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前言

重新阅读《人类简史》,我觉得有必要做些笔记,留作日后参考。作者是文化马克思主义者,关于这一点就不多展开。本篇博文主要摘录一些核心内容。同时,值得一提的是,这本书的翻译质量并不高,我怀疑可能是从希伯来语原文翻译过来的。比如“八卦”这个词,已经被严重误解甚至毁掉了,就像“圣经”(本来指六经)一样。另外,《汉谟拉比法典》的发布时间究竟如何确定?古巴比伦人会数数吗?古罗马人能准确数到一百万吗?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深思。

这本书最有价值的部分,在于对一神教起源的分析。作为一神教负面统治的受害者,我觉得这段内容很有参考意义。

我再次强调,作者偏向文化马克思主义,喜欢扯“大历史”概念。著名哲学家哈耶克曾批评各种革命的说法,认为很多所谓的革命,其实只是短时间内突然冒出来的,而这一切都源于累积的历史点滴。

最后,敌人的敌人虽然不一定是朋友,但有时候也能帮我们吸引到不少敌意和关注。

本书揭示了人类历史上认知革命如何激发文化与合作的突破,农业与工业革命对物种和生态系统的深远影响,以及现代信息社会带来的生活节奏改变。它提醒我们,过去的演化和文明进步并非完美无缺,人类既是世界变革的推动者,也需对其负面后果保持清醒认知,才能更好地保护自然与自身的未来。本块主要围绕一下几个核心主题展开:

  1. 认知革命与虚构现实的力量
    人类通过语言和文字创造出了“想象的现实”,使得大量互不相识的人能够高效合作。正是这种基于虚构故事的合作机制,推动了人类社会的快速变化和文化演化,使人类能够远远超越其他物种,迅速适应环境与时代的需求。例如,法国大革命中人们信仰的故事在短时间内从“君权神授”转为“人民主权”,体现了人类行为的极大灵活性。

  2. 物种灭绝的三波浪潮
    人类活动引发了多次大规模的物种灭绝浪潮。第一波是采集者扩张导致的灭绝,第二波是农业扩张的后果,第三波则是工业革命以来因工业化活动加剧的物种消亡。环保人士若能理解前两波灭绝的教训,或许会对现在的海洋生物濒危问题更为重视,因为工业化使得鲸鱼、鲨鱼等大型海洋动物也面临严重威胁。

  3. 信息时代的节奏加快与生活焦躁
    过去书信往来讲究内容重要、谨慎文字,彼此交往节奏缓慢而有深度。如今电子邮件与即时通讯的普及让人们陷入持续忙碌、碎片化的生活节奏之中,虽然看似节省时间,实则使生活节奏加快了十倍,带来更多焦虑和压力。

  4. 农业革命与“奢侈生活的陷阱”
    农业革命并非由某人刻意谋划,而是人类为求吃饱和安全逐渐累积的结果。农业促进人口增长,使农业部落最终战胜采集部落,迫使后者或被迫定居耕种或逃离旧猎场。这种变革让人类虽然获得了更稳定的食物供应,但也陷入了“奢侈生活陷阱”——花费更多时间劳作,生活反而更为艰辛。

本书还强调人类社会的复杂结构和权力体系,根本建立在各类共享的虚构故事之上。这些故事决定了法律、阶级和性别的定义及运作方式。性别不平等并非生物本能,而是文化里被不断讲述和强化的故事产物。理解这种“想象的秩序”,有助于我们认识社会规范的变动性和可塑性,从而看到推动社会变革的可能性。本书揭示了人类社会如何依赖“想象的秩序”和虚构故事来维系复杂的合作与统治体系,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虚构故事构筑的社会秩序
    无论是古代美索不达米亚的城市,还是秦朝和罗马帝国,所有宏大的国家和帝国都基于共同认可的虚构故事与神话,这些故事塑造了法律、规范和秩序。比如《汉谟拉比法典》和美国《独立宣言》分别成为数十万古巴比伦人和数亿现代美国人协作的“合作手册”,它们通过传播正义、权利与责任的故事,凝聚社会共识,实现大规模协作。

  2. 社会阶级和性别制度的想象本质
    不同文化对社会阶级的想象不同,如种族概念对现代美国极为重要,而对中世纪穆斯林社会影响有限;种姓制度对印度至关重要,却对现代欧洲几乎无关。唯一跨文化共有的阶级是性别阶级,即男女区分及其权利义务不平等。长期以来,尤其自农业革命以来,男人普遍拥有更多社会特权。

  3. 性别与法律制度的反映
    性别不平等不仅体现在社会习俗,也深植于法律体系。例如古代法���将妇女视为男性的财产,强奸行为被视为财产侵犯,受害女性的地位极为卑微。直到近现代,许多国家仍未将“婚内强奸”定罪,显示这种不公根深蒂固。

  4. “性”与“性别”的区分
    “性”(sex)指生物学上的男性与女性,由染色体构成,是客观且固定的;而“性别”(gender)是文化与社会所赋予的角色、权利与义务,是主观且多变的。不同文化对“做到够男人”或“够女人”的标准差别巨大,反���出性别是由社会想象的虚构故事塑造,而非生物必然。

  5. 文化的变迁与性别角色
    即使在同一地方,如古代与现代雅典,对女性的期望和规范也大相径庭,体现性别角色随着时间和文化不断演变,强调了性别身份的社会建构属性。

《偶像崇拜的好处》及其后续是本书最有价值的部分,这里摘录了不少值得参考的内容。

一神教为时两千多年的洗脑,让大多数西方人都认为多神教就是些无知幼稚的偶像崇拜。但这是一个不公平的刻板印象。想了解多神教的内在逻辑,就必须先了解这种同时信仰多位神灵的中心思想。

多神教并不一定认为宇宙没有单一的权柄或法则。大多数的多神论甚至泛神论,都还是认为有一个最高的权柄,高于所有其他神灵、恶魔或是神圣的石头公。在古希腊多神教的神话中,不管是天帝宙斯、天后赫拉、太阳神阿波罗或是他们的同事,都还是得臣服于神威无穷、无所不在的“命运女神”(Moira或Ananke)。至于北欧诸神也逃脱不了命运的掌握,最后在“诸神的黄昏”(Ragnarök)这场灾难中灭亡。在西非约鲁巴人(Yoruba)的多神信仰中,所有神灵都是至上神(Olodumare)所生,而且臣服于他。印度教属于多神教,但也是以“阿特曼”(Atman,又译“梵”)这个单一的原则主宰着无数的神灵、人类,以及生物和实质的世界。“阿特曼”指的是整个宇宙、每个人或每个现象永恒的本质或灵魂。

真正让多神论与一神论不同的观点,在于多神论认为主宰世界的最高权力不带有任何私心或偏见,因此对于人类各种世俗的欲望、担心和忧虑毫不在意。因此,要向这个最高权力祈求战争胜利、健康或下雨,可以说是完全没有意义,因为从他全知全观的角度来说,某个王国的战争输赢、某个城市的兴衰胜败,又或是某个人的生老病死,根本不构成任何差别。希腊人不会浪费祭品去祭拜命运女神,而印度教徒也并未兴建寺庙来祭拜阿特曼。

要接近这个宇宙至高的权力,就代表要放下所有的欲望、接受福祸共存的事实,坦然面对失败、贫穷、疾病和死亡。因此,印度教徒有一种“苦行僧”(Sadhu或Sannyasis),奉献自己的生命,希望能与阿特曼合而为一,达到“梵我一如”的境界。苦行僧以阿特曼的观点来看这个世界,认识到从永恒的角度来看,所有世俗的欲望和恐惧都如梦幻泡影。

只不过,大多数的印度教徒都不是苦行僧,而还是深深陷在世俗的考虑之中,但这下阿特曼就帮不上什么忙了。讲到这种问题,印度教徒还是得找那些专精某些领域的神才行。这些神只专精某些领域,而不是无所不包,所以有掌管福德的象神(Ganesha)、财神(Lakshmi)和智慧神(Saraswati)等等,但这些神都还是各有私心和偏见。这样一来,人类就可以和这些神谈谈交易,靠神的帮助来赢得战争、打倒疾病。像这样的低位神灵数量繁多;因为只要开始把全知全能、位阶最高的权柄开始分类,可以想见必会分出不止一位神灵。于是多神的系统由此诞生。

从多神教的概念向外推导,结果就是影响深远的宗教宽容。一方面,多神教徒相信有一个至高无上、完全无私的神灵;但另一方面,多神教徒也相信有许多各有领域、心有偏见的神灵,所以对于某个神的信徒来说,很容易能相信有其他神灵存在,而且也相信其他神灵同样神通广大。多神论本质上就属于开明,很少迫害异教徒。

就算多神教征服了其他大帝国,也未曾要求属民改变信仰。像是埃及人、古罗马人和阿兹特克人,都不曾派遣传教士到异地鼓吹崇拜冥王奥西里斯(Osiris)、天帝朱庇特(Jupiter)或是太阳神维齐洛波奇特利(Huitzilopochtli,他是阿兹特克文明的主神),当然也就更不可能派军队前往武力镇压。而帝国也各有自己的守护神和宗教仪式,保护着帝国,维系其合法性,所以帝国的属民也应该要尊重这些神灵和仪式,只是无须放弃自己当地的神灵和仪式。以阿兹特克帝国为例,虽然属民必须建造敬拜维齐洛波奇特利的神庙,但这些神庙是与崇拜地方神灵的神庙同时存在,而不是取而代之。很多时候,帝国精英本身也会接受地方属民的神灵和仪式。例如古罗马人,就让来自亚洲的赛贝尔(Cybele)和来自埃及的伊西斯(Isis)都进了他们的万神殿。

古罗马人唯一长期以来不愿接受的,只有属于一神信仰并坚持要传福音的基督教。古罗马帝国并未要求基督徒放弃他们的信仰和仪式,只希望他们同时尊重帝国的守护神,并承认皇帝也有神性。这点可说是在政治上忠诚的声明。然而,基督徒强烈拒绝,并且完全没有任何妥协的空间,这对古罗马人来说就是个在政治上搞颠覆的举动,必须加以镇压。但即使如此,这些镇压多半也只是表面形式。从基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到古罗马皇帝君士坦丁改信基督教,这300多年间,古罗马皇帝所发起对基督徒的大型迫害不过四次。至于地方长官和总督也曾经另外发起一些反基督教的暴力行为。

然而事实证明,就算把这些迫害的所有受害者全部加起来,在这3个世纪间,多神教古罗马处决基督徒的人数不超过几千人。64但相对的是,在接下来的1500年间,虽然基督教号称主张爱与怜悯,但仅仅对信仰的诠释有些许差异,就引发基督徒自相残杀,死亡人数达到数百万。

其中最恶名昭彰的,就是在16、17世纪间席卷欧洲的天主教与新教徒之战。所有这些人都相信基督的神性,也相信他关于爱和怜悯的福音,只是对于“爱”的本质意见不合。新教徒认为,神如此爱着世人,所以让自己化为肉体,容许自己受到折磨、钉死在十字架上,从而赎了原罪,并对那些信他的人打开了天堂的大门。而天主教徒认为,虽然信仰是必要的,但光这样还不够。要进入天国,信徒还必须参加教堂礼拜,而且要多行善事。这点让新教徒无法接受,认为这样形同交易,对于神的爱和伟大是种贬抑。如果进不进天堂必须取决于自己的善行,岂不是放大了自己的重要性,而且暗示基督在十字架上为人类受的苦以及神对人类的爱都还不够?

这些神学争论愈演愈烈,最后在16、17世纪间,天主教徒和新教徒彼此杀红了眼,造成几十万人丧命。1572年8月23日,强调个人善行的法国天主教徒,袭击了强调亚威之爱的法国新教徒。这场攻击称为圣巴塞洛缪节大屠杀(St. Bartholomew’s Day Massacre),短短24小时间,就有5000到10000个新教徒遭到屠杀。消息从法国传到古罗马的天主教教皇耳里,叫他满心欢喜,立刻安排举行庆典,还委托瓦萨里(Giorgio Vasari)在梵蒂冈的一个房间里将这场大屠杀绘成壁画作为纪念(目前这个房间禁止游客参观)。不过24小时,基督徒自相残杀的人数,就已经超过了整个古罗马帝国曾经杀害的基督徒人数。

……

一般而言,一神教徒比多神教徒更为狂热、更热衷传教。毕竟,如果某个宗教愿意承认其他信仰,情况只有两种:第一种本来就认为世上没有唯一的神,而是有许多神同时存在;第二种认为虽然有一位最高的神,但下面分成许多小神祇,信仰每位神祇,可以说是看到了部分的真相。但由于一神教通常认为自己信奉的就是唯一的神,也认为只有自己看到了完整的真相,自然就会批评其他所有宗教都不可信。在过去两千年间,一神论者多次发动以暴力消灭其他竞争对手的战争,目的就是要加强自己的掌控。

……

从历史上来看,一神论就像是个万花筒,承继了一神论、二元论、多神论和泛神论,收纳在同一个神圣论述之下。结果就是,基督徒大致上是信奉一神论的亚威,相信二元论的魔鬼,崇拜多神论的圣人,还相信泛神论的鬼魂。像这样同时有着不同甚至矛盾的思想,而又结合各种不同来源的仪式和做法,宗教学上有一个特别的名称:综摄(syncretism)。很有可能,综摄才是全球最大的单一宗教。

书籍简介

人类简史

作者: 【以色列】 尤瓦尔·赫拉利

出版社: 中信出版社

出品方: 见识城邦

副标题: 从动物到亚威

原作名: Sapiens: A brief history of humankind

译者: 林俊宏

出版年: 2014-11

页数: 440

定价: 68.00元

装帧: 平装

丛书: “中信史学大师畅销经典”系列

ISBN: 9787508647357

内容简介

《人类简史:从动物到亚威》是以色列新锐历史学家的一部重磅作品。从十万年前有生命迹象开始到21世纪资本、科技交织的人类发展史。十万年前,地球上至少有六个人种,为何今天却只剩下了我们自己?我们曾经只是非洲角落一个毫不起眼的族群,对地球上生态的影响力和萤火虫、猩猩或者水母相差无几。为何我们能登上生物链的顶端,最终成为地球的主宰?

从认知革命、农业革命到科学革命,我们真的了解自己吗?我们过得更加快乐吗?我们知道金钱和宗教从何而来,为何产生吗?人类创建的帝国为何一个个衰亡又兴起?为什么地球上几乎每一个社会都有男尊女卑的观念?为何一神教成为最为广泛接受的宗教?科学和资本主义如何成为现代社会最重要的信条?理清影响人类发展的重大脉络,挖掘人类文化、宗教、法律、国家、信贷等产生的根源。这是一部宏大的人类简史,更见微知著、以小写大,让人类重新审视自己。

作者简介

尤瓦尔·赫拉利,1976年生,牛津大学历史学博士,现为耶路撒冷希伯来大学的历史系教授,青年怪才,全球瞩目的新锐历史学家。

他擅长世界历史和宏观历史进程研究。在学术领域和大众出版领域都有很大的兴趣。

他的《人类简史》一书让他一举成名,成为以色列超级畅销书,目前这本书已授20多个国家版权,在历史学之外,人类学、生态学、基因学等领域的知识信手拈来,根据图书改变的课程上传YOUTUBE后风靡全球,拥有大批青年粉丝。写书,视频课程之外,他还开设有专栏。

正文摘录

序言 《人类简史》出版10周年

推荐序

第一部分 认知革命

第一章 人类:一种也没什么特别的动物

大约在135亿年前,经过所谓的“大爆炸”(Big Bang)之后,宇宙的物质、能量、时间和空间才成了现在的样子。宇宙的这些基本特征,就成了“物理学”。

在这之后过了大约30万年,物质和能量开始形成复杂的结构,称为“原子”,再进一步构成“分子”。至于这些原子和分子的故事以及它们如何互动,就成了“化学”。

大约38亿年前,在这个叫作地球的行星上,有些分子结合起来,形成一种特别庞大而又精细的结构,称为“有机体”。有机体的故事,就成了“生物学”。

到了大约7万年前,一些属于“智人”(Homo sapiens)这一物种的生物,开始创造出更复杂的架构,称为“文化”。而这些人类文化继续发展,就成了“历史学”。

在历史的路上,有三大重要革命:大约7万年前,“认知革命”(Cognitive Revolution)让历史正式启动。大约12000年前,“农业革命”(Agricultural Revolution)让历史加速发展。而到了大约不过是500年前,“科学革命”(Scientific Revolution)可以说是让历史画下句点而另创新局。这本书的内容,讲述的就是这三大革命如何改变了人类和其他生物。

家族秘史

智人还有另一个更见不得光的秘密。我们有许多堂、表兄弟姐妹,而且没什么文明,但这还小事一桩;我们其实还曾经有很多更相近的兄弟姐妹。人类(human)已经习惯以为自己是唯一的“人”,是因为在过去1万年间,“人种”确实只剩下智人一种。然而,“human”一词真正的意思是“属于人属的动物”,而在过去,这可不只“智人”而已。此外,我们在最后一章也会提到,不久之后,很可能我们又得再和一些不属“智人”的人类开始竞争。为避免混淆,以下讲到“智人”,讲的就是“Homo sapiens”这个物种的成员,而讲到“人类”,讲的则是“Homo”(人属)的所有现存成员。

最早的人类是从大约250万年前的东非开始演化,祖先是一种更早的猿属“Australopithecus”(南方古猿)。大约200万年前,这些远古人类有一部分离开了家园而踏上旅程,足迹遍及北非、欧洲和亚洲的广大地带。北欧的森林白雪皑皑,印度尼西亚的热带丛林湿气蒸腾,想活命显然需要不同的特征,因此人类也开始朝着不同方向进化。于是人类发展出几个不同的物种,而科学家也为每一种都取了华丽的拉丁名称。

在欧洲和西亚的人类成了“Homo neanderthalensis”,意为“来自尼安德谷(Neander Valley)的人”,一般简称为“尼安德特人”(Neanderthals)。比起我们这种“智人”,尼安德特人更为魁梧,肌肉也更发达,非常适应西方的欧亚大陆在冰河时期的寒冷气候。至于在东方的亚洲,住的则是“Homo erectus”(直立人),一共存续了将近200万年,是目前所知存续最久的人类物种,而我们智人看来也很难打破这项纪录。光是1000年后还会不会有智人存在,现在看来都令人十分怀疑,所以和200万年比起来,我们真的是小巫见大巫。

至于在印度尼西亚的爪哇岛,则住着“Homo soloensis”(梭罗人,拉丁文意为“来自梭罗谷的人”),这种人很能适应热带的生活环境。同样在印度尼西亚,还有另一个小岛弗洛里斯(Flores),这里住的远古人类则是经历了一场侏儒化的过程。曾有一段时间,因为海水水位格外低,于是人类初次抵达了弗洛里斯,而且当时和大陆的交通往来十分便利。但后来海水再次上涨,于是有些人就被困在岛上,物资十分缺乏。那些长得高头大马的人,需要的食物也多,于是最早在岛上饿死淘汰。长得矮反而成了生存优势。经过几代之后,在弗洛里斯的人都成了小矮人。科学家把这种独特的人种称为“Homo floresiensis”(弗洛里斯人),身高最高不过1米,体重最重也不过25公斤。然而,他们仍然懂得如何制造石器,甚至偶尔还能在岛上猎象。不过倒也公平,在这岛上的象也是一种矮生种。

2010年,科学家在西伯利亚的丹尼索瓦(Denisova)洞穴中发现了一块已经变成化石的手指骨,为人类的大家族又添一种成员。手指骨的基因分析证实这个人种过去并不为人知,现在则命名为“Homo denisova”(丹尼索瓦人)。全球还有太多洞穴、岛屿、气候,谁晓得还有多少我们失落的亲戚,正等着我们去发现。

这几个人种在欧洲和亚洲不断演化的同时,其他在东非的人种演化也没有停止,人类的摇篮继续养育着许多新品种,例如“Homo rudolfensis”(鲁道夫人,“来自鲁道夫湖的人”)、“Homo ergaster”(匠人,“工作的人”),最后还有我们自己的这种人种,而我们也颇为厚颜地把自己命名为“Homo sapiens”(智人,“明智的人”)。

在这些人种当中,有些高大,有些矮小,有些会凶残地猎捕,有些只是温和地采集着食物,有些只住在某个小岛上,而大多是在整个大陆上迁徙移动;但不论如何,他们都是“人属”,也都是人类。

有一种常见的错误,是认为这些人种是呈线性发展,从“匠人”变成“直立人”,“直立人”再变成“尼安德特人”,而尼安德特人再变成我们。这种线性模型误以为地球在某个时间点上只会有单一人种,而其他更早的人种不过就是我们的祖先。但事实是,从大约200万年前到大约1万年前为止,整个世界其实同时存在多种不同人种。这其实也十分合理。就像今天,地球上还是有许多种的狐狸、熊或是猪,而在几十万年前的地球上,至少就有6种不同的人。从整个历史来看,过去多种人种共存其实是常态,现在地球上只有“一种人”,这才是异常。而下面很快就会提到,对于我们智人来说,我们不愿想起这些过去的手足亲情,背后其来有自。

“思考”的代价

虽然人种之间有诸多不同,但还是有几项共同的人类特征。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人类的大脑明显大于其他动物。对于60公斤的哺乳类来说,平均脑容量是200立方厘米,但早在250万年前最早的男男女女,脑容量就已有600立方厘米,至于现代的智人,平均脑容量更高达1200~1400立方厘米。至于尼安德特人,其实脑容量更大。

这样看来似乎再清楚不过,物竞天择就该让脑越来越大才是。人类深深迷恋着我们自己的高智能,于是一心认为智力当然是越高越好。但如果真是如此,猫科动物也经过演化,为什么没有会微积分的猫?究竟为什么,在整个动物界,只有人属演化出了比例如此庞大的思考器官?

答案在于:庞大的大脑也是个庞大的负担。大脑结构脆弱,原本就不利于活动,更别说还得用个巨大的头骨把它装着。而且大脑消耗的能量惊人。对智人来说,大脑只占身体总重约2%~3%,但在身体休息而不活动时,大脑的能量消耗却占了25%。相比之下,其他猿类的大脑在休息时的能量消耗大约只占8%。因为大脑较大,远古人类付出的代价有两种:首先是得花更多时间寻找食物,其次是肌肉退化萎缩。这就像是政府把国防预算转拨给了教育,人类也把手臂二头肌所需的能量拨给了大脑里的神经元。对于在非洲草原上这究竟是不是个好策略,事先只能说无人能知。虽然黑猩猩要讲道理绝对讲不赢智人,但它却能直接把智人像个布娃娃一样扯个稀烂。

时到今日,人类大脑带来的好处显而易见,我们能制造出汽车和枪炮,让我们的移动速度远高于黑猩猩,而且从远方就能将黑猩猩一枪毙命,而无须和它摔跤硬拼。只不过,汽车和枪炮是最近才有的事。在超过200万年间,虽然人类的神经网络不断增长,但除了能用燧石做出一些刀具,能把树枝削尖变成武器,人类的大脑实在没什么特殊表现。那么,究竟是为什么,才驱使人类的大脑在这200万年间不断这样演化?坦白说,我们也不知道。

人类另一项独有的特点,在于我们用两条腿直立行走。能够站起来,就更容易扫视整片草原,看看哪里有猎物或敌人,而且既然手不需负责移动身体,就能发挥其他用途,像是丢石块或是做信号。手能做的事情越多,可以说人就变得越厉害;于是人的演化也就越来越着重神经发展,也不断地对手掌和手指的肌肉做修正。于是,人类的手开始能够处理非常精细的任务,特别是能够生产、使用复杂的工具。最早有证据证明人类开始制作工具,大约可追溯到250万年前,而且工具的制作和使用也正是考古学家对远古人类的一种判断标准。

然而,直立行走也有不利的一面。原本,人类的远古祖先历经数百万年,才发展出以四肢行走、头部相对较小的骨架,而要将这种骨架调整成直立,可说是一大挑战,而且还得撑住一个超大的头盖骨,更是难上加难。于是,为了能望远、能有灵活的双手,现在人类只得面对背痛、颈脖僵硬的苦恼代价。

这点对妇女来说造成的负担更大。直立的步行方式需要让臀部变窄,于是产道宽度受限,而且别忘了婴儿的头还越来越大。于是,分娩死亡成了女性的一大风险。而如果早点儿生产,婴儿的大脑和头部都还比较小,也比较柔软,这位母亲就更有机会渡过难关,未来也可能再生下更多孩子。于是,自然选择(natural selection,又译“天择”或“自然淘汰”)就让生产开始提前。与其他动物相较,人类可说都是早产儿,许多重要器官的发育都还不够完善。看看小马,出生没多久就能开始小跑步;小猫出生不过几周,也能离开母亲自行觅食。相较之下,人类的婴儿只能说没用得很,许多年都得当个啃老族来被抚养、保护和教育。

人类之所以会有突出的社交技巧(以及同样人类独有的社会问题),有一大原因也正出自于此。独自一人的母亲,如果还得拖着孩子,就很难为自己和小孩取得足够的食物。所以,想养孩子,就需要其他家族成员和邻居持续提供协助。要养活一个小孩,得靠全部落共同的努力。于是,演化也就偏好能够形成强大社会关系的种族。此外,由于人类出生的时候尚未发育完全,比起其他动物,也就更能够用教育和社会化的方式加以改变。大多数哺乳动物脱离子宫的时候,就像是已经上釉的陶器出了窑,如果还想再做什么调整,不是刮伤,就是碎裂。然而,人类脱离子宫的时候,却像是从炉里拿出了一团刚熔化的玻璃,可以旋转、拉长,可塑性高到令人叹为观止。正因如此,才会有人是基督徒或佛教徒,有人是资本主义者或社会主义者,又或有人好战,有人爱好和平。

我们以为,有比较大的大脑、会使用工具、有超凡的学习能力还有复杂的社会结构,都可说是人类巨大的优势。而且似乎不证自明,正是这些优势使人类成为地球上最强大的动物。然而,其实人类早就具有这些优势,但在整整200万年期间,人类一直就只是一种弱小、边缘的生物。大约在100万年前,虽然人类已经有了容量较大的大脑和锋利的石器,却还是得一直担心害怕食肉动物的威胁,他们很少猎杀大型猎物,维生主要靠的就是采集植物、挖找昆虫、追杀小动物,还有跟在更强大的食肉动物后面吃些剩下的腐肉。

早期石器最常见的一种用途,就是把骨头敲开,人类才能吃到里面的骨髓。有些研究人员认为,这正是人类最原始的专长。就像是啄木鸟的专长是从树干里啄出昆虫,最早的人类专长就是从骨头里取出骨髓。骨髓有什么特别的?假设我们现在看着一群狮子大口吃着一只长颈鹿。我们只能耐心等着,等它们吃饱再说。但还别急,就算狮子吃完了,旁边还有鬣狗和豺在等着,而且它们也不是好惹的;于是它们又把剩下的肉再吃干抹净。最后才轮到我们这群原始人,我们走近长颈鹿的尸体,左看看右瞧瞧,最后只能想办法去挖出唯一还能吃的组织。

这一点对于了解人类历史和心理学至关紧要。长久以来,智人一直只是稳定位于食物链的中间位置,直到最近才有改变。在先前长达数百万年的时间里,人类会猎杀小动物、采集种种能得到的食物,但同时也会遭到较大型食肉动物猎杀。一直要到40万年前,有几种人种才开始固定追捕大型猎物,而要到10万年前智人崛起,人类才一跃而居于食物链顶端。

这场从中段到顶端的大跳跃,造成的影响翻天覆地。其他在金字塔顶端的动物(例如狮子、鲨鱼)得要花上好几百万年的时间,才终于通过演化站上顶峰。因此生态系统有时间发展出种种制衡,避免狮子和鲨鱼造成太大的破坏。随着狮子越来越强壮,演化也让瞪羚越跑越快,鬣狗越来越懂合作,犀牛脾气越来越差。相较之下,人类转眼就登上顶端,不仅让生态系统猝不及防,就连人类自己也不知所措。在过去,居于食物链顶端的食肉动物总是威风凛凛、霸气十足,数百万年的统治,让它们充满自信。但相比之下,智人就像是个香蕉共和国的独裁者。我们在不久之前,还是大草原上的小可怜,整天充满恐惧和焦虑,但这也让人类更加残酷和危险。人类历史上众多的灾难,不论是生灵涂炭的战乱还是生态遭逢的浩劫,其实都是源自这场过于仓促的地位跳跃。

厨师的种族

在踏上食物链顶端的路上,使用火可说是迈出了一大步。早在大约80万年前,就已经有部分人种偶尔会使用火,而到了大约30万年前,对直立人、尼安德特人以及智人的祖先来说,用火已是家常便饭。到了这个时候,人类不仅用火当作可靠的光源和热源,还可以用这项致命的武器和不怀好意的狮子一较高低。不久之后,人类甚至还刻意引火焚烧周遭的环境。只要悉心控制火势,就能让原本难以通行、不具利益的丛林转变成大片美好的原野,而且满是猎物。此外,等到火势停歇,这些石器时代的创业者走到还在冒烟的余烬当中,就能得到烤得香酥美味的动物、坚果和块茎。

然而,火带来的最大好处在于开始能够烹饪。有些食物,处于自然形态的时候无法为人类所消化吸收,像小麦、水稻、马铃薯,但正因有了烹饪技术,就成为我们的主食。火不只会让食物起化学变化,还会起生物上的变化:经过烹调,食物中的病菌和寄生虫就会被杀死。此外,对人类来说,就算吃的还是以往的食物(例如水果、坚果、昆虫和动物尸体),所需要的咀嚼和消化时间也能大幅缩减。例如,黑猩猩要咀嚼生肉,每天得花上五个小时,但人类吃的是熟食,每天花上一小时就够。

烹调让人类能吃的食物种类更多,减少所需的进食时间,还能缩小牙齿、减少肠的长度。有学者认为,烹调技术的发明,与人体肠道缩短、大脑开始发育有直接关系。不论是较长的肠道或是较大的大脑,都必须消耗大量的能量,因此很难兼而有之。而既然有了烹调,人就能缩短肠道、降低能量消耗,可以说是在不经意之间,烹调让尼安德特人与智人走上了让大脑更大的道路。

此外,“用火”也让人与其他动物之间首次有了明显的不同。对几乎所有动物来说,它们的力量靠的都是自己的身体:像是肌肉的力量、牙齿的大小和翅膀的宽度。虽然动物能利用风和海流,却无法控制这些自然的力量,而且也无法突破先天的身体限制。举例来说,老鹰能够找出由地面上升的热气流,只要展开巨大的翅膀,热空气就会带着它们自然上升。然而,老鹰无法控制热气流的位置,而且荷重能力几乎完全得由翼宽来决定。

但人类用火的时候,可以说是控制了一项既听话而又有无穷力量的工具。不像老鹰只能被动使用气流,人类可以选择在什么地点、什么时间放出一把火来,而且火的用途各式各样、不一而足。最重要的是,火的能量并不会受人类身体的形式、结构或力量所限。就算是个柔弱的女子,只要有一块燧石能敲出火花,或是有根火棍能够摩擦起火,就能在几个小时内毁掉整片森林。能够用火之后,有许多发展即将水到渠成。

兄弟的守护者

虽然用火已经带来许多优势,在15万年前,人类仍然不过是种边缘生物。这时的人类能够把狮子吓走,能在寒冷的夜晚生火取暖,偶尔还能把森林给烧了。但就算把所有人种全部加在一起,从印度尼西亚群岛到伊比利亚半岛,所有的人数加起来仍然不足百万,这对整体生态来说根本微不足道。

