮游空中,即为云。当云里的小水滴不断碰撞、合并,增大到上升气流已无力支持的时候,就下降成为雨。雾实则也是一种云,不过是近地面的云罢了。我们走入雾中,便可以体会到在云中是什么感觉了。那里面的空气很潮湿。唐人张旭《山行留客》诗:“纵使晴明无雨色,入云深处亦沾衣。”正是自然实景的生动写照。
我们既已明白云雾乃是水的气态表现,那就不难理解龙的飞行方式的特殊性质。腾云驾雾也罢,挟风裹雨也罢,所揭示的无非是同一个事实:龙的飞腾离不开水的助力;它惯于在潮湿的空气中活动,而在它出现的地方,也往往容易产生较多的水雾。孔颖达《周易正义》中说的“龙是水畜,云是水气”,本是真正的大实话,可惜被我们当作“迷信”而忽略了。
我猜想,这种能够借水腾跃的两栖动物,会不会是从某种原始的喷水鱼进化而来的呢?
……
诚然,现实的龙和神话的龙之间,毕竟是有相当距离的。民间故事总喜欢渲染龙的神通广大:上天入海,无所不能;千里万里,来去自如。所谓“言必鹏运,气靡鸿渐” (4) ,作为文学上的夸饰手段,自有其审美价值,此理固明,无须赘言。实际的情形却是,龙在陆地上是很不自由的,它的飞行方式又存在着天然的难以克服的局限性。成语“龙腾虎跃”中的那个“腾”字,用得非常贴切,点明了龙飞与鸟飞的本质差别。《潜确类书》卷三六引录《江河纪闻》的一则记载,有助于我们澄清千百年来笼罩在此问题上的疑雾:
五河口有潭渊深,相传有龙蛰焉。每春夏之交,洪流冲击,荡民田庐。至元平江南后,淮旱,绵亘数百里皆涸,独此潭如常;探汲者众,遂亦涸。潭角有窍,人竞窥之,见有物如黑犬,蟠旋其中。众怒为害,竞投以锹镵铁具。龙含水一喷,云气上腾,乘云冲空,向西南去。一老者曰:“此非龙,乃蛟也。得水只能一跃,跃只能二里,再得水复然。若遇陆地,则困矣。”众竞奔西南索之,约二十里许,果蜿蜒陆地,长丈余;乃屠之。其地在县东二里,即五河交会处。
所谓“五河口”,位于今安徽五河县以东,乃是淮、漴、浍、沱、潼五条河流的交汇之处。此事又见于《光绪重修五河县志》卷十九,文字上稍有差异,如“得水只能一跃,跃只能二里”,《五河县志》作“得水一跃可十数里,水尽则止”。据《五河县志》所载,此事发生的确切年份为至元十六年(1279年),是年淮水流域大旱。有关五河县乡民击毙怪兽的事件,其中有两点内容是格外引人注目的:
其一,确有一种罕见的水生动物,能够借助喷水而向空中飞腾,云气弥漫往往就是它喷水造成的现象。关于这种动物的外形,文中缺少具体描绘,从“蜿蜒陆地”(《五河县志》作“堕地蜿蜒”)一语来看,颇似其他古籍中屡屡提到的“堕龙”。至于那位老者说是“蛟”,这一判断显然有误。因为蛟不能飞腾,善于飞腾者龙也。
其二,龙的飞行距离是有限度的,但作为一种没有翅膀的动物,凌空一跃即可冲出一二十里,确也称得上卓尔不凡了。关键的问题是不能脱离水。只要能够得到水分的补充,它可以连续腾跃多次。“若遇陆地,则困矣”,恰好验证了《管子》一书对这种动物所下的判语:“乘于水则神立,失于水则神废。”
我不由得因此而想到了《周易·乾卦》中的一条爻辞:
九四,或跃在渊,无咎。
以往的注家大多释“或”为疑惑,释“或跃在渊”为在渊中欲跃而未跃之势。孔颖达《周易正义》可作这方面的代表:
或,疑也;跃,跳跃也。言九四阳气渐进,似若龙体欲飞,犹疑或也,跃于在渊,未即飞也。
这种传统的解释,显然没有注意到龙的运动特点,偏离了实际情形,因而是不正确的。“或”在这里作指示代词,并不通“惑”。类似这样的句法,常见于西周时代的作品中,如《诗·小雅·鹤鸣》:“鱼潜在渊,或在于渚。”“鱼在于渚,或潜在渊。”试比较“或跃在渊”,何其相似乃尔!爻辞“或跃在渊,无咎”,译成现代汉语应该是:有时腾跃起而坠落在深水中,没有灾患。龙一旦腾起,无非是两种可能,一是“或跃在陆”,二是“或跃在渊”。坠落在陆地上,事情就有点麻烦,有时会连续几天都飞不起来;而坠落在深水里,比如唐代元和七年发生在桐城县境内的事件,两条龙从一个池塘中跃起,飞行了六里路,又坠入另一个池塘, (5) 那正是得其所哉,当然可以“无咎”了。明白了这个道理,我们再去读高亨先生对该条爻辞所作的阐释,便会感到胸中豁然:
龙本是水中动物。龙跃于渊,得其所之象。人得其所,可以无咎,故曰或跃在渊,无咎。(《周易古经今注》卷一)
也许人们从未想到过,《周易·乾卦》中的爻辞,居然可以通过对某种动物的追寻而获得更加准确的解释。对于这种未明的动物,我目前所知甚少,因而还无法解释另外两条爻辞,即“亢龙,有悔”和“见群龙无首,吉”。然而我确信,我们今天感到弄不明白的某些事物,在古时候曾经是相当清晰的。至少在《周易》爻辞初创的年代,人们见到龙的机会还较多,故而对这种动物的直观印象也较深。《周易》固然是一本讲迷信的书,但乾卦中的那组描述龙的文字,却和其他卦爻中的“羝羊触藩”“鸿渐于干”一样,都是利用实际生活中的动物形象来作比喻,既不是臆造,也不是迷信。
东汉的王充,可说是古代历史上第一个系统批判神龙迷信的人。然而,只要认真读一读他的《论衡》,我们就不能不承认,王充只是反驳了附会在龙身之上的各种诡异传说,他既没有否定龙作为一种动物的客观存在,也没有否定龙能够驾云飞腾的基本事实。《论衡·龙虚篇》中说:“龙可畜又可食也,可食之物,不能神矣。世无其官,又无董父、后刘之人,故潜藏伏匿,出见希疏,出又乘云,与人殊路,人谓之神。如存其官而有其人,则龙,牛之类也,何神之有?”王充按照自己的理解,阐说了龙随云雨起飞的过程:“龙闻雷声则起,起而云至,云至而龙乘之。云雨感龙,龙亦起云而升天。天极云高,云消复降。”他甚至明确地把龙看作是鱼的同类:“鱼在水中,亦随云雨蜚,而乘云雨非升天也。龙,鱼之类也,其乘雷电犹鱼之飞也。”我并不认为王充的结论都是正确的。但是,他在神龙的问题上没有采取彻底否定的做法,这或许是一种较为明智的态度,因为关于龙的自然常识有其不容轻易否定的价值。
王充在《论衡·龙虚篇》中,也曾犯过一个小小的错误,并且流布千年,至今尚未得到纠正。这个错误对于整部《论衡》来说,不过“若邓林之枯枝”,但因为它与本章讨论的主题大有关系,所以不能不郑重地指出来。
短书言:“龙无尺木,无以升天。”又曰升天,又言尺木,谓龙从木中升天也。彼短书之家,世俗之人也。见雷电发时,龙随而起,当雷电击树木之时,龙适与雷电俱在树木之侧,雷电去,龙随而上,故谓从树木之中升天也。(《论衡·龙虚篇》)
所谓“短书”,指当时流行的小说杂记之类。王充看到过一卷“短书”,那上面写着:“龙无尺木,无以升天。”龙之升腾须要凭借“尺木”,这种说法既新奇又费解。于是,王充凭他自己的揣度,联系雷电击树的自然现象,试图给予“尺木”一说以合乎理性的解释。那么,他的解释究竟对不对呢?
清代考据学家俞正燮认为,首要的问题是文字上有错讹,“尺木”应当为“尺水”:
《道藏·正一部·意林》载桓谭《新论》云:“龙无尺水,无以升天。圣人无尺土,无以王天下。”“尺水”言其少,以喻尺土。《初学记》载赵煜《献帝春秋》云:“孙策出教曰:龙欲腾翥,先阶尺水者也。”今本《吴志·太史慈传》注引《江表传》孙策教,误作“尺木”。梁沈约《华阳陶先生登楼不下诗》云:“侧闻上士说,尺水乃腾霄。云軿不辗地,仙居多丽谯。”亦言所居不同,龙必近水;今亦误作“尺木”。唐许敬宗《鄂公碑》云:“翠虬腾骧,必先阶于尺水。”亦作“木”。按《论衡·龙虚篇》云:“短书言龙无尺木,无以升天。谓龙从木中升天也。彼短书之家,世俗之人。见雷电击树木之时,龙适与雷电俱在树木之侧,雷电去,龙随而上,故谓从树木之中升天也。”是汉时已有树木之说。《酉阳杂俎》云:“龙无尺木,不能升天。尺木,龙头上如博山形。”此乃道书鄙论。龙额上自有高骨,岂得名为“尺木”!古书之“水”改为“木”,由一孔之人因谬说改之。(《癸巳类稿》卷七)
现代学者刘盼遂不同意俞氏的看法。他认为,《论衡》作“尺木”并没有错,《新论》作“尺水”倒是真正的讹误:
盼遂案:桓谭《新论》:“龙无尺水,无以升天。圣人无尺土,无以王天下。”仲任所谓“短书”斥此也。惟“尺木”,《新论》作“尺水”,应据《论衡》改正。《三国志·太史慈传》注引《江表传》孙策教曰:“龙欲腾翥,先阶尺木者也。”亦作“尺木”。近年洛阳出土隋《杨畅墓志铭》词曰:“诞此哲人,奇峰特秀。尺木既升,增峤增构。”此文殆用龙升尺木之事,石刻确是“木”而非“水”,不若写本印本之易误。又唐《嶲州邛都丞张客墓志铭》云:“飞谣海甸,宣才江澳。雅政清夷,仁风肃穆。英英君子,鸾凤其族。长逾千里,微班尺木。”考此铭以木与澳、穆、族为韵,其不作“尺水”甚显,明作“水”为误。《酉阳杂俎》云:“龙无尺木,不能升天。尺木,龙头上如博山形。”是段氏亦作“尺木”,明作“水”者乃误字耳。俞理初《癸巳类稿》谓《论衡》“尺木”为“水”之误,然又云:“当雷电击树木之时,龙适与雷电俱在树木之侧,雷电去,龙随而上,故谓从树木之中升天也。”是《论衡》作“尺木”明矣。俞据误本《初学记》为证,失之。(《论衡集解》卷六)
俞、刘两家,各有所据。假如龙只是一种幻想出来的怪物,在实际生活中没有任何对应物可言,那么,这场笔墨官司的结果恐怕就很难裁定了。打个比方说吧,你说鬼的头上有两个肉角,我说鬼的头上只有一个肉角,彼此间即使争论得面红耳赤,到头来仍是谁也说服不了谁,因为世界上根本就没有鬼。然而,正如我在前文所反复论证的,说龙非同画鬼,龙是自然界中实际存在过的动物,古人有关龙的传说和议论是以某种生物经验为依据的。客观既已存在的对应物,无疑是最具权威的裁判者,在古籍校勘学上亦当如此。龙之升腾究竟凭借什么,是凭借“尺木”还是凭借“尺水”,只要去看一看本书第二章中列举的大量记载,尤其是那些关于“堕龙”的现场描述,岂不就一清二楚了嘛!