这个时候,我们这个物种(智人)已经出现在世界舞台上,但不过就是自顾自地待在非洲的一个小角落。我们还无法得知智人是在何时、由何种早期人类演化而来,但科学家多半都同意,大约到了15万年前,东非就已经有了智人,外貌和我们几乎一模一样。如果现代的停尸间里突然出现一具智人的尸体,验尸官根本不会发现有什么不同。在有了火之后,他们的牙齿和颌骨比祖先小,而大脑的容量又较大,与我们现在相当。

科学家也同意,大约7万年前,智人从东非扩张到阿拉伯半岛,并且很快席卷整个欧亚大陆。

智人来到阿拉伯半岛的时候,欧亚大陆多半都已经住着其他的人种。那么,这些其他人种后来怎么了?关于这点有两种完全不同的理论。第一种是“混种繁衍理论”,讲的是不同人种一见钟情、两情相悦、互相交融;认为智人从非洲迁移到世界各地,与其他人种混种繁衍,而形成今天的人类。

例如,智人抵达中东和欧洲的时候,就会遇上尼安德特人。这些人的肌肉更发达,脑容量更大,也更能适应寒冷的气候。他们会用工具,会用火,打猎技巧高明,而且还有铁证证明他们会照顾病人和弱者。(考古学家从尼安德特人的遗骸发现,有些人有严重的身体残疾,但活了相当大的岁数,可见有亲属提供照料。)许多漫画都把尼安德特人描绘成愚笨又粗鲁的“穴居人”,但近来的证据证明并非如此。

根据混种繁衍理论,智人来到尼安德特人的地盘时,两个人种开始互通繁衍,直到合而为一。但如果真是如此,今天的欧亚人就不该是纯种智人,而是智人和尼安德特人的混血儿。同样,在智人抵达东亚的时候,也会和当地的直立人混血繁衍,因此,今天的中国和韩国人也该是智人与直立人的混血儿。

至于另一种完全相反的观点,称为“替代理论”,讲的是双方水火不容,互有反感,甚至会发生种族灭杀。根据这一理论,智人和其他人种的生理结构还是有所不同,不仅交配习性难以相合,甚至连体味都天差地别。所以,想要天雷勾动地火,简直是天方夜谭。而且,就算是有个尼安德特人的罗密欧配上了智人的朱丽叶,但因为两个人种在基因上相去太远,也无法产下可繁衍的后代。于是,这两个人种还是泾渭分明,而等到尼安德特人不管是自然灭绝还是遭到屠杀,他们的基因也同样灰飞烟灭。就这种观点看来,智人所做的,就是取代了所有先前的人种,而不是和他们混种繁衍。而如果真是如此,现今所有的人类只要追本溯源,都该能够一路追到7万年前的东非,都是“纯种”的智人。

这两种理论何者正确,会对后面的推论造成极大影响。从演化的角度来看,7万年其实一点儿也不长。如果替代理论正确,也就是说所有现代人类的基因库大致相同,现在我们看到的各种种族差异就小到无足挂齿。然而,如果混种繁衍理论正确,那么可能在数百万年前,就已经种下了现代非洲人、欧洲人和亚洲人之间的基因差异。这点可以说是政治上一触即发的火药,可能发展出爆炸性的种族理论。

最近数十年来,替代理论一直是这个领域的大致共识,这项理论不只背后的考古证据更可靠,政治上也更为正确(如果说现代人类族群各有明显基因差异,几乎可说就是打开了种族主义的潘多拉盒子,而科学家可没这打算)。然而,有一项为尼安德特人基因组定序的研究结果在2010年底发表,却掀起了一片惊涛骇浪。基因学家终于从化石里收集到足够的尼安德特人DNA,能够和现代人类的DNA全面比较,而结果令科学界一阵哗然。

原来,就现代中东和欧洲的人类而言,有1%~4%的尼安德特人DNA。虽然这百分比并不高,但意义却很重大。几个月之后,从丹尼索瓦人的手指化石中取得DNA、完成定序,结果又投下了第二颗炸弹:结果证明,现代美拉尼西亚人及澳大利亚原住民最高有6%的丹尼索瓦人DNA。

如果这些结果属实(请注意,目前后续研究都仍在进行,可能进一步证实,但也可能修改目前的结论),就证明混种繁衍理论至少有部分正确。但这也不是说替代理论完全错误。毕竟,尼安德特人和丹尼索瓦人的基因仍然只占了现代人基因组的一小部分,要说智人真的和其他人种有“混种”的情形,也是言过其实。虽然这些人种之间的差异没有大到完全阻绝繁衍后代的可能,但已经足以让他们彼此兴趣寥寥、罕有往来。

这么说来,智人、尼安德特人和丹尼索瓦人在生物学上的相关性,究竟该如何解释?显然,他们并不是像马和驴一样属于完全不同的物种,但他们也不是像斗牛犬和西班牙猎犬一样归于相同物种的不同族群。毕竟,现实的生物界限并不是非黑即白,而有重要的灰色地带。只要是由共同的祖先演化出的物种(例如马和驴),都曾有某段时间就是同一物种的不同族群,像是斗牛犬和西班牙猎犬。而必然有某个时点,虽然这两个族群的差异已达到一定程度,但仍然能够交配,产下有生育能力的后代。接着,经过又一次突变,才终于切断了最后的连接,于是从此真正成为两种全然不同的物种。

现在看来,大约5万年前,智人、尼安德特人与丹尼索瓦人正是站在那个临界点上。当时的他们几乎但还不完全是各自独立的物种。我们将在下一章看到,智人与尼安德特人和丹尼索瓦人不仅在基因序和身体特征方面已大为不同,甚至在认知和社会能力方面也相去甚远。然而,看来还是有那么极少数的情形,让智人与尼安德特人产下了有生育能力的后代。所以这么说来,这两种族群并没有混种的情形,而是有少数幸运的尼安德特人基因搭上了这班智人特快车的顺风车。但想想,在历史上曾经有过这么一段时间,我们智人居然可以跟另一种不同物种的动物交配,还能生小孩,实在叫人感到有点不安或是毛骨悚然。

然而,如果尼安德特人、丹尼索瓦人和其他人类物种并没有与智人混种,那他们究竟去了哪?有一种可能,就是被智人给赶尽杀绝。想象一下,有某个智人的部落来到巴尔干半岛的某个山谷,这里数十万年以来都是尼安德特人的家园。新来的智人开始猎鹿,而尼安德特人传统上都是靠着采集坚果和浆果为生。正如我们在下一章将会提到的,由于智人的技术进步、社交技巧高,在狩猎和采集上也都更为熟练,于是族群迅速成长茁壮。相形之下,尼安德特人就显得左支右绌,发现生活越来越困苦,连糊口都难上加难。于是,他们的人口数逐渐下滑,逐步走向灭绝;而或许极少数的例外,就是有一两个尼安德特人最后也加入了智人族群,成为他们的一员。

还有另一种可能,认为资源竞争愈演愈烈,最后爆发暴力冲突、种族灭绝。毕竟,宽容可不是智人的特色。即使到了现代,不过是因为肤色、方言、宗教等等微小的差异,就足以让智人彼此大动干戈、非要把对方赶尽杀绝。而远古的智人面对的可是个完全不同的人类物种,又岂能期待他们更加宽容?很有可能,当智人碰上尼安德特人的时候,就发生了史上第一次也是最严重的一次种族净化运动。

尼安德特人(和其他人类物种)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足以引发许多历史上的想象。如果除了智人之外,尼安德特人或丹尼索瓦人也同样存活了下来,这世界会是什么模样?如果世界上同时有好几个不同的人类物种,我们会有什么样的文化、社会和政治结构?举例来说,宗教信仰会是什么样子?《新旧约全书》会不会说尼安德特人也和智人一样有灵魂?耶稣牺牲自己,会不会是为了要洗净丹尼索瓦人的罪?《古兰》会不会对所有人类物种一视同仁,都为他们在乐园里占个位子?孔子会不会说我们也要“仁者爱人”地对待尼安德特人和丹尼索瓦人?尼安德特人会不会在古罗马军团中服役,又会不会也服侍着中国庞大的朝廷?美国《独立宣言》所揭橥而坚信的“人生而自由平等”,指的会不会是所有“人属”的物种?马克思会不会呼吁所有人类物种的工人都该团结起来?

在过去3万年间,智人已经太习惯自己是唯一的人类物种,很难接受其他可能性。对智人来说,没有其他同属人类的物种,就很容易让人自以为是造物的极致,以为自己和其他整个动物界仿佛隔着一条护城河。于是,等到达尔文提出智人也不过是另一种动物的时候,有些人就大发雷霆。即使到现在,也还是有许多人不愿这么相信。如果尼安德特人尚未灭绝,我们真的还会以为自己是独一无二的生物,与其他动物都不同?或许正因如此,我们的祖先才决定将尼安德特人赶尽杀绝。很有可能对智人来说,虽然尼安德特人和自己相似到不足一提,但也相异到无法忍受。

不论智人是否是罪魁祸首,但每当他们抵达一个新地点,当地的原生人类族群很快就会灭绝。现存历史离我们最近的梭罗人遗迹,大约是5万年前。丹尼索瓦人在那之后不久也已绝迹。至于尼安德特人,是在大约3万年前退出了世界舞台。而到了12000年前,像小矮人般的人类也从弗洛里斯岛上永远消失。他们只留下了一些骨头、石器、几个还存在我们DNA里的基因,以及许多悬而未解的谜团。他们的离去,也让我们智人成了人类最后的物种。

究竟智人胜出的秘诀为何?为什么我们能如此迅速抵达各个遥远而生态各异的栖地,而且落地生根?我们是怎么将其他人类物种赶出世界舞台?为什么就连强壮、脑部发达、不怕寒冷的尼安德特人,也无法挡住智人的屠杀?相关的争辩必然会继续。而目前最可能的解答,正是让人得以辩论的原因:智人之所以能征服世界,是因为有独特的语言。

第二章 知善恶树

第一章提过,虽然智人早在10万年前就已经出现在东非,但一直要到大约7万年前才开始迁移到其他地区,造成其他人类物种的灭绝。而在先前的几万年间,虽然智人的外表已经与我们十分神似、大脑容量也差堪比拟,但他们与其他人类物种相比却不占任何优势,没什么特别了不起的工具,甚至也没什么特殊表现。

事实上,智人与尼安德特人的史上第一次冲突,赢家还是尼安德特人。大约10万年前,有几群智人向北迁移到地中海东部、侵入了尼安德特人的领土,但没能攻下这个领地。至于他们失败的原因,可能是当地人过于强大,可能是气候过于寒冷,也可能是他们对当地的寄生虫无法适应。不论原因为何,总之智人最后就是黯然离去,而尼安德特人仍然是中东的霸主。

正因为智人的外在表现实在乏善可陈,学者推测,这些智人的大脑内部结构很可能还是与我们不同。虽然看起来和我们一样,但认知能力(学习、记忆、沟通)却仍然十分受限。换句话说,想让远古智人说中文、接受马克思主义信条,或是明白演化论,应该都是缘木求鱼。但就算是我们想要学习他们的语言、理解他们的思维方式,可能也同样困难无比。

然而,等到大约7万年前,智人仿佛脱胎换骨。大约在那个时候,智人第二次从非洲出击。这一次,他们不只把尼安德特人和其他人类物种给赶出了中东,甚至还赶出了这个世界。没多久,智人的领地就到了欧洲和东亚。大约45000年前,不知道用什么方法,他们越过了海洋,抵达了从未有人类居住的澳大利亚大陆。在大约7万年前到3万年前之间,智人发明了船、油灯、弓箭,还有想缝制御寒衣物所不可缺少的针。第一项确实能称为艺术或珠宝的物品,正是出现在这几万年里;同时,也有了确切的证据证明已经出现宗教、商业和社会分层。

大多数研究人员相信,这些前所未有的重要成就,是因为智人的认知能力有了革命性的发展。学者认为,这些造成尼安德特人灭种、移居澳大利亚、雕出施泰德狮人雕像的智人,已经和你我同样聪明、有创意、反应灵敏。如果我们遇到施泰德洞穴的艺术家,我们已经可以学习彼此的语言。我们能够向他们解释我们知道的一切事物,不管是《爱丽斯梦游仙境》的冒险情节或是量子物理的复杂理论,而他们也能告诉我们,他们是如何看待、理解这个世界。

大约就是在距今7万到3万年前,出现了新的思维和沟通方式,这也正是所谓的认知革命。会发生认知革命的原因为何?我们无从得知。得到普遍认可的理论认为,某次偶然的基因突变,改变了智人的大脑内部连接方式,让他们以前所未有的方式来思考,用完全新式的语言来沟通。这次突变,几乎就像是吃了《新旧约全书》里那棵知善恶树的果实一样。为什么这只发生在智人的DNA里,而没有发生在尼安德特人的DNA里?我们现在只能说这就是纯粹的偶然。这里比较重要的,并不是这种突变的原因,而是突变带来的结果。智人的新语言究竟特别在哪,竟让我们能够征服世界?

智人的语言并不是世界上的第一种语言。每种动物都有着某种语言。就算是蜜蜂或蚂蚁这些昆虫,也有极精密复杂的沟通方式,能够告知彼此食物所在。甚至,智人的语言也不能说是第一种有声的语言。因为许多动物(包括所有的猿类和猴类)都会使用有声语言。例如,青猴(green monkey)就有各种不同的喊叫方式,传达不同的信息。像是动物学家已经确定,青猴的某种叫声代表着“小心!有老鹰!”,而只要稍微调整,就会变成“小心!有狮子!”。研究人员把第一种叫声放给一群青猴听的时候,青猴会立刻停下当时的动作,恐惧地望向天空。而同一群青猴听到第二种叫声(警告有狮子)的时候,它们则是立刻冲到树上。虽然说智人能发出的声音比青猴多,但鲸鱼和大象也不遑多让。爱因斯坦能说的声音,鹦鹉都能说,而且鹦鹉还能模仿手机铃声、摔门声还有警笛的尖啸声。当然,爱因斯坦可能有很多地方比鹦鹉强,但不论如何,语言这点可是远远不及。那么,究竟人类的语言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最常见的理论,认为人类语言最为灵活。虽然我们只能发出有限的声音,但组合起来却能产生无限多的句子,各有不同的含义。于是,我们就能吸收、储存和沟通惊人的信息量,并了解我们周遭的世界。青猴能够向同伴大叫“小心!有狮子!”,但现代人能够告诉朋友,今天上午,在附近的河湾,她看到有一群狮子正在跟踪一群野牛。而且,她还能确切地描述出位置,或是有哪几条路能够抵达。有了这些信息,她的部落成员就能一起讨论,该怎么逼近河边,把狮子赶走,让野牛成为自己的囊中物。

第二种理论,也同意人类语言是沟通关于世界的信息的方式。然而,最重要的信息不是关于狮子和野牛,而是关于人类自己。我们的语言发展成了一种八卦的工具。根据这一理论,智人主要是一种社会性的动物,社会合作是我们得以生存和繁衍的关键。对于个人来说,光是知道狮子和野牛的下落还不够。更重要的,是要知道自己的部落里谁讨厌谁,谁跟谁在交往,谁很诚实,谁又是骗子。

就算只是几十个人,想随时知道他们之间不断变动的关系状况,所需要取得并储存的相关信息量就已经十分惊人。(如果是个50人的部落,光是一对一的组合就可能有1225种,而更复杂的其他社会组合更是难以计数。)虽然所有猿类都对这种社会信息有浓厚兴趣,但它们并没有有效的八卦方式。尼安德特人与最早的智人很可能也有一段时间没办法在背后说彼此的坏话。然而,如果一大群人想合作共处,“说坏话”这件事可是十分重要。大约在7万年前,现代智人发展出新的语言技能,让他们能够八卦达数小时之久。这下,他们能够明确得知自己部落里谁比较可信可靠,于是部落的规模就能够扩大,而智人也能够发展出更紧密、更复杂的合作形式。

这种“八卦理论”听起来有点荒唐,但其实有大量的研究结果支持这种说法。即使到了今天,绝大多数的人际沟通(不论是电子邮件、电话还是报纸专栏)讲的都还是八卦。这对我们来说真是再自然不过,就好像我们的语言天生就是为了这个目的而生的。你认为一群历史学教授碰面吃午餐的时候,聊的会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的起因吗?而核物理学家在研讨会中场茶叙的时候,难道讲的会是夸克?确实有时候是如此,但更多时候其实讲的都是哪个教授逮到老公偷吃,哪些人想当上系主任或院长,或者说又有哪个同事拿研究经费买了一台雷克萨斯之类。八卦通常聊的都是坏事。这些嚼舌根的人,所掌握的正是最早的第四权力,就像是记者总在向社会爆料,从而保护大众免遭欺诈和占便宜。

最有可能的情况是,无论是八卦理论或是“河边有只狮子”的理论,都有部分属于事实。然而,人类语言真正最独特的功能,并不在于能够传达关于人或狮子的信息,而是能够传达关于一些根本不存在的事物的信息。据我们所知,只有智人能够表达关于从来没有看过、碰过、耳闻过的事物,而且讲得煞有其事。

在认知革命之后,传说、神话、神以及宗教也应运而生。不论是人类还是许多动物,都能大喊:“小心!有狮子!”但在认知革命之后,智人就能够说出:“狮子是我们部落的守护神。”“讨论虚构的事物”正是智人语言最独特的功能。

相较之下,大部分人都会同意只有智人能够谈论并不真正存在的事物,相信一些不太可能的事情。如果你跟猴子说,只要它现在把香蕉给你,它死后就能到某个猴子天堂,有吃不完的香蕉,它还是不会放手。但这有什么重要?毕竟,虚构的事物可能造成误导或分心,带来危险。某甲说要去森林里找仙女或独角兽,某乙说要去森林里采蘑菇或猎鹿,听起来似乎某甲就是活命机会渺茫。而且,我们都知道时间宝贵,拿来向根本不存在的守护神祷告岂不是一种浪费?何不把握时间吃饭、睡觉、亲亲抱抱?

然而,“虚构”这件事的重点不只在于让人类能够拥有想象,更重要的是可以“一起”想象,编织出种种共同的虚构故事,不管是《新旧约全书》的《创世记》、澳大利亚原住民的“梦世记”(Dreamtime),甚至连现代所谓的国家其实也是种想象。这样的虚构故事赋予智人前所未有的能力,让我们得以集结大批人力、灵活合作。虽然一群蚂蚁和蜜蜂也会合作,但方式死板,而且其实只限近亲。至于狼或黑猩猩的合作方式,虽然已经比蚂蚁灵活许多,但仍然只能和少数其他十分熟悉的个体合作。智人的合作则是不仅灵活,而且能和无数陌生人合作。正因如此,才会是智人统治世界,蚂蚁只能吃我们的剩饭,而黑猩猩则被关在动物园和实验室里。

标致汽车的传说

黑猩猩可以说是人类的表亲,而它们通常是几十只生活在一起,形成一个小族群。这些黑猩猩彼此十分亲密,会一起打猎,携手抵抗外面的狒狒、猎豹或是敌对的黑猩猩。它们有一种阶层社会结构,掌权主导的几乎一定是雄性的首领(alpha male)。首领出现时,其他黑猩猩无论公母都会低下头、发出呼噜声,以展现服从;而这与人向皇帝叩首高呼万岁倒也类似。首领会努力维持手下族群的社会和谐。两只黑猩猩吵架的时候,它会介入、制止暴力。而没那么仁慈的一面在于,特别好的食物全部为它所有,而且它还会看着不让地位太低的公猩猩与母猩猩交配。

如果两头公猩猩要争夺首领地位,通常会在族群中不分公母各自寻求支持者、形成集团。集团成员的连接在于每天的亲密接触,像是拥抱、抚摸、接吻、理毛、相互帮助。就像人类在选举的时候得到处握握手、亲亲小婴儿,如果哪只黑猩猩想要争夺首领宝座,也得花上许多时间拥抱、亲吻黑猩猩宝宝,还要拍拍它们的背。很多时候,公猩猩能坐上首领宝座不是因为身体更强壮,而是因为领导的集团更庞大也更稳定。至于集团的作用除了争夺首领位置,更几乎渗透到日常活动的方方面面。同一集团的黑猩猩更常彼此相处、分享食物,并且在碰上麻烦的时候互相帮忙。

以这种方式形成并维持的黑猩猩族群,大小有明确的限度。这种做法要能运作,族群里每只黑猩猩都得十分了解彼此,如果都没碰过面、没打过架、没互相理过毛,两只黑猩猩就不知道能不能互相信赖,对方值不值得帮助,也不知道谁的阶层比较高。在自然情况下,黑猩猩族群一般是由20~50只黑猩猩组成。而随着黑猩猩成员数量渐增,社会秩序就会动摇,最后造成族群分裂,有些成员就会离开另组家园。只有在极少数情况下,曾有动物学家观察到超过100只的黑猩猩族群。至于不同的族群之间,不仅很少合作,而且往往还会为了领地和食物打得死去活来。研究人员就曾记录到,在不同族群之间可能有长时间的对抗,甚至还有一个“种族屠杀”的案例,一群黑猩猩有系统地几乎杀光了邻近的另一群黑猩猩。

类似的模式很有可能也主导了早期各种人类物种的社会生活,其中也包括远古的智人。人类也像黑猩猩一样有着社会本能,让我们的祖先们能够形成友谊和阶层,共同打猎或战斗。然而,人类的社会本能也和黑猩猩没有什么不同,只适用于比较亲近的小团体。等到这个团体过大,社交秩序就会崩坏,使团体分裂。就算有某个山谷特别丰饶,可以养活500个远古的智人,但他们绝对没办法和这么多不够熟悉的人和平共处。他们要怎样才能决定要由谁当首领,谁能在哪里打猎,谁又能和谁交配呢?

等到认知革命之后,智人有了八卦的能力,于是部落规模变得更大,也更稳定。然而,八卦也有限制。社会学研究指出,借由八卦来维持的最大“自然”团体大约是150人。只要超过这个数字,大多数人就无法真正深入了解、八卦所有成员的生活情形。

即使到了今天,人类的团体还是继续受到这个神奇的数字影响。只要在150人以下,不论是社群、公司、社会网络还是军事单位,只要靠着大家都认识、彼此互通消息,就能够运作顺畅,而不需要规定出正式的阶层、职称、规范。4不管是30人的一个排,甚至是100人的一个连,几乎不需要有什么正式纪律,就能靠着人际关系而运作正常。正因如此,在某些小单位里,老兵的权力甚至要比士官更大。而如果是一个小的家族企业,就算没有董事会、执行长或会计部门,也能经营得有声有色。

然而,一旦突破了150人的门槛,事情就大不相同。如果是一个师的军队,兵数达到万人,就不能再用带排的方式来领导。而有许多成功的家族企业,也是因为规模越来越大,开始雇用更多人员的时候,就碰上危机,非得彻底重整,才能继续成长下去。

所以,究竟智人是怎么跨过这个门槛值,最后创造出了有数万居民的城市、有上亿人口的帝国?这里的秘密很可能就在于虚构的故事。就算是大批互不相识的人,只要同样相信某个故事,就能共同合作。

无论是现代国家、中世纪的教堂、古老的城市,或者古老的部落,任何大规模人类合作的根基,都在于某种只存在于集体想象中的虚构故事。例如教会的根基就在于宗教故事。像是两个天主教信徒,就算从未谋面,还是能够一起参加十字军东征或是一起筹措资金盖起医院,原因就在于他们同样相信神化身为肉体、让自己被钉在十字架上救赎我们的罪。所谓的国家,也是立基于国家故事。两名互不认识的塞尔维亚人,只要都相信塞尔维亚国家主体、国土、国旗确实存在,就可能冒着生命危险拯救彼此。至于司法制度,也是立基于法律故事。从没见过对方的两位律师,还是能同心协力为另一位完全陌生的人辩护,只因为他们都相信法律、正义、人权确实存在。(当然,他们也相信付的律师费确实存在。)

然而,以上这些东西,其实都只存在人类自己发明并互相讲述的故事里。除了存在于人类共同的想象之外,这个宇宙中根本没有神、没有国家、没有钱、没有人权、没有法律,也没有正义。

如果我们说:原始人因为相信鬼神,每次月圆会一起聚在营火旁跳舞,于是也巩固了他们的社会秩序;这件事人人都觉得不难理解。但我们没看出来的是,其实现代社会运作的机制还是一模一样。以现代商业领域为例,商人和律师其实就是法力强大的巫师。不同于过去部落巫师的地方是现代人的故事还更扯。例如标致汽车(Peugeot)的故事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

多年来,人类已经编织出了一个极其复杂的故事网络。在这个网络中,像标致公司这种虚构的故事不仅存在,而且力量强大。这种通过故事创造的东西,用学术术语来说就称为“小说”、“社会建构”或者“想象的现实”。然而,所谓想象的现实并不是“谎话”。如果我知道附近的河里没有狮子,我却说有,这叫作谎话。但谎话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像是青猴和黑猩猩也都会说谎。曾有科学家发现,有青猴在附近没有狮子的时候发出了“小心!有狮子!”的叫声,把附近另一只猴子吓跑,好独享某根它看到的香蕉。

然而,所谓“想象的现实”指的是某件事人人都相信,而且只要这项共同的信念仍然存在,力量就足以影响世界。施泰德洞穴的艺术家可能真的相信有狮人守护灵的存在。虽然也有些巫师是骗子,但多半都是真诚相信有神与恶魔的存在。至于百万富翁,他们多数也是真诚地相信世界上有金钱和有限公司。而对于活跃的人权主义者来说,他们也多半真诚地相信人权的存在。虽然其实所谓联合国、利比亚和人权都只是我们想象出的概念,但在2011年,我们说联合国要求利比亚政府尊重其公民的人权,并没有人会认为这句话是谎言。

从认知革命以来,智人一直就生活在一种双重的现实之中。一方面,我们有像是河流、树木和狮子这种确实存在的客观现实;而另一方面,我们也有像是神、国家和企业这种想象中的现实。随着时间过去,想象现实也日益强大;时至今日,河流、树木和狮子想要生存,有时候还得仰赖神、国家和企业这些想象现实行行好、放它们一马。

绕过基因组的快速道路

通过文字创造出想象的现实,就能让大批互不相识的人有效合作,而且效果还不只如此。正由于大规模的人类合作是以虚构的故事作为基础,只要改变所讲的故事,就能改变人类合作的方式。只要在对的情境之下,这些故事就能迅速改变。例如在1789年,法国人几乎是在一夕之间,相信的故事就从“天赋君权”转成“人民做主”。因此,自从认知革命之后,智人就能依据不断变化的需求迅速调整行为。这等于开启了一条采用“文化演化”的快速道路,而不再停留在“基因演化”这条总是堵车的道路上。走上这条快速道路之后,智人合作的能力一日千里,很快就远远甩掉了其他所有人类和动物物种。

其他同样具有社会行为的动物,它们的行为有相当程度都是出于基因。但DNA并不是唯一的决定因素,其他因素还包括环境影响以及个体的特殊之处。然而,在特定的环境中,同一物种的动物也倾向表现出类似的行为模式。一般来说,如果没有发生基因突变,它们的社会行为就不会有显著的改变。举例来说,黑猩猩天生就会形成阶层井然的团体,由某个雄性首领领导。然而,倭黑猩猩(bonobo,与黑猩猩极为相似)的团体就较为平等,而且通常由雌性担任首领。雌黑猩猩无法向倭黑猩猩这种算是近亲的物种学习,发动一场女权主义革命。相较之下,雄性黑猩猩也不可能召开猩民大会推翻首领,再宣布从现在起所有黑猩猩生而平等。像这样的剧烈改变,对黑猩猩来说就只有DNA改变才可能发生。

出于类似的原因,远古人类也没有什么革命性的改变。据我们所知,过去想要改变社会结构、发明新科技或是移居到新的地点,多半是因为基因突变、环境压力,而不常是因为文化的理由。正因如此,人类才得花上几十万年走到这一步。两百万年前,就是因为基因突变,才让“直立人”这种新的人类物种出现。而直立人出现后,也发展出新的石器技术,现在公认为是这个物种的定义特征。而只要直立人没有进一步的基因改变,他们的石器也就维持不变,就这样过了两百万年!

与此相反的是,在认知革命之后,虽然智人的基因和环境都没什么改变,但智人还是能够迅速改变行为,并将新的行为方式传给下一代。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人类社会总会出现不生育的精英阶层,像是天主教的神父、佛教的高僧,还有中国的太监。这些精英阶层虽然手中握有权力,但却自愿放弃生育,于是他们的存在根本就直接抵触了自然选择的最大原则。看看黑猩猩,它们的雄性首领会无所不用其极,尽可能和所有母猩猩交配,这样才能让群体中多数的年轻猩猩都归自己所有——但天主教的首领却是选择完全禁欲、无子无女。而且,他们禁欲并不是因为环境因素,像是严重缺乏食物、严重缺少对象等等,也不是因为有了什么古怪的基因突变。天主教会至今已存在上千年,它靠的不是把什么“禁欲基因”从这个教宗传到下一个教宗,而是靠着把《新约》和教律所营造出的故事代代相传。

换句话说,过去远古人类的行为模式可能维持几万年不变,但对现代智人来说,只要十几二十年,就可能改变整个社会结构、人际交往关系和经济活动。像是有一位曾住在柏林的老太太,她出生于1900年,总共活了100岁。她童年的时候,是活在腓特烈·威廉二世的霍亨佐伦帝国(Hohenzollern Empire);等她成年,还经历了魏玛共和国、纳粹德国,还有民主德国(东德);等到她过世的时候,则是统一后的德国的公民。虽然她的基因从未改变,她却经历过了五种非常不同的社会政治制度。

这正是智人成功的关键。如果是一对一单挑,尼安德特人应该能把智人揍扁。但如果是上百人的对立,尼安德特人就绝无获胜的可能。尼安德特人虽然能够分享关于狮子在哪的信息,却大概没办法传颂(和改写)关于部落守护灵的故事。而一旦没有这种建构虚幻故事的能力,尼安德特人就无法有效大规模合作,也就无法因应快速改变的挑战,调整社会行为。

虽然我们没办法进到尼安德特人的脑子里,搞清楚他们的思考方式,但我们还是有些间接证据,证明他们和竞争对手智人之间的认知能力差异与极限。考古学家在欧洲内陆挖掘3万年前的智人遗址,有时候会发现来自地中海和大西洋沿岸的贝壳。几乎可以确定,这些贝壳是因为不同智人部落之间的远距贸易,才传到了大陆内部。然而,尼安德特人的遗址就找不到任何此类贸易的证据,每个部落都只用自己当地的材料,制造出自己的工具。

另一个例子来自南太平洋。在新几内亚以北的新爱尔兰岛曾经住着一些智人,他们会使用一种叫作黑曜石的火山晶体,制造出特别坚硬且尖锐的工具。然而,新爱尔兰岛其实并不产黑曜石。化验结果显示,他们用的黑曜石来自超过400公里远的新不列颠岛。所以,这些岛上一定有某些居民是老练的水手,能够进行长距离的岛对岛交易。

乍看之下,可能觉得贸易这件事再实际不过,并不需要什么虚构的故事当作基础。然而,事实就是所有动物只有智人能够进行贸易,而所有我们有详细证据证明存在的贸易网络都明显以虚构故事为基础。例如,如果没有信任,就不可能有贸易,而要相信陌生人又是件很困难的事。今天之所以能有全球贸易网络,正是因为我们相信着一些虚拟实体,像是美元、联邦储备银行,还有企业的商标。而在部落社会里,如果两个陌生人想要交易,往往也得先借助共同的神明、传说中的祖先或图腾动物建立信任。

如果相信这些事的远古智人要交易贝壳和黑曜石,顺道交易一些信息应该也十分合理;这样一来,比起尼安德特人或其他远古人类物种,智人就有了更深更广的知识。

从狩猎技术也能够看出尼安德特人和智人的差异。尼安德特人狩猎时通常是独自出猎,或是只有一小群人合作。但另一方面,智人就发展出了需要几十个人甚至不同部落合作的狩猎技巧。一种特别有效的方法,就是将野马之类的整个动物群给围起来,赶进某个狭窄的峡谷,这样很容易一网打尽。如果一切计划顺利进行,只要合作一个下午,这几个部落就能得到上吨的鲜肉、脂肪和兽皮,除了可以饱食一顿,也可以风干、烟熏或冰冻,留待日后使用。考古学家已经发现多处遗址,都曾用这种方式屠杀了整个兽群。甚至还有遗址发现了栅栏和障碍物,作为陷阱和屠宰场之用。

我们可以想象,尼安德特人看到自己过去的猎场成了受智人控制的屠宰场,心里应该很不是滋味。然而,一旦这两个物种发生冲突,尼安德特人的情势可能不比野马好到哪去。尼安德特人可能会用他们传统的方式来合作,集结50人前往攻击智人,但创新而又灵活的智人却能集结起500人来同心协力,于是输赢早已预定。而且,就算智人输了第一战,他们也会快速找出新的策略,在下一战讨回来。

历史和生物学

智人发明出了许许多多的想象现实,也因而发展出许许多多的行为模式,而这正是我们所谓“文化”的主要成分。等到文化出现,就再也无法停止改变和发展,这些无法阻挡的变化,就成了我们说的“历史”。

于是,认知革命正是历史从生物学中脱离而独立存在的起点。在这之前,所有人类的行为都只称得上是生物学的范畴,也有人喜欢称为“史前史”(但我倾向避免用这个词汇,因为这种说法暗示着即使在认知革命之前,人类也是自成一格,与其他动物不同)。认知革命之后,我们要解释智人的发展,依赖的主要工具就不再是生物学理论,而改用历史叙事。就像是如果要理解为何儒家或共产主义能在中国传播,光知道基因、荷尔蒙和有机体这些还不够,另外也得考虑到各种想法、图像和幻想的互动才行。

然而,这并不代表智人从此就不再遵守生物法则。我们仍然是动物,我们的身体、情感和认知能力仍然是由DNA所形塑。而我们的社会建构其实也和尼安德特人或黑猩猩相同,我们越深入研究其中的成分(像是种种知觉、情感、家庭关系),就越会发现我们和其他猿类并没有太大的差异。

然而,比较时不能光从个体或家庭的层次来比较。像是如果一对一,甚至十对十的时候,人类还是比不过黑猩猩。我们和黑猩猩的不同,是要在超过了150人的门槛之后才开始显现,而等这个数字到了一千或两千,差异就已经是天壤之别。如果我们把几千只黑猩猩放到纽约股票交易所、职业棒球赛场、国会山或是联合国总部,绝对会乱得一塌糊涂。但相较之下,我们智人在这些地方常常有数千人的集会。智人创造了秩序井然的模式,像是贸易网络、大规模庆祝活动、政治体制;而这些如果只有个人,是绝对做不到的。人类和黑猩猩之间真正不同的地方就在于那些虚构的故事,它像胶水一样把千千万万的个人、家庭和群体结合在一起。这种胶水,让我们成了万物的主宰。

当然,人类还是需要其他技能,像是制造和使用工具。然而,光是制造工具的影响力还不够,制造工具之后还得结合众人之力才行。究竟为什么,我们现在有洲际弹道导弹,而3万年前还只有顶头带有燧石的矛?从那时候到现在,人类生理上制作工具的能力并没有显著改变。如果要爱因斯坦模拟远古人狩猎或采集的敏捷灵巧程度,前者还必定是远远不及。然而,我们和远古人类的不同处就在于与大量陌生人合作的技术有了大幅提升。远古要做出一把燧石矛,只要有一个人靠着几位亲近的朋友提供建议和协助,就能在几分钟内完成。但现代要做出导弹,需要全世界上百万个互不相识的人互相合作,有的是矿工,得开采位于地底深处的铀矿,还有的是理论物理学家,要写出长串的数学公式来描述亚原子粒子的互动。

讲到认知革命之后生物学和历史的关系,我们可以简单整理成三点:

  1. 基本上,生物学为智人的行为和能力设下了基本限制,像是定出了一个活动范围,而所有的历史都在这个范围之内发生。

  2. 然而,这个范围非常大,能让智人有各种惊人的发挥空间。因为他们有创造虚构故事的能力,就能创造出更多、更复杂的游戏,代代相传也就不断发展精进。

  3. 因此,想了解智人的行为,就必须描述人类行为的历史演化。光是考虑人类在生物上的限制,就像是今天要去播报一场足球世界杯赛事,只不断报道关于场地的信息,而对球员究竟做了什么只字不提。

所以,在这个历史的活动场域中,我们在石器时代的祖先究竟做了什么事?据我们所知,3万年前刻出施泰德狮人的人类,无论身体、情感和智力能力都与我们类似。但他们一早起床先做什么?他们的早餐和午餐吃什么?他们的社会是怎样?他们也是一夫一妻、核心家庭吗?他们有没有什么庆典、道德准则、体育竞赛和宗教仪式?他们有战争吗?下一章就像是要从时间的帘幕后探头偷看一眼,看看从认知革命后到农业革命之间这几万年的生活情况。

第三章 亚当和夏娃的一天

想要了解人类的天性、历史和心理,就得想办法回到那些狩猎采集的祖先头脑里面,看看他们的想法。在智人的历史上,他们绝大多数的时间都是靠采集为生。在过去两百年间,有越来越多智人的谋生方式是在城市里面劳动,整天坐办公桌前;而再之前的1万年,多数的智人则是务农或畜牧;但不论如何,比起先前几万年都在狩猎或采集,现代的谋生方式在历史上都只像是一瞬间的事罢了。

演化心理学近来发展蓬勃,认为现在人类的各种社会和心理特征早从农业时代之前就已经开始形塑。这个领域的学者认为,即使到了现在,我们的大脑和心灵都还是以狩猎和采集的生活方式在思维。我们的饮食习惯、冲突和性欲之所以是现在的样貌,正是因为我们还保留着狩猎采集者的头脑,但所处的却是工业化之后的环境,像是有超级城市、飞机、电话和计算机。在这样的环境下,我们比前人享有更多物质资源,拥有更长的寿命,但又觉得疏离、沮丧而压力重重。演化心理学家认为,想理解背后的原因,我们就需要深入研究狩猎采集者的世界,因为那个世界其实现在还牢牢记在我们的潜意识里。

举例来说,高热量食物对人不好,但为什么老是戒不掉?现今生活在富裕国家的人都有肥胖的问题,肥胖症几乎像瘟疫一样蔓延,还很快地将魔爪伸向发展中国家。如果我们不想想采集者祖先的饮食习惯,就很难解释为什么我们一碰到最甜、最油的食物就难以抵抗。当时他们住在草原上或森林里,高热量的甜食非常罕见,永远供不应求。如果是个3万年前的采集者,想吃甜食只有一种可能来源:熟透的水果。所以,如果石器时代的女性碰到一棵长满甜美无花果的树,最明智的做法就是立刻吃到吃不下为止,否则等到附近的狒狒也发现这棵树,可就一颗也吃不到了。于是,这种想大口吃下高热量食物的直觉本能就这样深植在我们的基因里。就算我们今天可能住在高楼大厦,家家户户的冰箱早就塞满食物,我们的DNA还记得那些在草原上的日子。正因如此,我们才会不知不觉就吃完一整桶的哈根达斯,可能还配着一大杯可口可乐。

这种“贪吃基因”的理论已经得到广泛接受。至于其他理论,争议性就大得多。例如有些演化心理学家认为,古代的采集部落主要并不是由一夫一妻的核心家庭组成,而是一群人共同住在一起,没有私有财产,没有一夫一妻的婚姻关系,甚至没有父亲这种身份的概念。在这样的部落中,女性可以同时和几个男人(和女人)有性行为,形成亲密关系,而部落里的所有成年男女则是共同养育部落的小孩。正由于男人都没办法确定小孩是不是自己的,对所有孩子的教养也就不会有偏心的问题。

这样的社会结构并不是什么新世纪的灵性乌托邦,很多动物都有这种社会结构,特别像是黑猩猩和倭黑猩猩这些我们的近亲更是如此。即使在今日,还是有些人类社会采用这种共同教养制,像是位于委内瑞拉的巴里印第安人(Bari Indians)社会,他们相信孩子不是生自某个特定男人的精子,而是妈妈子宫里所有累积精子的结合。所以,如果想当个好妈妈,你就该和好几个不同的男人做爱,特别是在怀孕的时候,就该找上那些最会打猎的、最会说故事的、最强壮的战士、最体贴的爱人,好让孩子拥有那些最好的特质(以及最佳的教养)。如果你觉得这听起来实在太蠢,请记得其实直到现代胚胎学研究发展之后,我们才有了确实的证据,证明孩子只可能有一个父亲。

这种“远古公社”理论的支持者认为,我们看到现代婚姻常有不孕的困扰,离婚率居高不下,不论大人小孩都常有各种心理问题,其实都是因为现代社会逼迫所有人类采用一夫一妻的核心家庭,但这其实与我们的生物本能背道而驰。

许多学者强烈反对这种理论,坚持一夫一妻制和核心家庭就是人类的核心行为。这些学者主张,虽然古老的狩猎采集社会比起现代社会更为平等而共有共享,但还是由独立的单位组成,每个单位就是一对会嫉妒的情侣加上他们的孩子。也是因为如此,今天多数文化仍然采用一夫一妻的核心家庭,男男女女都对彼此和孩子有强烈的占有欲,而且像是朝鲜和叙利亚这些现代的国家,政治权力还是父死子继。

想要解决这方面的争议,了解我们的性欲、社会和政治,就需要更了解我们祖先的生活条件,看看从7万年前的认知革命到12000年前的农业革命之间,智人究竟是怎么过生活的。

原始的富裕社会

但是,讲到农业革命前的世界,究竟有什么是我们能确定的普遍现象?或许可以确定地说,当时大部分的人都是活在小部落里,每个部落小则数十人,最大不过数百人,而且所有成员都是人类。最后一点似乎像是废话,但其实绝没那么简单。在农业和工业社会里,其实家禽家畜的数量会超过人类,虽然地位低于主人,但仍然就是社会中的一分子。像是今天的新西兰虽然智人人数有450万,但绵羊可是有高达5000万只。

只不过,这个一般规则还是有一个例外:狗。狗是第一种由智人驯化的动物,而且早在农业革命之前便已发生。虽然专家对于确切的年代还有不同意见,但已有如山铁证显示,大约15000年前就已经有了家犬,而它们实际加入人类生活的时间还可能再往前推数千年。

狗除了能狩猎、能战斗,还能作为警报系统,警告有野兽或人类入侵。时间一代一代过去,人和狗也一起演化,能和对方有良好的沟通。最能满足人类需求、最能体贴人类情感的狗,就能得到更多的照顾和食物,于是也更容易生存下来。同时,狗也学会了如何讨好人类,好满足它们的需求。经过这样长达15000年的相处,人和狗之间的理解和情感远超过人和其他动物的关系。10有些时候,甚至死去的狗也能得到厚葬,待遇与人类差堪比拟。

同属一个部落的成员彼此相熟,人们终其一生都和亲友相处在一起,几乎没什么孤单的时刻,也没什么隐私。虽然邻近的部落偶尔也得争夺资源,甚至大打出手,但也是有些友好的往来。像是可能互相交换成员、一起打猎、交易罕见的奢侈品、结起政治同盟,还有一起庆祝宗教节日。这种合作是智人的一大重要特征,也是智人领先其他人类物种的关键优势。有时候,与邻近部落的关系实在太良好,最后就结合为一,而有了共同的语言、共同的神话、共同的规范和价值。

然而,我们其实不该高估这种对外关系的重要性。就算邻近的几个部落在危急时刻可能会密切合作,甚至平常偶尔也会一起打猎或庆祝,但各个部落绝大多数时间仍然是完全各行其是、遗世独立。讲到交易,主要是限于拿来表示身份地位的物品,像是贝壳、琥珀、颜料等等。没有证据显示当时的人会交易像是水果或肉类之类的消费品,也看不出来有某个部落必须依赖从另一部落进口货物而生存的证据。至于社会政治关系,也同样只是零星有之。就算部落有季节性的集会场所,仍然称不上是个固定的政治框架,也没有永久的城镇或机构。一般来说,一个人很可能好几个月之间都只会看到自己部落里的人,一辈子会遇见的人数也不过就是几百个。智人就像星星一样,稀疏地散布在广阔的土地上。在农业革命之前,整个地球上的人类数量还比不上现在的杭州。

大多数智人部落不断迁移,随着季节变化、动物每年的迁移、植物的生长周期,人类也不断追逐着食物,从一地前往另一地。一般来说,他们是在同样一个区域里来来回回,面积大约是几十到几百平方公里。

偶尔,可能是遇上自然灾害、暴力冲突、人口压力,又或是碰上某个特别有领袖魅力的首领,部落也可能走出自己原有的领土区域。这些流浪正是促成人类扩张到全球的动力。如果某个采集部落每40年拆伙一次,新部落往东移100公里,经过大约1万年后,就会从东非抵达中国。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某地的食物来源特别丰富,原本因为季节而前来的部落也可能就此落脚,形成永久的聚落。另外,如果有了烘干、烟熏、冷冻(在北极地区)食品的技术,人们也可能在某地停留更久。最重要的是,在某些水产水禽丰富的海边和河边,人类开始建立起长期定居的渔村。这是历史上第一次出现定居聚落,时间要远早于农业革命。最早的渔村有可能是在45000年前,出现在印度尼西亚群岛的沿海地带。也很可能就是从这里,智人开始了第一次的跨海事业:前往澳大利亚。

在大多数的居住地,智人部落的饮食都是见机行事,有什么吃什么。他们会抓白蚁、采野果、挖树根、追兔子,还会猎野牛和长毛象。虽然现在流行的讲法都把他们形容成猎人,但其实智人生活主要靠的是采集,这不仅是主要的热量来源,还能得到像是燧石、木材、竹子之类的原物料。

智人采集的可不只是食物和原物料,同时还有“知识”。为了生存,智人需要对所在地了如指掌。而为了让日常采集食物的效率达到最高,他们也需要了解每种植物的生长模式,还有每种动物的生活习性。他们需要知道哪些食物比较营养,哪些有毒,哪些又能拿来治病。他们需要知道季节的变化,怎样代表着雷雨将至或是干旱将临。他们会细查附近的每条河流、每棵核桃树、每个睡了熊的洞穴还有每个燧石的矿床。每个人都得知道怎样做出一把石刀,如何修补裂开的斗篷,如何做出抓兔子的陷阱,还有该如何面对雪崩、蛇咬或是饥肠辘辘的狮子。这里面任何一种技能,都得花上好几年的指导和练习。一般来说,远古的采集者只要几分钟,就能用燧石做出一个矛头。但等到我们试着依样画葫芦,却常常是手忙脚乱、笨手笨脚。我们绝大多数的脑袋里都不知道燧石或玄武岩会怎样裂开,手也没有灵活到足以执行这项任务。

换句话说,采集者对于他们周遭环境的了解,会比现代人更深、更广也更多样。现代的工业社会中,就算不太了解自然环境也能顺利存活。像是如果你是个计算机工程师、保险推销员、历史老师或是工厂工人,你真的需要了解自然环境吗?现代人必须专精于自身小领域的知识,但对于其他生活中的必需,绝大多数都是靠着其他各领域的专家,每个人懂的都只限于自己的那一小方天地。就整体而言,现今人类所知远超过远古人类。但在个人层面上,远古的采集者则是有史以来最具备多样知识和技能的人类。

有证据显示,自从采集时代以来,智人的脑容量其实是逐渐减少!11要在那个时代活下来,每个人都必须有高超的心智能力。而等到农业和工业时代开展,人类开始能靠着别人的技能生存下来,就算是低能的人也开始有了生存空间。例如只要肯挑水或是当个生产线的工人,就能活下来,并把自己那些平庸无奇的基因传下去。

采集者不只深深了解自己周遭的动物、植物和各种物品,也很了解自己的身体和感官世界。他们能够听到草丛中最细微的声响,知道里面是不是躲着一条蛇。他们会仔细观察树木的枝叶,找出果实、蜂窝和鸟巢。他们总是以最省力、最安静的方式行动,也知道怎样坐、怎样走、怎么跑才能最灵活、最有效率。他们不断以各种方式活动自己的身体,让他们就像马拉松选手一样精瘦。就算现代人练习再多年的瑜伽或太极,也不可能像他们的身体一样灵敏。

狩猎采集的生活方式依地区、季节有所不同,但整体而言,比起后来的农夫、牧羊人、工人或上班族,他们的生活似乎要来得更舒适,也更有意义。

在现代的富裕社会,平均每周的工时是4045小时,发展中国家则是60甚至80小时;但如果是狩猎采集者,就算住在最贫瘠的地区(像是卡拉哈里沙漠),平均每周也只需要工作3545小时。他们大概只需要每三天打猎一次,每天采集3~6小时。一般时期,这样就足以养活整个部落了。而很有可能大多数的远古采集者住的都是比卡拉哈里沙漠更肥沃的地方,所以取得食物和原物料所需的时间还要更少。最重要的是,这些采集者可没什么家事负担。他们不用洗碗,不用吸地毯,不用擦地板,不用换尿布,也没账单得付。

这样的采集经济,能让大多数人都过着比在农业或工业社会中更有趣的生活。像是现在,如果在血汗工厂工作,每天早上大约7点就得出门,走过饱受污染的街道,进到工厂用同一种方式不停操作同一台机器,时间长达10小时,叫人心灵整个麻木。等到晚上7点回家,还得再洗碗、洗衣服。而在3万年前,如果是个采集者,可能是在大约早上8点离开部落,在附近的森林和草地上晃晃,采采蘑菇、挖挖根茎、抓抓青蛙,偶尔还得躲一下老虎。但等到中午过后,他们就可以回到部落煮午餐。接下来还有大把的时间,可以聊聊八卦、讲讲故事,跟孩子玩,或者就是放松放松。当然,有时候是会碰上老虎或蛇没错,但从另一方面来说,当时他们倒也不用担心车祸或工业污染。

在大多数地方、大多数时候,靠着采集就已经能得到充分的营养。这其实很合理,毕竟这正是人类在先前数十万年间的正常饮食,人体早就完全适应而且适合。骨骼化石的证据显示,远古时期的采集者比较少有饥饿或营养不良的问题,而且比起后来的农业时代,他们身高较高,也比较健康。虽然平均寿命显然只有30~40岁,但这主要是因为当时儿童早夭的情形十分普遍。只要能活过危机四伏而意外频现的生命早期,当时的人就大多能活到60岁,有的甚至还能活到超过80岁。在现代的采集社会里,只要女性能活到45岁,大概再活个20年就不是问题,而总人口的5%~8%也都活到超过60岁。

采集者之所以能够免受饥饿或营养不良的困扰,秘诀就在于多样化的饮食。相较之下,之后农民的饮食往往种类极少,而且不均衡。特别是在近代,许多农业人口都依靠单一作物为主要热量来源,可能是小麦、马铃薯、稻米之类,这样一来就会缺少人体所必需的其他维生素、矿物质或营养。例如在中国偏远乡间的传统典型农夫,早上吃饭、中午吃饭,晚上吃的还是饭。而且还得够幸运,第二天才能吃到这些一样的东西。相较之下,远古的采集者通常都会吃到数十种不同的食物。他们可能早餐吃浆果和蘑菇;中餐吃水果、蜗牛和乌龟;晚餐则是来份野兔排佐野生洋葱。至于第二天,菜单又可能完全不同。正是这样的多样性,能确保远古的采集者吸收到所有必需的营养成分。

此外,也因为采集者不依赖单一种类的食物,就算某种食物来源断绝了,影响也不会太大。但如果是农业社会,一旦来场干旱、火灾、地震,把当年的稻子或马铃薯摧毁殆尽,就会引发严重的饥荒。虽然采集社会还是难以幸免于自然灾害,而且也会碰上食物短缺或饥荒的情形,但通常他们处理起来就是比较游刃有余。如果主要食物短缺,他们可以去采集或狩猎其他食物,又或是直接迁移到受影响较小的地区。

此外,远古采集者也比较少碰到传染病的问题。农业和工业社会的传染病(像是天花、麻疹和肺结核)多半是来自家禽家畜,但这要到农业革命之后才传到人类身上。对于远古的采集者来说,狗是唯一会近距离相处的动物,所以也就没有这些问题。此外,农业和工业社会的永久居住环境通常非常紧密,但卫生条件又不佳,正是疾病的理想温床。至于采集者,他们总是一小群一小群在广阔的大地上漫游,疾病很难流行起来。

正因为这些在农业时代前的采集者有健康和多样化的饮食、相对较短的工作时间,也少有传染病的发生,许多专家将这种社会定义为“最初的富裕社会”。只不过,倒也不用把这些古人的生活想得太过理想浪漫。虽然他们的生活可能比起农业和工业社会更佳,不过当时的世界仍然同样残酷无情,常常存在物资匮乏、时节难过、儿童死亡率高的问题,现在看来没什么的小意外,当时可能就能轻易致命。这些漫游采集者的部落里人人关系亲密,对大多数人来说可能是好事,但对那些少数惹人厌的成员来说,日子可就不好过了。偶尔,如果有人年老力衰或是有肢体残疾,无法跟上部落的脚步,还会遭到遗弃甚至杀害。如果婴儿和儿童被视为多余,他们就可能被杀,而且宗教献祭也偶有听闻。

在巴拉圭的丛林里,曾有一个狩猎采集部落亚契人(Ache)存活到20世纪60年代,他们让我们得以一窥采集生活的黑暗面。根据亚契人的习俗,如果某位有价值的部落成员死亡,就要杀一个小女孩陪葬。人类学家访问亚契人,得知某一次有个中年男子病倒了,无法跟上其他人的脚步,于是他就被抛弃在路旁的树下。当时树上还有秃鹰等着想饱餐一顿。但那位男子鼓起精神、霍然痊愈,用轻快的脚步重新回到部落行列。他的身上还盖着鸟屎,结果绰号也从此变成“秃鹰屎”。

如果某个亚契女性已经年纪太大、成了部落的负担,部落里的年轻男子就会潜伏在她身后,找机会一斧头砍进她的脑子里。曾有一个亚契人,告诉人类学家他在丛林里的黄金年代:“我常常杀老女人,我杀过我的阿姨、婶婶、姑姑她们……女人都怕我……但现在跟这些白人在一起,我也变弱了。”如果新生儿没有头发,会被认为发育不良,必须被立刻杀死。就有一位妇女回忆说,她的第一个女儿就是被活活打死,原因只是部落里的男人已经不想再多个女孩了。而另一次,有个男人杀了个小男婴,原因只是他“心情不好,小孩又哭个不停”。甚至有个小孩被活埋,原因是“那玩意儿看起来怪怪的,其他小孩也会笑它”。

然而,可别太快就对亚契人下定论。人类学家与他们同居共处多年之后,认定在亚契成年人之间的暴力其实非常罕见。无论男女,都可以自由改变伴侣。他们总是乐天且愉快,部落里不分地位高低,想颐指气使的人通常就会被排挤。虽然他们拥有的物质不多,但却非常慷慨,而且不会执着于成功和财富。在他们的生活里,最被看重的就是良好的人际互动,还有真正的友谊。虽然他们会杀害儿童、病人、老人,但他们的想法其实和今日许多人赞成堕胎和安乐死也没有两样。另外还该提的一点,是巴拉圭的农夫猎杀亚契人的时候,可是毫不手软。所以,或许正因为亚契人必须迅速逃离这些敌人的魔爪,如果有成员可能造成部落的负担,他们也就无法仁义以待。

【评论:这里说到“虽然他们会杀害儿童、病人、老人,但他们的想法其实和今日许多人赞成堕胎和安乐死也没有两样。另外还该提的一点,是巴拉圭的农夫猎杀亚契人的时候,可是毫不手软。”现实中的女权分子就是这样的~】

事实是,亚契社会就像任何一个人类社会一样复杂难解。我们要小心不能只有了肤浅的认识,就断然将其妖魔化或理想化。亚契人既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不过就是人类。同样,远古的狩猎采集者,就是和我们一样的人。

会说话的鬼

多数学者都同意,远古的采集者普遍信奉泛神论的信仰(animism,源自拉丁文的“anima”,意义“灵魂”或“精神”)。泛神论相信,几乎任何一个地点、任何一只动物、任何一株植物、任何一种自然现象,都有其意识和情感,并且能与人类直接沟通。因此,对泛神论者来说,山上的一颗大石头也可能会有欲望和需求。人类可能做了某些事就会触怒这块大石,但也有可能做某些事能取悦它。这块大石可能会惩罚人类,或要求奉献。至于人类也能够安抚或威胁这块石头。还不仅是石头,不管是山脚下的橡树,山边的小溪,林间的喷泉,附近的小树丛,通往喷泉的小径,啜饮着泉水的田鼠、狼和乌鸦,也都有着灵的存在。对泛神论者来说,还不只实体的物品或生物有灵,甚至连非物质也有灵,像是死者的鬼魂以及各种友善和邪恶的灵,也就像是我们所说的恶魔、精灵和天使。

泛神论者认为,人类和其他的灵之间并没有障碍,可以直接通过言语、歌曲、舞蹈和仪式来沟通。所以猎人可以向一群鹿喊话,要求其中一头牺牲自己。狩猎成功的时候,猎人可能会请不幸丧生的动物原谅他。有人生病的时候,萨满巫师可以呼告造成疾病的灵,试着劝它或恐吓它离开。有需要的时候,萨满巫师还能请求其他灵的帮助。泛神论的一个特点,在于所有的灵都位于当场当地,不是什么万能的神,而是某只特定的鹿、某棵特定的树、某条特定的小溪、某个特定的鬼魂。

此外,就像人类和其他灵之间没有障碍一样,人类和其他灵之间也没有地位高下之别。非人类的灵之所以存在,不只是要为人提供协助,它们也不是什么把全世界操之在手的万能的神。这个世界不是为了人或是任何其他特定的灵而旋转。

泛神论并不是某个特定的宗教,而是数千种不同宗教、邪教或信仰的通称。它们之所以都称为“泛神论”,是因为这些宗教对于世界的看法、对于人类的定位所见略同。而我们说远古的采集者应该属于泛神论者,就好像说在前现代的农民是有神论者一样。有神论(theism,源自希腊文的“theos”,意为“神”)认为,宇宙的秩序在于人类和一小群超凡的实体(神)之间的地位关系。虽然说“前现代农民往往是有神论者”这件事千真万确,但光是这样讲还不够清楚。一般典型的“有神论”山包海容,有18世纪波兰的犹太教拉比,17世纪马萨诸塞州要焚烧女巫的清教徒,15世纪墨西哥阿兹特克的祭司,12世纪伊朗的苏菲神秘教派,10世纪的印度教战士,2世纪琐罗亚斯德教的商人,或是种种中国民间信仰。所有这些教派,都认为别人的信仰和仪式是怪异的异端。而泛神论的种种信仰和仪式,彼此之间的差异可能也不亚于此。人们的宗教经验很可能也是动荡不安,充满争议、改革和革命。

我们小心归纳出这些通则,但大致上也只能做到这个程度了。想再深入描述远古时代的精神灵性,都会沦为假设猜测,因为我们几乎没有证据能够佐证;即使是那极少数的文物和洞穴绘画,也能有各种不同的诠释方式。有些学者声称自己能够知道采集者当时的感受,但从他们的理论中能够了解的,与其说是石器时代的宗教观,还不如说是他们的偏见。

面对各种墓穴文物、壁画、骨头雕像,与其猜测出如山的种种理论,还不如坦然承认,我们对于远古采集者的宗教就只有一些模糊不清的概念罢了。我们假设他们是泛神论者,但这能告诉我们的并不多。我们不知道他们向什么神灵祈祷,庆祝什么节日,也不知道他们遵守什么戒律。最重要的是,我们不知道他们说了什么故事。这是我们想了解人类历史的一大空缺遗憾。

和平还是战争?