尽管亿万年的独特演化,使龙的某些器官获得惊人的发展,可是归根结底,它还是离不开对水的依附。《聊斋志异》所记载的北直界堕龙,就是一个形象化的说明:这条龙在浅浅的水洼中转侧翻腾,终因水量太少,腾起后又坠下,无法离开原地;直等到三天后,才仰仗着一阵大雨而飞走。对于龙的这一特性,《江河纪闻》作了恰如其分的概括:“得水只能一跃,再得水复然。”不独史书记载言之凿凿,即使是那些充满想象力的民间传说故事,也不时透露出龙无水便不能腾跃的经验之谈。……
……
这些事例都向我们证实,在这个世界上,动物的气候预测器官是如何的准确、无可比拟。 (15)
龙的身上可能正具备这样一种特殊的感受器,对于远方正在形成的云团,尤其是大面积的积雨云,有着异乎寻常的感应能力。一旦当龙暴露在某地之后,或早或迟总会有成团的阴云涌动而来。因此在古人的整体经验中,“云从龙”“龙致雨”乃是看得见的真理,尽管有幸目睹此类奇景的人仅占全国总人口的极少数。且以俞樾《右台仙馆笔记》的记载为例:那个“牛首鼍身”的怪物坠落在潘氏墓地时,时方“赤日杲杲”,绝无阴雨迹象。可是到了第二天,风云突变,“风雷交作,大雨如注”,怪物即在雨中奋身一跃而远去了。类似这样的观察记录,经过不断的积累,最终上升凝结为一种经验。《光绪重修五河县志》卷三风俗编,引述在当地流传的物候占经验谈:
龙见鱼跃,必有雨。
天气转阴时,随着气压的急剧降低,水中溶解氧量减少,鱼类便感到呼吸困难,因而焦躁不宁,时常跃出水面,这是人所共见的事实。“龙见”和“鱼跃”并举,证明两者同属生物现象。不言而喻,“龙见兆雨”原本也是一种直观经验,是有一定的生活依据的,后来衍变为“龙主行雨”,则成了神话和迷信了。
古代居民在无法掌握自然力的情势下,对动物界存在的“自然冥感”现象大为惊奇,因而将过高的期望投注到了某些所谓“神异动物”身上,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古代祈雨术模拟龙的形象来呼风唤雨,现代仿生学模拟蛙眼的构造来研制图像识别机。前者是蒙昧的表面化的模仿,后者是科学的本质意义上的模仿。两者性质虽然有别,取动物之长为己用的意图却是一脉相通的。平心而论,“龙致雨”之说确实含有真理的成分,不过那是一种被曲解的真理。龙和云雨之间的“冥感”,并不是龙主动招致了云雨,而是即将到来的云雨刺激龙进入兴奋状态,即王充所说的“云雨感龙”。从感应的超前性来看,龙远在泥鳅之上,往往能提前好几天;但是就兆雨的准确率而言,似乎又不尽如人意。因为龙只能感知远处袭来的云团,却不能控制云团的走向,更不能随意制造大雨,而在某一地区能否出现降雨,除了须有富含水汽的云层以外,还要受到其他条件的制约。所以在甲地形成的云团,是否会经过乙地,经过时又是否会降而为雨,这里面有相当大的未知数,所谓“天有不测风云”也。在古籍记载中,我们不是也曾看到过这样的景象吗?某些倒霉的龙坠地后,十天半月不见一滴雨,结果把一条“神灵之精”给活活憋死了。
这里有一个与此相关的问题,很值得一议。生物进化的法则告诉我们,生物的每一个特点,如果对自身有实际价值的话,可以由自然选择一直引导到最完善的程度。换言之,生物的每一项特殊技能的高度完善,无不是它与某一特定环境相适应的结果。对照该项法则,再看一看龙坠地后的那种尴尬情形,现实的疑问便来了:在旱地面积成片扩大、湖泊河塘日益缩小、潮湿空气并不占据绝对优势的情况下,龙为什么仍要屡次三番地往陆地上蹿呢?假如事情刚开始的时候就跟后来一样,龙向陆地所作的每一次腾跃都面临着失水的危险,那又怎么可能卓有成效地演化出一套“乘于水则神立”的特异本领来呢?
生物学家告诉我们,某些鱼类经常向空中冲跃、滑翔,其实就是在作离水的尝试。因此,我们可以推想,在三亿五千万年前的登陆大革命中,那些爬上岸来的先锋战士,不见得都是一步一个脚印往前挪动的。其中有些成员,原先就已经具备了在水面腾跃的技能,它们为什么不可以充分利用这种技能,向陆地上发起冲击,以尽量缩短从一个水塘转移到另一个水塘的时间呢?而最有利于它们在水陆之间自由腾跃的,也应当是另外一种气候条件和地貌环境——终年降雨量异常丰沛、陆地上遍布池塘沼泽。最符合这些条件并具有典型意义的,恐怕要数我在上一章中提到的石炭纪了。
在地球的气候变迁史上,石炭纪的暖湿多雨是毋庸置疑的。形态各异的蕨类植物覆盖着广大的陆地,完全裸露的旱地几乎是没有的。通过对石炭纪煤层的取样分析,发现已经炭化的植物茎干上普遍缺少年轮,这说明当时没有寒冷气候和干旱季节,树木终年都能均匀生长。大批植物倒地沉积而没有被空气氧化,亦可证明当时不仅降雨丰沛,而且在植物林区内排水不良,即存在着众多的沼泽。正如古气候学家L.A.弗雷克斯所说:“石炭纪明显的气候特征是高湿度。” (16) 倘若我们能够骑上英国小说家威尔斯设想的那种“时间旅行机”,回到石炭纪的世界中去转一转,我们也许会感到很不舒服。因为在那样潮湿的空气中,人体的汗液很难得到散发。可是这样一种气候环境,在古代两栖类动物的感觉上,却是优哉游哉的极乐世界。
如上一章所述,龙很可能是在隔离或半隔离的环境中幸存下来的某一古老物种的孑遗。这种动物鱼性未泯,颇具古代两栖类的特征;它对于水的依赖性,更是明显超过了后世常见的爬行纲动物。地质史上属于它的黄金时代早已逝去,它也无法像后来兴起的物种那样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在它的肌体组织包括神经系统内仍旧保留着对于那个美好盛世的顽强“记忆”。所以每当地面空气的湿度急剧上升时,它便会本能地不由自主地兴奋起来。可惜的是,它所追逐的只是一个短暂的梦境而已。整个地表层的实际状况,对于这种阅尽沧桑的动物来说,已经变得越来越糟,“昔之日已往而不来矣”!