最后还有个棘手的问题,就是“战争”在采集者的社会扮演了什么角色。有些学者主张远古的狩猎采集社会应该是个和平的天堂,认为要到了农业革命之后,民众开始累积私有财产,才开始有战争和暴力。也有学者主张,早在远古的采集时代,就已经有各种残忍和暴力的事情。然而,由于我们靠的只有极少数的考古文物和对现代采集社会的人类学观察,这两派学说可以说都只是空中楼阁。

沉默的帷幕

讲到远古的采集生活,如果我们连宏观景象都难以重建,想要重塑特定事件就更是难如登天。智人部落首次进入尼安德特人居住的山谷之后,接下来的几年间很可能就发生了许多轰轰烈烈的历史大事。但遗憾的是,这样的事件几乎不会留下任何痕迹,顶多就是极少数的骨骼化石和石器,而且不论学术界如何竭力追问,它们仍然只会保持沉默。从这些对象里,我们可以知道当时人类的身体结构、科技、饮食,甚至是社会结构,但却看不出他们是否与相邻的智人部落结成政治联盟,是否有先人的灵魂保佑着这个部落,是否会偷偷将象牙珠送给当地的巫医、祈求神灵庇佑。

这幅沉默的帷幕就这样罩住了几万年的历史。在这些年间,可能有战争和革命,有灵性激昂的宗教运动,有深刻的哲学理论,有无与伦比的艺术杰作。采集者之中可能也出过像成吉思汗这种所向披靡的人物,不过统治的帝国还没有新加坡的面积大;或许也出过天才贝多芬,虽然没有交响乐团,却能用竹笛令人潸然泪下;又或是出了像穆罕默德一样的先知,不过传达的是当地某棵栎树的话,而不是什么全宇宙的造物主。不过,这些我们全部只能靠猜测。这幅沉默的帷幕如此厚重,我们连这些事情是否曾经发生都难以断定,遑论详细描述。

学者常常只会问那些他们在合理范围中能够回答的问题。如果我们无法发展出新的研究工具,可能就永远无法了解远古采集者究竟有什么信仰,或是他们曾经经历过怎样的政治。然而,我们必然需要问一些目前还没有解答的问题,否则就等于对人类7万年历史中的6万年视而不见,只以为“当时的人没做什么重要的事”。

但事实是,他们做了许多非常重要的事情。特别是他们还形塑了我们现在的世界,程度之大,出乎许多人意料。现在有探险家跋涉前往西伯利亚苔原、澳大利亚中部沙漠、亚马孙雨林,以为自己走进了一片从无人类踏足的原始环境。但这只是错觉。即使是最茂密的丛林、最荒凉的旷野,其实远古采集者都早已到过,而且让环境起了极大的变化。下一章就会提到,早在第一个农村形成之前,采集者是如何让地球的生态改头换面。整个动物界从古至今,最重要也最具破坏性的力量,就是这群四处游荡、讲着故事的智人。

第四章 毁天灭地的人类洪水

在认知革命前,所有人类物种都只住在亚非大陆上。确实,他们也曾靠着游泳或是扎些简单的木筏,抵达少数的邻近岛屿。像是弗洛里斯岛,早在85万年前便已有人居住。但当时他们还没办法冒险前往远洋,没人到过美洲或澳大利亚,也没人到过像日本、中国台湾、马达加斯加、新西兰和夏威夷之类较远的岛屿。

海洋所阻绝的不只是人类,还有许多亚非大陆上的动植物都到不了这个“外面的世界”。因此,在像澳大利亚和马达加斯加这些远方的大陆和岛屿上,该地的生物群独自演化了数百万年,于是无论外形和天性都和它们的亚非远亲相当不同。起初,地球可分为几个不同的生态系统,各由独特的动植物组成。但这种情形即将因为智人而画下句点。

在认知革命之后,智人得到新的技术、组织能力甚至是眼界,能够走出亚非大陆,前往外面的世界。他们的第一项重大成就,就是在大约45000年前殖民澳大利亚。为解释这件事,专家学者煞费苦心。想到达澳大利亚,人类得跨过许多海峡,有些宽度超过100公里,而且抵达之后,他们还得几乎立刻适应当地的生态环境。

最合理的理论认为,大约45000年前住在印度尼西亚群岛的智人发展出了第一个能够航海的人类社会(印度尼西亚群岛由亚洲大陆向外延伸,每个岛屿间只有狭窄的海峡相隔)。他们学会了如何建造及操纵能在海上航行的船只,开始前往远洋捕鱼、贸易、探险。这给人类的能力及生活形态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变革。其他能够进到海里的哺乳类动物,都是经过长期演化发展出专门的器官和符合流体力学的身形,才能进到海里(像是海豹、海牛、海豚等等)。然而,印度尼西亚的智人祖先就是在非洲草原上的猿类,既没有长出鳍,也不用像鲸鱼一样等着鼻孔一代一代慢慢移到头顶去,而是做出船来,并学习如何操纵。正是这些技能让他们能够移居澳大利亚。

确实,考古学家到现在还没找到45000年前的筏、桨或是渔村(而且远古的印度尼西亚海岸线现在深深沉在100米的海面下,要寻找也十分困难)。但还是有些可靠的间接证据可以支持这种理论,其中之一就是在智人移居澳大利亚后的数千年间,智人还殖民到了澳大利亚北方许多独立的小岛上。其中像是布卡岛(Buka)和马努斯岛(Manus),距离最近的陆地也要两百公里远。如果没有先进的船只、高明的航海技术,很难相信有人能够前往马努斯岛殖民。正如前面提到的,我们也有证据证明当时像是在新爱尔兰岛和新不列颠岛之间有定期的海洋贸易。17新的航海技能并不只限于西南太平洋,大约在35000年前就有人类抵达日本,而在大约30000年前就有人抵达中国台湾。对这两者而言,殖民者都得越过广阔的海洋,而这在先前的几十万年间都还是不可能的任务。

在历史上,人类首次抵达澳大利亚绝对算是大事一件,重要性不亚于哥伦布抵达美洲或是阿波罗11号登上月球。这是人类第一次成功离开亚非大陆生态系统,也是第一次有大型陆生哺乳动物能够从亚非大陆抵达澳大利亚。更重要的是,这些人类先驱究竟在这片新世界做了什么。狩猎采集者首次登上澳大利亚海滩的那一刻,就正式在这片大陆登上食物链顶端,也从此成为地球史上最致命的生物物种。

在这之前,虽然人类有些创新的调整和作为,但他们对环境还没什么太大的影响。虽然他们能够迁移到各种不同地点,而且成功适应当地环境,但并不会大幅改变新的栖地环境。而这些前往澳大利亚的移居者(其实是征服者)所做的不只是适应当地环境,而是让整个澳大利亚生态系统起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罪名成立

地懒的绝灭

澳大利亚巨型动物群的灭绝,可能正是智人留在地球上的第一个明显标志。而之后在美洲又有一场更大的生态灾难。在所有人类物种里,只有智人踏上了西半球的土地,时间大概是在16000年前,也就是大约西元前14000年。智人最早是步行抵达美洲,因为当时海平面较低,从西伯利亚东北还有陆地与阿拉斯加的西北相连。但这段路也没听起来这么简单,一路艰难重重,并不比跨海抵达澳大利亚来得容易。在这一路上,首先得学会如何抵御西伯利亚北部的酷寒,这里的冬季是永夜,温度可以降到–50℃。

在这之前,从来没有人类物种能够通过西伯利亚北部这种地方。即使是能够抗寒的尼安德特人,也还是待在南边比较温暖的地区。但对智人来说,虽然他们的身体习惯的是非洲的大草原,而不是冰雪世界的极地,但他们却能想出巧妙的解决办法。智人的采集部落四处迁徙,来到较冷的地区就学会了做雪鞋,也学会用针把兽皮和兽毛层层缝紧,成为保暖衣物。他们发明了新型武器和高明的狩猎技巧,让他们能够追踪、猎杀在遥远北方的长毛象和其他大型动物。由于有了保暖衣物,狩猎技巧也有改进,智人就越来越勇于冒险,深入冰冻的区域。随着他们逐渐北迁,衣物、狩猎策略和其他生存技能也不断提升。

但他们究竟为什么要这么麻烦,自愿把自己放逐到西伯利亚?对某些部落来说,或许是因为战争、人口压力或自然灾害,迫使他们北移。但向北走也不是全无好处,能取得动物蛋白便是其一。北极的土地到处都是大型而肥美的动物,如驯鹿和长毛象。每只长毛象都能提供大量的鲜肉(而且因为当地温度低,甚至可以将鲜肉冰冻留待日后食用)、美味的脂肪、温暖的毛皮,还有宝贵的象牙。对于松希尔的调查结果发现,长毛象猎人可不是在极地苟延残喘,而是过得意气风发、舒适惬意。随着时间过去,这些部落开枝散叶、不断扩张,继续追逐着长毛象、乳齿象、犀牛和驯鹿。大约在西元前14000年,有些部落就这样从西伯利亚东北来到了阿拉斯加。当然,他们并不知道自己发现了一片新世界。不论对于长毛象或对人类来说,阿拉斯加不过就是西伯利亚的自然延伸罢了。

一开始,阿拉斯加和美洲其他地区被冰河隔开,可能顶多只有一两个独立的探险者曾经到过更南边的土地。但到了西元前大约12000年,全球暖化融冰,出现了一条比较容易通过的通道。借由这个新的通道,人类大举南迁,走向整片大陆。虽然他们一开始习惯的是在极地狩猎大型猎物,但他们很快就适应了许许多多不同的气候和生态系统。这些来自西伯利亚的后裔定居到现在的美国东部、密西西比河三角洲的沼泽、墨西哥沙漠,还有中美洲的热带丛林。有些人到了亚马孙河流域落地生根,也有的定居在安第斯山谷,或是阿根廷开阔的彭巴斯大草原。而且,这一切不过是短短一两千年间的事!等到西元前10000年,人类已经来到了美洲大陆最南端的火地岛,他们能在美洲这样如同闪电战一般横行无阻,正证明了智人已有无与伦比的聪明才智和适应能力。在这之前,没有任何其他动物能够在基因几乎毫无改变的情况下,这样快速地迁移到如此大不相同的环境当中。

来到美洲的智人,绝非什么善男信女,他们造成了血流成河的景象,受害者多不胜数。在14000年前,美洲的动物物种远比今天丰富。智人首次从阿拉斯加南下,来到加拿大的平原和美国西部时,除了会遇上长毛象和乳齿象,还会有像熊一样大小的啮齿动物,一群又一群的马和骆驼,巨型的狮子,还有其他数十种类似的巨型动物,但现在都已全部绝迹;其中像是有可怕的剑齿虎,还有重达8吨、高达6米的巨型地懒。至于南美更令人目不暇给,各种大型哺乳动物、爬行动物和鸟类,让人仿佛置身于奇特非常的动物园。整个美洲曾经就像是个演化的巨大实验室,各种在亚非大陆上未曾得见的动植物都在此繁衍茁壮。

可惜好景不再。智人抵达后不过两千年的时间,大多数这些独特的物种就全部惨遭毒手。根据目前的估计,就在这短短的时间里,北美原本有足足47属的各类大型哺乳动物,但其中34属已经消失;南美更是在60属之中失去了50属。像是剑齿虎,原本活跃了超过3000万年,却几乎在瞬间灭绝,其他像是巨型地懒、巨型狮子、美洲的本土马和本土骆驼、巨型啮齿动物和长毛象,也都未能幸免。另外,还有成千上万的小型哺乳动物、爬行动物、鸟类,甚至昆虫和寄生虫,也同样惨遭灭绝(像是在长毛象绝种之后,各个物种的长毛象蜱自然只能共赴黄泉)。

几十年来,古生物学家和动物考古学家(研究动物遗骨的学者)在全美洲平原和山区四处探访,寻找远古骆驼的骨骼化石和巨型地懒的粪便化石等等。每当有发现,这些珍贵的宝物就会经过仔细包装送至实验室,仔细研究每一根骨头、每一块粪化石(coprolite,没想到这也有专有名词吧!)。一次又一次,这些分析都指向相同的结果:与目前年代最接近的粪球或骆驼骨骼,大概就是人类如洪水般席卷美洲那段期间,也就是大约西元前12000年到西元前9000年。只有在唯一一个地方,科学家还能找到更晚近的粪球:在加勒比海的几个岛上,特别是古巴岛和伊斯帕尼奥拉岛,有些地懒的粪便约是西元前5000年的。但这也正是人类第一次成功越过加勒比海抵达这两座大岛的时间。

同样,有些学者还是试着为智人找借口,认为这一切都是气候变迁所造成(但他们就得好好解释,是什么神秘的原因,才让整个西半球气候暖化的时候,加勒比海群岛的气候却能硬生生再稳定了7000年)。然而就美洲而言,这可说是铁证如山。我们人类就是罪魁祸首,这点绝对无法回避。就算气候变迁也助纣为虐,但人类无疑是整起案件的主谋。

诺亚方舟

第一波的灭绝浪潮是由于采集者的扩张,接着第二波灭绝浪潮则是因为农民的扩张;这些教训,让我们得以从一个重要观点来看今日的第三波灭绝浪潮:由工业活动所造成的物种灭绝。有些环保人士声称我们的祖先总是和自然和谐相处,但可别真的这么相信。早在工业革命之前,智人就是造成最多动植物绝种的元凶。人类可以说坐上了生物学有史以来最致命物种的宝座。

【评论:支持环保是可以的,但是支持环保主义就是反人类的~】

或许,如果有更多人了解了第一波和第二波物种灭绝浪潮,就不会对现在自身所处的第三波浪潮如此漠不关心。如果我们知道自己已经害死了多少物种,就会更积极保护那些现在还幸存的物种。这一点对于海洋中的大型生物来说更是如此。与陆地上的大型动物相较,大型海洋生物受到认知革命和农业革命的影响相对较小。然而,因为工业污染和过度滥用海洋资源,许多海洋生物都已经濒临绝种。事情再这样发展下去,很快鲸鱼、鲨鱼、鲔鱼和海豚也会走上和双门齿兽、地懒、长毛象一样灭绝的道路。对全世界上所有的大型动物来说,这场人类洪水的唯一幸存者可能只剩下人类自己,还有其他登上诺亚方舟但只作为人类盘中佳肴的家禽家畜。

第二部分 农业革命

第五章 史上最大骗局

人类曾有长达250万年的时间靠采集及狩猎维生,并不会特别干预动植物的生长情形。直立人、匠人或是尼安德特人都会采集野无花果、猎捕野绵羊,但不会去管究竟无花果树该长在哪,羊该在哪片草地吃草,又或是哪只公羊该跟母羊交配。虽然智人从东非来到中东、欧洲、亚洲,最后到了澳大利亚和美洲,但不管他们到了什么地方,仍然就是靠野生的动植物维生。毕竟,如果现在的生活方式就吃得饱,社会结构、宗教信仰、政治情况也都稳定多元,何必自找麻烦改来改去?

这一切在大约1万年前全然改观,人类开始投入几乎全部的心力,操纵着几种动植物的生命。从日升到日落,人类忙着播种、浇水、除草、牧羊,一心以为这样就能得到更多的水果、谷物和肉类。这是一场关于人类生活方式的革命:农业革命。

从采集走向农业的转变,始于大约西元前9500年~西元前8500年,发源于土耳其东南部、伊朗西部和地中海东部的丘陵地带。这场改变一开始速度缓慢,地区也有限。小麦与山羊驯化成为农作物和家畜的时间大约是在西元前9000年,豌豆和小扁豆约在西元前8000年,橄榄树在西元前5000年,马在西元前4000年,葡萄则是在西元前3500年。至于骆驼和腰果等其他动植物驯化的时间还要更晚,但不论如何,到了西元前3500年,主要一波驯化的热潮已经结束。即使到了今天,虽然人类有着种种先进科技,但食物热量超过90%的来源仍然是来自人类祖先在西元前9500年到西元前3500年间驯化的植物:小麦、稻米、玉米、马铃薯、小米和大麦。在过去2000年间,人类并没有驯化什么特别值得一提的动植物。可以说,人到现代还有着远古狩猎采集者的心,以及远古农民的胃。

学者曾经以为农业就是起源于中东,再传布到全球各地,但现在则认为农业是同时间在各地独自发展而开花结果,而不是由中东的农民传到世界各地。中美洲人驯化了玉米和豆类,但不知道中东人种了小麦和豌豆。南美人学会如何栽培马铃薯和驯养骆马,但也不知道在墨西哥或地中海东部又发生了什么事。中国最早驯化的是稻米、小米和猪。北美最早的农夫,也是因为懒得再在树丛里四处寻找南瓜,决定干脆自己种。新几内亚驯化了甘蔗和香蕉,西非农民也驯化了小米、非洲稻、高粱和小麦。就从这些最早的出发点,农业开始往四方远播。到了西元1世纪,全球大多数地区的绝大多数人口都从事农业。

为什么农业革命发生在中东、中国和中美洲,而不是澳大利亚、阿拉斯加或南非?原因很简单:大部分的动植物其实无法驯化。虽然智人能挖出美味的松露、猎杀毛茸茸的长毛象,但真菌太难捉摸,巨兽又太过凶猛,于是想自己种或自己养真是难上加难。在我们远古祖先所狩猎采集的成千上万物种中,适合农牧的只有极少数几种。这几种物种只生长在特定的地方,而这些地方也正是农业革命的起源地。

学者曾宣称农业革命是人类的大跃进,是由人类脑力所推动的进步故事。他们说演化让人越来越聪明,解开了大自然的秘密,于是能够驯化绵羊、种植小麦。等到这件事发生,人类就开开心心地放弃了狩猎采集的艰苦、危险、简陋,安定下来,享受农民愉快而饱足的生活。

这个故事只是幻想。并没有任何证据显示人类越来越聪明。早在农业革命之前,采集者就已经对大自然的秘密了然于胸,毕竟为了活命,他们不得不非常了解自己所猎杀的动物、所采集的食物。农业革命所带来的非但不是轻松生活的新时代,反而让农民过着比采集者更辛苦、更不满足的生活。狩猎采集者的生活其实更为丰富多变,也比较少会碰上饥饿和疾病的威胁。确实,农业革命让人类的食物总量增加,但量的增加并不代表吃得更好、过得更悠闲,反而只是造成人口爆炸,而且产生一群养尊处优、娇生惯养的精英分子。普遍来说,农民的工作要比采集者更辛苦,而且到头来的饮食还要更糟。农业革命可说是史上最大的一桩骗局。

谁该负责?这背后的主谋,既不是国王,不是牧师,也不是商人。真正的主要嫌疑人,就是那极少数的植物物种,其中包括小麦、稻米和马铃薯。人类以为自己驯化了植物,但其实是植物驯化了智人。

如果我们用小麦的观点来看看农业革命这件事,在1万年前,小麦也不过就是许多野草当中的一种,只出现在中东一个很小的地区。但就在短短1000年内,小麦突然就传遍了世界各地。生存和繁衍正是最基本的演化标准,而根据这个标准,小麦可以说是地球史上最成功的植物。以北美大平原为例,1万年前完全没有小麦的身影,但现在却有大片麦田波浪起伏,几百公里内完全没有其他植物。小麦在全球总共占据大约225万平方公里的地表面积,快有英国的10倍大小。究竟,这种野草是怎么从无足轻重变成无所不在?

小麦的秘诀就在于操纵智人、为其所用。智人这种猿类,原本靠着狩猎和采集过着颇为舒适的生活,直到大约1万年前,才开始投入越来越多的精力来培育小麦。而在接下来的几千年间,全球许多地方的人类都开始种起小麦,从早到晚只忙这件事就已经焦头烂额。种小麦可不容易,照顾起来处处麻烦。第一,小麦不喜欢大小石头,所以智人得把田地里的石头捡干净搬出去,搞得腰酸背痛。第二,小麦不喜欢与其他植物分享空间、水和养分,所以我们看到男男女女在烈日下整天除草。第三,小麦会得病,所以智人得帮忙驱虫防病。第四,不论是蝗虫还是兔子,都不排斥饱尝一顿小麦大餐,但小麦完全无力抵抗,所以农民又不得不守卫保护。最后,小麦会渴,所以人类得从涌泉或溪流大老远把水引来,为它止渴;小麦也会饿,所以智人甚至得收集动物粪便,用来滋养小麦生长的土地。

智人的身体演化目的并不是为了从事这些活动,我们适应的活动是爬爬果树、追追瞪羚,而不是弯腰清石块、努力挑水桶。于是,人类的脊椎、膝盖、脖子和脚底就得付出代价。研究古代骨骼发现,人类进到农业时代后出现了大量疾病,例如椎间盘突出、关节炎和疝气。此外,新的农业活动得花上大把时间,人类就只能被迫永久定居在麦田旁边。这彻底改变了人类的生活方式。其实不是我们驯化了小麦,而是小麦驯化了我们。“驯化”(domesticate)一词来自拉丁文“domus”,意思就是“房子”。但现在关在房子里的可不是小麦,而是智人。

小麦究竟做了什么,才让智人放弃了本来很不错的生活,换成另一种悲惨的生活方式?它提供了什么报酬?就智人的饮食来说,其实并没有更好。别忘了,人类原本就是种杂食的猿类,吃的是各式各样的食物。在农业革命之前,谷物不过是人类饮食的一小部分罢了。而且,以谷物为主的食物不仅矿物质和维生素含量不足、难以消化,还对牙齿和牙龈大大有害。

而就民生经济而言,小麦也并未带来经济安全。比起狩猎采集者,农民的生活其实比较没保障。采集者有几十种不同的食物能够维生,就算没有存粮,遇到荒年也不用担心饿死。即使某物种数量减少,只要其他物种多采一点、多猎一些,就能补足所需的量。然而,一直到最近为止,农业社会绝大多数饮食靠的还是寥寥无几的少数几种农业作物,很多地区甚至只有一种主食,例如小麦、马铃薯或稻米。所以,如果缺水、来了蝗灾又或是爆发真菌感染,贫农死亡人数甚至有可能达到百万。

再就人类暴力而言,小麦也没办法提供人身安全。农业时代早期的农民,性格并不见得比过去的采集者温和,甚至还可能更暴力。毕竟现在他们的个人财产变多,而且还需要土地才能耕作。如果被附近的人抢了土地,就可能从温饱的天堂掉进饥饿的地狱,所以在土地这件事上几乎没有妥协的余地。过去,如果采集者的部落遇到比较强的对手,只要撤退搬家就能解决。虽然说有些困难和危险,但至少是个可行的选项。但如果是农民遇到了强敌,撤退就代表着得放弃田地、房屋和存粮。很多时候这几乎就注定了饿死一途。因此,农民常常得死守田地,双方拼个你死我活。

许多人类学和考古研究显示,在只有基本的村庄和部落政治结构的农业社会中,人类暴力行为造成15%的总死亡数,而在男性之间则是25%。现在的新几内亚还有达尼(Dani)和恩加(Enga)两个农业部落社会,暴力造成男性死亡所占百分率分别是30%和35%。而在厄瓜多尔的瓦拉尼人(Waorani),成年人甚至约有50%会死在另一个人的暴力行为之下!慢慢地,人类发展出进阶的社会结构,如城市、王国、国家,于是人类的暴力也得到了控制。不过,这样庞大而有效的政治结构可是足足花了数千年,才终于建立起来。

当然,农村生活确实为第一代农民带来了一些直接的利益,像是比较不需要担心野兽袭击、风吹雨淋,但对一般人来说,可能其实弊大于利。现代社会繁荣富庶,可能我们很难理解弊处何在,毕竟这一切的富裕和安全都是建立在农业革命之上,所以我们也就觉得农业革命真是个美妙的进步。然而,我们不能光用今天的观点来看这几千年的历史。一个更具代表性的观点,可能是1世纪汉代某个女孩因为家里的农作物歉收而饿死。她会不会说:“虽然我饿死了,但我知道在两千多年后,人类能够吃喝不尽,住在有空调的豪宅里,所以我的牺牲也都值得了?”

对于那个营养不良的汉代女孩或是所有农民来说,小麦究竟给了他们什么?对于个人来说,小麦根本算不上给了什么。但对于智人这个物种整体来说,小麦的影响就十分深远。种植小麦,每单位土地就能提供更多食物,于是智人的数量也呈指数成长。大约在西元前13000年,人类还靠采集和狩猎维生的时候,巴勒斯坦的杰里科(Jericho)绿洲一带,大概可以养活一个有百名成员的采集部落,而且人们相对健康、营养充足。到了大约西元前8500年,野生植物的荒野成了片片麦田,这片绿洲这时养活了约有千人的农村,但人口密度也因此增大,而且成员染病及营养不良的情形要比过去严重太多。

如果要衡量某种物种演化成功与否,评断标准就在于世界上其DNA螺旋的拷贝数的多寡。这很类似于货币的概念,就像今天如果要说某家公司行不行,我们看的是它的市值有多少钱,而不是它的员工开不开心;物种的演化成功,看的就是这个物种DNA拷贝数在世界上的多寡。如果世界上不再有某物种的DNA拷贝,就代表该物种已经绝种,也等于公司没有钱而宣告倒闭。而如果某个物种还有许多个体带着它的DNA拷贝存在这个世上,就代表着这个物种演化成功、欣欣向荣。从这种角度看来,1000份DNA拷贝永远都强过100份。这正是农业革命真正的本质:让更多的人却以更糟的状况活下去。

但是,身为个人,为什么要管这种演化问题?如果有人说,为了“增加智人基因组在世界上的拷贝数”,希望你降低自己的生活水平,你会同意吗?没有人会同意这笔交易。简单说来,农业革命就是一个陷阱。

奢侈生活的陷阱

农业的兴起并非一夜之间,而是历时数千数百年的缓慢过程。过去,智人部落的生活就是采集蘑菇和坚果、猎捕野鹿和野兔,他们不可能一下子就决定定居、不再搬迁,而开始耕田、种小麦、从河里挑水。这种改变分阶段进行,每次只是改变日常生活中的一小部分。

在大约7万年前,智人到达了中东。而在接下来的5万年间,智人在那里不用什么农业也能顺利繁衍。光是当地的天然资源,就足以养活这些人口。资源多的时候,孩子就多生几个;资源少了,就少生几个。人类就像许多哺乳动物一样,自然有荷尔蒙和遗传机制来控制生育数。营养充足的时候,女性比较早进入青春期,成功怀孕的概率也比较高。而在土地贫瘠、营养不足的时候,女性进入青春期要来得晚,生育能力也下降。

人口管制除了以上这些自然机制之外,还有文化机制。对于四处迁移的采集者来说,婴儿和幼童行动迟缓、需要额外照顾,会造成负担。所以,当时每个子女至少会相隔三到四岁。而女性能控制这点的方式,靠的就是一天24小时都待在孩子旁边照顾着,直到孩子大一点为止(毕竟没多久就得哺乳一次,男人想来干些什么也不太方便,于是可以大幅减少怀孕的机会)。至于其他方法,还包括完全或部分禁欲(有些还用文化禁忌来支持这种做法)、人工流产,偶尔还有杀婴。26

在这漫长的数千年间,人类偶尔会吃吃小麦,但绝非以它为主食。而在大约18000年前,最后一个冰河时代结束,全球气候变暖。随着气温上升,降雨也增多。在中东,这种新气候非常适合小麦和其他谷物生长,于是这些作物也繁衍蓬勃。人类的小麦食用量开始增加,并且在不经意间助长了小麦的生长。当时采集到野生谷类,必须先筛一筛、磨一磨,再煮过之后才能食用;正因如此,人类采集这些谷物之后,要带回他们居住的临时地点来处理。小麦种籽粒小而多,在送回部落的途中必然会有一些掉到地上。慢慢地,人类最常走的路径附近或是居住营地的周围也就长起了越来越多的小麦。

甚至,人类放火烧毁森林和灌木丛的时候,等于帮了小麦一把。大火清掉了树木和灌木,于是小麦和其他草类就能独占阳光、水和养分。在小麦生长特别茂盛的地方,猎物和其他食物来源也丰富,于是人类部落逐渐能够放弃四处流浪的生活方式,在某地住上一个季节,甚至就形成永久聚落。

一开始,他们可能待上大约四个星期来收获小麦。等到过了一个世代,小麦数量和面积大增,于是他们得待上五个星期,接着就是六个星期、七个星期,最后终于形成永久的村落。在整个中东地区,都能够发现这种定居下来的证据,特别是在黎凡特地区(Levant,指地中海东部沿岸及岛屿)更是常见。从西元前12500年到西元前9500年,黎凡特曾有十分兴盛的纳图芬(Natufian)文化,纳图芬人属于狩猎采集者,以数十种野生物种维生,但永久定居在村落里,大部分的时间都在辛勤采集、研磨各种野生谷物。他们会盖起石造的房舍和谷仓,储存粮食以备不时之需,还会发明新的工具,像是发明石镰刀收割野生小麦,再发明石杵和石臼来加以研磨。

而在西元前9500年之后,纳图芬人的后代除了继续采集和研磨谷物,还开始以越来越精细的手法来培养种植。采集野生谷物的时候,他们会小心留下一部分,作为下一季播种之用。他们也发现,播种的时候如果把种子深深埋到地下,而不是随便撒在地面,效果会好很多。于是,他们开始犁地整地,也一步步开始除草、防虫、浇水、施肥。随着越来越多的心力时间都用来种谷物,采集和狩猎的时间也就被挤压。于是,采集者逐渐变成了农民。

然而,从采集的野生小麦变成种植驯化的小麦之间并没有一个特定的分界点,所以很难断定人类究竟是什么时候进入了农业时代。但是,到了西元前8500年,中东已经四处散布着像是杰里科这种永久村落,村民大部分的时间就是种植培育着少数几种驯化后的物种。

随着人类开始住进永久村落、粮食供给增加,人口也开始增长。放弃过去流浪的生活之后,女性也可以每年都生孩子了。而这时婴儿也较早断奶,而以粥来代替。毕竟田里需要人手,妈妈得赶快回到农活。然而,人口一多,就耗去了原本的粮食剩余,于是耕种面积又得加大。这时,因为人类开始定居在易有疾病肆虐的聚落,孩子吃母乳的比率越来越少,吃谷类则越来越多,再加上得要共享这些粥的兄弟姐妹也越来越多,让儿童死亡率一路飙升。在大多数的远古农业社会里,至少1/3的儿童无法长到二十岁成人。27然而,人口出生的速度仍然大于死亡速度,人类养育子女的数字也居高不下。

随着时间过去,种麦子这个原本看来划算的选择,变成越来越沉重的负担。儿童大批死亡,而成人也得忙得满头大汗,才能换得面包。西元前8500年杰里科人过的生活,平均来说要比西元前9500年或西元前13000年更为辛苦。但没有人发现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每一代人都只是继续着上一代生活的方式,在这里修一点,那里改一些。但矛盾的是,一连串为了让生活更轻松的“进步”,最后却像是在这些农民的身上加了一道又一道沉重的枷锁。

为什么人类会犯下如此致命的误判?其实人类在历史上一直不断重蹈覆辙,道理都相同:因为我们无法真正了解各种决定最后的结果。每次人类决定多做一点事(像是用锄头来耕地,而不是直接把种子撒在地上),我们总是想:“没错,这样是得多做点事。不过收成会好得多!就再也不用担心荒年的问题了。孩子也永远不用挨饿入睡。”确实这也有道理。工作努力辛苦一些,生活也就能过得好一点。不过,这只是理想的状况。

计划的第一部分进行得很顺利。人们确实工作得更努力也更辛苦。但大家没想到孩子的数量也多了,于是多出的小麦也就有更多小孩要分。这些远古的农民也没想到,母乳喂得少了,粥喂得多了,就让孩子的免疫系统下降,而且永久聚落也成了疾病传染的温床。他们也没有预见到,由于增加了对单一食物来源的依赖,实际上他们使自己更容易受到旱灾的威胁。这些农民还没想到,丰收年他们粮仓满满,却会引来盗贼和敌人,迫使他们得筑起高墙、严加警戒。

这样一来,发现苗头不对,为什么他们不赶快放弃农耕,回到采集生活?部分原因在于,所有改变都必须点点滴滴累积,经过许多代的时间,才能够改变社会;等到那个时候,已经没有人记得过去曾经有不同的生活方式可选了。另一部分,是因为人口增长就像是破釜沉舟。一旦采用农耕之后,村落的人口从100人成长到110人,难道会有10个人自愿挨饿,好让其他人可以回到过去的美好时光?这已经再无回头路。人类发现时,已经深陷陷阱、无法自拔。

于是,种种想让生活变得轻松的努力,反而给人带来无穷的麻烦;而且这可不是史上的最后一次。就算今天,仍然如此。有多少年轻的大学毕业生投身大企业、从事各种劳心劳力的工作,发誓要努力赚钱,好在35岁就退休,去从事他们真正有兴趣的事业?但等他们到了35岁,却发现自己背着巨额贷款,要付子女的学费,要养在高级住宅区的豪宅,每家得有两部车,而且觉得生活里不能没有高级红酒和国外的假期。他们该怎么做?他们会放下一切,回去野外采果子挖树根吗?当然不可能,而是加倍努力,继续把自己累得半死。

奢侈品史上常有这样的情况,就是原本的奢侈品往往最后会成为必需品,而且带来新的义务。等到习惯某种奢侈品,就开始认为这是天经地义。接着就是一种依赖。最后,生活中就再也不能没有这种奢侈品了。让我们用现代大家都熟悉的例子来解释。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我们有许多本该会让生活轻松省时又如意的发明,像是洗衣机、吸尘器、洗碗机、电话、手机、计算机、电子邮件等等。在以前,寄信是件麻烦事,得亲手动笔、写信封、贴邮票,还得再走到邮筒那里去寄。想得到回信,可能得等上几天、几星期,甚至是几个月。至于现在,我可以随手就寄一封电子邮件,传送到地球的另一边,而且如果收件人在线,可能只要一分钟就能收到回信了。我确实省下了所有麻烦和时间,但生活真的更轻松了吗?