看来,这种曾经被人们奉为神祇、因而附会了无数传说的“鳞虫之长”,其实不过是一种明显背了时的动物。它所以受到人们特别的珍视,乃是因为它太古老,又太稀少了。
第九章 今人不见古时月
由于所处环境的不同,古人实际接触到的珍禽异兽,其种类之繁多,历史之古老,可能远远超出我们的估计。“有其名而无其物者”,未必都是出于古人的假想。
宋人洪适编撰的《隶释》卷四中,录有汉代李翕的《黾池五瑞碑》。所谓“五瑞”,是指五种祥瑞之物,即:黄龙、白鹿、嘉禾、木连理、甘露。在古代历史上曾经被当作祥瑞之物的至少不下数十种,“五瑞”仅是其中有代表性的。自汉代以来的两千年间,凡称说祥瑞者,大都包含“五瑞”在内,可见其影响力之深远。
何谓“祥瑞”?《吕氏春秋·制乐》:“祥者,福之先者也。”《论衡·指瑞篇》:“王者受富贵之命,故其动出见吉祥异物,见则谓之瑞。”自然界中若干稀见的、于人无害甚或有益的事物,常被视作吉祥的先兆。古人认为,帝王修德,政治清明,这些祥瑞之物便会纷至沓来;反之,则会显露另外一类代表凶咎之兆的自然异象。《礼记·中庸》曰:“国家将兴,必有祯祥;国家将亡,必有妖孽。”正因为此类稀见现象系乎一国之兴衰,不可等闲视之,所以朝廷分管天时星历的太史令之流,便有责任加以记录并上呈国君。《后汉书·百官志二》:“太史令一人,……凡国有瑞应、灾异,掌记之。”历代正史中的《五行志》《符瑞志》《灵征志》,实则专门附会自然以彰扬人事的古代奇闻录。不过,我们若从另一角度来看,只要抹去其添加上去的迷信色彩,这些被认真记录下来的自然现象本身,仍不失为今天科学研究的重要依据。
嘉禾、木连理属于植物的稀见现象。嘉禾指生长得特别茁壮的稻、麦,常表现为一茎多穗,是一种非遗传性的偶然畸变。木连理即自然嫁接,两株或数株相邻的植物,其枝干合二为一,形成相互依存、共同生长的状态。这一自然奇观亦为后来的人工嫁接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甘露究竟属何物,目前尚存不同看法。有人以为,甘露乃是自然形成的黏附在草木上的甜露,因为甘露之来往往为大面积现象,如《宋书·符瑞志中》记载:“晋简文帝咸安二年正月,甘露降随郡滠阳县界桑木,沾凝十余里中。”可是,从古籍中对于甘露形态的描绘来看,“其凝如脂,悬树上”“凝泫如冰霰”,甚至有“积至十余日”“逾月不散”者,似乎又不大像天降之露水。因而有人怀疑,这类所谓的“神浆”,或许是某种植物蚜虫排泄出来的甜屎。
黄龙、白鹿则属于动物的罕见种类,是我在这里要重点加以讨论的。人们对白鹿并不陌生。在那些以学仙飞升为主题的古代歌辞中,尤其是在那些被道教迷信煽热起来的神仙故事中,白鹿几乎就是仙人们不可或缺的伴乘:
仙人骑白鹿,发短耳何长。导我上太华,揽芝获赤幢。(汉乐府民歌《长歌行》)
晨游泰山,云雾窈窕。忽逢二童,颜色鲜好。乘彼白鹿,手翳芝草。(曹植《飞龙篇》)
黄帝时,西王母使使乘白鹿,献白环之休符,有金方也。(《初学记》卷二九引孙柔之《瑞应图》)
鲁女生,长乐人。……女生道成,一旦与知友故人别,云入华山去。后五十年,先相识者逢女生华山庙前,乘白鹿,从玉女三十人,并令谢其乡里故人。(葛洪《神仙传》卷十)
神仙家言固然不足为凭,但白鹿存在于自然界却是事实,我们可以从史籍中找到相当具体的佐证。朱国桢《涌幢小品》卷三一记载:万历戊申年(1608年),嵩山马峪的居民曾捕获一头小白鹿,“通身如雪,目睛周围如丹砂,而瞳子如漆”。此鹿被转送到县里,畜养了将近两年。当它快要长角的时候,又将它放回到山林中去了。《抱朴子·对俗》尝言:“虎及鹿兔,皆寿千岁,寿满五百岁者,其毛色白。”这显然是那些讲求仙术者的诞谩之辞。事实上,白化动物是其遗传过程中发生的变异,跟该动物的年岁长短全然无关。
现代生物学的研究表明,脊椎动物从鱼类开始,一直到哺乳类,都曾出现过白色个体。这种体表趋向白化的现象,是由于动物细胞内隐性基因发生突变的结果。隐性基因的突变率非常低,所以白化动物是罕见的,在某些动物群中,其发生率仅为几万分之一。这就难怪白化动物会受到异常的珍爱,以至被罩上了神圣的光环。据说,早在商汤时代就有“白狼显灵”的神秘传说。 (1) 周成王时,南方有越裳国进贡白雉,以为瑞庆。 (2) 《国语·周语上》则记载,周穆王西征犬戎时,作为战利品,带回了白狼、白鹿各四头。秦汉以后史籍中所记录的祥瑞之物,除了白鹿以外,尚有白虎(驺虞)、白象、白熊、白狐、白獐、白乌、白龟等将近20种。其间惟独没有白羊。虽则《说文》上早已论定“羊,祥也”,可是白色的羊毕竟太普遍了,因此无法进入祥瑞的行列。“物以少者为贵,多者为贱”,这一价值法则是很难违抗的。
不独我们民族为然,英国的理查二世亦曾选定白色雄性红鹿作为其王国的标记。而在泰国,一旦发现了白化程度达98%的纯白变种象,则会被授予封号,进献给君主,直到今天依然如此。至于世界各地的博物馆和动物园,更是将白化动物作为收藏、展览的珍品:
在日本,自1914年起,就把一种白色的锦蛇作为自然保护物,精心圈养于山口县岩国市的“白蛇乐园”中,经专家善加培养,它们已生儿育女,将这种白色代代相传。在莫斯科的达尔文博物馆里,辟有一个专馆,专门展出各种白化动物,那里有白色的海鹰、乌鸦、狐狸、狼等。在我国的台湾博物馆内,珍藏着一只二三十年代所捕获的白猴标本。各地的动物园也都曾展出过白化动物,例如:德里动物园、加尔各答动物园和华盛顿国家动物园展出的印度白虎,瑞典皇家动物园展出的白貘,赫尔辛基动物园的白色棕熊,泰国曼谷考林动物园的白体巨型眼镜蛇,巴塞罗那动物园的白色大猩猩,等等。 (3)
既然我们没有因为道教迷信的附会而去否定白鹿的客观存在,那么,又为何要断然否认黄龙作为一种稀有动物的现实可能性呢?若说“五瑞”中的其他四瑞都是真实存在的,惟独“五瑞”之首的黄龙是向壁虚造,这在逻辑上恐怕也很难成立。某些事物是否具有祥瑞的意义,固然取决于人们的主观领悟,但是,这些事物本身必须存在于人们的感觉范围以内,而不是仅仅存在于主观意象之中。只要去读一读《宋书·符瑞志》《魏书·灵征志》和《文献通考·物异考》,就不难得出客观而公正的结论。
正如我在前几章中反复举例论证的,在古代居民的实际经验中,龙只是罕见而已,并非乌有先生凿空乱道。《国语·鲁语下》韦昭注:
龙,神兽也;非常见,故曰怪。
所谓“非常见”,即不是经常可以见到的。龙之为“神”为“怪”,其最基本的原因就在于“非常见”,亦即《抱朴子·明本》所说的“虺蜴盈薮,而虬龙希觌”,亦即《论衡·自纪篇》所说的“龙少鱼众,少者固为神”。越是罕见的东西,往往被传说得越神,也越容易产生轰动效应。魏人缪袭在《青龙赋》中,曾这样描述当时社会上对于见龙的惊奇心理:
旷时代以稀出,观四灵而特奇。是以见之者惊骇,闻之者奔驰。
龙与麟、凤、龟并称为“四灵”,而龙又是“四灵”中最为奇特的一种动物。在历史上,每当龙出现在陆地时,总会引来大批的围观者,以致形成“观者足阗阗”的热闹场面。远的不说,即以发生在1944年的事件为例,那条黑龙趴卧的地方,是松花江南沿一个荒僻之处,最近的村子也在10里路以外,可是不到半天工夫,居然也聚拢了300多人。目击者之一的任殿元说,他父亲任佰金打了一辈子鱼,当时也不由得看呆了:“那东西太大了!”记得弗兰西斯·培根有一句名言:“惊异只是罕见的产儿。” (4) 正因为龙是一种极为罕见的动物,并且始终无法掌握它的藏身区域,所以一旦在某地发现了真龙,便会“见之者惊骇,闻之者奔驰”,“人走数百里,竞往观之”。
我在本书第一章中曾举到过一个统计数字,即从汉高祖五年至隋仁寿四年,共800余年的时间里,见龙的记载达108次。考虑到其中可能掺有若干不可信的成分,我们不妨将这个数字再砍去一半,只剩下54次。如此算来,800余年间,平均每15年才有1次记录,真可谓“旷时代以稀出”了。即使当真龙出现的时候,每次前往围观者都在万人以上,这些目击者在全国总人口中仍然只占极少数。对于大多数古代居民而言,他们所听到的同样是传说,或来自父辈祖辈,或来自千里之外。而一种传说,哪怕是最有依据的传说,只要在时间和空间的管道里经过多次传递,总难免会出现增饰,产生各种各样的变形。
任青春告诉我们,他在1986年去肇源县出差时,曾在旅店中遇见一位秃顶老汉。那老汉自然称年轻时曾往“黑龙”身上浇过水,他所指的可能就是1944年发生在陈家围子村附近的事件。老汉以此为荣耀,并大作渲染,他在描绘龙的形象时显然过于夸张,甚至说:“龙趴在岸边,江水当时就不往这边流动了。” (5) 这是将说书艺人的手法都搬用过来了。喜欢在描述过程中夸大其词,本是人类的一种天性,这或许跟我们的祖先早年在莽原丛林之间谋求生存的需要有关。何况是见到了一种以前从未见过、许多人一辈子也见不到的巨型怪物,在惊骇、惶惑等心理因素的参与下,要作出冷静而客观的叙述就更不容易了。试想,作为发生在现代的同一类事件的目击者,既有像任殿元那样的比较清醒、比较朴实的回忆,也有像这位不知名老汉所作的添油加醋、近乎传说化的描述,那些在时间上更为久远的来自古代目击者的追述之文,又怎么可能都做到准确无误、不出现更加错综复杂的情况呢?
历史的真相或许是十分简单的:古人曾经亲眼见过这种貌似巨型蜥蜴的稀有动物,因此在他们的意识中,有关龙的一切都是真的,或基本上是真的。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环境的变迁,今人已经看不到这种动物了,于是,在具有现代意识的人们看来,有关龙的一切都是假的,都是古人臆造的。说得好听一些,称作“古代劳动人民伟大想象力的创造”;说得不客气一点,便成了“原始巫术和封建迷信的混合物”。我们似乎给自己制造了一个克雷洛夫寓言中的小箱子,它原本是很容易被打开的,可是在我们的手上却变得复杂起来,怎么摆弄也打不开了。
20世纪初,吴趼人在论及“龙之有无”一题时,曾说过一段发人深省的话:
昔者禹平水土,驱蛇龙而放之菹。能驱之,能放之,与蛇并称,是特与蛇同类之一物耳。窃谓当日必曾有此物,惟大而无当,其能力不足以自存,久已归于天演淘汰之中,故仅得留一名于世界,其物则已绝矣。若鸾、凤、蛟、麟等,有其名而无其物者,当以此例之,窃敢武断斯言。(《我佛山人札记小说·龙》)
吴趼人所言,固然只是一种猜测,却透射出迹近直觉的洞察力。 (6) “有其名而无其物者”,未必都是出于古人的假想。在这里,我们不妨借用《墨子·经说下》的一个命题:“可无也,已然则尝然,不可无也。”有些东西现在已经不存在了,当然我们可以说“无”,即“可无也”。但它们确实曾经存在过,这是既成事实,即“已然则尝然”。因此谁也不能轻易否定,谁也不能说它们“无”,即“不可无也”。 (7)
在我之前,已经有不少人指出过,被古人奉为动物之首的“四灵”,可能是有现实原型的。不过,读了某些研究者的论著,总给人这样一种感觉,仿佛古人所看见的动物种类跟今人已知道的正好等量齐观。于是乎,那些带有神秘色彩的古代传说动物,都可一一在现今的动物图谱上找到对应者。例如,麟是犀牛或长颈鹿,凤是孔雀或鸵鸟,龙是大蛇或鳄鱼,等等。恕我直言,这种对号入座式的推演法,并不符合迄今为止生物科学史已经提供的事实。
诚然,“今月曾经照古人”,古今的生态环境有其相通相似的一面,不然的话,我们这个物种也许就不会存留到今天了。但是,作为问题的另一面,我们也不能不承认,古往今来,物换星移,自然界处于不停顿的变化之中,许多古人尚能见到的景观、事物,我们是再也无缘相识了。纵然是数万年以前的月亮,看上去也要比今天显得更大一些,“今人不见古时月”亦属确凿无疑的真理。
古人曾经接触到的动物种类,较之今人所见颇有出入,这是有事实为证的。仅以我国华北地区的旧石器时代文化遗存为例,在距今一万八千年的山顶洞文化堆积层 (8) 中,已发现的动物化石,绝灭种占其总数的12%;在距今三万年的峙峪文化遗址 (9) 中,绝灭动物占总数的40%;而在一百八十万年前的西侯度文化遗址 (10) 中,共发现22种哺乳动物化石,包括巨河狸、鬣狗、剑齿象、平额象、纳玛象、步氏羚羊、李氏野猪、粗壮丽牛、山西披毛犀、古板齿犀、中国长鼻三趾马、三门马以及双叉麋鹿等,已经100%地绝灭了。哺乳类毕竟是较晚起的动物类群,尚且发生了如此剧烈的演替,遑论在生物史上起源更早的两栖类和爬行类了。“在脊椎动物中,过去历史最复杂,灭亡最多,而现在留存很少,仅代表过去残余的,就是爬行动物,而两栖类也有一大部分灭亡了。” (11) 据古生物学家推断,地球有史以来存在过的动物物种,98%已经归于绝灭。那些在自然界曾经有过、后来绝迹的动物,并不是每一种都能找到残骸或化石的。我们身居今日之环境,侈谈“俯察品类之盛”,实则犹如《尸子》中说的:“自井中视星,所见不过数星。”
物种演替,新陈代谢,是大自然不可抗拒的规律。但旧物种的消失往往有一个过程,虽则大势已去,余波不绝如缕。即便是发生了巨大的自然灾变,给予某些动物种群以毁灭性的打击,仍然不能排除会有少量漏网之鱼,利用特殊环境的掩护而幸免于难。我们在某一地质年代的岩层中尚未发现该种动物的遗骸,只能说明这一物种作为一个大的集群在当时的自然界已经不复存在,并不等于这一物种的所有成员都已消失得干干净净。大自然是一位包容很广的魔术师,既包含常例,也包含某些特例。当现代工业蓬勃兴起之前的几千年间,当人口密度长期处于相对稀疏的历史条件下,在我们这片广袤的土地上,存在着众多的原始或半原始的生态环境。在那样的环境中,古代居民有可能见到更多种类的古老动物的孑遗,即人们通常所说的“活化石”。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逻辑推论,而是确曾有过的历史事实。且不说上古神话中的“猰貐”“凿齿”“九婴”“大风”等怪兽,肯定不是后世习见的虎、豹、熊、鹰之类,即就秦汉以后的史籍记载而论,仍可从中不时发现罕见动物的踪影。我在前面的章节中,已经举过不少这方面的例证。倘若读者还嫌不够,那么,再看下引数例:
宋泰始(465—471年)末,武进旧茔有兽见,一角,羊头,龙翼,马足。父老咸见,莫之识也。(《南齐书·祥瑞志》)
永徽四年(653年),宋州人蔡道基舍旁有兽,高丈余,头类羊,一角,鹿形,马蹄,牛尾,五色,有翅。(《新唐书·五行志一》)
楚王马希范修长沙城,开濠毕,忽有一物,长十丈余, (12) 无头尾手足,状若土山,自北岸出,游泳水上。久之,入南岸而没,出入俱无踪迹。或谓之“土龙”。(《太平广记》卷三七三引《稽神录》)
赵清宪丞相挺之夫人郭氏之子郭大,以盛夏往青社外邑,乘月以行。中路马惊,鞭策不肯进。左顾瓜田中,一物高丈余,形如蝙蝠,头如驴,两翅如席,一爪踞地,一爪握瓜食之,目光烂然。郭丧胆,回马疾驰数十步,间反顾,犹未去。(洪迈《夷坚志》甲志卷十九)
嘉靖十二年(1533年),褒人于廉水之隈饮牛,见一物如牛,鹰嘴肉翅,自深潭盘旋而出,其声如雷,以翅裹牛入水。众用瓦石击之,遂深入,牛乃出。(《嘉庆汉南续修郡志》卷三一)
嘉靖十九年(1540年),牛渚矶下水沸,拥出一物,形如牛背,大若覆舟,隐显数次。近亦有水怪,屡拥潮数尺,夜则入河,不见形状,止见水长,倏然而退。(《康熙太平府志》卷四十)
这些形体甚大、状貌异常的古动物,有的可能属于哺乳类,有的可能属于鸟类或爬行类。因为它们的数量极为稀少,平日里难得一见,所以连古时候的“博物君子”都不识其为何名。
自然演化的事实启迪我们,不应当过高估计古代居民的想象力,不应当将那些我们暂时还不能理解的动物统统归结为古人的艺术创造。即使像《山海经》所描绘的种种奇形怪物,也要作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
如果说有一种蛇“其首赤,冠似鸡”,这可以相信;今日湖北神农架中,尚可见到一种“鸡冠蛇”,头上长着鲜红漂亮的鸡冠,爬行起来速度甚快。如果说有一种蛇“作鸡鸣,鸣则雨”,这似乎也能理解;在非洲索马里,生活着一种黑羽花纹的“报雨鸡”,每当大雨之前,它就“咯咯”地叫个不休。可是,若说蛇的身上会长出翅膀来,岂不是太荒诞、太违背常理了吗?
其实正好相反。这种貌似不合常理的现象,却正是生物进化史上曾经有过的实情。“当我们看到鸟类的翅膀时,最不可能联想到的也许就是蛇了。然而鸟类却是由爬行动物所演化而成;鸟类身上的羽毛,正是由蛇、蜥蜴与鳄鱼等的鳞片所演变而来。” (13) 虽然我们不曾亲眼见过那已经消失的无数个中间环节,但生物考古学所掌握的事实可以提供有力的证明,故而赫胥黎称鸟类只是“美化了的爬行动物”。假如蕲水县乡民当年没有看错的话,那么,他们所看见的并非真正的蛇类,而是介于爬行类和鸟类之间的一种过渡形态的动物,是极为宝贵的“活化石”。可惜它也是偶尔露峥嵘,很快便从人们的视觉中消失了,剩下的只是传说,绵延不绝的传说,永远可以让后人作各种解释的传说。
对于那些发生在古代、并由古人记录下来的事件,聪明的现代人总难免疑心甚重。我们还是去看一看现代科学工作者从神农架地区发回来的报道吧。
神农架,位于湖北省西部、长江与汉水之间的大巴山区。相传远古的神农氏曾在这里遍尝百草,因山崖陡峭,无路可行,只好架梯上下,“神农架”之名便由此而来。这一传说固然出自后人的想象,但是,神农架作为一个相当古老的原始林区,却是千真万确的事实。由于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该地区长期处于寂静的封闭状态,从而保存下了种类繁多的在世界其他地方难以见到的珍稀动物、植物。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又从神农架地区频频传出有关“野人”的消息,更加吸引了众多的志在揭开自然之谜的科学工作者。
1986年,张运林、尹笋君在《“野人”考察研究通讯》上首先撰文披露,在神农架新华乡的深山峡谷里生活着一种大型水怪,当地人称之为“蟾”,或称“癞都(癞蛤蟆)精”。据说,这种水怪一般在春、夏、秋三个季节出现,冬天则蛰伏于水底洞穴之中。当地看见过这种水怪的起码有20多人。目击者称,只要一见到它那副可怕的模样,就避之惟恐不及:
皮肤呈灰白色,头部像巨大的蟾蜍,两只圆眼比饭碗还大,鼻孔犹如两个大黑洞,嘴巴张开很大,两前肢像腰盆那样粗,肢上有五个趾头,每一趾粗如人手臂,浑身遍布寸把长的毛和一尺多高的肉疙瘩。当它浮出水面时,往往只露半身,嘴里还同时喷出很高的水柱。 (14)
1987年5月,华东师范大学生物系刘民壮等人,专程前往神农架,走访了新华乡、长坊乡,同好几位亲眼见过水怪的农民进行了交谈。目击者回忆了当年遇到的恐怖情景:当他们将石块刚投入深潭,平静的潭水一下子翻滚起来,起先是升起一团黄色的雾罩,接着一个庞大的怪物从潭水中冒出身躯,并伸出两只巨大的前掌,沿着潭边摸来摸去。这些目击者分别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与水怪相遇,虽然具体情节稍有差异,但他们所描述的怪物却是相同的:体形庞大,像个巨型癞蛤蟆,有发达的前肢,膀子粗壮,长满黄色毛,前肢上有5个粗长的趾爪,趾间有蹼,嘴里会喷水吐雾,多发现于人烟绝迹的原始森林大峡谷中,生活在有流动水的深潭内,半身浮于水面,从不爬上岸来。据有的目击者估算,“癞都精”全身大约有1丈2尺长。