可惜事与愿违。在传统信件的年代,我们通常只有最重要、不得不联络的事才会写信。写起信来也不是想起什么就写什么,而是字斟句酌、考虑再三。而且,通常对方的回信也会同样慎重。对大多数人来说,每个月来来去去的信顶多就是几封,也不会有人急于立刻回复。但在今天,我每天都会收到几十封电子邮件,而且所有人都希望你立刻响应。我们以为自己省下了时间;然而,我们其实是把生活的步调加速成过去的十倍快,于是我们整天忙忙碌碌、焦躁不安。

三不五时,总有些反对提高机械化和自动化的勒德分子(Luddite)坚持不用电子邮件,就像几千年前,也有某些人类部落拒绝农业,所以躲过了奢侈生活的陷阱。然而,农业革命要成功,并不需要某个地区的所有部落都无异议通过。一切都只从“一个部落”开始。不论是在中东还是中美洲,只要有一个部落定居下来、开始耕作,走向农业的趋势就已经无法抗拒。由于农业可促成人口迅速增长,通常农业部落光靠人数就已经大胜采集部落。这时,采集部落只剩两种选择,第一是逃跑,放任自己的猎场成为农场和牧场;第二就是拿起锄头,自己加入农业的行列。无论哪种选择,都代表旧的生活方式注定将要凋零。

这个关于奢侈生活陷阱的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重要的教训。人类一心追求更轻松的生活,于是释放出一股巨大的力量,改变了世界的面貌,但结果并没有任何人料想得到,甚至也不是任何人所乐见的。并没有人在背后操纵农业革命发生,或是意图让人依赖谷类维生。一开始只是各种小事,主要就是希望吃饱一点、生活安全一点,但最后累积引起的效应,就是让远古的采集者开始花上整天的时间,在烈日之下挑水务农。

神圣的干预

革命的受害者

人类扩张到世界各地,家畜也跟着他们的脚步移动。1万年前,全球只有在亚非大陆的几个特定地点有绵羊、牛、山羊、野猪和鸡,总数大约几百万只,但现在全球有大约10亿只绵羊、10亿只猪、超过10亿只牛,更有超过250亿只鸡,而且是遍布全球各地。家鸡是有史以来最普遍的鸟类。至于大型哺乳类除了以智人居首,后面的二三四名就是驯化的牛、猪和羊。从狭隘的演化观点来看,演化成功与否的标准就在于DNA的拷贝数,于是农业革命对于鸡、牛、猪、羊来说可是一大福音。

不幸的是,演化观点并不是唯一判断物种成功与否的标准。它一切只考虑到生存和繁殖,而不顾个体的痛苦或幸福。虽然就演化而言,驯化的鸡和牛很可能是最成功的代表,但它们过的其实是生物有史以来最惨的生活。动物的驯化是建立在一系列的野蛮作为上,而且随着时间的前行,残忍程度只增不减。

……

也不是所有农业社会都对他们农场里的动物如此残酷。某些家畜的日子还是过得相当不错。像是拿来剃毛的羊、宠物狗和猫,以及战马和赛马,常常就过得相当惬意。古罗马皇帝卡利古拉(Caligula)据说还曾经打算任命他最爱的马“英西塔土斯”(Incitatus)为执政官。综观历史,牧者和农民对他们的动物还是抱有感情、照顾有加,正如许多奴隶的主人也会对奴隶关心照顾。所以,君王和先知会把自己营造成牧者的形象也就不那么意外,他们和他们的神照顾子民的方式,确实也像是牧羊人照顾羊群一般。

然而,如果从牛羊的观点而非牧者的观点来看农业革命,就会发现对绝大多数的家畜来说,这是一场可怕的灾难。这些演化的“成功”是没有意义的。就算是濒临绝种的野生犀牛,比起被关在小格子里变肥、等着成为鲜美牛排的肉牛,日子应该还是好过得多。虽然自己的物种即将灭绝,但这丝毫不会影响那头野生犀牛对自己生活的满意程度。相较之下,肉牛这个物种虽然在数量上大获成功,却完全无法安慰那些单独个体所承受的痛苦。

我们从农业革命能学到的最重要一课,很可能就是物种演化上的成功并不代表个体的幸福。研究像小麦和玉米这些植物的时候,或许纯粹的演化观点还有些道理。但对于像是牛、羊、智人这些有着复杂情感的动物来说,就必须想想演化上的成功会对个体的生活有什么影响。我们在下面的章节还会一再看到,每当人类整体的能力大幅增加、看来似乎大获成功,个人的苦痛也总是随之增长。

第六章 盖起金字塔

农业革命可能是史上最具争议的事件。有些人认为这让人类迈向繁荣和进步,也有人认为这条路终将导致灭亡。对后者来说,农业革命是个转折点,让智人抛下了与自然紧紧相连的共生关系,大步走向贪婪,自外于这个世界。但不管这条路的尽头为何,现在都已经无法回头。进入农业社会之后,人口得以急遽增加,任何一个复杂的农业社会想回到狩猎和采集的生活,就只有崩溃一途。大约在西元前10000年、进入农业时代的前夕,地球上采集者的人口大约有500万到800万。而到了西元1世纪,这个人数只剩下一两百万(主要在澳大利亚、美洲和非洲),相较于农业人口已达2.5亿,无疑是远远瞠乎其后。

绝大多数的农民都是住在永久聚落里,只有少数是游牧民族。“定居”这件事,让大多数人的活动范围大幅缩小。远古狩猎采集者的活动范围可能有几十甚至上百平方公里。当时这片范围都是他们的“家”,有山丘、溪流、树林,还有开阔的天空。但对农民而言,几乎整天就是在一小片田地或果园里工作,就算回到“家”,这时的房子也就是个用木头、石头或泥巴盖起的局促结构,每边再长也不过几十米。一般来说,农民就会和房屋这种构造建立起非常强烈的连接。这场革命意义深远,除了影响建筑,更影响了心理。在农业革命之后,人类成了远比过去更以自我为中心的生物,与“自己家”紧密相连,但与周遭其他物种画出界线。

新形成的农业活动范围,除了面积远小于过去远古的采集活动范围,内部人工的成分也大增。除了用火,狩猎采集者很少刻意改变他们所漫游闲晃的土地;但农民就完全不同,可以说他们是从一片荒野中,劳心劳力刻意打造出一个专属人类的人工孤岛。他们会砍伐森林、挖出沟渠、翻土整地、建造房屋、犁出犁沟,还会把果树种成整齐的一排又一排。对人类来说,这样人工打造出来的环境就是仅限人类和“我们的”动植物所有,常常还用墙壁和树篱围了起来。农民无所不用其极,一心防止各种杂草和野生动物入侵。就算真的出现闯入者,也会被再赶出去。赶不走的,下一步就是消灭它们。在家园四周,这种防卫特别强。从农业开始发展到现在,人类的家园得面对勤劳的蚂蚁、鬼鬼祟祟的蟑螂、冒险犯难的蜘蛛还有误入歧途的甲虫,于是数十亿人口也就武装起来,用树枝、苍蝇拍、鞋子和杀虫剂,迎向这场永不停止的战争。

史上大多数时间,这些人造领域仍然非常小,四周围绕着广大的自然旷野。整个地球表面约有5.1亿平方公里,其中陆地占了1.55亿平方公里。到了西元1400年,把绝大多数的农民、农作物和家禽家畜全加起来,占地还大约只有1100万平方公里,约全球面积的2%。34而其他地方可能太热、太冷、太干、太湿,不宜农耕。然而,正是地球表面这微乎其微的2%,构成了整个历史展开的舞台。

人类发现自己已经很难离开这些人工岛屿了,所有的房子、田地、谷仓,放弃哪个都可能带来重大的损失。此外,随着时间过去,他们拥有的东西越来越多,不易搬运,也把他们绑得死死的。虽然在我们看来,远古的农民似乎又脏又穷,但当时一个典型的农民家庭,拥有的物品数量已经胜过了一整个儿采集部落。

未来的来临

农业时代人类的空间缩小,但时间却变长了。一般来说,采集者不会花太多心思考虑下周或下个月的事,但农民却会想象预测着未来几年甚至几十年的事。

采集者之所以不管未来,是因为他们就是现采现吃,不管是保存食物还是累积财物,当时都不是容易的事。当然,他们显然还是有某些事得要事先规划。不管是在雪维、拉斯科或是阿尔塔米拉(Altamira)洞穴,这些艺术家绘画的时候想必都希望它能够流传后世。人际关系和政治对立都是长期的事,无论报恩或报仇,常常都要花上好几年的时间。然而,在狩猎和采集这种自给自足的经济里,要做这种长期规划就会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但说来也有趣,这让采集者省下了许多不必要的忧虑。毕竟,如果是那些无法影响的事,就算担心也没用。

而在农业革命之后,“未来”的重要性被提到史上新高。农民不仅时时刻刻都得想着未来,还几乎可以说是为了未来在服务。农业经济是以生产的季节周期为基础,经过很多个月耕作,再来到相对较短的收成高峰期。丰收的时候,农民可能会在收成结束后的晚上欢庆一场,慰劳这段时间的辛劳,但顶多一星期后就又会回到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虽然可能已经有了足够的粮食来应付今天、下周甚至下个月,他们还是得担心明年和后年的问题。

之所以要担心未来,除了有生产季节周期的因素,还得面对农业根本上的不确定性。由于大多数村落拥有的农作物或家禽家畜物种十分有限,一旦遇上旱灾、洪水和瘟疫就容易灾情惨重。于是,农民不得不生产出多于所需的食物,好储备存粮。粮仓里堆了米,地窖里存了橄榄油,食品室里有奶酪,屋梁上还挂着香肠,否则遇到歉收年就有可能会饿死。而且,总有歉收的一年,只是时间早晚而已,如果农民不早做准备,绝对也活不久。

于是,早从农业时代一开始,“未来”就一直是人类心中小剧场的主要角色。在农民得靠雨水灌溉的地方,雨季一开始担心也就开始。每天早上,农民就会凝视着远方,闻闻风的味道,盯到眼睛发酸。那片是云吗?能不能来场及时雨?雨会下得够吗?雨会不会又下得太大,把田里的种子或秧苗都冲走打坏了?而在幼发拉底河、印度河、黄河流域,这里的农民一样忧心忡忡,但看的是河水的高度。他们需要雨季让河面上升,一方面把上游肥沃的土壤冲下来,另一方面引水进入他们庞大的灌溉系统。然而,如果这场洪水让河面涨得太高,又或来的时机不对,田地就会遭到严重破坏,下场与旱灾一样凄惨。

农民担心未来,除了因为有更多东西要保护,也是因为现在有别的方法可以减少风险。他们可以再整一块地,再挖一条灌溉的渠道,再多种一点作物。在夏天,满怀忧虑的农民像工蚁一样疯狂工作,挥汗种着橄榄树,再由他的孩子和孙子把橄榄压成油,这样到了冬天甚至明年,他就能吃到今天想吃的食物。

农业带来的压力影响深远,这正是后代大规模政治和社会制度的基础。但可悲的是,虽然农民勤劳不懈、希望能够保障自己未来的经济安全,但这几乎从来未曾实现。不管在任何地方,都出现了统治者和精英阶级,不仅靠着农民辛苦种出的食粮维生,还几乎全征收抢光,只留给农民勉强可过活的数量。

正是这些征收来的多余食粮,养活了政治、战争、艺术和哲学,建起了宫殿、堡垒、纪念碑和庙宇。在现代晚期之前,总人口有九成以上都是农民,日出而作、胼手胝足。他们生产出来的多余食粮养活了一小撮的精英分子:国王、官员、战士、牧师、艺术家和思想家,但历史写的几乎全是这些人的故事。于是,历史只告诉了我们极少数的人在做些什么,而其他绝大多数人的生活就是不停挑水耕田。

由想象所建构的秩序

靠着农民多生产出来的食物,加上新的运输技术,越来越多的人可以住在一起,先形成村落,再形成城镇,最后成为都市,再由王国或商业网络把它们紧紧相连。

然而,想真正抓住新时代的契机,光靠粮食剩余和交通改善还不够。就算有能力养活某个城镇的一千人或是某个国家的一百万人,还是无法确保这些人都同意如何划分领土和水资源,如何解决争端,以及在干旱或战时该如何应变。而如果对这些事项都无法达成协议,就算大家谷仓满满,还是会冲突不断。史上的场场战争和革命,多半起因都不是粮食短缺。法国大革命领头的是有钱的律师,而不是饥饿的农民。古罗马共和国在西元前1世纪达到权力高峰,舰队从整个地中海运来种种珍宝,就算在他们祖先最疯狂的梦里也意想不到。然而,正是在他们的富庶达到最大值的时候,古罗马的政治秩序崩溃,引来一系列致命的内战。南斯拉夫在1991年的资源完全足以养活所有国民,但依旧解体并引发可怕的浴血战争。

这种灾难的根源在于,人类在几百万年的演化过程中,一直都只是几十人的小部落。从农业革命之后,不过短短几千年就出现了城市、王国和帝国,但时间并不足以让人类发展出能够大规模合作的本能。

虽然人类在采集时代也没有这种合作的生物本能,但因为有共同的神话故事,几百个陌生人就能够互相合作。然而,这种合作毕竟比较松散而有限,各个智人部落还是各自生活,也能满足大多数智人的自身需要。如果两万年前有个社会学家,完全不知道农业革命后的事情,就很有可能认为种种虚构神话故事的用途相当有限。讲到祖灵、讲到部落图腾,或许已经足以让500人愿意用贝壳交易、举办某种庆典或是联手消灭某个尼安德特人的部落,但也就如此而已了。这位远古社会学家不可能想到,靠着虚构的故事还能让几百万互不相识的人每天合作。

但事实就是如此出乎意料。现在看来,虚构故事的力量强过任何人的想象。农业革命让人能够开创出拥挤的城市、强大的帝国,接着人类就开始幻想出关于伟大的神灵、祖国、有限公司的故事,好建立起必要的社会连接。虽然人类的基因演化仍然一如既往慢如蜗牛,但人类的想象力却是极速奔驰,建立起了地球上前所未有的大型合作网络。

……

所有这些合作网络,不管是古代美索不达米亚的城市,还是秦朝和古罗马的帝国,都只是“由想象所建构的秩序”。支持它们的社会规范既不是人类自然的天性本能,也不是人际的交流关系,而是他们都相信着共同的虚构神话故事。

……

那我们要问,究竟人类演化有什么特性?“生命”倒是毋庸置疑,不过“自由”又是怎么回事?生物学可不讲自由这种东西。“自由”就像是“平等”、“权利”和“有限公司”,不过是人类发明的概念,也只存在于人类的想象之中。从生物学的角度来看,要说人类在民主社会是自由的,而在独裁统治下是不自由的,这点完全没有意义。最后,“幸福”又是什么?到目前为止,生物学研究还是没办法为“幸福”明确下个定义,也没办法客观测量“幸福”。大部分的生物研究都只认可“快感”确实存在,也能有比较容易的定义和测量方式。所以,“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其实只是“生命和追求快感”。

因此,我们来看看美国《独立宣言》改用生物学、科学的角度来写该是如何: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演化各有不同,出生就有某些可变的特性,其中包括生命和追求快感。

上面这段推论过程,如果是平等权和人权的激进分子看到可能会大发雷霆,大声驳斥:“我们知道人在生物学上不相等!但是如果大家都相信人人在本质上平等,就能创造出一个稳定繁荣的社会。”这点我完全赞成,但这正是我所说“由想象所建构的秩序”。我们相信某种秩序,并非因为它是客观的现实,而是因为相信它可以让人提升合作效率、打造更美好的社会。这种由想象所建构的秩序绝非邪恶的阴谋或是无用的空谈,而是唯一能让大群人类合作的救命仙丹。但也别忘了,汉谟拉比也可以用同样的逻辑来捍卫他的阶级原则:“我知道所谓上等人、平民和奴隶在本质上其实并没有什么不同。但如果我们这么相信,就能创造出一个稳定繁荣的社会。”

真正的坚信者

正因如此,犬儒主义者不可能建立起帝国,而且如果人们希望某个由想象建构出的秩序能维持久远,大部分的人(特别是大部分的精英分子)就必须真正相信它。如果不是大多数中国人都相信仁义礼智信,儒家思想绝不可能持续了两千多年。如果不是大多数的美国总统和国会议员都相信人权,美国的民主也不可能持续了250年。如果不是广大的投资人和银行家都相信资本主义,现代经济体系连一天也不可能继续存在。

监狱的高墙

不论是人文科学还是社会科学,人们都已经花了大把精力来解释这些想象建构的秩序会如何融入我们的生活。但这里篇幅有限,只能简单一谈。有三大原因,让人类不会发现组织自己生活的种种秩序其实是想象:

  1. 想象建构的秩序深深与真实的世界结合。

虽然这些想象建构的秩序只存在于我们的脑海里,但它可以与真实的世界紧紧结合、密不可分。像是今天大多数西方人都相信个人主义,认为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有独立的价值,而不受他人看法的影响。换句话说,就好像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道光照亮我们,让我们的生活有价值、有意义。在现代西方学校里,老师和家长会告诉小孩,受到同学嘲笑并不用太在意,因为只有他们自己知道自己的真正价值,别人不见得了解。

除此之外,这种由想象建构的虚构故事还落实到了现代建筑之中。像是理想的现代建筑会将房屋分成许多小房间,让每个孩子都能有私人空间,不用曝露在他人的目光之下,能有最大的自主权。这种私人房间几乎一定有门,而且许多家庭不只允许小孩关门,甚至还能上锁,就连父母想进去,都得先敲敲门得到允许才成。小孩对自己房间的装饰可以随心所欲,墙上可以贴着摇滚明星的海报,也可以满地丢着脏袜子。如果在这样的空间里成长,任何人都会觉得自己就是个“个体”,觉得自己的真正价值是由内而外的,而不是他人所赋予的。

然而,像是中世纪的贵族就没有个人主义这一套。他们认为,个人的价值是由社会阶级、由他人的看法所决定。在这种情形下,“被别人嘲笑”就成了莫大的侮辱。而当时的贵族也会告诉孩子,要不惜一切代价来保护名声。同样,中世纪想象中的价值体系也反映在当时实际的城堡建筑上。一座城堡几乎不可能有儿童房(就算是成人也很少有个人的房间)。例如,如果是个中世纪男爵的儿子,城堡里的二楼不会有他自己的房间,他如果崇拜狮心王理查或阿瑟王,也没办法把他们的海报贴在自己的墙壁上,当然什么可以上锁的门就更别谈了。他睡觉的地方跟其他许多年轻人一样,就是在宽敞的大厅里。所以可以说他总是活在众人的目光下,总是得注意别人的观感和意见。如果在这种环境下长大,自然就会觉得:个人的真正价值是由他的社会阶级以及他人对他的看法而定。40

  1. 想象建构的秩序塑造了我们的欲望。

多数人很难接受自己的生活秩序只是虚构的想象,但事实是我们从出生就已经置身于这种想象之中,而且连我们的欲望也深受其影响。于是,个人欲望也就成为虚构秩序最强大的守护者。

例如现代西方人最重视的那些欲望,都是建构在已经为时数百年的虚构故事上,包括浪漫主义、民族主义、资本主义以及人文主义。我们常常告诉朋友要“随心所欲”,但这里的“心”就像是个两面间谍,听从的常常是外面那些主流的虚构故事。于是“随心所欲”不过也只是结合了19世纪浪漫主义与20世纪的消费主义,再植入我们的脑海罢了。以可口可乐公司为例,旗下雪碧的广告词就是:“相信你的直觉,顺从你的渴望。”

甚至那些人们以为深深藏于自己内心的渴望,通常也是受了想象秩序的影响。例如,许多人都很想到国外度假。然而,这件事并没有什么自然或是明显的道理。像是黑猩猩的首领可不会想要运用权力让自己到隔壁黑猩猩的领土上度个假。而像古埃及的法老王,也是把所有财富拿来建造金字塔,把自己的遗体做成木乃伊,而不会有人想要去巴比伦瞎拼或是去腓尼基滑雪。现代人之所以要花费大把银子到国外度假,正是因为他们真正相信了浪漫的消费主义神话。

浪漫主义告诉我们,为了要尽量发挥潜力,就必须尽量累积不同的经验。必须体会不同的情感,尝试不同的关系,品尝不同的美食,还必须学会欣赏不同风格的音乐。而其中最好的一种办法,就是摆脱日常生活及工作,远离熟悉的环境,前往遥远的国度,好亲身“体验”不同的文化、气味、美食和规范。我们总会不断听到浪漫主义的神话,告诉我们“那次的经验让我眼界大开,从此整个生活都不一样了”。

消费主义告诉我们,想要快乐,就该去买更多的产品、更多的服务。如果觉得少了什么,或是有什么不够舒服的地方,那很可能是该买些什么商品(新车、新衣服、有机食品),或是买点什么服务(清洁工、心理咨询、瑜伽课)。就连每一则电视广告,也都是个小小的虚构故事,告诉你买了什么产品或服务可以让日子更好。

鼓励多元多样的浪漫主义又与消费主义一拍即合,两者携手前行,催生了贩卖各种“体验”的市场,进而推动现代旅游产业发展。旅游业真正卖的可不是机票和饭店房间,而是旅游中的经验。所以这样说来,巴黎的重点不是城市,印度的重点也不是国家,而是它能提供的经验;之所以要买经验,是因为据说这样就能拓展我们的视野、发挥我们的潜力,并且让我们更快乐。也因此,如果有个百万富翁和太太吵架,和好的方式很可能就是带她去巴黎旅游旅游。这种做法让我们看到的并不是某种个人的欲望,而是他深深坚信着浪漫的消费主义。如果是古埃及有钱人和太太吵架,带着她去巴比伦度个假绝对不会是选项,反而可能是为她建个她梦寐以求的华丽陵墓,那才会让她心花朵朵开。

一如古埃及精英分子,现在大多数人一生汲汲营营,也都是想盖起某种金字塔,只不过这些金字塔在不同文化里会有不同的名字、形体和规模罢了。举例来说,可能是一栋近郊的独栋透天别墅,有游泳池和大庭院,也可能是一个闪闪发光的高楼公寓,有着令人屏息的美景。但很少人会真的去问,究竟为什么我们会开始想建这些金字塔?

  1. 想象建构的秩序存在于人和人之间思想的连接。

就算假设借着某些超自然的力量,我让自己的欲望跳脱出了这个由想象建构的秩序,但我还是只有自己一个人。想要改变这个秩序,我还得说服数百万的陌生人都和我合作才行。原因就在于:想象建构的秩序并非个人主观的想象,而是存在于主体之间(inter-subjective),存在于千千万万人共同的想象之中。

要了解这一点,我们必须解释一下“客观”、“主观”和“主体间”的不同。

“客观”事物的存在,不受人类意识及信念影响。例如“放射线”,就不是一个虚构的故事。早在人类发现放射线之前,放射线就已经存在;而且就算有人不相信有放射线存在,还是会受到它的伤害。像是发现放射线的居里夫人,就没想过多年研究放射性物质会伤害她的身体。虽然她不相信放射线会对她有害,最后她还是死于因为过度暴露于放射性物质而造成的再生障碍性贫血。

“主观”事物的存在,靠的是某个单一个人的意识和信念。如果这个人改变了自己的信念,这项主观事物也就不复存在或是跟着改变。像是许多小孩都会想象自己有个只有自己看得到、听得着的朋友。这个想象中的朋友只存在于孩子的主观意识中,等孩子长大、不再相信,这个朋友也就烟消云散。

“主体间”事物的存在,靠的是许多个人主观意识之间的连接网络。就算有某个人改变了想法,甚至过世,对这项事物的影响并不大。但如果是这个网络里面的大多数都死亡或是改变了想法,这种“主体间”的事物就会发生改变或是消失。之所以会有事物存在于主体之间,其目的并不是想存心骗人,也不是只想打哈哈敷衍。虽然它们不像放射线会直接造成实质影响,但对世界的影响仍然不容小觑。历史上有许多最重要的驱动因素,都是这种存在于主体之间的概念想法:法律、金钱、神、国家。

让我们再次以标致汽车作为例子。这家公司并不是标致执行长自己心中想象出来的朋友,而是存在于数百万人心中的共同想象。这位执行长之所以能相信公司存在,是因为董事会也这么相信,公司请的律师也这么相信,办公室里的同人也这么相信,银行人员也这么相信,证券交易所的业务员也这么相信,还有从法国到澳大利亚的汽车经销商,大家都是这么相信的。如果某一天,执行长自己不相信标致汽车存在了,他很快就会被送到最近的精神病院,还会有人来他的位子接班。

同样,不论是美元、人权还是美国,都是存在于数十亿人的共同想象之中,任何一个独立的个体并无力撼动这些概念。就算我自己下定决心不再相信美元、人权和美国,也无法造成任何改变。正因为这些由想象建构的秩序是存在于主体之间,想要改变这些秩序,就得同时改变数十亿人的想法,这绝非易事。想要达到这种规模的改变,必然需要有复杂的组织在背后协助,可能是政党,可能是思潮运动,也可能是某个宗教教派。然而,为了建立这种复杂的组织,人们就得说服许多陌生人共同合作,而这又得靠着他们都相信另一些共同的虚构故事才行得通。由此可见,为了改变现有由想象建构出的秩序,就得先用想象建构出另一套秩序才行。

举例来说,想解决掉标致汽车,我们就需要想象出更强大的东西,像是法国的法律制度。而想解决掉法国的法律制度,我们又需要想象出更强大的东西,像是法国国家的力量。而如果想解决的是法国,就还得再想象出更强大的才行。

身为人类,我们不可能脱离想象所建构出的秩序。每一次我们以为自己打破了监狱的高墙、迈向自由的前方,其实只是到了另一间更大的监狱,把活动范围稍稍加以扩大。

第七章 记忆过载

但人类可就不同了,这种事总是不断发生。因为智人的社会秩序是通过想象建构,维持秩序所需的关键信息无法单纯靠DNA复制就传给后代,需要通过各种努力,才能维持种种法律、习俗、程序、礼仪,否则社会秩序很快就会崩溃。举例来说,汉谟拉比国王将人分成上等人、平民和奴隶,但这件事并不存在于人类的基因组里,并不是一个自然的区分方式。如果巴比伦人无法让大家的心里都有这项“真理”,整个社会就会停止运作。同样,就算是汉谟拉比本人,他后代的DNA里也没记载着上等人如果杀了个平民女性就该付30舍客勒的银子。汉谟拉比必须特地教导他的儿子,告诉他帝国的法律是如何如何,以后再由儿子来教孙子,以此代代相传。

一个帝国要运作,会产生大量的信息。除了法律之外,帝国还必须记录各种交易和税收、军用物资和商品的库存量,还有各种节庆及打胜仗的日期。在先前的几百万年间,人类只有一个地方可以记录信息:他们的大脑。但很遗憾,对于整个帝国这么大的数据量来说,人类的大脑并不是个很好的储存设备,主要原因有三。

第一,大脑的容量有限。确实有些人记忆力惊人,而且古代也有人专门研究记忆术,整个省的地形地势了然于胸,整部国家法典倒背如流。尽管如此,还是有连记忆大师也无法超越的限制。像是律师就算能把整个马萨诸塞州的法条都背下来,也不可能把从17世纪塞勒姆(Salem)女巫审判以降所有诉讼细节全记得一清二楚。

第二,人类总难免一死,而大脑也随之死亡。所以,任何储存在大脑里的信息多半在一个世纪内就会消失。当然,我们可以把记忆从一个大脑传达到另一个大脑里,但传递几次之后,信息总是会开始乱成一团或是遭到遗忘。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在于人类的大脑经过演化,只习惯储存和处理特定类型的信息。为了生存,远古的狩猎采集者必须能够记住数千种动植物的形状、特性和行为模式。像是他们必须记住,一朵皱巴巴的黄色菇类,如果是在秋天长在榆树下,就很有可能有毒,但如果是在冬天长在橡树下,却是种很好的胃药。此外,狩猎采集者也得记住部落里几十个人彼此的意见和关系。例如假设露西需要部落里有人帮她挡住约翰,叫他别来骚扰她,就很需要记得像是约翰上周与玛丽吵了一架,所以现在找玛丽准没错。因此,演化压力让人类的大脑善于储存大量关于动植物、地形和社会的信息。

然而在农业革命之后,社会开始变得格外复杂,另一种全新的信息类型也变得至关重要:数字。采集者以前从来不需要处理大量的数字。例如采集者不用记得森林里每棵树上有几个果子;也因此,人类的大脑不习惯储存和处理数字。然而如果要管理一个大国家,数字可以说是一大关键。国家光是立法、讲些关于守护神的故事还不够,像是收税这种事就万万不可少。而为了向数十万国民收税,国家就必须先收集关于国民收入及财产的数据,关于付款的数据,关于欠款、债务和罚款的数据,关于折扣及豁免的数据。这些数字总共会有几百万的数据位需要储存和处理。国家要是无法应付,就永远不知道手中有什么资源,未来又能利用什么资源。但对大多数人来说,讲到要记忆、回忆、处理这些数字,不是觉得脑力超载,就是觉得昏昏欲睡。

这种人脑的限制大大局限了人类合作的规模和程度。如果某个社会的人数和物品的数量超过某个临界值,就必定需要储存和处理大量的数字数据。但人脑又力有未逮,于是系统也就崩溃。正因如此,就算在农业革命后的数千年间,人类的社会网络还是相对规模较小,也相对简单。

由库辛签核

文字是采用实体符号来储存信息的方式。苏美尔文字系统结合了两种类型的符号,刻印在黏土泥板上。第一种符号代表的是数字,分别有符号可以表达1、10、60、600、3600,以及36000。(苏美尔人的数字系统分别以6和10作为基数。即使到现在,人类生活还是处处可见以6为基数,像是一个圆有360度,一天有24小时。)另一类型的符号则代表人、动物、商品、领土、日期等等。结合这两种符号,苏美尔人能够记下的数据量就能够远胜于任何大脑的容量或任何DNA所含的基因码。

官僚制度的奇迹

事实证明,发明这些工具要比发明书写文字难上太多了。许多时地都相差甚远的文化,都各自发展出了自己的文字系统。每隔几年,总有考古学家又发现了其他某种被遗忘的文字,甚至有些还可能比苏美尔泥板更久远。但这些文字多半就只是些新鲜但不实用的发明,原因就在于这些文化没能找出方法来有效编目和检索数据。而苏美尔、古埃及、古中国和印加帝国的特殊之处,就在于这些文化都发展出了良好的技术,能够将文字记录予以归档、编目和检索,另外还投入资本培养人才来负责抄写、数据管理和会计事务。

数字的语言

因此,如果哪个人想打动政府、组织和企业,就必须学会“用数字说话”。而专家也费尽心力,甚至像是“贫穷”、“幸福”和“诚实”这些概念,都能翻译成一个又一个的数字,成了“贫穷线”、“主观幸福感程度”、“信用等级”。而像是物理和工程方面,几乎整个知识领域都快要和人类的口语语言脱节,而由数学符号独挑大梁。

第八章 历史从无正义

农业革命后几千年的历史,可以总结为一个问题:如果人类的基因里并没有大规模合作的生物本能,所有的合作网络究竟如何维系?简单的讲法,是人类创造出了由想象建构的秩序、发明了文字,以这两者补足我们基因中的不足。

但对许多人来说,这些合作网络究竟是好是坏实在难说。网络背后那些想象的秩序既不中立也不公平,总把人分成一些其实并不存在的分类,并且排出上下等级。上等人享有各种权力和特权,而下等人有的只有歧视和压迫。以《汉谟拉比法典》为例,这部法典就将社会分成上等人、平民和奴隶。上等人养尊处优,享尽一切好处。平民只能捡捡上等人剩下的东西。而奴隶如果还敢抱怨,就等着吃苦头了。

就算是1776年的美国《独立宣言》,尽管把人人生而平等喊得震天响,其实还是把人分成了上下等级。《独立宣言》区分了男女,男性从中得利,但女性却被剥夺了同样的权利。《独立宣言》也区分了白人、黑人和印第安人,让白人享有自由民主,但却认为黑人和印第安人是比较劣等的人类,不该享有平等的权利。当时许多蓄奴的人也在《独立宣言》上签了名,他们签署后并未释放奴隶,但一点儿也不觉得自己言行不一。在他们看来,黑鬼哪有什么“人”权?