面对目击者绘声绘色的描述,博学多识的生物学家却深感困惑:
蟾蜍科的动物身体最长不过10厘米,决不会有丈把长,并且只有4个趾头。若说是水獭,虽然前肢有5爪,也有蹼和毛,但水獭决不会有长趾头,不会吐雾,体长不超过1米,而且头部一点儿也不像癞蛤蟆。至于其他的水生哺乳动物则又多为海产。这种怪兽也不可能是鱼,因为鱼没有5个趾的前肢,又不像仅具4趾的娃娃鱼。显然,它属于迄今科学上还未认识的一种动物。
刘民壮惊异地发现,古代艺术作品中曾经出现过这类动物的相当逼真的造型:
无独有偶,从故宫保存下来的鎏金兽形象,极似这种水怪:蛤蟆状,前肢有5趾,末端有爪,头顶长着一对向后直伸的细长角,节理清楚,遍身布满疙瘩。
我记得《后汉书·灵帝纪》上曾有记载:“中平三年,复修玉堂殿,铸铜人四、黄钟四,及天禄、虾蟆。”这里所说的“天禄”、“虾蟆”,是两种大型怪兽的名称。据沈括说,“天禄”并非虚构,是有生物原型的。 (15) 以此类推,“虾蟆”亦当在现实生活中有所依据。但我过去总想不明白,那种野地里常见的小小的癞蛤蟆,怎么会被夸大为“神异之物”,作为威严的象征而镇守在宫门之前呢?现在,刘民壮等人对于神农架水怪的调查,向我们提供了重要的参照物:在蟾蜍科、蛙科以外,另有一种体形庞大、状貌狞恶的罕见水栖动物,那才是古代石雕或铜铸蛤蟆状怪物的真正原型。《后汉书·宦者传》称:汉灵帝时铸造的“虾蟆”,作吐水状,转水入宫。而今仍隐伏在神农架深谷中的“癞都精”,正是一种能够喷水吐雾的怪兽。
如果自然界确有其物存在,那到底该归入哪一类动物呢?对此,刘民壮发表了一个颇为大胆的猜测性意见:
这种庞然大物可能属于两栖纲的迷齿亚纲动物。这类古老的动物有迷齿型牙齿,体形较大,四肢发达。到二叠纪后,它的头壳渐渐扁平增大,身体后半部开始缩小,水陆两地都能生活。到了三叠纪,它又退回到水中,头骨进一步增大而扁平,很像癞蛤蟆,所以被称为“蛤蟆龙”。它的体形之大超过以往任何的两栖类,但是不能营陆地生活,终年生存于水中,一直延续到三叠纪末期。神农架水怪会不会是蛤蟆龙残留下来的变化了的后代呢?
据刘民壮分析,神农架地区在古生代是一片海洋,中生代变为低洼陆地,到处是湖泊沼泽,正是两栖类动物理想的栖息之所。到了新生代,神农架开始上升为高山,很多古代的湖泊消失了,但在封闭的深山大峡谷之间,仍留有不少未经人类干扰的寂静的深水潭,这样的生态环境为迷齿类后代的幸存提供了可能性。
我在本书中所探讨的被古人称作“鳞虫之长”的龙,无论是根据任殿元对于“水虫”的描述,还是根据历代史籍关于“堕龙”的记载,其外形皆与蜥蜴相似,后面拖着一条长尾巴,而跟那种蛤蟆龙截然不同。假如刘民壮的推测确实能够成立的话,蛤蟆龙的后代居然可以在某一特殊环境中延续至今,那么,其他古代两栖类动物的直系或旁系亲属,便也有可能以这种或那种方式逃过大自然的劫数,何况我们已经查明,某些具有亿万年历史的古老动物,如矛尾鱼、楔齿蜥等,确确实实奇迹般地幸存了下来。
……
众所周知,人类作为一种建立了高度文化的动物,离开自然状态已经越来越远了。因而适合于人类居住和发展的环境,未必适宜于其他野生动物的栖息和繁衍。“广厦阔屋,连闼通房,人之所安也,鸟入之而忧。高山险阻,深林丛薄,虎豹之所乐也,人入之而畏。” (16) 正如神农架地区常可发现在别处罕有遗存的动植物种类,某些古老的孑遗动物,由于自身结构的特化,往往更多地依赖于原始或接近原始的生态环境。我们不难设想,矛尾鱼要是不潜入300米以下的深海,楔齿蜥要是没有新西兰那种独特的地理环境,它们也许就不会历经劫难而一脉独存。
对于其他动物而言,人类又何尝不是一种最可怕的猛兽?《意林》卷五引《任子》:“神龙不处网罟之水,凤凰不翔罻罗之乡。”古人已经意识到,即使是那些有灵性的动物,也不堪忍受人类无休止的渔猎行为。不过,就实际情形而论,人类的综合性经济活动,对于野生动物种群所造成的损害,较之单纯的“网罟”“罻罗”来更要严重得多。倘使有那么一天,所有的荒原僻野都垦成农田,修起公路,所有的长江大河都筑起拦水坝,建立发电站——这在我们看来,仿佛是空前的繁荣,而在其他野生动物的感觉上,不啻是空间的灾难。人类在“开发自然”的旗号下,往往过多地强调了自身的需要,却在无意之间把其他动物逼进了死胡同。因为迅速缩小某一物种的自然生态面积,乃是导致该物种绝灭的最根本途径。
且以湖北省为例,境内湖泊众多,素来享有“千湖之省”的美誉。我在本书第二章中曾举证:南宋绍兴三十一年,一青龙趴卧在汉阳太白湖边,围观者接踵而至,热闹非常,姜夔后来有诗追记之;直到明、清两代,巨龙的身影仍多次出现在蒲圻、宜都等地的江湖中。究其原因,或许跟湖北地区水网密布有一定的关系。然而,据近年报载,由于大规模的围湖造田,目前该省面积在100亩以上的湖泊只剩下843个,比20世纪50年代初减少了489个,全省水域总面积只有同期的35%。围湖造田的结果,固然增收了一部分粮食,缓解了人口增长过快所造成的压力,但是却破坏了多少世代延续下来的自然生态环境,对鱼类、水禽和水生植物的繁衍产生了不利的影响。从长远来看,这种状况是令人忧虑的。
面对着“鸢飞戾天,鱼跃于渊”的美好大自然,我们不能不陷入深深的思索:人类自封为“万物之灵”,难道真的可以不顾其他生物的利益,随心所欲地掠取一切自然资源吗?类似这样的思索,我们的祖先从很早的时候起就已经开始了。
第十章 从环境到政治的“指示生物”
古人对于“四灵”的崇拜和宣传,最初跟生态保护的意识有密切关联。这种朴素的动物崇拜,后来被纳入了政治伦理化的歧途,生物界的珍品被改造成了政治界的“神物”。
《初学记》卷三十引《瑞应图》:
黄龙曰神灵之精,四龙之长也。王者不漉池而渔,德达深渊,则应气而游池沼。
古人的这一说法,是不是也含有某种真理呢?
也许有人会觉得,像《瑞应图》这样的著作,一看书名便知其为封建迷信的作品,哪里还有什么真理可言。
若将一种在历史上曾经流传的说法,简单地斥之为“封建迷信”,那是再省力不过的了。可惜,历史现象本身决非如此简单。我们知道,在近代实验科学诞生以前的很长时期中,人类主要是依靠直观经验来把握世界的。最初的科学思想便发源于直观经验,而直观经验由于其天然的缺陷,又最容易受到迷信意识的侵蚀。因此,想要从历史上找到一种完全不含迷信杂质的纯而又纯的科学思想,几乎是不现实的。《瑞应图》宣扬帝王符命、天人感应,其为迷信作品自不待言,但正如谶纬著作曾经巧妙地运用了那个时代的百科知识一样,《瑞应图》中也可能蕴含着由几代人所积累起来的对于自然和社会相互关系的某种直观体验。
事实上,“不漉池而渔”云云,并非《瑞应图》的独家发明。在先秦以来的经史书籍中,相似说法已屡见不鲜:
好竭水搏鱼,则蛟龙不出焉。(《大戴礼记·易本命》)
竭泽而渔,则蛟龙不处其渊。(《孔子家语·困誓》)
漉鱼鳖之池,则神虬遐逝。(《抱朴子·逸民》)
这类说法的应用对象,除了神龙之外,还遍及凤凰、麒麟等其他稀有动物:
古之王者有务而拘领者矣,其政好生而恶杀焉。是以凤在列树,麟在郊野,乌鹊之巢可俯而窥也。(《荀子·哀公》)
麟一角,明海内共一主也。王者不刳胎,不剖卵,则出于郊。(《初学记》卷二九引《春秋感精符》)
白虎者,仁而不害。王者不暴虐,恩及行苇则见。(《艺文类聚》卷九九引《瑞应图》)
灵龟者,神龟也。王者德泽湛清,渔猎山川从时则出。(《宋书·符瑞志中》)
为了能够准确理解上述说法中所包含的实际意义,有必要回顾一下先民们在同大自然奋斗中所经历的曲折的认识过程。
“人猿相揖别。只几个石头磨过,小儿时节。”身居蒙昧时代的人类,势单力薄,举步维艰。除了山崩地裂、洪水雷火等无法预料的自然灾害之外,最严重的威胁莫过于来自猛兽的侵袭了。《韩非子·五蠹》尝言:“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兽众,人民不胜禽兽虫蛇。”确属当时的真实状况。故而在世界各民族的早期神话中,那些具备大智慧、大神力的英雄圣杰,其被人歌颂的一大功德,便是翦除了为害人民的狞恶怪兽。“人为动物,惟物之灵。”一面要保护自己不让其他野兽吃掉,一面又要设法捕获更多禽兽以充实食源,这构成了那个时代人类生活的主旋律。
《孟子·滕文公上》:
当尧之时,天下犹未平,洪水横流,泛滥于天下,草木畅茂,禽兽繁殖,五谷不登,禽兽偪人,兽蹄鸟迹之道交于中国。尧独忧之,举舜而敷治焉。舜使益掌火,益烈山泽而焚之,禽兽逃匿。
当“兽蹄鸟迹之道交于中国”、先民们还处在野兽群的巨大威胁之下时,是根本不会想到要去保护其他动物的。非我同类,其必歼之。这里所说的“烈山泽而焚之”,就是采用纵火毁林的方法以驱赶野兽,在荆棘遍野、险象丛生的环境中,为人类自身开辟出一个安居之所。野兽无不畏惧火攻,人类一旦学会了使用火,便不啻掌握了一种威力强大的武器。由此起步,进而又衍生出一种原始的猎兽方式,叫作“焚林而田(畋)”,即围烧部分林木,猎人们预先埋伏在火圈以外,趁机捕捉从火里逃出来的惊慌失措的野兽。另有一种与此相类似的捕鱼方式,叫作“竭泽而渔”,又称“漉池而渔”,即挖开较小的池塘,让池水泄尽,致使鱼群因脱水而大批被捕。这类野蛮的渔猎方式,一次性收获固然相当可观,而留下的后遗症也是十分严重的。《吕氏春秋·义赏》篇中,通过春秋时代晋人雍季之口,表达了先民们从实践中得到的沉痛教训:“竭泽而渔,岂不获得?而明年无鱼。焚薮而田,岂不获得?而明年无兽。”
人同其他生灵一样,首要的问题是从外界摄取养料,以维持和繁衍生命。我们所面对的自然界,乃是人类和其他生物共同居住的园地;生物与生物之间,生物与非生物之间,有着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协同关系。人类虽然自命为“万物之灵”,却没有也不可能超出特定的生态系统。人类的衣、食、住、行,莫不与其他动物、植物密切相关。随着人口数量日渐递增,技术手段日趋发达,人类事实上已成为生态系统中的绝对优势种群。当自然资源被急剧消耗而频频出现生态警报之时,人类不得不开始认真思考这样一个有关自身前途的重大问题:我们果真能够随心所欲地支配万物吗?
古往今来的实践皆已证明,人类作为自然界的一员,若不循规律而妄为,势必遭到大自然的报复。各类自然资源,即使像动植物等可更新资源,也仍有一定的供应阈限,不可能无限制掠取的。比如野生动物种群的繁衍,就需要一定数量的动物个体作为基数,如果少于这个基数,便无法抵抗来自环境的压力,这类动物资源便会很快枯竭。我们从商代甲骨文中可以发现,“焚林而田”的做法在当时十分普遍,捕获野兽的数量也颇为惊人,仅麋鹿(四不像)一种,每次捕获量常多达数百头。 (1) 安阳殷墟出土的大批麋鹿骨角便是明证。黄河流域的麋鹿群,大概就是因为这种无节制的猎捕而逐渐稀少以至绝迹的。鉴于历史的教训,后来便有了对于狩猎活动的若干限制,如《礼记·曲礼下》所载:“国君春田不围泽,大夫不掩群,士不取麛卵。”凡是不遵守礼制规矩而滥杀禽兽,则被视为“暴天物”。《礼记·王制》:“田不以礼,曰暴天物。”《尚书·武成》篇中谴责殷纣王倒行逆施的行径,将“暴殄天物”列为一大罪状,与“害虐烝民”相提并论,可见其罪莫甚焉。
“暴殄天物”,肆意损耗自然资源,其结果必然导致“山林薮泽之匮”,使得“万物不繁兆,萌牙卵胎而不成” (2) 。而一旦出现了大范围的生态危机,势必严重危及人类的生存,阻滞社会的发展。“人类历史上第一次较大范围的生态危机,就是北半球中高纬度区域作为狩猎对象的一些大型哺乳动物的绝灭引起的。它曾造成旧石器末期人口急剧减少和旧石器文化与新石器文化之间的断裂。” (3) 自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以后,生态环境的质量,环境对人口的承受能力,同样间接地影响着国家政治的兴衰。所谓“伊、洛竭而夏亡,河竭而商亡” (4) ,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因此,探求自然规律,维护生态平衡,很早便引起了我国古代思想家的重视,在先秦的著作中不时可以发现有关这方面的精辟论述。
值得注意的是,那些古典著作在论及生态保护问题时,往往要求统治者躬先表率,爱惜物力,并将其视为“仁政”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管子·形势解》认为,作为一国之主,倘若“上逆天道,下绝地理”,必然招致“天不予时,地不生财”。《荀子·王制》则进一步指出,君王治理天下的宗旨,就是要让“万物皆得其宜,六畜皆得其长,群生皆得其命”;只有合理地使用自然资源,方能使得民生之源如涓涓长流,挹之不竭:
圣王之制也: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鼋鼍龟鳖鳅鳣孕别之时,罔罟毒药不入泽,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者不失时,故五谷不绝,而百姓有余食也;污池渊沼川泽,谨其时禁,故鱼鳖优多而百姓有余用也;斩伐养长,不失其时,故山林不童而百姓有余材也。
古代思想家们难免有一种崇古的风气,总喜欢把自己的主张说成是上古“圣王”立下的规矩,也许这样更容易引起当世君主的重视和效法。据《逸周书·大聚》称,大禹之时就曾有过季节性的禁令:“春三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长;夏三月,川泽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这恐怕只是一种传说。但至晚不会超过周代,已经有了相当完备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不仅设置了“衡麓”“虞候”“祈望”诸职官,分别掌管山林、薮泽、海产等资源,而且对动植物的捕获、斩伐作出了比较具体的规定。以渔业为例:禁止在春、夏两季下网捕鱼,以保证鱼群的正常繁殖;禁止使用网眼过小的密网进行捕捞,以防止大量伤害幼鱼;至于像“竭泽而渔”之类的毁灭性的操作方式,更是必须坚决反对的。从国君开始,都要严格遵守保护水产资源的规定,这便是所谓“德达深渊”也。《国语·鲁语上》记载的一件史实,颇为后人所称道:鲁宣公擅自在夏季将鱼网沉到泗水里捕鱼,大夫里革看见后,当场将鱼网割断,并向鲁宣公讲解了“古之训”,即世代积累起来的有关保护生物资源的知识和法规。
行文至此,我们再来看本章开头所引录的“王者不漉池而渔,则黄龙游于池沼”,以及有关凤凰、麒麟等动物的相类似的说法,其思想内涵便如同雨后青峦,豁然在目。众所周知,《礼记·礼运》将麟、凤、龟、龙合称为“四灵”,《大戴礼记·易本命》则将“四灵”封为毛虫、羽虫、介虫、鳞虫的领袖,并与人类(倮虫)之中的“圣人”相媲美。从此以后,“四灵”不独成了动物界至高无上的尊者,甚至还成了社会与自然相沟通、相感应的天使。关于“四灵”崇拜,以往的研究者过多地强调了其夸诞、迷信的一面,却忽略了其中所蕴含的一个颇具光彩的思想——以珍稀动物为标杆,来测定生态环境的优劣。
在监测生态环境方面,虽然我们今天有了各种先进的仪器,却仍没有放弃将生物本身作为一种必要的工具。现代环境科学有“指示生物”(indicator organism)一词,特指那些对污染物质能够产生灵敏反应而被用来监测环境变化的生物。古时候尚无工业污染,古人的思维亦不至于如此超前,不可能产生现代意义上的“指示生物”概念。然而,古人在认识和改造周围环境的长期实践中,也发现了一类能够为全社会所认同的“指示生物”,即平日里难得一见的某些珍贵稀有动物,以麟、凤、龟、龙为主要代表。在古人看来,这类具有灵性的动物一旦出现,便预示着天下太平,环境优良,风调雨顺,物阜民安。《礼记·礼运》中便公开宣称:
天不爱其道,地不爱其宝,人不爱其情。故天降膏露,地出醴泉,山出器车,河出马图,凤凰、麒麟皆在郊棷,龟、龙在宫沼,其余鸟兽之卵胎皆可俯而窥也。
这里所描绘的图景,虽然也杂有若干夸诞不实的成分,但就其总体而论,乃是一幅万物翛然、各顺其势、人与自然高度和谐的人间胜境图。连麟、凤、龟、龙等稀有之物都能自由自在地出现于人类的生活区内,其他各种常见鸟兽更是悠悠然,熙熙然,无遮无碍,了不畏人。所谓“天地自位,万物自育” (5) ,人类对自然的干扰降到了最低程度。这不仅是生物界的幸运,亦是人类本身的幸运。故而《礼记·礼运》中又说:“四灵以为畜,故饮食有由也。”孔颖达疏曰:
四灵是众物之长,长既至,为圣人所畜,则其属并随其长而至,得以充庖厨,是饮食有用也。
“四灵是众物之长”的提法是否正确,我们暂不必去计较,只要领会其主旨即可。“四灵”和群生的关系,可以化用一个我们今天都能理解的比喻:那些数量稀少的“灵异之物”仿佛是金字塔顶端的标志,而整个动物群体则构成了既宽且厚的塔基。所谓“饮食有用也”,即《荀子·王制》中说的“鱼鳖优多而百姓有余用也”。正如同“圣人”的诞生昭示着人类社会的文明昌盛,“四灵”的出现亦意味着动物资源的繁庶丰饶,这是古代思维合乎逻辑的推论。《墨子·修身》尝言:“本不固者末必幾。”作为塔基部分的动物群体,倘若受到了严重的摧残,其后果又会如何呢?