美国这套秩序还区分了贫富之间的阶级。当时,美国人对于有钱爸妈把遗产和家族企业留给子女多半并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在他们看来,所谓“平等”指的只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件事,而与失业救济、普及教育或健康保险无关。至于当时的“自由”,也与今天截然不同。在1776年,“自由”并不代表着权利遭侵夺的人能够取得并行使权利(至于黑人、印第安人或女性更是绝无可能),而只是代表着除非特殊状况,否则国家不能没收或处分公民的私有财产。这么说来,美国这套秩序所奉行的就是“财富的阶级”,有些人会认为这就是神的旨意,也有些人会认为这是自然不变的规律。这些人会说,勤劳致富,懒惰则困穷,这是自然的赏罚原则。

然而,以上所有的区别,不管是自由人/奴隶、白人/黑人、富人/穷人,都只是虚构的想象所建构出来的。(后面会另外来谈男女的阶级问题。)然而历史的铁则告诉我们,每一种由想象建构出来的秩序,都绝不会承认自己出于想象和虚构,而会大谈自己是自然、必然的结果。举例来说,许多赞成奴隶制度的人就认为,这是自然现象,并不是人类所发明出来的一种制度。汉谟拉比认为,为人或为奴是神所决定的。亚里士多德也认为,奴隶有“奴隶的本质”,而自由人有“自由的本质”,他们的社会地位不同,只是本质的展现。

恶性循环

美洲的“洁净”观念

然而,真实的情况并非如此。在1865年,白人(甚至还有许多黑人)完全相信黑人就是比较笨、比较懒、比较暴力、比较放荡,而且不在乎个人卫生,所以黑人就成了暴力、窃盗、强奸和疾病的代名词,换句话说,他们就是污染源。于是,就算有个黑人在1895年的亚拉巴马州奇迹似的接受了良好的教育,想申请像是银行职员这种受尊敬的职位,他录取的机会仍然远远不及白人。“黑人”成了一种印记,人们觉得他们天生就不可靠、懒惰,而且愚笨。

你可能会认为,人们总会渐渐明白这些印记都是虚构的而非事实,随着时间过去,黑人就能够证明自己和白人一样能干、守法、干净。但情况却正相反,随着时间推移,这些偏见只会越来越深。正由于所有最好的工作都在白人手上,人们更容易相信黑人确实低人一等。一个普通的白人很可能会说:“你看,黑人都已经自由这么久了,但几乎所有的教授、律师、医生,甚至是银行出纳员都没什么黑人。这岂不是明白告诉我们,黑人就是没那么聪明,没那么努力吗?”于是,黑人被困在这个恶性循环里,他们申请不到白领的工作,是因为别人以为他们笨,但证明他们笨的,又是因为白领中很少有黑人。

这种恶性循环并非到此为止,反对黑人的势力不断壮大,最后形成“黑人歧视法”(Jim Crow Laws)等等法规,意在维护种族阶级制度。他们规定黑人不准投票,不准读白人学校,不准到白人商店买东西,不准在白人餐厅吃饭,不准到白人旅馆过夜。这一切的理由是认为黑人就是污秽、懒惰、品行不良,所以必须隔离,好保护白人。同样,白人出于害怕疾病,会避开有黑人的旅馆或餐厅;他们害怕孩子受欺负或被带坏,所以也不希望孩子去上有黑人的学校;他们害怕黑人既无知又没道德观,所以不想让黑人在选举中投票。而这些忧虑甚至还有科学研究“证明”在后面撑腰,研究“证明”:黑人平均学历确实较低,得到各种疾病的比率确实较高,而且犯罪率更是远高于白人(但这些研究却忽略了这些“事实”是出于对黑人的歧视)。

【评论:认为黑人和白人一样纯粹是作者自己的想象。忽略种族特质就是100%文化马克思主义者的特征之一。】

到了20世纪中叶,美国南方各州种族隔离的情形甚至比19世纪末期更为恶化。1958年,黑人克雷农·金恩(Clennon King)申请进入密西西比大学就读,竟被强迫关进精神病院就医。当时法官认为,一个黑人一定是疯了,才觉得自己能进得了密西西比大学。

对于当时的美国南方人(和许多北方人)来说,想到黑人男性居然可能和白人女性有性行为甚至结婚,就会觉得这实在是万万难以接受的事。跨种族的性行为是所有禁忌之首,一旦做出这种行为甚至只是涉嫌想有这种行为,不用经过什么审判,就会立刻遭到私刑处置。当时出现的白人至上主义的秘密社团“三K党”(Ku Klux Klan),就曾犯下多起相关杀人事件。讲到维护洁净这件事,他们可是让印度教的婆罗门相形见绌。

随着时间过去,种族主义还蔓延到越来越多的文化领域。例如美国的审美观就是以白人的美丽作为标准,白人的特质就是美丽的标准,浅色的皮肤、金黄的直发、小而翘的鼻子等等。至于典型的黑人特质,例如黝黑的皮肤、蓬松的黑发、扁平的鼻子,则被视为丑陋。这些成见使得原本就由想象建构出来的阶级意识更是进到意识深层,挥之不去。

这样的恶性循环可能持续几百年甚至几千年,让原本只是历史偶发事件形成的阶级制度变得根深柢固。随着时间流逝,不公不义的歧视常常只是加剧而不是改善。富者越富,而贫者越贫。教育带来进一步的教育,而无知只会造成进一步的无知。历史上过去的受害者,很可能会再次受害。而历史上过去的特权分子,他们的特权也很可能依然存在。

大多数社会政治阶级制度其实都没有逻辑或生物学的基础,不过就是由历史的偶然事件引起,再用虚构的故事延续壮大。这正是历史值得研究的一个很好的理由。如果黑人/白人或婆罗门/首陀罗的区别真有生物学事实根据(例如婆罗门的大脑确实比首陀罗的大脑效率高),光靠生物学就应该足以研究人类社会的种种行为。然而事实证明,不同智人群体之间的生物差异其实就是小到能够忽略不计,所以单凭生物学就是无法解释印度社会和美国各种族的互动为何如此复杂。想了解这些现象,我们只能靠着研究事件本身、环境、权力关系,看看人们是怎样将虚构的想象变成了残酷(而且再真实不过)的社会结构。

他和她

不同的社会,想象出的阶级制度也就相当不同。像是现代美国人非常注意种族,但对中世纪的穆斯林来说就无关紧要。在中世纪印度,种姓是生死攸关的大事,但现代的欧洲根本毫不在意。只不过,有某种阶级制度却是在所有已知的人类社会里都有着极高的重要性:性别的阶级。世界各地的人都会区分男女,而且至少在农业革命以降,几乎世界各地都是男人占尽好处。

甲骨文的历史可以追溯到西元前1200年,是中国现存最古老的成熟文字,用来占卜。其中曾有一块的卜辞写着:“妇好娩,嘉?”(商王武丁的妻子妇好即将临盆,是否吉利?)而答复是:“其唯丁娩,嘉;其唯庚娩,弘吉。”(若在丁日分娩,吉;若在庚日分娩,大吉。)然而,卜辞最后的验辞语气十分遗憾:“三旬又一日,甲寅娩,不嘉,唯女。”(31天之后,妇好在甲寅日分娩,不吉,只是个女孩。)48过了三千多年,社会主义体制下的中国制定了计划生育政策,而许多中国家庭仍然觉得生下女儿是种不幸。有些时候,父母还会刻意遗弃甚至杀害女婴,希望能有机会再试一次,看看能不能生出个儿子来。

在许多社会中,妇女只是男人的财产,通常属于她的父亲、丈夫或兄弟。而在许多法律系统中,强奸罪是属于侵犯财产,换句话说,受害人不是被强奸的女性,而是拥有她的男性。因此,这些法律对于强奸罪的救济措施就是所有权移转:强奸犯付出一笔聘金给女方的父亲或兄弟,而她就成了强奸犯的财产。《新旧约全书》还写着:“若有男子遇见没有许配人的处女,抓住她,与她行淫,被人看见,这男子就要拿50舍客勒银子给女子的父亲;因他玷污了这女子,就要娶她为妻。”(《申命记》,22:28–29)对古希伯来人来说,这是个再合理也不过的安排了。

在某些地方,如果是强奸某个不属于任何男人的女人,甚至算不上犯罪。这就像是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捡了一枚铜板不算是窃盗一样。另外,如果是丈夫强奸自己的妻子,也不构成犯罪;甚至有地方会认为,因为丈夫本来就该对妻子的性行为有完全的控制权,所以“丈夫强奸妻子”这句话根本无法成立。说丈夫“强奸”妻子,就像说某个人偷了自己的钱包一样不合逻辑。这些说法听来荒谬,但其实并不只有远古中东地区才有这种想法。就算到了2006年,还有53个国家无法控告丈夫强奸了他的妻子。即使在德国,也是到了1997年才修订法案,认定婚姻中可能出现强奸行为。

性与性别

所以,坚持女性生小孩才“自然”或者说同性恋“不自然”,其实并没什么意义。各种规定男人就该如何、女人就该怎样的法律、规范、权利和义务,反映的多半只是人类的想象,而不是生物天生的现实。

生物上,人类分为男性和女性。所谓男性(male),就是拥有一个X染色体和一个Y染色体,所谓女性(female)则是拥有两个X染色体。但是要说某个人算不算“男人”(man)或“女人”(woman),讲的就是社会学而不是生物学的概念了。在大多数人类社会里,绝大多数情况下所谓男人就是男性,而女人就是女性,但那些社会学的名称负载了太多意义,而真正与生物学相关的部分少之又少,甚至完全无关。我们说某个智人“够男人”,讲的并不是具有某种生物特质(例如有XY染色体,有睾丸,有睾固酮之类),而是能在所处的社会中,找到一个符合想象秩序的位置。每个文化背后虚构的故事,都有些男人应该要符合的角色(像是搞政治)、拥有的权利(像是投票权),以及负起的义务(像是服兵役)。同样,要说某个智人是不是“够女人”,也不是看她有没有两个X染色体、子宫或是大量的雌激素,而是她在想象建构出的人类秩序中,是个女性的成员。每个社会文化也会用虚构的故事,定出一些女人该符合的角色(像是要养育子女)、拥有的权利(保护不受暴力侵扰),以及负起的义务(服从她的丈夫)。正由于定义男女角色、权利和责任的并不是生物学,而只是虚构的故事,所以每个社会认为“够男人”和“够女人”的意义也就大不相同。

学者为了把概念讲清楚,通常把生物学上的区分称为“性”(sex),而文化上的区分称为“性别”(gender)。“性”区分的是男性和女性,属于客观标准,在整个历史上未曾改变。至于“性别”区分的是男人和女人(某些文化也有其他类别),所谓“够男人”和“够女人”的标准存在于主体之间,而且会不断改变。举例来说,同样在雅典,古代和现代对女人要求的行为、欲望、服饰甚至是身体姿势都有极大不同。

当男人究竟有什么好的?

至少农业革命以来,大多数人类社会都属于重男轻女的父权社会。不论这些社会对男女的定义为何,当男人总是比较优越。父权社会教育着男人就该是个阳刚的男人样,女人就该有个阴柔的女人款,要是有人斗胆跨越界线,惩罚也就随之而来。但反过来说,如果遵守了这些规范,得到的奖励却是男女大不同。社会通常重视阳刚的特质胜于阴柔的特质,社会中阳刚的典范得到的总是比阴柔的代表多。女人得到的健康和教育资源不如男人,不论在经济、政治,甚至光是迁徙的自由也都逊于男人。性别就像是一场竞赛,但第一第二早已命中注定,有些人甚至只能争个老三。

确实,有极少数的女人坐到了高位,像是埃及艳后克丽奥佩特拉(Cleopatra)、英国的伊丽莎白一世,以及中国的慈禧太后,但她们只是例外,而更证明了这个规则。慈禧在19世纪末统治中国,但当时所有的朝廷大臣都是男人,军队统帅都是男人,判官律吏都是男人,科举考生都是男人,进士翰林都是男人,就连吟诗作对、为文著述、抚琴吹箫、问诊医病、清谈哲思、科学研究也几乎都是男人一手包办。

几乎在所有的农业和工业社会中,父权制都是常态,历经各种政治动荡、社会革命、经济转型,历久不衰。以埃及为例,在过去几个世纪统治权不断换手,历经亚述、波斯、马其顿、古罗马、阿拉伯、马穆鲁克(Mameluk)、土耳其和英国统治,但从头到尾都是父权制。虽然埃及曾用过法老的法律、希腊的法律、古罗马的法律、穆斯林的法律、土耳其的法律和英国的法律,但一直都让所谓“真正的男人”唯我独尊。

正因为父权制是种太普遍的现象,不可能只是某种偶然因素进入了恶性循环所致。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1492年哥伦布抵达美洲之前,美洲和亚洲、非洲的人类数千年内并无往来,但绝大多数社会依然采用的是父权制。如果说在亚洲和非洲的父权制只是出于偶然,难道真的只是凑巧,让阿兹特克和印加也同样采用父权制?一种更有可能的推测是,尽管“男人”和“女人”的定义在各种文化之间有所不同,但有些共通的生物因素,让几乎所有文化都重视阳刚胜过阴柔。我们并不知道真实的原因为何,虽然有各种理论,但没有任何一个真能完全站得住脚。

肌肉理论

最常见的一种理论,是认为男人比女人强壮,于是靠着他们肌肉的力量迫使女人就范。这种理论讲得精致一点,是认为男人力气大,就能独占那些需要较多体力劳动的工作(像是犁地和收割),于是让他们掌握了粮食的生产,进而转化为政治上的影响力。

然而,肌肉理论有两大问题。第一,“男人比女人强壮”只是一般情形,而非人人皆然。而且,强壮分了许多种,像是女人一般来说比男人更能抵抗饥饿、疾病和疲劳,而且也有许多女人能跑得比男人更快,挑得比男人更多。第二,也是这种理论最大的问题,在于整个历史上也有许多不需要什么体力的工作(像是宗教、法律、政治),但女人不但没分到这些工作,反而是在田里、在工厂里、在家庭中从事艰苦的体力劳动。如果社会权力分配看的只是付出体力的多寡,女人该得到的权力绝对远超于现在。

更重要的是,就人类整体来说,体力和社会权力本来就没有直接关联。我们常看到六十几岁的人控制着二十几岁的人,但后者显然体力要好得多。19世纪中叶亚拉巴马州的蓄奴农庄主人,如果和他种棉花的奴隶大打出手,很可能几秒之内就会被撂倒在地上。另外,要遴选埃及的法老王或天主教的教皇,也不是让大家来打一场。在采集社会里,握有政治主导权的人通常是因为社交技巧最为杰出,而不是身上肌肉最为发达。而在黑道组织里,老大常常也不是最强壮的男人,反而是个老头;他根本不用自己出手,肮脏活只要交给更年轻、体力更好的年轻小伙子就行了。如果有哪个小鬼,以为只要把老大干掉自己就能称王,很可能还没动手就已经被杀。就算是黑猩猩,要坐上首领地位靠的也是稳固的集团,而不是盲目的暴力。

事实上,人类历史显示,肌肉的力量和社会的权力还往往是呈反比。在大多数社会中,体力好的反而干的是下层的活。这可能反映着智人在食物链中的位置。如果真的一切只看体力,智人在食物链里就只能处在中间的位置。然而,智人靠着聪明才智和社交技巧,让自己跃升到了食物链的顶端。于是,在智人内部的权力链里,聪明才智及社交技巧也会比体力更重要。正因如此,如果想解释父权制这个历史上影响最广、最稳固不变的阶级制度,要说一切只是因为男人力气大于女人,实在叫人难以相信。

流氓理论

另一种理论认为,男性占有主导地位靠的不是力气,而是好侵略的个性。经过数百万年的演化,让男性的暴力倾向远比女性明显。虽然女性心中也会浮起仇恨、贪婪和欺凌的想法,但流氓理论认为男人更愿意将这些想法付诸实践。正因如此,历史上的各场战争一直就是男人主导。

而正因他们在战争时期掌握了军队,到了太平时期也就成了民间社会的主人。控制了民间社会,就有资源发动更多的战争;发动了越多战争,男人就越能控制社会。正是这样的循环,解释了为什么战争无处不在,而父权制也无处不在。

近年来对于男女荷尔蒙与认知系统的研究也发现,男人的攻击和暴力倾向确实比较明显,平均来说更能胜任一般士兵的角色。然而,就算一般士兵都是男人,是不是就能合理推论也该由男人来运筹帷幄,而且最后享有战争带来的甜美果实?这仍然说不通。这就像说因为所有在棉田里工作的都是黑人,所以棉花农庄的主人也该是黑人一样。既然工人全为黑人的农庄可能有个白人主人,为什么士兵全是男人的军队就不能由女人率领,或者至少在领导阶层里有部分是女人呢?事实上,在整个历史上的许多社会中,许多军方高阶人员都不是从大兵做起,而是直接空降。常常军队的领导人从没当过一天兵,只因为他们是贵族、富人或受过教育,高级将领的荣耀也就落在他们头上。

……

一般说来,女人被认为比男人更八面玲珑,更懂得如何安抚他人,而且更能够从不同角度观看事情。如果这些刻板印象至少有部分是事实,那么女人就该是绝佳的政治家和帝国领袖,至于战场上的肮脏活,就交给那些睾固酮爆表、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肌肉男即可。只不过,虽然这是种很流行的讲法,但现实世界中却很少成真。至于原因,目前仍然不明。

父权基因理论

第三种想要从生物学解释父权制度的理论,并未将重点放在暴力或是蛮力上,而是认为在数百万年的演化过程中,男人和女人发展出了不同的生存和繁殖策略。对男人来说,得要彼此竞争才能得到让女人受孕的机会,所以个体想有繁殖的机会就看他能不能打败对手,比别的男人强。随着时间慢慢过去,传到后世的男性基因也就是那些最具野心、最积极、最好胜的男人。

但另一方面,对女人来说,要找到个愿意让她受孕的男人完全不是问题。但如果说到要让孩子长大成人甚至为她生下孙子孙女,除了得怀胎十月,甚至还得再辛苦许多年,才能把孩子带大。而在这段时间,她要自己取得食物的机会就变少,另外还需要许多人的帮助。所以,她需要有个男人来帮忙。为了确保自己和孩子能够生存下去,女人只好同意男人提出的各种条件,好换取他一直待在身边、分担这个重担。随着时间慢慢过去,传到后世的女性基因也就是那些最顺从、愿意接受他人照顾的女人。至于花了太多时间争权夺利的女人,也就没有机会让那些好胜的基因万世流芳。

根据这个理论,由于有不同的生存策略,男人的基因倾向是野心勃勃、争强好胜,擅长从政经商;女人的基因则倾向趋吉避凶,一生养育子女就心满意足。

只不过,这种理论似乎在实际的证据上也说不通。最有问题的一点在于,这里认为女人需要外部协助的时候需要依赖男人,而不是其他女人,而争强好胜的男人就能在社会上占据领导地位。但有许多种动物(例如大象和倭黑猩猩)虽然也有需要依赖他人的雌性以及争强好胜的雄性,但发展出来的却是母系社会。正由于雌性需要外部帮助,所以它们更需要发展社交技巧,学习如何合作,给予彼此抚慰。于是,它们建构起了全为雌性的社会网络,帮助彼此养育后代。而这个时候,雄性动物还是继续把时间花在彼此战斗争胜,所以社交技巧和社会关系依旧低落。于是,在倭黑猩猩和大象的社会中,便是由互相合作的雌性组成强大的网络,主导全局,至于以自我为中心而又不合作的雄性,只能滚到一边去。虽然雌性的倭黑猩猩一般来说力气不如雄性,但如果雄性的倭黑猩猩做得过火了,就会被成群的雌倭黑猩猩合起来教训一番。

如果倭黑猩猩和大象都做得到这一点,为什么智人做不到?相较之下,智人这种动物的力气又更弱,优势就在于能够大规模合作的能力。如果真是如此,就算女性确实需要依赖他人,而且就算女性确实需要依赖男人,她们也应该能运用较高明的社交技巧来互相合作,进而用策略来操纵打败更具侵略性、更自行其是、更以自我为中心的男人们。

究竟是为什么,在一个以“合作”为成功最大要素的物种里,居然是比较没有合作精神的一方(男人)控制着应该比较善于合作的另一方(女人)?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很具说服力的答案。也许我们的预设是错的?搞不好,雄性智人的主要特点并不在于体力、侵略性或争强好胜,反而是有更佳的社交技巧,更善于合作?这点在目前仍无定论。

但我们确实知道的是,人类的性别角色在20世纪已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现在有越来越多社会让男女在法律、政治和经济上享有平等的地位、权利和机会。虽然性别差距依然显著,但情况正在以惊人的速度改变。1913年,美国有一批妇女站出来为女性要求投票权,当时大众还嗤之以鼻、视为荒唐,但谁想得到,到了2013年,美国最高法院竟有五位大法官(三女两男)投票赞成让同性婚姻合法化,否决了另外四位男性大法官反对的决定?

正是这些戏剧性的变化,让性别的历史叫人看也看不清。现在我们已经清楚看到,父权制度其实并没有生物学上的基础,而只是基于毫无根据的虚构概念。但这么一来,又该怎么解释它为何如此普遍,而且稳固得难以撼动?

第三部分 人类的融合统一

第九章 历史的方向

农业革命之后,人类社会规模变得更大、更复杂,而维系社会秩序的虚构故事也更为细致完整。人类几乎从出生到死亡都被种种虚构的故事和概念围绕,让他们以特定的方式思考,以特定的标准行事,想要特定的东西,也遵守特定的规范。就是这样,让数百万计的陌生人能遵照着这种人造而非天生的直觉,合作无间。这种人造的直觉就是“文化”。

……

如果说每个文化都需要有些紧张、有点冲突、有无法解决的两难,才能让文化更加精彩,那么身处任何文化中的人就都必然有些互相冲突的信念以及互相格格不入的价值观。正因为这种情况实在太普遍,甚至还有个特定的名词来形容:认知失调(cognitive dissonance)。一般认为认知失调是人类心理上的一种问题,但这其实是一项重要的特性,如果人真的无法同时拥有互相抵触的信念和价值观,很可能所有的文化都将无从建立,也无以为继。

举例来说,如果想深入了解那些在清真寺里祈祷的虔诚穆斯林,该做的不是去研究那些所有穆斯林都同意的教条,反而该是看看在穆斯林文化里有什么难解的矛盾,有哪些规定根本是自打嘴巴。就是在那些穆斯林自己都会感到左右为难的情境下,才能真正得到了解。

用一种间谍卫星的高度……

全球视野

……这三种全球秩序,首先第一种是经济上的货币秩序,第二种是政治上的帝国秩序,而第三种则是宗教上的全球性宗教,像是佛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

商人、征服者和各教先知是最早跳出“我们”和“他们”这种二元区分的人。对商人来说,全球就是一个大市场,所有人都是潜在的客户。他们想建立起的经济秩序应该要全体适用、无处不在。对征服者来说,全球就是一个大帝国,所有人都可能成为自己的属民。对各教先知来说,全球就该只有一个真理,所有人都是潜在的信徒,所以他们也是试着要建立起某种秩序,希望无论谁都能适用。

在过去的3000年间,人类有越来越多雄心勃勃的计划,想要实现这种世界一家的概念。接下来的三章中,我们就要一一讨论货币、帝国和全球宗教是如何传播,又如何建立起全球一家的基础。第一个要谈的,就是史上最伟大的征服者。这位征服者极端宽宏大量,手段又灵活无比,让人人都成了虔诚狂热的信徒。这位征服者就是金钱。在这世界上,大家讲到不同的神就易有争执,说到不同的王也可能大打出手,但用起一样的钱却是和乐融融。例如本·拉登,他恨美国文化、恨美国宗教、恨美国政治,但用起美元倒是十分顺手。究竟金钱有什么魔力,竟然能完成连神和君王都做不到的事?

第十章 金钱的味道

这要怎么算?

贝壳和香烟

金钱的运作原理?

黄金福音

千百年来,哲学家、思想家和宗教人物都对钱嗤之以鼻,称钱为万恶的根源。但就算真是如此,钱同时也是人类最能接受的东西。比起语言、法律、文化、宗教和社会习俗,钱的心胸更为开阔。所有人类创造的信念系统之中,只有金钱能够跨越几乎所有文化鸿沟,不会因为宗教、性别、种族、年龄或性取向而有所歧视。也多亏有了金钱制度,才让人就算互不相识、不清楚对方人品,也能携手合作。

【评论:孔子及其后学大抵是唯一的例外。】

金钱的价格

第十一章 帝国的愿景

究竟帝国是什么?

邪恶的帝国?

这是为你们好

当“他们”成了“我们”

中国的帝国大计执行得更为成功彻底。中国地区原本有许许多多不同的族群和文化,全部统称为蛮族,但经过两千年之后,已经成功统合到中国文化,都成了中国的汉族(以西元前206年到西元220年的汉朝为名)。中国这个帝国的最高成就在于它仍然生龙活虎。有些人可能会怀疑它究竟算不算帝国,但只要看看偏远地区的西藏、新疆等地,就能知道此话不假。现在有超过九成的中国人口无论是自认或是在他人眼中,都算是汉族。

【评论:蛮族都被赶到边地或是山上去了,汉族族源几乎是地球🌏上最纯净的不少蛮夷戎狄能够碰瓷的

而过去几十年间去殖民化的趋势,其实也是一样的道理。时间到了现代,欧洲人以“传播卓越西方文化”的幌子征服了全球,而且他们传播得如此成功,让数十亿人都开始接受西方文化的几项重要元素。例如印度人、非洲人、阿拉伯人、中国人、毛利人,就学了西方的法语、英语和西班牙语等等。他们开始相信人权和民族自决的原则,也接受了西方的意识形态,像是自由主义、资本主义、共产主义、女权主义和民族主义。

历史上的好人和坏人

全新的全球帝国

自西元前200年左右,大多数人已经都活在各个帝国之中。看来,未来很可能所有人类就是活在单一的帝国之下,而且这会是个真正的全球性帝国。统一全球这件事,很可能已经离我们不远。

时间来到21世纪,民族主义正在迅速失去地位。越来越多人相信,真正的政治权威应该是来自所有人类,而不是某个特定国籍的成员,而人类政治的方向也该是保障人权,维护全人类的利益。如果确实如此,那么现在全球有将近两百个独立国家,就反而形成阻碍。如果不管是瑞典、印度尼西亚或阿尔及利亚都该有同样的人权,那么让某个单一的全球性政府来保护它们,岂不更加简单?

而且,现在出现像是冰冠融化这种全球性问题,也正在侵蚀各个独立民族国家本身的合法性。毕竟,没有任何主权国家能够独力解决全球暖化的问题。中国人所称的“天命”,正是要解决全人类的问题。而现代的天命,也真的就得解决天上的问题,像是臭氧层破洞和温室气体的累积。未来的全球帝国,很有可能正是环保当道。

到了2014年,世界政治基本上仍是各行其政,但国家的独立性正在迅速消失。没有任何国家能够行使真正独立的经济政策,任意发动战争,甚至连国家内政也无法完全独立决定。对于全球市场的阴谋,各个国家也只能逐步开放,逐渐面对全球企业和非政府组织的干扰,还得面对全球舆论的监督和国际司法的干涉。各国也得遵守全球在财政、环保和法律上的标准。资金、劳动力和信息构成一股无比强大的潮流,翻转并形塑着现在的世界,国家本身的疆域和意见已经逐渐失势。

我们眼下正在形成的全球帝国,并不受任何特定的国家或族群管辖。就像古罗马帝国晚期,它是由多民族的精英共同统治,并且是由共同的文化和共同的利益结合。在世界各地,越来越多企业家、工程师、专家、学者、律师和经理人得到召唤,一起加入这个帝国。他们必须面对的问题,就是究竟该响应这个帝国的召唤,还是要忠于自己的国家和人民?而且,越来越多的人已经投入了帝国的一方。

第十二章 宗教的法则

我们今天常认为宗教造成的是歧视、争端、分裂。但在金钱和帝国之外,宗教正是第三种让人类统一的力量。正因为所有的社会秩序和阶级都只是想象的产物,所以它们也十分脆弱,而且社会规模越大,反而就越脆弱。而在历史上,宗教的重要性就在于让这些脆弱的架构有了超人类的合法性。有了宗教之后,就能说法律并不只是人类自己的设计和想象,而是来自一种绝对的神圣最高权柄。这样一来,至少某些基本的法则便不容动摇,从而确保社会稳定。

因此,我们可以说宗教是“一种人类规范及价值观的系统,建立在超人类的秩序之上”。这里有两大基本要素:

(1)宗教认为世界有一种超人类的秩序,而且并非出于人类的想象或是协议。例如职业足球不是宗教,因为虽然足球也有许多规则、仪式和常常很古怪的惯例,但大家都知道是人类发明了足球,而且国际足协(FIFA)随时可能开会决定把球门变大或是取消越位规则。

(2)以这种超人类的秩序为基础,宗教会发展出它认为具有约束力的规范和价值观。例如,虽然现在许多西方人相信鬼魂、精灵、重生,但这些信念并未构成什么道德和行为的标准,所以也就不算是宗教。

虽然宗教有可能让各种社会和政治秩序合法化,但并不是所有宗教都能做到这点。某个宗教如果想要将幅员广阔、族群各异的人群都收归旗下,就还必须具备另外两种特质。第一,它信奉的超人类秩序必须普世皆同,不论时空而永恒为真。第二,它还必须坚定地将这种信念传播给大众。换句话说,宗教必须同时具备“普世特质”和“推广特质”。

像是伊斯兰教和佛教这些最为人所知的宗教,就同时具备普世特质和推广特质,但也常让我们误以为所有宗教都是如此。但其实,多数古代宗教反而是具备“区域特质”与“排他特质”,信众只信奉当地的神灵,而且也没有意愿将信仰推己及人。据我们所知,要到了西元前1000年间,才开始出现具备普世和推广特质的宗教。这可以说是史上最重要的革命之一,对于人类的统一有重大贡献,绝不亚于帝国或金钱。

让羔羊变得沉默

在过去以泛神论为主要信仰体系的时候,人类的规范和价值观不能只想到自己,还必须考虑其他动物、植物、精灵和鬼魂的想法和利益。像是在恒河流域的某个采集部落可能会禁止砍倒某棵特别高大的无花果树,以免无花果树的树神生气报复。但在印度河流域的另一个采集部落可能会禁止猎捕白尾的狐狸,因为过去曾经有一只白尾狐狸带着部落的先知发现了珍贵的黑曜石。

像这样的宗教往往单纯以地方为考虑,只着重当地的位置、气候和现象。毕竟,多数采集部落毕生的活动范围不会超过1000平方公里。为求生存,住在某个特定山谷里的居民,需要了解的就是关于这个山谷的超人类秩序,并调整自己的行为,自然也就没有必要试着说服某些遥远山谷里的居民遵循相同的规则。像是印度河部落的人,就绝不会派传教士到恒河部落去鼓吹别猎捕白尾狐狸。

农业革命开始,宗教革命便随之而来。狩猎采集者采集植物、猎捕动物,但认为动植物和人类拥有平等的地位。虽然人类猎杀绵羊,但并不代表绵羊就不如人类;就像是老虎猎杀人类,但不代表人类就不如老虎一样。所以,万物众生都是直接与彼此沟通,协商关于这个共同栖息地的种种规则。相较之下,农民拥有、控制着农场上的动植物,可不会纾尊降贵去和自己的财产沟通协商。因此,农业革命最初的宗教意义,就是让动植物从与人类平等的生物,变成了人类的所有物。

然而,这又造成了一大难题。农民希望能对自己的羊有绝对的控制权,但他们也很清楚,自己的控制十分有限。虽然他们可以把羊圈起来,可以把公羊阉了,可以强迫羊配种,但还是无法保证母羊能怀孕、生下健康的羔羊,也不能够阻止致命流行病的爆发。到底要怎么样,才能确保羊群繁衍壮大?

讲到“神”这种概念的起源,一种主要理论就认为,神之所以重要,就正在于他们可以解决这个重大问题。在人类不再认为可以和动植物直接沟通之后,就开始出现掌管生育、掌管气候、掌管医药的各种神灵概念,好替人类和这些沉默的动植物沟通协商。很多古代神话其实就是一种法律契约,人类承诺要永远崇敬某些神灵,换取人类对其他动植物的控制权;例如《新旧约全书·创世记》第一章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在农业革命几千年后,宗教礼仪主要就是由人类将羔羊、酒、糕点牺牲献祭给神灵,换取神灵保佑五谷丰登、六畜兴旺。

一开始,农业革命对于泛神论系统的其他成员(像是石神、水神、鬼魂和恶魔)几乎没什么影响。然而,随着人类喜新厌旧,这些神也逐渐失去地位。过去人类一辈子的生活范围大概就是几百平方公里,多数需求只要靠着当地的神灵就能解决。但随着王国和贸易网络开始扩展,光是地方的神灵已经力有未逮,人类需要的神力必须涵盖整个王国或整个贸易网络。

因应这种需求,多神教(polytheistic)信仰便应运而生。(polytheistic为希腊文,poly=多,theos=神)这些宗教认为世界是由一群神威浩荡的神灵控制,有的掌管生育,有的掌管雨水,有的掌管战争。人类向这些神灵祈祷,而神灵得到奉献和牺牲之后,就可能赐予人类健康、雨水和胜利。

多神教出现之后,泛神论并非完全消失。几乎所有的多神教,都还是会有恶魔、精灵、鬼魂、圣石、圣泉、圣树之类的神灵,虽然这些神灵的重要性远不及那些重要的大神,但对于许多一般人民的世俗需求来说,它们也还算实用。某个国王可能在首都献上几十只肥美的羔羊,祈求打败野蛮人、赢得胜利;但同时某个农夫是在自己的小屋里点根蜡烛,向某位无花果树仙祷告,希望它能治好儿子的病。

然而,出现了大神之后,影响最大的不在于羔羊或恶魔,而在于智人的地位。对泛神论者来说,人类只是地球上众多生物的一种。但对多神教徒来说,整个世界就像是反映了神和人类的关系。人类的祷告、献祭、罪孽和善行,就会决定整个生态系统的命运。所以,光是因为几个愚蠢的智人做了些让神生气的事,就可能引发大洪水,消灭了数十亿的蚂蚁、蝗虫、乌龟、羚羊、长颈鹿和大象。所以,多神教提高的除了神的地位,更有人的地位。至于远古那些泛神论的神灵,有些比较不幸的就失去了它们的地位,在这场人神关系的大戏里成了临时演员,甚至只是沉默的装饰品。

偶像崇拜的好处

一神教为时两千多年的洗脑,让大多数西方人都认为多神教就是些无知幼稚的偶像崇拜。但这是一个不公平的刻板印象。想了解多神教的内在逻辑,就必须先了解这种同时信仰多位神灵的中心思想。

多神教并不一定认为宇宙没有单一的权柄或法则。大多数的多神论甚至泛神论,都还是认为有一个最高的权柄,高于所有其他神灵、恶魔或是神圣的石头公。在古希腊多神教的神话中,不管是天帝宙斯、天后赫拉、太阳神阿波罗或是他们的同事,都还是得臣服于神威无穷、无所不在的“命运女神”(Moira或Ananke)。至于北欧诸神也逃脱不了命运的掌握,最后在“诸神的黄昏”(Ragnarök)这场灾难中灭亡。在西非约鲁巴人(Yoruba)的多神信仰中,所有神灵都是至上神(Olodumare)所生,而且臣服于他。印度教属于多神教,但也是以“阿特曼”(Atman,又译“梵”)这个单一的原则主宰着无数的神灵、人类,以及生物和实质的世界。“阿特曼”指的是整个宇宙、每个人或每个现象永恒的本质或灵魂。

真正让多神论与一神论不同的观点,在于多神论认为主宰世界的最高权力不带有任何私心或偏见,因此对于人类各种世俗的欲望、担心和忧虑毫不在意。因此,要向这个最高权力祈求战争胜利、健康或下雨,可以说是完全没有意义,因为从他全知全观的角度来说,某个王国的战争输赢、某个城市的兴衰胜败,又或是某个人的生老病死,根本不构成任何差别。希腊人不会浪费祭品去祭拜命运女神,而印度教徒也并未兴建寺庙来祭拜阿特曼。

要接近这个宇宙至高的权力,就代表要放下所有的欲望、接受福祸共存的事实,坦然面对失败、贫穷、疾病和死亡。因此,印度教徒有一种“苦行僧”(Sadhu或Sannyasis),奉献自己的生命,希望能与阿特曼合而为一,达到“梵我一如”的境界。苦行僧以阿特曼的观点来看这个世界,认识到从永恒的角度来看,所有世俗的欲望和恐惧都如梦幻泡影。

只不过,大多数的印度教徒都不是苦行僧,而还是深深陷在世俗的考虑之中,但这下阿特曼就帮不上什么忙了。讲到这种问题,印度教徒还是得找那些专精某些领域的神才行。这些神只专精某些领域,而不是无所不包,所以有掌管福德的象神(Ganesha)、财神(Lakshmi)和智慧神(Saraswati)等等,但这些神都还是各有私心和偏见。这样一来,人类就可以和这些神谈谈交易,靠神的帮助来赢得战争、打倒疾病。像这样的低位神灵数量繁多;因为只要开始把全知全能、位阶最高的权柄开始分类,可以想见必会分出不止一位神灵。于是多神的系统由此诞生。

从多神教的概念向外推导,结果就是影响深远的宗教宽容。一方面,多神教徒相信有一个至高无上、完全无私的神灵;但另一方面,多神教徒也相信有许多各有领域、心有偏见的神灵,所以对于某个神的信徒来说,很容易能相信有其他神灵存在,而且也相信其他神灵同样神通广大。多神论本质上就属于开明,很少迫害异教徒。

就算多神教征服了其他大帝国,也未曾要求属民改变信仰。像是埃及人、古罗马人和阿兹特克人,都不曾派遣传教士到异地鼓吹崇拜冥王奥西里斯(Osiris)、天帝朱庇特(Jupiter)或是太阳神维齐洛波奇特利(Huitzilopochtli,他是阿兹特克文明的主神),当然也就更不可能派军队前往武力镇压。而帝国也各有自己的守护神和宗教仪式,保护着帝国,维系其合法性,所以帝国的属民也应该要尊重这些神灵和仪式,只是无须放弃自己当地的神灵和仪式。以阿兹特克帝国为例,虽然属民必须建造敬拜维齐洛波奇特利的神庙,但这些神庙是与崇拜地方神灵的神庙同时存在,而不是取而代之。很多时候,帝国精英本身也会接受地方属民的神灵和仪式。例如古罗马人,就让来自亚洲的赛贝尔(Cybele)和来自埃及的伊西斯(Isis)都进了他们的万神殿。

古罗马人唯一长期以来不愿接受的,只有属于一神信仰并坚持要传福音的基督教。古罗马帝国并未要求基督徒放弃他们的信仰和仪式,只希望他们同时尊重帝国的守护神,并承认皇帝也有神性。这点可说是在政治上忠诚的声明。然而,基督徒强烈拒绝,并且完全没有任何妥协的空间,这对古罗马人来说就是个在政治上搞颠覆的举动,必须加以镇压。但即使如此,这些镇压多半也只是表面形式。从基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到古罗马皇帝君士坦丁改信基督教,这300多年间,古罗马皇帝所发起对基督徒的大型迫害不过四次。至于地方长官和总督也曾经另外发起一些反基督教的暴力行为。

然而事实证明,就算把这些迫害的所有受害者全部加起来,在这3个世纪间,多神教古罗马处决基督徒的人数不超过几千人。64但相对的是,在接下来的1500年间,虽然基督教号称主张爱与怜悯,但仅仅对信仰的诠释有些许差异,就引发基督徒自相残杀,死亡人数达到数百万。

其中最恶名昭彰的,就是在16、17世纪间席卷欧洲的天主教与新教徒之战。所有这些人都相信基督的神性,也相信他关于爱和怜悯的福音,只是对于“爱”的本质意见不合。新教徒认为,神如此爱着世人,所以让自己化为肉体,容许自己受到折磨、钉死在十字架上,从而赎了原罪,并对那些信他的人打开了天堂的大门。而天主教徒认为,虽然信仰是必要的,但光这样还不够。要进入天国,信徒还必须参加教堂礼拜,而且要多行善事。这点让新教徒无法接受,认为这样形同交易,对于神的爱和伟大是种贬抑。如果进不进天堂必须取决于自己的善行,岂不是放大了自己的重要性,而且暗示基督在十字架上为人类受的苦以及神对人类的爱都还不够?

这些神学争论愈演愈烈,最后在16、17世纪间,天主教徒和新教徒彼此杀红了眼,造成几十万人丧命。1572年8月23日,强调个人善行的法国天主教徒,袭击了强调亚威之爱的法国新教徒。这场攻击称为圣巴塞洛缪节大屠杀(St. Bartholomew’s Day Massacre),短短24小时间,就有5000到10000个新教徒遭到屠杀。消息从法国传到古罗马的天主教教皇耳里,叫他满心欢喜,立刻安排举行庆典,还委托瓦萨里(Giorgio Vasari)在梵蒂冈的一个房间里将这场大屠杀绘成壁画作为纪念(目前这个房间禁止游客参观)。65不过24小时,基督徒自相残杀的人数,就已经超过了整个古罗马帝国曾经杀害的基督徒人数。

神是唯一

随着时间过去,某些多神论者开始对自己信仰的某位神灵越来越虔诚,也慢慢远离了基本的多神论概念,开始相信只有那位神灵是唯一的神,相信他是宇宙的最高权柄。但同一时间,他们还是认为神有私心和偏见,让人类可以和神谈谈条件。于是,在这样形成的一神论宗教里,信徒就能够直接祈求宇宙至高无上的权力来帮忙治病、中乐透或是打赢一场战争。

目前所知的第一个一神论宗教出现于西元前1350年,埃及法老阿肯那顿(Akhenaten)宣布,当时在埃及众神里一位位阶并不高的小神阿顿(Aten)其实是宇宙的至尊。阿肯那顿将对阿顿的崇拜制度化为国教,还打算打压对所有其他神的崇拜。然而,他的宗教革命并未成功。他去世后,对阿顿的信仰就遭到废止,又回到过去的情形,众神同列仙班。

不论在何处,多神教都不断衍生出各种一神论宗教,但由于这些宗教无法放下唯我独尊的中心思想,所以一直只能处于边陲地位。以犹太教为例,仍然认为全宇宙至高的神还是有私心和偏见,而且关爱的眼神全在一小撮犹太民族和以色列这蕞尔之地。于是对其他国家来说,信奉犹太教几乎是有弊而无利,而且犹太教一直也没有推广到其他地方的打算。这种阶段可以称为“本地一神教”。

到了基督教,终于有了重大突破。基督教一开始只是犹太教的一个神秘教派,该教派信徒想说服犹太人,拿撒勒人耶稣就是他们期待已久的弥赛亚。这个教派最早的领导者之一是来自大数(Tarsus)的保罗,他认为宇宙的至高神有私心偏见,对人类并非漠不关心,而且他甚至还化为肉身,为了人类的救赎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这种事不该只有犹太人知道,而应该让全人类都了解。于是,就有必要将关于耶稣的好事(也就是“福音”)传到世界各地。

保罗的这个想法开枝散叶,基督徒开始组织起了对所有人类的传教活动。而在一场史上最意想不到的转折下,这个犹太教的神秘教派接掌了强大的古罗马帝国。

基督教的成功,在7世纪的阿拉伯半岛成了另一个一神论宗教的典范,伊斯兰教于焉而生。就像基督教,伊斯兰教一开始也只是地球上某个偏远角落的小宗教,但它又以更意想不到也更快速的脚步,打破了阿拉伯沙漠的隔绝,收服了幅员从大西洋一直延伸到印度的庞大帝国。自此之后,一神论的概念就在世界历史上扮演了重要角色。

一般而言,一神教徒比多神教徒更为狂热、更热衷传教。毕竟,如果某个宗教愿意承认其他信仰,情况只有两种:第一种本来就认为世上没有唯一的神,而是有许多神同时存在;第二种认为虽然有一位最高的神,但下面分成许多小神祇,信仰每位神祇,可以说是看到了部分的真相。但由于一神教通常认为自己信奉的就是唯一的神,也认为只有自己看到了完整的真相,自然就会批评其他所有宗教都不可信。在过去两千年间,一神论者多次发动以暴力消灭其他竞争对手的战争,目的就是要加强自己的掌控。

而且很有效。在西元1世纪初,世界上几乎没有任何一神论的宗教。到了西元500年左右,基督教已经收服了全球最大的古罗马帝国,传教士忙着将基督教传播到欧洲、亚洲和非洲其他地区。等到第一个千禧年结束,欧洲、西亚和北非的人们已经多半都信奉着一神教,从大西洋到喜马拉雅山都主张亚威是唯一的神。到了16世纪初,除了东亚和非洲南部,一神论已经掌控了亚非的绝大部分,而且开始向南非、美洲和大洋洲发展。到了今天,除了东亚以外的大多数人不论信仰为何,多半都属于一神论的宗教,而且全球政治秩序也正是以一神论为基础而建立。

然而,就像是泛神论会继续在多神论里延续,多神论也继续在一神论里存活。理论上来说,如果我们相信宇宙只有一个至高的神,而他也愿意关心你,那又何必崇拜某些只掌管特定领域的神呢?如果你可以大摇大摆走进总统府要总统帮忙,又何必去求某个低阶小公务员呢?确实,一神论的神学多半认为只有一个至高的神,其他任何神祇都是虚假的,如果竟有人敢崇拜伪神,地狱的火焰和硫黄就会在他们身上燃烧。

然而,神学理论和历史现实一向大不相同。大多数人很难完全接受一神论的想法,还是继续把世界分为“我们”和“他们”,也觉得所谓至高的神实在太遥远陌生,管不到自己世俗的需求。最后的情况可以说就是,一神论宗教大张旗鼓把其他神祇从大门赶了出去,但又从旁边的小窗把他们迎了回来。以基督教为例,就发展出了自己的圣人系统,但这套系统可说和多神教几乎殊无二致。

正如古罗马帝国的主神是朱庇特、阿兹特克帝国的主神是维齐洛波奇特利,每个基督宗教国家也有自己的守护圣人,协助解决困难、赢得战争。英格兰的守护圣人是圣乔治,苏格兰是圣安德鲁,匈牙利是圣史蒂芬,而法国是圣马丁。而不论是大城、小镇、职业甚至疾病,也都各有负责守护的圣人。像是意大利米兰有圣安布鲁瓦兹负责守护,威尼斯则有圣马克负责照料。圣阿尔莫守护着烟囱清洁工的安全,圣马修抚慰着收税员的烦恼。如果你头痛,该找圣亚贾西亚;但如果痛的是牙,圣阿波罗尼亚就更对症下药。

这样看来,基督教的圣人和多神教的那些神祇几乎没有两样。但很多时候甚至还不只是类似而已,而根本就是这些神祇的伪装。举例来说,在信奉基督宗教之前,爱尔兰的主神是女神布里基德。等到爱尔兰被基督教化,就连布里基德也仿佛受了洗一样,成了“圣布里基德”。而且直到今天,还是天主教爱尔兰最受尊崇的圣人。

善恶之战

多神论除了促成一神教,也促成了一些二元论的宗教。二元论宗教信奉着善与恶这两种对立力量的存在。二元论与一神论不同之处在于,他们相信“恶”也是独立存在,既不是由代表“善”的神所创造,也不归神所掌管。二元论认为,整个宇宙就是这两股力量的战场,世间种种就是两方斗争的体现。

二元论之所以成为一种深具魅力的世界观,原因就在于人类有一个挥之不去的“恶的难题”(Problem of Evil),苦苦无法解决。“为什么世界上会有邪恶?为什么有苦难?为什么会有坏事发生在好人身上?”如果神真的是如此无所不知、无所不能、事事完美,又怎么会允许世界上有这么多的苦难?这让一神论者伤透了脑筋。一种很流行的解释认为,神借着这种方式让人类拥有了自由意志。因为如果没有邪恶,人类就无法在善恶之间做选择,也就没有了自由意志。然而,这种解释非但不直观,还立即引发了许多新的问题。有自由意志,也就代表可以选择邪恶。而且,根据标准的一神论说法,还真有许多人选择了邪恶的道路,于是神不得不施加惩罚。然而,如果神真的能事先知道某个人会用自己的自由意志走上邪恶的道路,而且又会因此受到惩罚,永远在地狱受苦,那么神一开始为什么要创造这个人?神学家为了回答这些问题,已经写了无数著作,有些人觉得已经找到了答案,也有些人觉得差得还远。但无法否认的是,一神论面对“恶的难题”可以说是吃尽苦头。

对于二元论者来说,之所以好人也可能发生不幸,正是因为掌理世界的不是某个无所不知、无所不能、事事完美的神。世界上仍然有个不受控制的恶,而所有的坏事正是源自它。

二元论观点还是有些缺漏。虽然它简洁明快地解决了恶的难题,却又碰上了“法则的难题”(Problem of Order)。如果世上就是有善恶两股力量在拉扯,它们拉扯的基础是什么法则?举例来说,如果说两国交战,基础就在于它们存在于同一个时空,而且受同样的物理学法则规范。像是巴基斯坦发射地对地导弹能打到位于印度的目标,是因为物理学法则对双方都同样适用。但如果我们说的是善与恶的互斗,现在又有什么法则来规范?这些法则又是谁订出来的呢?

相对而言,虽然一神论难以处理恶的难题,但要处理法则的难题却是轻而易举:这个法则就是唯一的神所订出来的。其实,有一种解释能够同时处理这两大难题,而且完全合乎逻辑:世上确实有某个全能的神创造了全宇宙,而且他就是个恶神。只是古往今来,总没有哪个宗教说自己信了这一套。

二元论宗教兴盛了千余年。大约在西元前1500年到和西元前1000年之间,中亚有一位名叫琐罗亚斯德(又名查拉图斯特拉)的先知,相当活跃。他的信念代代相传,最后形成了二元论宗教的代表:祆教(Zoroastrianism,又称拜火教)。祆教认为整个世界就是善神阿胡拉·马兹达Ahura Mazda)和恶神安格拉·曼纽(Angra Mainyu)之间的战争,而在这场战争中,人类必须站在善神这方给予协助。祆教在波斯第一帝国期间(Achaemenid Persian Empire,前550前350)已经举足轻重,到了波斯第二帝国期间(Sassanid Persian Empire,224651)更成为国教,几乎影响了所有后来在中东及中亚的宗教,并催生了许多其他二元论的宗教,例如诺斯替教和摩尼教。

在西元3世纪和4世纪,摩尼教教义涵盖了从中国到北非,还一度形势大好,似乎将取代基督教在古罗马帝国的地位。然而,摩尼教在古罗马输给了基督徒,祆教波斯第二帝国败给了一神论的穆斯林,于是二元论的波澜也逐渐退去。到现在,只剩下印度和中东还有少数人信奉着二元论的宗教。

然而,就算一神论势力看涨,二元论却未真正消失。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这些一神论宗教吸收了大量的二元论信仰和习俗,许多我们以为是一神论的基本概念,都是出自二元论的本质和精神。例如有无数的基督徒、穆斯林和犹太人都相信有某个强大的邪恶力量(例如基督教的魔鬼或撒旦),他自行其事、与善神作对,兴风作浪不受神的控制。

如果根据纯粹的一神论,怎么可能会相信这种二元的概念?(顺道一提,《新旧约全书·旧约》里压根就找不到这些情节。)这在逻辑上根本不通。真要合理的话,一来是相信确实有一个全能的神,二来就是要相信有两种对立的力量,而两者都并非全能。然而,尽管如此不合理,人类还是很能接受这种矛盾的概念。因此,我们看到有几百万虔诚的基督徒、穆斯林和犹太人居然能够相信既有全能的神,又有独立行事的魔鬼,倒也不用太过惊讶。更有甚者,无数的基督徒、穆斯林和犹太人居然还能想象善神需要人类的协助,好与魔鬼对抗,由此再推导引发了圣战和十字军东征。

另一个关键的二元论概念(特别在诺斯替教和摩尼教),就是认为身体和灵魂、物质和精神是有清楚区隔的。诺斯替教和摩尼教认为,善神创造了精神和灵魂,而恶神创造了物质和身体。根据这种观点,人就成了善的灵魂和恶的身体之间的战场。从一神论的角度来看,这完全是无稽之谈,何必要把身体和灵魂或物质与精神做这种区分?又为什么要说身体和物质是恶的呢?毕竟对一神论来说,善神创造一切,而一切都是好的。然而,正因为这种二元论的论点可以帮助他们解决恶的难题,所以一神论还是忍不住接受了这个概念。于是这种对立的概念最后也成了基督教和伊斯兰教思想的基石。此外,如果相信有天堂(善神的国度)和地狱(恶神的国度),这也是一种二元论的概念。《新旧约全书·旧约》里从来没有提过这种概念,也从来没提到人的灵魂会在身体死去后继续存在。

从历史上来看,一神论就像是个万花筒,承继了一神论、二元论、多神论和泛神论,收纳在同一个神圣论述之下。结果就是,基督徒大致上是信奉一神论的亚威,相信二元论的魔鬼,崇拜多神论的圣人,还相信泛神论的鬼魂。像这样同时有着不同甚至矛盾的思想,而又结合各种不同来源的仪式和做法,宗教学上有一个特别的名称:综摄(syncretism)。很有可能,综摄才是全球最大的单一宗教。

自然法则

我们目前为止讨论到的所有宗教,都有一个共同的重要特征:相信的都是神灵或是其他超自然对象。然而,世界宗教史并不只是神的历史。在西元前1000年,亚非大陆开始出现全新的宗教及信仰类型。这些新型宗教信仰包括印度的耆那教(Jainism)和佛教,中国的道教和儒教,以及地中海的犬儒主义(Cynicism)和享乐主义(Epicureanism),共同的特征就是崇拜的并非神祇。

这些信仰也认为有某种超人类秩序控制着这个世界,但它们所崇拜的这个秩序是自然法则,而不是什么神圣的意志。这些自然法则的宗教信仰虽然某些也相信有神祇存在,但认为神祇就和人类、动物和植物一样会受到自然法则的限制。虽然神祇可以说在这个生态系统中有其优势(就算是大象或豪猪,也各有优势),但他们也像大象一样,并无法改变自然的法则。里面典型的例子是佛教,这可以说是最重要的古代自然法则宗教,而且到今天仍然兴盛。

佛教的核心人物释迦牟尼不是神而是人,俗名乔达摩·悉达多(Siddhartha Gautama)。根据佛教经典,释迦牟尼大约在西元前500年是个喜马拉雅山区小国的王子,看到身边的人深深陷于苦难之中,而心生不忍。他看到人不分男女老幼,不仅时常受到战争和瘟疫等灾难袭击,还无法免于种种焦虑、沮丧和不满的情绪,似乎这一切都是人生难以避免的事。人类追求财富和权力,获得知识和财富,生儿育女,建起宫殿和房屋。但不论取得多少成就,却仍然无法满足。穷人梦想着要变富,有一百万的想要两百万,有两百万的想要一千万。而且就算真的有钱了、有名了,他们还是不满意,还是有无尽的烦恼和忧虑,无法从生老病死中解脱。至死,一切如梦幻泡影消失,生命就像是毫无意义的追寻。然而,这个轮回该怎样才能跳出?

在29岁时,释迦牟尼半夜离宫,抛下了财富和家人,流浪走遍印度北部,希望为这一切痛苦寻找出路。他前往各个修院修行,聆听各个大师讲道,但还是无法完全感到解脱,有什么不满依然萦绕。他并未绝望,决心反求诸己,直到找到彻底解决的方法为止。他入禅六年,思索各种人类苦痛的本质、原因和解决方式。最后他体会到,一切苦难并非来自噩运、社会不公或是神祇的任性,而是出于每个人自己心中的思想模式。

释迦牟尼认为,人遇到事情通常就会产生欲念,而欲念总是会造成不满。遇到不喜欢的事,就想躲开;遇到喜欢的事,就想维持并增加这份愉快。但正因如此,人心就永远不满、永远不安。这点在碰上不悦的时候格外明显,像是感觉疼痛的时候,只要疼痛持续,我们就一直感到不满,用尽办法想要解决。然而,就算是遇上欢乐的事,我们也从不会真正满足,而是一直担心这种欢乐终将结束或是无法再持续或增强。有些人多年来一直在寻找爱情,但等到真的找着了爱情,却还是不满足。有的开始整天担心对方可能会离开;有的又觉得自己太过屈就,应该再找更好的人。(而且,我们也都认识某些人,又担心别人离开,又觉得自己屈就)。

虽然上天可以赐雨,社会机制可以提供公平正义和卫生保健,有好的运气就可以变成百万富翁,但不论如何,我们的基本心态都不会改变。因此,就算是最伟大的国王也无法避免焦虑,得不断逃避着悲伤和痛苦,也总是想要追寻更多的快乐。

释迦牟尼找到一种方法可以跳出这种恶性循环。在事物带来快乐或痛苦的时候,重点是要看清事物的本质,而不是着重在它带来的感受,于是就能不再为此所困。虽然感受悲伤,但不要希望悲伤结束,于是虽然仍有悲伤,也能不再为此而困。即使仍然悲伤,也是一种丰硕的经验。虽然感受快乐,但不要希望快乐继续,于是虽然仍有快乐,也能不失去心中的平静。

但要怎样才能让心里接受事物的本质,而放下种种欲求,知道苦即为苦、乐即为乐?释迦牟尼制定一套冥想的技巧,能够训练心灵感受事物的本质而排除种种欲求。通过训练,心灵专注在“我现在是什么感受?”,而不是问:“为什么是我?”这种境界很难达到,但并非不可能。

释迦牟尼将冥想落实在各种道德规范上,好让信众更能专注在实际的感受,而不会落入各种欲求和幻想之中。他要求信众不杀生、不邪淫、不偷盗,因为这些作为一定会让欲望如野火燎原,而一心追求权力、感官享受或财富。等到这些火焰彻底扑灭,原本的欲求就换成了圆满和寂静,称为涅槃(梵文的原义就是“熄灭”)。达到涅槃,也就是解脱了所有苦痛,能够无比清晰地感受身边的现实,没有什么幻想和幻象。虽然人们很有可能还是会遇到苦痛,但苦痛已经不再能影响他们。毕竟,无欲则无苦。

根据佛教经典,释迦牟尼本人就达到了涅槃,从痛苦中完全解脱。而在这之后他就被称为“佛陀”,意为“觉悟者”。接着,佛陀一生前往各地普传佛法,希望让所有人离苦得乐。佛陀的教诲一言以蔽之:痛苦来自欲望;要从痛苦中解脱,就要放下欲望;而要放下欲望,就必须训练心智,体验事物的本质。

对佛教徒来说,这条“佛法”就是举世皆同的自然法则,“痛苦来自欲望”这件事举世皆同,就像在现代物理里E总是等于MC²。所以,所谓的“佛教徒”,就是相信这条法则,将这条法则落实在一切日常活动中的人。另一方面,是不是信仰某个神灵,对他们来说就不是那么重要。一神论宗教的最高原则是:唯一真神确实存在,那么他想从我这里要什么呢?佛教的最高原则,则是:痛苦确实存在,我该如何逃离呢?

佛教并不否认有神祇存在,认为他们有强大的神通,能够带来降雨和胜利,然而神祇对于“由欲得苦”这条法则并无能为力。如果能够无欲无求,任何神祇都无法让人感到痛苦。相对而言,如果人有了欲望,任何神祇也无法拯救他脱离痛苦。

但也如同一神论的宗教,佛教这种前现代的自然法则宗教还是无法摆脱神祇崇拜。佛教告诉信众,他们应该不断追求达到涅槃境界,不要为了名利停下脚步。然而,99%的佛教徒都无法达到这个境界,而且就算他们一心希望最后能达到这个目标,日常生活里多半都还是追求着世俗的成就。于是,佛教徒还是崇拜着各种神祇,像是在印度的佛教徒拜着印度的神,西藏的佛教徒拜着本教(Bon)的神,日本的佛教徒也拜着神道教的神。

此外,佛教的几个教派也随着时间发展出满天诸佛菩萨。诸佛菩萨是人也非人,他们已经能够达到涅槃、解脱痛苦,但为了解脱和帮助还在轮回中的芸芸众生,倒驾慈航重入世间。所以,佛教徒崇拜的并不是神祇,而是这些已经开悟而尚未成佛的人,除了希望他们协助达到涅槃的境界,也希望他们帮忙处理一些世俗的问题。于是,我们就看到整个东亚有许多佛菩萨得负责降雨、医病,甚至还得保佑杀敌求胜,而信众也虔心祈祷,为他们焚香,献上各色鲜花、稻米和甜品。

当崇拜的对象变成了人

至于各种新型现代教义,因为它们之间并没有明显的界线,我们在此也就不可能一一检视它们的历史。它们“综摄”的情形,并不少于一神论和流行的佛教。就像是佛教也能拜着印度教的神祇,一神论者也能相信撒旦的存在,现在典型的美国人也能既是民族主义者(相信有美国民族存在,而且相信它在历史上有重大作用),又是自由市场资本主义者(相信社会繁荣的最佳方法就是公开竞争、追求自我利益),还是个自由人文主义者(相信造物主赐给人类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民族主义将在第十八章讨论。最成功的现代宗教:资本主义,会在第十六章以专章探讨,阐述其主要信念和仪式。至于本章的其余篇幅,则继续讨论人文主义的宗教。

有神论的宗教,重点在神的崇拜;至于人文主义宗教,重点就是对人的崇拜,或者讲得更明确,是对智人的崇拜。人文主义的基本信念,就是认为智人是独特的、神圣的,从本质上就与其他所有现代动物有所不同。对人文主义者来说,智人的独特性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事情,决定了宇宙间一切事物的意义。所谓的“至善”,讲的是对智人好。全球所有其他物种和生命,都只为了智人这一物种的利益而存在。

虽然所有人文主义者都崇拜人性(humanity),但对于人性的定义却不见得相同。就像是基督教的各个教派对于“神”会有不同定义,人文主义对“人性”的定义,大致上分成三种对立的教派。今天最重要的人文主义学派就是自由人文主义,它认为人性就在于每个个人的自我特质,因此个人自由也就变得神圣不可侵犯。根据这些自由主义者的说法,每个智人都有着人性的神圣本质。正是每个人的内心让全世界有了意义,而且这也是各种道德及政治正当性的来源。如果碰上道德或政治的困境,就该内省、听听自己内心的声音,也就是人性的声音。因此,自由人文主义最重要的诫命就是要保障这种“内心声音”的自由,不受外界的侵扰或伤害。而这些诫命统称为“人权”。

举例来说,这正是自由主义者反对酷刑和死刑的原因。在近代早期的欧洲,犯下杀人罪的人会被视为违反破坏了宇宙秩序。为了让宇宙回归平衡,对罪犯施以酷刑并公开处决,好让所有人民都看到宇宙已经重返秩序。在莎士比亚和莫里哀的时代,伦敦人和巴黎人最爱的消遣就是现场直击残忍的处决画面。但在今天的欧洲,死刑被看作侵害了人性的神圣。虽然一样是为了维护秩序,现今的欧洲不会对罪犯施以酷刑处决,反而是要以尽可能“人性化”的方式来加以惩罚,才能维护甚至重建人类的尊严。借着昭示凶手的人性,人人都想起了人性的神圣,于是秩序才得以恢复。像这样保护凶手,我们才能改正凶手做错的事。

虽然自由人文主义将人性神圣化,但并不否认有神的存在,而且它根本就是源自一神论的信念。像是相信每个人的本质自由而神圣,就是直接源于传统基督教相信灵魂自由而永恒的概念。要是没有永恒的灵魂和造物主的概念,自由主义者想要解释究竟个别的智人有何特别,就很难讲得清楚。

人文主义的另一个重要教派就是社会人文主义。社会主义者认为所谓“人性”是个集体而非个人的概念。因此,他们认为神圣的不是每个个人心中的声音,而是由所有智人这种物种构成的整体。自由人文主义追求的,是尽可能为个人争取更多自由;而社会人文主义追求的,则是让所有人都能平等。对社会主义者来说,“不平等”就代表着偏重人类的某些边际特质,认为这比人类的普遍本质更重要,这样一来可说是对人类神圣性最严重的亵渎。举例来说,如果富人比穷人有特权,就代表重视“金钱”超过了人类的普遍本质(本质上,不论贫富,人类的本质应该全部相同)。

和自由人文主义一样,社会人文主义也是以一神论为基础。像是人人平等这个概念,就是来自一神论认为在神的面前所有灵魂一律平等。唯一不是来自传统一神论的人文主义教派,就是演化人文主义,以纳粹为最著名的代表。真正让纳粹与其他人文主义教派不同的地方,在于他们深受演化论影响,对“人性”有不同的定义。相对于其他人文主义者,纳粹相信人类并非处处相同,也不是永恒不变,而是一个会进化或退化的物种。人可以进化成超人,也可以退化成非人。

人文主义宗教:崇拜“人性”的宗教

自由人文主义社会人文主义演化人文主义
“人性”是个人的概念,存在于每个智人心中“人性”是整体的概念,存在于所有智人整体之中人性”可变,可能退化成非人,也可能进化成超人
最重要的使命,是保护每个智人内心的自由最重要的使命,是保护智人这个物种的平等最重要的使命,是保护人类,避免退化成非人,并且鼓励进化成超人

共同点:智人拥有独特且神圣的本质,与其他生物有根本上的不同。所谓的“至善”,讲的是对整体人性有好处。

纳粹打着保护优秀人种,避免退化的幌子,从事着反人类的勾当。正因如此,纳粹才会主张应该要保护、好好养育雅利安人(Aryan,他们认为这是最进步的智人类型),至于犹太人、吉卜赛人、同性恋者和精神病患这些被认为是退化的智人类型,则必须隔离甚至灭绝。纳粹的辩白是,智人一开始能够胜出,本来就是因为演化留下了这种“较优异”的远古人种,而淘汰了某些“较低劣”的人种,例如尼安德特人就从此消失。一开始,不同的人种不过也就是不同的种族,但后来就走上不同的演化道路。很有可能,这还会再次发生。纳粹认为,智人已经分化出几个不同的种族,各有独特的特质,而雅利安人拥有各种最优秀的特质:理性、美丽、诚信、勤奋。因此,雅利安人拥有让人类进化为超人的潜力。至于像犹太人和黑人这些种族,特质不佳,可以说是现代的尼安德特人。如果让他们任意繁衍甚至还和雅利安人通婚,岂不是污染了整体的人类物种,即将造成智人灭绝吗?