《吕氏春秋·应同》篇论及物类感召之道:
夫覆巢毁卵,则凤凰不至;刳兽食胎,则麒麟不来;乾泽涸渔,则龟龙不往。物之从同,不可为记。
这里所说的“覆巢毁卵”“刳兽食胎”“乾泽涸渔”,都属于过度的渔猎行为。野蛮捕杀幼小禽兽,肆意扰乱生态稳定,必将使得那些“灵异之物”高翔远翥,深藏潜匿,不再复见于人世。这显然是在运用形象化的图解方式,讲述一种古代的辩证思想,并借此告诫人们不要滥捕滥杀,不要为图一时之利而贻百年之患。从生态保护的立场而论,无疑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吕氏春秋》一书,集先秦学术思想之大成。它所引述的“覆巢毁卵则凤凰不至”数语,原本就是春秋以来普遍使用的格言。《逸周书·文传》载周文王训诫其子武王,有“不卵不 ”“无杀夭胎”之语。《战国策·赵策四》谅毅说秦王曰:“臣闻之:有覆巢毁卵,而凤凰不翔;刳胎焚夭,而麒麟不至。”《史记·孔子世家》记孔子所言:“丘闻之也,刳胎杀夭则麒麟不至郊,竭泽涸渔则蛟龙不合阴阳,覆巢毁卵则凤凰不翔。”由此可见,对于“四灵”的崇拜和宣传,最初跟生态保护的意识有密切关联,至少在先秦时代确是如此。南宋人方悫在注解《礼记》时说:“麟体信厚,凤知治乱,龟兆吉凶,龙能变化,故谓之四灵。”那是后起的附会之义。我们只要看《礼记》曾将“四灵”同人类的“饮食”资源联系在一起,便可知这些珍稀动物在早期文化史上还没有那么多超现实的神性。
将麟、凤、龟、龙视为动物界的冠冕之王,进而又作为测定生态环境优劣的“指示生物”,这种认识是朴素的、直观的,却有一定的合理依据。即使从现代环境科学的角度来看,珍贵稀有动物的生存状况,也仍然是检测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参数:
自然保护就是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生物圈。生物圈保护的重要质量标准之一就是动物种群,尤其是珍贵稀有动物种群的生存繁衍的情况。 (6)
各种生物的应变能力是不相同的。那些古老的孑遗动物,形态结构较原始,所存数量亦稀少,适应环境变化的能力往往很差,因而在对环境的总体评价方面,确实具有某种不可替代的标志作用。我们不妨想一想:假如今天的生态环境由于自然因素或人为因素而急剧恶化,最先从我们视野中消失的将会是一些什么动物呢?难道不正是白鳍豚和大熊猫吗?
人类对于珍稀动物的热情,可谓千年一贯、古今同然。在这方面,我们或许没有古人那般强烈的宗教情绪,但是,感情色彩仍是难以避免的。比方说大熊猫吧,不少人喜欢称它为“中华民族的吉祥物”。其实在我看来,这种食性褊狭、行动蹒跚、边走边吃边拉屎,有时还会拉出成团蛔虫来的明显老龄化的动物,并无多少“吉祥”可言。如果说我们的民族正在迎来兴旺发达的时代,那么,大熊猫却是一种繁殖力低下、正在走向衰落的濒危动物。如果说勤劳勇敢是我们民族的优良品质,那么,大熊猫的禀性却是慵懒怯懦,既怕热,又畏寒,名为食肉兽,长年奉素斋,冷不丁又会偷入羊圈以破戒。用纯理性的标准来遴选,比较动物器官的完善程度及对环境的应变能力,大熊猫的得分甚低,绝对算不上是动物界的翘楚。我们之所以特别珍爱大熊猫,以至投入了太多的感情因素,其原因无非是:第一,这种动物历史悠久,代表着已经逝去的某一地质年代;第二,它的现存数量相当稀少,稍有不慎便会绝种;第三,它生性温驯,不会直接伤害人类。
耐人寻味的是,上述三个特点,居然也完全适用于古人所崇拜的“四灵”。若以今天的眼光来看,《礼记》中“四灵”的前后位序,恰好是由高级到低级,即哺乳类、鸟类、爬行类、两栖类,呈阶梯状排列。麟是一种颇为罕见、迄今未明的哺乳类动物;凤是一种外形像鸡、羽毛五彩、比孔雀高大、能作远距离飞行的森林候鸟 (7) ;龙则据我推测,大约是古代两栖类遗留下来的一个变种。以上三物,可能均已绝迹。应当特别指出的是,“四灵”中的所谓“灵龟”,并非日常习见之乌龟,而是一些形状特异、颜色特奇的稀有龟种,以及龟类中的白化个体。只要查阅一下旧史中的《符瑞志》《灵征志》,便可一目了然,疑团顿释。
建元十二年(376年)正月癸巳,高陆民穿井得龟,大三尺六寸,背文象八卦。坚命太卜穿池养之,食之以粟。(《十六国春秋·前秦录五》)
宋文帝元嘉十九年(442年)四月戊申,白龟见吴兴余杭,太守文道恩以献。(《宋书·符瑞志中》)
永明八年(490年)四月,长山县王惠获六目龟一头,腹下有“万欢”字,并有卦兆。(《南齐书·祥瑞志》)
这类异形龟,至今仍偶有所见。例如,1986年,河南淮阳一男孩,在一个名叫蔡池的小湖中,钓到一只通体白色的龟,背上及胸腹间的裂纹分布与“伏羲八卦图”恰相吻合。此事若发生在古代,又该郑重其事地写入《祥瑞志》了。
综而言之,“四灵”皆为实有之物,而非虚拟之物。这些动物后来被极大地神秘化了,其客观原因当如前章所述,乃是由于它们本身数量稀少,所见不易,“少者固为神”也。《太平御览》卷九一五引《任子》:“凤为羽族之美,麟为毛类之俊,龟、龙为介虫之长,楩、楠为众材之最,是物之贵也。”麒麟、凤凰、灵龟、神龙、楩木、楠木,均属于动植物中的名贵珍品,这一看法显然是合乎实际的。不过,此处所说的“俊”者“美”者,并不意味着该类物种的性质卓越、生命力旺盛。相反,正如大熊猫的例子所显示的,在实际生活中,往往是那些古老的、稀见的、正在消失过程中的物种,才被人们视为珍品和极品。
论及“四灵”崇拜的来源,现代有些研究者曾将其归结为原始图腾的残余或变态。我并不排除在“四灵”崇拜的意识中可能存有早期文化的某些遗迹,但是,对于这样一种波及两千余年文化主流、直到明清时代依然势头未减的特异动物尊崇倾向,仅释以“图腾残余”一说是不能令人信服的。事实上,只要细心加以比较,仍可发现两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
第一,图腾崇拜的动物,往往跟某一部族的日常生活有着密切关系;“四灵”崇拜则是对于珍稀动物的尊崇,这些动物并不是经常可以接触到的。
第二,被奉为图腾的动物,有些是令人畏怖、对人构成严重威胁的,比如可致人于死命的毒蛇,就是氏族社会常见的神祇;“四灵”则不然,都属于“仁兽”,即不会直接伤害人类的动物。
第三,更重要的是,图腾崇拜是一种非理性的膜拜,属于原始宗教的范畴;“四灵”崇拜就其本质而论,则应当归入直观型的信仰,其出发点是古代居民对于自然和社会相互关系的理性认知。若说“四灵”崇拜也有宗教色彩的话,那应归属于后起的以政治伦理为归宿的汉代儒教。
毋庸否认,古人对于“四灵”的描绘及宣传,从一开始就存在着超自然化的倾向,后来更被纳入了政治伦理化的歧途。这正是直观经验的缺陷所致:它在解释事物与事物之间的内部联系时,往往是粗疏的,非限定性的,因而很容易被用来进行跨范畴的概念推导。认真追溯起来,这种将珍稀动物赋予政治色彩的不良倾向,跟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老夫子颇有牵连。相传鲁哀公十四年春,有贵族在大野泽猎获一头麒麟。孔子认为时当周道衰微,瑞兽生不逢辰,因而悲叹不已,《春秋》一书至此而辍笔。 (8) 这一传说固然不足信,但《论语·子罕篇》明明白白记载着:
子曰:“凤鸟不至,河不出图,吾已矣夫!”
凤凰这种稀有鸟类是否出现,竟然关涉到他老人家的济世鸿猷能否如愿,这样的比附岂不是太牵强了吗?然而,圣人一言足以为天下法,后人在继承儒学传统的时候,倒也没有忘记“至圣先师”的这一遗训。从董仲舒的《春秋繁露》,到班固的《白虎通义》,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经过两汉以来意识形态的精心整合,“四灵”已经不单单是环境的“指示生物”,更主要地成了政治上的“指示生物”。
如前所述,若从广义而言,社会政治与生态环境,不能说一点儿关系也没有。比如生当乱世,天下扰攘,礼坏乐崩,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当权者穷奢极欲,居下者罗雀掘鼠,而在这种群雄纷争的战乱中,纵火焚林和截流断水又是两种常见的战术手段,这些都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反之,太平盛世,百废俱兴,包括自然资源保护法在内的各项法令均能得到切实的执行,整个社会能有更多的精力去关怀人与自然之间的协调联系,生态环境的质量也就有可能变得较好一些。
但是,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毕竟是两个不同的领域,各自有其独立运行的规律。即使是上古传说中最为美好的“德政”,也无法避免“尧有九年之水,汤有七载之旱”。某种珍稀动物的出现或消失,主要取决于自然的法则,而不是听命于人事的兴废。人类所发明的道德文章,其影响力亦仅限于人类社会本身,决不可能感召得“凤凰来仪”“百兽率舞”。王充说得好:“鸟兽之知,不与人通,何以能知国有道与无道也?” (9) 刘向所谓“众贤和于朝,则万物和于野” (10) ,将政治气象与自然现象过分紧密地捆绑在一起,最终结果必然导致宗教神秘主义。
……
历史现象往往是复杂的。我们既不能因为“四灵”的真实存在而全盘接受古代流传下来的与此有关的一切说法,也不能因为古代统治者曾经美化过“四灵”而忽略了这种动物崇拜在生态保护方面的积极意义。事实上,民间对于某些珍稀动物的喜爱和崇拜之情,本是一种由历史生活积淀下来的情愫,并不是哪一个统治者炮制出来的。统治者所能够做的,无非是利用这种古老的情愫,朝有利于自身统治的方向进一步引申罢了。即便如此,由于得到了统治阶级的特别关注,由于已经宣布这些珍稀动物为不可侵犯的“神物”,客观上也阻止了人们对这类动物可能采取的伤害行为。
我们从史书中看到,每当龙、凤停留于某地时,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闻讯赶来的民众只是伫立瞻望,听任这类罕见的动物自由来去。在“堕龙”现场,摆上香烛,宣读祭文,诚然是可笑的迷信举动,但是,组织民众去为奄奄一息的龙搭建凉棚,不断往它的身上泼水以增加湿润度,即使从我们今天的眼光来看,这种救援珍稀动物的行为仍是值得称道的。文秉《烈皇小识》的记载就很能说明问题:那个坠落在三河县境内的牛头蛇身、有角有鳞的怪物,“宛转叫号于沙土中,以水沃之则稍止”,只见它在干燥的沙土中挣扎号叫,当人们用水浇它身体的时候,痛苦的叫声才稍稍平息下来。可见,古代居民采用搭棚、浇水的方式,是有明确的针对性的,是来自实践、合乎科学的,并非因其名为“水虫”便盲目上去浇水。正是这种具有针对性的救援方式,成了一把开启迷宫之门的钥匙,使我们能够透过重重的迷雾,去重新认识这种动物在自然界的真实身份。
结语 一个半醒半睡的梦
某些动物的客观存在是一回事,将这些动物赋予何种人造的意义则是另一回事。如果说古代社会有关龙的种种传言带有梦幻色彩,那也只是“一个半醒半睡的梦”。
……
我的见解,自当归入少数派之列,而且是少数派中间的异端。我在本书中言及的一些论点,比如龙是古代两栖类动物的孑遗、它可能生活在不为人知的地下湖泊、它的身上可能具有像“水电推进器”那样的特殊器官,等等,其中或多或少掺有猜测的成分,今后说不定要被推翻的。但是,龙是一种在历史上真实存在过的动物,并且是一种有别于鳄鱼的古代稀有动物,这个基本观点决不是我一夜之间的忽发奇想,而是有古往今来的许多史实作为论证的依据。如前所述,两千年来的史籍资料充分显示,龙作为一种未明动物的可能性,终究是无法排除的。魏晋至南北朝,谶纬迷信甚嚣尘上,龙、凤等稀有动物也被裹入其中,吹得如同土地爷喊城隍——神乎其神。自魏孝文帝、隋炀帝屡次禁毁这类图书之后,谶纬学派便一蹶不振、渐趋消亡。可是,史籍中关于“见龙”“见凤”的记载仍不绝于书,甚至展现得愈加具体化了。这一事实亦足以说明,某些动物的客观存在是一回事,将这些动物赋予何种人造的意义则是另一回事。如果说古代社会有关龙的种种传言带有梦幻色彩,那也只是“一个半醒半睡的梦”。因为在那些近乎神话的传说背后,毕竟有一个坚实存在的生物标本;一切美丽甚或怪诞的传说,无非是对于这个生物标本的主观反映——夸张的或歪曲的反映。
人类历史本身常有难解之处,大自然也总会留下一些猜不透的谜。上一辈猜不透,留给了我们;我们猜不透,只好再留给下一代“龙的传人”。每一代都会有自己的新角度或新方法,每一代又都会留下唯有自己明白的深深的遗憾。就我个人而言,我深知自身的局限性。尽管我具有发现问题的敏感和提出问题的勇气,但毕竟缺乏真正解决问题的能力。我已经明显地感觉到在我以前的那些判断很难说是正确的,我却无法用更加有力的事实来证明我的这种判断将有可能是正确的。我想要驱散迷雾,可惜漫天的迷雾仍像我刚来时一样浓重。我带来的显然不是句号,而是新的问号。我的贡献或许仅仅在于,我提供了一种别开生面的思路。我相信,即使我的判断同样存在错误,这种思路对于后来的研究者仍会有益处的。我的这本小书,倘若能引起生物学家及更多年轻人的兴趣,我的目的就算达到了。我所能够做的,我已尽力而为;我做不到的,自会有别人去完成。
我愿意引述T.H.赫胥黎的名言,奉献给所有仍然对这个世界保持着不倦的新鲜感的朋友们:
古代的传说,如用现代严密的科学方法去检验,大都是像梦一样平凡地消逝了。但是奇怪的是,这种像梦一样的传说,往往是一个半醒半睡的梦,预示着真实。 (6)
附录一 我写作《黑龙》一文的缘起 任青春
附录二 为了寻访“黑龙”的目击者 戴淮明
附录三 走访在肇源的土地上 马小星
附录四 风来风去走风华 崔万禄
附录五 十五年后再启程 马小星
增订本后记
这本小书初版于1994年,是华夏出版社出版的(以下简称华夏版)。那年出生的婴儿,现在也该有24岁,差不多大学毕业了,正可以阅读这个相对漂亮的新版本了。
这次新版的是个增订本。所谓“增订”,无非是两方面,一是增补,二是订正。
先说增补。本书初版以后,又陆续发现了一些珍贵的古籍记载,如《北梦琐言》所记“畬火烧龙”、《山斋客谭》所记“杭州北关堕龙”、《香山小志》所记“蒋墩降龙”等,这些大多补入了增订本第二章中。新版增幅最大的,是添加了附录五《十五年后再启程》,有12000多字。其中包括,2008年夏天我在黑龙江肇源、大庆走访的记录,2008年秋天我和岩铁去辽宁营口访问柴寿康的情况,2009年秋天我在上海市郊宝山地区寻访百年前奇闻的经过,以及1934年营口“龙骸”事件的史料和口述,还有一些不方便插入正文的古籍记载。虽然内容稍嫌驳杂,但主线清晰,环环相连。此外还增加了少量脚注,比如第一章中新增了对《周易》“龙战于野”的注释,有新的视角。
再说订正。初版本中有将近二十处错别字。如第二章中写到蒲松龄的经历,“康熙九年他南下游牧时”(华夏版37页),“游牧”是“游幕”之讹;第四章中提到闻一多关于龙的论断,“半个世界以来一直被众多研究者奉为圭臬”(华夏版86页),“世界”是“世纪”之讹。另有一些提法不准确,如第二章中引述《聊斋志异》卷二“北直界堕龙”的记载,当时推测北直界“应该是某个村镇的名称”(华夏版34页),这是不对的,其实是北直隶地界的简称。这些在增订本中都作了改正。
推断龙是历史上真实存在过的动物,我并非第一人。仅我目力所及,学者翁长松1993年曾在《上海科学生活》上发表过一篇《龙是什么?》,引述《左传》《周易》中的记载,认为龙很可能是古代居民见过的真实动物。再往前溯,晚清的王韬、吴趼人,都曾推测龙是“古有而今无”的一种动物。我的努力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尽力搜集散落在各类史籍中的“堕龙”记载,而这些记载大多为以往的研究论著所忽略;二是开始重视民间有关“见龙”的传说,并身体力行着手调查,尽管这项艰巨的工作仅仅是起步,做得还很粗浅。
1996年春,我在一本非公开出版的杂志上看到这样的记载:“50年代初,神农架苗丰乡山洞中在暴雨后还飞出一条巨龙。巨龙长达几十米,后来死在泥地里,其腥气方圆数里都能闻到。”当时我很惊讶,不知这个信息从何而来。我很想去那个叫作“苗丰乡”的地方亲自调查一下,但也知道凭一己之力奔赴神农架有困难。于是我想到了余纯顺,想去问问他,在他的行程中有没有神农架这一站。谁知还没有联系上,却传来了余纯顺在罗布泊遇难的噩耗,我不由得失声痛哭。在我们这座以追求经济利益为风尚的城市中,有两个人物显得相当另类,一个是为追踪“野人”而至死不渝的刘民壮,另一个是徒步走天下而捐躯大漠的余纯顺。我虽未与他们两位见过面,但我的心和他们是相通的。
神龙之原型,是中国文化史上最诱人也是最难解的谜案。我是无意间闯入这个迷宫的。朦胧中,我发现有扇门似乎未曾开启过,然而我的力量有限,仅仅推开了一道缝,还是看不清门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我的这本小书,尽管举证丰富、引人入胜,但只要没有得到生物考古学的实证支持,它终究只是一种假说,一种不乏魅力的假说。既然我敢于质疑那些“权威性结论”,那么,我的书不应该也不可能成为新的权威,去阻碍别人的探索和发现。这本小书中的观点及引证的材料,不但是可以继续探讨和争论的,也是可以批评和否定的。不然的话,科学研究怎么能够进步?
这本书初版于北京,新版回到了我的家乡上海,我感到很荣幸。衷心感谢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给了这本小书一个新生的机会。责任编辑袁钰超留给我良好的印象,正是她主动找到我,热情地问我是否有再版的意向。她尚未到“而立之年”,但她对出版事业的认真和执著,使我这个做了半辈子编辑的人感到很欣慰。
本书新版之际,应当感谢《中外书摘》杂志原主编黄亨先生。若不是《中外书摘》在1989年大胆刊发了征文稿《我所看到的黑龙》,就不会激起我追索神龙真相的热情,也就不会有我的这本小书。2009年,当我着手对此书进行增订时,得到了黄亨的热切关注,并为我联系了出版单位。虽然其事未果,我仍感念在心。
抚今追昔,我深深怀念1994年春陪伴我前往肇源采访的先父马嵩山。这也是他一生中所做的最后一件大事。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我还陆续结识了一批北方的朋友——任青春、戴淮明、崔万禄、魏国栋、韩晓东、岩铁。要是没有这些朋友的鼎力相助,这本书中就会缺少许多鲜活生动的访谈记录。转眼间,我们这一代探索者都在渐渐老去,而“堕龙”之谜仍未解开。
“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真切地体会到这一感慨的沉重。趁本书新版之际,我把最热切的期望和最美好的祝愿献给正在成长中的后继者。
马小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