生物学家已经戳破了纳粹的种族理论。特别是1945年以后的基因研究,已经证明不同人类谱系之间的差异远远小于纳粹的假设。但这些结论只是最近的事,考虑到1933年的科学知识,纳粹当时会这么相信也不难想象。许多西方精英都相信有不同人种的存在,相信白人较为优越,也相信应该要保护、培养这个高贵的种族。像是在许多最具盛名的西方大学里,学者用最新的正统科学方法,发表的研究报告号称证明了白人比起非洲人或印第安人更聪明、更有道德也更具技术。而在华盛顿、伦敦和堪培拉的政治家也一心相信自己必须负责避免白色人种受到玷污堕落,所以得要设下重重限制,避免像中国甚至意大利的人民移居到像是美国和澳大利亚这种“雅利安人”的国家。

这些立场,就算在新的科学研究发表之后也并未改变。想要造成改变,科学的力量还是远远不及社会和政治。以这个意义来说,希特勒不只把自己送上绝路,也让种族主义跟着一同送葬。在他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时候,他的敌人被迫泾渭分明地区分出“我们”和“他们”。而在这之后,因为纳粹思想就是大张旗鼓地宣扬种族主义,让种族主义在西方再也抬不起头。然而,改变还是需要时间。至少到20世纪60年代,白人至上仍然是美国政治的主流意识形态。限制只有白人才能移居澳大利亚的白澳政策,一直到1973年才废除。澳大利亚原住民要到20世纪60年代才有平等的政治权利,而且大多数还是被认为不足以发挥公民的功能,所以无法在选举中投票。

纳粹并不是反人性。他们之所以同自由人文主义、人权和共产主义站在对立面,反而正是因为他们推崇人性,相信人类有巨大的潜力。他们顺着达尔文演化论的逻辑,认为必须要通过自然选择淘汰不适合的个人,只留下适者,才能让人类继续生存繁殖。但自由主义和共产主义要保护弱者,不仅让不适者生存了下来,还给了他们繁殖的机会,这样就破坏了自然选择的秩序。如此一来,就算是最适者的人类,也不免被一群堕落的人类淹没,变得越来越趋近不适者,一代代下去就可能导致灭绝。

一本1942年的德国生物课本,就有一章“自然和人类的法则”,认为自然界的最高法则就是让所有生物都必须在无情的斗争中求生存,讲到植物如何为了土地而奋斗,甲虫如何为了交配而奋斗,最后课本的结论是:

这场生存之战艰辛而无情,但这是让生命延续的唯一道路。这场斗争能够消除一切不适合生存者,并挑选出适合生存的。……这些自然法则不容置疑,目前还存活的生物就是明证。这些生物冷酷无情,抵抗者就会遭到消灭。生物学不只告诉我们关于动植物的事,还告诉我们生活中必须遵守的法则,要坚定我们的志向,依照这些法则生存下去、抵抗下去。生命的意义,就是斗争。对抗这些法则,则终必致祸。

课本里接着又从希特勒的《我的奋斗》(Mein Kampf)引了一段:“想要违抗自然铁律的人,也就是违抗了那些他应该感谢、让他得以为人的原则。与自然对抗,只会带来人类自己的毁灭。”

我们刚刚踏入第三个千禧年,演化人文主义的未来仍未可知。在对抗希特勒的战争结束后的60年间,相关的禁忌挥之不去,没人提出想将人文主义和演化论结合起来、用生物学的方式来让智人“升级”。但到了今天,这种想法已经死灰复燃。虽然已经没有人说要淘汰劣等种族或民族,但许多人正思考着如何利用更先进的人类生物学知识来创造完美的人类。

但与此同时,自由人文主义和最新的生命科学研究成果之间已经出现一条鸿沟,我们很快就无法再忽视而必须直接面对。我们的自由政治和司法系统之所以存在,是因为相信每个人都有一个神圣、无法分割、无法改变的内在本质,这点让世界有了意义,也是一切道德和政治正当性的来源。但这个概念的前身正是传统的基督教信念:相信每个个人体内都有一个自由而不朽的灵魂。然而,过去两百年间,生命科学已经彻底破坏了这个信念。科学家研究人类这个有机体的内部运作,并未找到灵魂的存在。越来越多科学家认为,决定人类行为的不是什么自由意志,而是荷尔蒙、基因和神经突触——我们和黑猩猩、狼和蚂蚁并无不同。我们的司法和政治制度碰上这些发现,多半是视而不见、不愿面对。但坦白说,现在这面堵在生物学以及法律和政治学之间的墙,究竟还能维持多久?

第十三章 成功的秘密

商业、帝国和全球性的宗教,最后终于将几乎每个智人都纳入了我们今天的全球世界。这个扩张和统一的过程并不是完全直线发展、一帆风顺。但纵观大局,可以看到从许多小文化到少数大文化再到最后的全球单一文化,应该是人类历史无法避免的结果。

然而,虽然我们说全球无法避免成为单一文化,但它并不见得会是现在世界上的任何一种文化。我们当然可以想见其他可能性。为什么现在的全球语言是英语而不是丹麦语?为什么世界上有大约20亿基督徒、12.5亿穆斯林,但祆教只有15万人,摩尼教已经完全消失?如果我们能一次又一次回到一万年前,让一切重新开始,是不是一定会看到一神论的兴起、二元论的衰落?

这种实验非人力可及,所以我们确实无从确定。但我们可以检视历史的两种重要特质,让我们得到一点线索。

马后炮的谬误

盲目的历史女神克利俄

虽然我们无法解释历史做出的选择,但有一点可以确定:历史的选择绝不是为了人类的利益。随着历史演进,毫无证据显示人类的福祉必然提升。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对人类有益的文化就会成功扩张,而对人类无情的文化就会消失。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基督教是比摩尼教更好的选择,或证明阿拉伯帝国比波斯帝国对人类更有利。

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历史是为了人类的利益而进展;而原因就在于“利益”并没有客观的衡量标准。不同的文化对于“善”的定义不同,而且并没有客观标准可以决定何者为佳。当然,胜利者永远相信自己的定义才正确。但我们又为什么要相信他们呢?基督徒相信,基督教击败摩尼教对全人类有益;但如果我们不接受基督教的世界观,就没有理由同意他们的想法。穆斯林也认为,穆斯林攻下波斯帝国对人类有益;但也只有在我们接受穆斯林世界观的前提下,才会觉得确实如此。很有可能,如果基督教和伊斯兰教都彻底消失,人类生活反而更好。

甚至还有学者认为,文化就像是精神感染或寄生虫,而人类就是毫不知情的宿主。寄生虫或病毒就是这样住在宿主体内,繁殖、传播,从一个宿主到另一个宿主,夺取养分,让宿主衰弱,有时甚至丧命。只要宿主能够活着让寄生虫继续繁衍,寄生虫就很少关心宿主的情形。至于文化,其实也是以这种方式寄生在人类的心中。它们从一个宿主传播到另一个宿主,有时候让宿主变得衰弱,有时候甚至让宿主丧命。任何一个文化概念(像是基督教在天上的天堂),都可能让某个人毕生致力于传播这种想法,甚至为此牺牲生命。于是,人类死亡了,但想法持续传播。根据这种说法,文化并不是某些人为了剥削他人而设计出的阴谋,而是因为种种机缘巧合所出现的心理寄生虫,从出现之后就开始剥削所有受到感染的人。

这种说法有时称为“迷因学”(memetics)。迷因学假设,就像是生物演化是基于“基因”这种有机信息单位的复制,文化演化则是基于“迷因”(meme)这种文化信息单位的复制。67而所谓成功的文化,就是特别善于复制其迷因,而丝毫不论这对于其人类宿主的成本或利益。

多数人文学者看不起迷因学,认为这只是非专业人士用了一个粗糙的生物学模拟,试图解释文化的进程。然而,同样这批人文学者却有许多人拥抱了迷因学的双胞胎兄弟:后现代主义。对后现代主义思想家来说,文化的基石不是迷因,而是“话语”。只是他们也同意,文化传播时并不考虑人类的利益。例如,后现代主义思想家将民族主义形容成一种致命的瘟疫,于19世纪到20世纪在全世界流传,引起战争、压迫、仇恨和种族灭绝。只要有某个国家的人受到感染,邻国的人就也有可能感染这种病毒。虽然民族主义病毒让自己看起来对全人类有利,但其实主要还是对自身有利。

在社会科学领域中,博弈理论也常有类似的论点。博弈理论告诉我们,在有多位参与者的时候,某些概念和行为模式可能对“所有”参与者都有害,但就是有办法继续存活下去。军备竞赛就是一个著名的例子。很多时候,各国的军备竞赛只会拖垮所有彼此对立的国家,并不会真正改变军事力量的平衡。巴基斯坦买了先进战机,印度就立刻跟进。印度发展核弹,巴基斯坦也有样学样。巴基斯坦扩编海军,印度就立刻仿效。在这一切过程结束的时候,双方权力平衡很可能根本和过去没什么改变,但原本可用于教育或医疗的数十亿美元经费就这样浪费在武器上了。然而,这种军备竞赛的发展势难抗拒。这就是种行为模式,像是病毒一样从一个国家传到另一个国家,伤害了所有人,只对行为模式本身有利,符合演化论上繁衍、复制的要求。(在此一提,军备竞赛也像基因一样,本身并没有意识,并不是自觉地在寻求生存和繁殖。其传播是在难以阻挡的发展趋势下,出现一个意外的结果。)

于是,无论我们把历史发展的动力称为博弈理论、后现代主义或迷因学,“提升人类福祉”绝不是其主要目标。并没有证据显示史上最成功的文化就一定是对智人最好的文化。而就像演化一样,历史的演进并不在意生物个体是否幸福。至于对个别的人类来说,即使受到了历史演进的影响,但通常一方面太过无知,一方面又太过软弱,因此无力改变。

历史就这样从一个岔路走到下一个岔路,选择走某条道路而非另一条的原因总是神秘而不得而知。大约在西元1500年,历史做出了最重大的选择,改变的不只是人类的命运,而是地球上所有生命的命运。我们将它称为“科学革命”。科学革命始于西欧,这里可以说只是亚非大陆的一个巨大半岛,在这之前并未在历史上发挥重大作用。但为什么科学革命是出现在此,而不是中国或印度?又为什么是第二个千禧年的中叶,而不是两百年之后或是三百年之前?这一切,我们都不知道。学者已经提出数十个理论,但都不特别具有说服力。

历史有太多的可能性,而许多的可能性最后都未成真。我们不难想象,历史其实很有可能就这样一代又一代地过去,而从未发生科学革命,就算没有基督教,没有古罗马帝国,没有金币,历史还是会继续发展下去。

第四部分 科学革命

第十四章 发现自己的无知

不知为不知

至少在认知革命之后,人类就很希望能了解这个世界。我们的祖先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希望能找出支配自然界的法则。然而,现代科学与先前的知识体系有三大不同之处:

  1. 愿意承认自己的无知。现代科学的基础就是拉丁文前缀“ignoramus-”,意为“我们不知道”。从这种立场,我们承认了自己并非无所不知。更重要的是,我们也愿意在知识进展之后,承认过去相信的可能是错的。于是,再也没有什么概念、想法或理论是神圣不可挑战的。

  2. 以观察和数学为中心。承认无知之后,现代科学还希望能获得新知。方式则是通过收集各种观察值,再用数学工具整理连接,形成全面的理论。

  3. 取得新能力。光是创造理论,对现代科学来说还不够。它希望能够运用这些理论来取得新的能力,特别是发展出新的科技。

科学革命并不是“知识的革命”,而是“无知的革命”。真正让科学革命起步的伟大发现,就是发现“人类对于最重要的问题其实毫无所知”。

对于像是伊斯兰教、基督教、佛教、儒教这些前现代知识体系来说,它们假设世上所有重要的事情都已经为人或为神所知。这些全知者可能是某些伟大的神、某个全能的神或是某些过去的智者,通过经典或口传,将这些智慧传给后人。而对于平民百姓而言,重点就是要钻研这些古籍和传统,正确加以理解,就能获得知识。在当时,如果说《新旧约全书》、《古兰经》或《吠陀经》居然漏了某些宇宙的重大秘密,而这个秘密又居然能被一般血肉之躯的人给发现,这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

【评论:儒教又没有教主,孔子回答樊迟时也表示不懂稼穑,回复卫灵公时说自己不懂军事,还强调“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孔子自称“信而好古,述而不作”。从哪来的全知全能的人或神呢?为什么非要扯上我们中华文明。缺德的文化马克思主义者。】

对古老的知识体系来说,只会承认两种无知的可能。第一种,“个人”可能不知道某些重要的事。要取得必要的知识,他该做的就是去问那些更聪明的人,而不是去寻找什么还没有人知道的事。例如,如果有一位13世纪的英格兰农夫,想知道人类究竟是怎么来的,他会认为基督教知识体系一定能有明确的答案。所以,他该做的就是去请教当地的牧师。

第二种,“整个知识体系”可能不知道一些“不重要”的事。就当时的定义来说,伟大的神祇或智者都懒得告诉我们的事,一定是不重要的。例如,假设我们这位英格兰农民又想知道蜘蛛是怎么结网的,他去问牧师也没用,因为任何的基督教经典都不会提到这个问题的答案。然而,这绝对不代表基督教有什么缺陷。反而是代表蜘蛛怎么结网这件事根本不重要,人类无须知道。毕竟,亚威一定知道蜘蛛怎么结网,而如果这件事这么重要、会影响到人类的繁荣和救赎,亚威怎么可能不在《新旧约全书》里面有完整的解释?

基督教并不会禁止民众研究蜘蛛。但研究蜘蛛的学者(如果中世纪欧洲真的有人研究蜘蛛的话)就必须有心理准备,知道自己在社会就是处于边缘角色,而且不管研究结果为何,基督教永远都是对的。所以,不管学者研究的是蜘蛛、蝴蝶,还是加拉帕戈斯雀,都只会被视为是无关痛痒的事,不会影响到社会、政治和经济的基本真理。

事实上,事情永远没那么简单。就算是最虔诚、最保守的时代,还是会有人认为,一定有什么“重要的事”,是“整个知识体系”所不知道的,但这种人常常就会被边缘化或遭受迫害;但也有可能,他们就会开创一个新的体系,开始宣称只有他们才知道所有该知道的事。举例来说,穆罕默德宗教生涯的第一步,就是谴责他的阿拉伯同胞,说他们对于真正神圣的真理一无所知。

穆罕默德很快就宣称只有自己知道全部的真相,而信众也开始称呼他为“先知的封印”(The Seal of the Prophets,意为所有先知到此为终结)。于是,所有的启示当然也就是到了穆罕默德为止,再也没什么重要的了。

现代科学是一套独特的知识体系,独特之处也就在于公开承认这“整套体系”都对一些“最重要的问题”一无所知。达尔文从来没有说过自己是“生物学家的封印”,说自己已经完全解开了生命的谜团。经过几个世纪的大规模科学研究,生物学家承认,他们还是无法完整解释为什么大脑能够产生意识。物理学家也承认,他们不知道什么引起了宇宙大爆炸,也不知道如何让量子力学与广义相对论结合起来。

也有些时候,因为不断有新证据出现,各种科学理论也就互相交锋、战火热烈。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究竟哪种经济模式最好。虽然每个经济学家都可能会说自己的模式最恰当,但每次出现金融危机和股市泡沫,我们就会看到主流改变;目前一般公认,我们还是不知道最佳的经济模式究竟为何。

还有些时候,因为现有的证据强力支持某些理论形成主流,于是其他理论就被冷落。虽然我们一般认定主流理论为真,但每个人也都同意,如果新证据出现而与主流理论相违背,主流理论也就需要修正甚至是淘汰。像是板块构造理论和演化论就属于这种例子。

现代科学愿意承认自己的无知,就让它比所有先前的知识体系更具活力、更有弹性,也更有求知欲。这一点大幅提升了人类理解世界如何运作的能力,以及创造新科技的能力。然而,这也给人类带来祖先多半无须面对的一个严重问题。就现在这个体系而言,我们假设自己并非无所不知,现有的知识也并未定案,但这也同样适用于那些让数百万人得以有效合作的虚构故事。如果证据显示许多这些故事都大有问题,社会岂不是要崩溃了?要怎样才能让社会、国家和国际体系继续维持运作?

正因如此,现代想要维持社会政治秩序稳定,只能靠着两种不科学的方法,其他别无选择。

  1. 虽然采用科学理论,但必须违反一般科学做法:宣称这就是绝对的真理。纳粹就是采用这种方式,声称他们的种族政策是来自生物事实的推论。

  2. 不要采取科学方法,而诉诸“非科学的绝对真理”。这一直是自由人文主义的策略。自由人文主义的基础在于坚持主张人类的特殊价值和权利,但很尴尬的是,对智人的科学研究并不认同这种看法。

但我们也不该太过惊讶。毕竟,科学还是得倚靠着种种宗教和意识形态信仰,才能取得经费,并将研究正当化。

不论如何,现代文化已经比过去任何文化都更愿意承认自己的无知。而现代社会之所以还能够维系,原因之一就在于对科技和科学研究方法的信任,这几乎成了类似宗教的信仰,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也取代了对绝对真理的信念。

科学教条

只要看看教育的历史,就能知道这项进展对人类有多大的影响。一直以来,数学就是一门深奥的学问,就算是知识分子也很少真的全心投入。在中世纪的欧洲,教育的核心是逻辑、语法、修辞,数学教育通常就只是简单的算术和几何学。没有人研究统计学这件事。神学无疑是所有学科中的王道。

但到了今天,修辞学乏人问津,逻辑只剩哲学系继续捧场,神学只剩神学院大力支持。但有越来越多的学生有兴趣或是被强迫学数学。走向精确科学(exact science)的趋势势不可挡,而所谓的“精确”,正是因为使用了数学工具。就算是像语言学或心理学这种传统上属于人文领域的学科,现在也越来越依赖数学,并试图让自己看来有着精确科学的样子。统计课程现在已经不只是物理学和生物学的必修课,连心理学、社会学、经济学和政治学也同样需要。

像是在我任教的大学,心理系列出的第一项必修课就是“心理学研究统计与方法概论”。而到了第二年,心理系学生还得修“心理学研究统计方法”。如果你告诉孔子、佛陀、耶稣和穆罕默德,要先学会统计,才能了解人的心灵、治愈人的疾病,他们一定会觉得一头雾水。

【评论:君子六艺包括数学的好吧?垃圾外宣害人害己~】

知识就是力量

无论是在古罗马或是古中国,多数的将领和哲学家都不认为研发新武器是自己的责任。然而,中国史上最伟大的发明就包括了火药。而就目前所知,火药的发明其实是一场意外,原本的目的是道士想炼出长生不老药来。而从火药后来的发展,就更能看出这种趋势。有人可能会认为,有了这些道教炼丹术士,中国就要称霸全球了。但火药这种全新化合物在中国的主要用途只是鞭炮而已。就算是蒙古大军已经兵临城下,也没有哪个宋朝皇帝急着建立起中世纪的曼哈顿计划,发明某种末日武器来拯救宋朝。一直要到大约15世纪(火药发明大约600年后),大炮才成了亚非大陆上战争的决定性因素。从一开始,火药就有了能够攻城略地的潜力,但为什么要花这么久才付诸军事用途?原因就在于,火药刚发明的时候,不论是皇帝、文人还是商人,都没想到新的军事科技能够救国或是致富。

【评论:宋代战争中就经常出现火药武器比如破片手雷(火蒺藜)、霹雳炮等,只不过武器先进也不一定能打赢战争。为什么英国佬打不过南非的布尔人?垃圾外宣害人害己~】

情况一直要到15、16世纪才有所改变,但又要再两百年后,才有证据显示统治者确实已经愿意将资金投入新武器的研发。在当时,后勤对战争的影响仍然远大于科技。拿破仑在1805年的奥斯特利茨(Austerlitz)战争大破俄奥联军,但他所用的武器其实和不久前被送上断头台的路易十六的并无太大不同。拿破仑本人虽然是炮兵出身,但对新武器的兴趣不大。科学家和发明家曾希望说服他拨款研发飞行器、潜艇和火箭,他仍然意兴阑珊。

一直要到资本主义制度和工业革命登场,科学、产业和军事科技才开始了水乳交融的关系,从此世界急速全然改观。

进步论的理想

在科学革命之前,多数人类文化都不相信人类还会再进步。他们觉得黄金时代属于过去,整个世界只会停滞甚至恶化。如果恪遵祖宗智慧,或许能够再次唤回过去美好时光;如果发挥人类智慧,或许也能勉强改善日常生活某些面向。然而,人们普遍不相信人类知识能够克服世界上最重大的问题。如果连穆罕默德、耶稣、佛陀、孔子这些全知者都没办法解决饥荒、疾病、贫穷和战争,我们这些平凡人又怎么做得到呢?

【评论:孔子什么时候成了全知者了?该死的文化马克思主义者想找靶子也别扯我们的古圣先贤,毕竟每代人都有每代人的使命

许多信仰相信,总有一天会出现某位救世主,解决一切战争、饥荒甚至死亡。但是如果说到人类可以靠着发现新知识、发明新工具就解决一切问题,就会被认为不只是可笑,更是狂妄自大。无论是巴别塔、希腊神话的伊卡鲁斯(Icarus)或是犹太传说的活假人(Golem),这些神话故事都在告诫人类,不要企图超越人类的极限,否则只会灾难加身。

等到现代文化承认自己对许多重要的事还一无所知,又发现科学研究可以给我们新的力量,人类开始思索,觉得确实还有可能真正进步。随着科学开始解决一个又一个过去认为无法解决的问题,许多人也开始相信,只要取得并应用新知,人类就能解决所有的问题。贫困、疾病、战争、饥荒、年老和死亡看来都已不再是人类必然的命运,而只是无知造成的限制。

一个著名的例子就是闪电。在许多文化里,闪电都被认为是愤怒的雷神之锤,用来惩罚罪人。但在18世纪中叶有了一个科学史上最著名的实验,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在一场雷雨中放风筝,希望验证闪电是否只是一道电流。通过富兰克林的实证观察,再加上他对电的特性的知识,他终于发明了避雷针,于是神祇缴械认输。

贫穷又是另一个例子。在许多文化里,贫穷都被认为是这个不完美世界里不可避免的一部分。根据《新旧约全书·新约》,在耶稣被钉十字架前不久,有一个女人拿着一瓶珍贵的香膏来浇在耶稣的头上,香膏足足价值300迪纳厄斯银币。耶稣的门徒认为这么大一笔钱可以用来赈济穷人,不该如此浪费,因此有些生气。但耶稣则为她辩护,说道:“常有穷人和你们同在,要向他们行善随时都可以;只是你们不常有我。”(《马可福音》,14:7)。但到了今天,就算是基督徒,也越来越少人会同意耶稣的说法。就现在看来,贫穷越来越像是个可以处理的技术问题。一般都认为,只要以农学、经济学、医学、社会学的最新发现为基础,制定相关政策,就能消灭贫穷。

而且确实,世界许多地方已经不再有最恶劣的贫穷形式。纵观历史,社会上有两种贫穷:(1)社会性的贫穷,指的是某些人掌握了机会,却不愿意释出给他人;(2)生物性的贫穷,指的是因为缺乏食物和住所,而使人的生存受到威胁。或许社会性的贫穷永远都会存在、无法根除,但在全球许多国家中,生物性的贫穷都已经成了过去式。

在不久之前,大多数人的生活还十分接近生物贫穷线,只要一落到这条线以下,就代表无法得到足以维持生命的热量。于是只要稍微失算或是一时不幸,就很容易落到线下,面临饿死的危机。而无论是天灾还是人祸,都很可能让一大群人共同落入这个深渊,造成数百万人死亡。但到今天,全球大多数人民都有一张安全网。可能是个人保险,可能是社会福利,也可能是当地或国际非政府组织的保护,能让他们免遭不幸。即使某一地区遭遇重大灾难,全球动员的救灾工作通常也能避免情况恶化到无可挽回。虽然民众还是会碰上一些落魄、耻辱、贫病交错的情形,但在多数国家里,都不会再发生饥饿至死的惨剧。事实上,许多社会现在的问题是营养过剩,胖死比饿死的概率更高。

吉尔伽美什计划

人类所有看来无法解决的问题里,有一项最为令人烦恼、有趣且重要:死亡。在现代晚期之前,大多数的宗教和意识形态都想当然地认为死亡是不可避免的命运。此外,多数的信仰也以死亡作为生命意义的主要来源。想象一下,如果没有死亡,伊斯兰教、基督教或是古埃及宗教会变得如何?这些宗教告诉信众,他们应该和死亡达成一种协议,将重点放在来世,而不是在今生试图克服死亡、寻求永生。当时最聪明的人才,想的是如何给死亡赋予意义,而不是逃避死亡。

……

这项要打败死亡的吉尔伽美什计划会需要多久?一百年?五百年?一千年?我们回头看看,在1900年的时候我们对人体几乎一无所知,而在这一世纪中已经得到了多么大量的知识,因此确实有乐观的理由。基因工程师最近已经成功将秀丽隐杆线虫(Caenorhabditis elegans)的平均寿命延长了6倍。79这在智人身上是不是也行得通?纳米科技专家也正在研发使用数百万的纳米机器人打造仿生免疫系统,让这些机器人住在我们的身体里,就能打通阻塞的血管、抵抗病毒和细菌、消灭癌细胞,甚至逆转老化的进程。80有几位学者确实认为,到了2050年,就已经能够让某些人达到长生(a-mortal)的状态,只要不是因为意外而受到致命性伤害,就能将生命无限延长[而所谓的不死(immortal),则是指完全没有死亡的可能]。

不论这项吉尔伽美什计划是否会成功,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就会发现许多现代晚期的宗教和意识形态已经不再强调死亡和来世这两项元素。在18世纪之前,各个宗教仍然认为死亡和其影响是生命意义的核心。但从18世纪开始的宗教和意识形态,像是自由主义、社会主义、女权主义,就已经对来世完全失去兴趣。对于共产主义者来说,死后会如何?资本主义者呢?女权主义者呢?如果想从马克思、亚当·斯密或西蒙娜·波伏娃的著作中找到以上问题的解答,无疑是缘木求鱼。唯一一个让死亡仍然占据核心的现代意识形态就是民族主义。在那些绝望到极点但又同时充满诗意的时刻,民族主义就会向人承诺,就算你牺牲了生命,但你会永远活在国家整体的永恒记忆里。只不过,这项承诺实在太虚无缥缈,恐怕大多数民族主义者也不知道这究竟说的是什么意思。

【评论:对于民族主义的仇恨,足以体现作者的内心想法~】

科学研究的恩客

我们活在一个科技时代。许多人相信,有了科技就能找出所有问题的解答。只要让科学家和科技研发人员继续努力,总有一天我们能在地球上创造天堂。然而,科学活动并不是处于某个更高的道德和精神层面,而是也像其他的文化活动一样,受到经济、政治和宗教利益的影响。

科学活动所费不赀。如果生物学家想研究人类免疫系统,就需要实验室、试管、化学药品和电子显微镜,更别提还需要实验室助理、水电工人和清洁工人。如果经济学家想模拟金融市场状况,就得购买计算机、建立庞大的数据库,还需要开发复杂的数据处理程序。如果考古学家想了解古老的狩猎采集行为,就必须长途跋涉、挖掘遗址,还得为所有的骨骼化石和文物标记日期。这一切都需要经费。

现代科学之所以能在过去500年间取得如同奇迹般的成果,有很大程度必须归功于政府、企业、基金会和私人捐助者愿意为此投入数十亿美元的经费。这数十亿美元对于绘制世界地图、宇宙星图,以及将整个动物界编目的贡献,其实远超过哥伦布、伽利略和达尔文个人。就算这几位天才大师从未出生,迟早也会有人得到与他们相同的见解。但如果没有适当资金,就算再怎么天纵英才,也是有力难施。举例来说,如果达尔文从未出生,提出演化论的荣耀就会落到阿尔弗莱德·罗素·华莱士(Alfred Russel Wallace)头上,他在不知道达尔文理论的情况下,不过几年之后也想出了自然选择的演化理论。然而,如果欧洲列强并未资助世界各地的地理学、动物学和植物学研究,不论是达尔文还是华莱士,都无法得到提出演化论背后所需的实证资料。很有可能他们连想都想不到。

究竟为什么会有数十亿美元的资金,从政府和企业流进实验室和大学?在学术界,许多人还天真地相信这一切都是为了纯粹的科学学术。他们认为,政府和企业是基于利他的心态,于是提供经费给他们从事任何他们有兴趣的研究。但关于科学经费的现实绝非如此。

科学研究之所以能得到经费,多半是因为有人认为这些研究有助于达到某些政治、经济或宗教的目的。例如在16世纪,国王和银行业者对于前往世界各地进行地理探勘可以说是挥金如土,但讲到要研究儿童心理学可就一毛不拔。原因就在于,国王和银行家认为新的地理知识能够让他们征服新的土地、成立贸易帝国,但他们在儿童心理学这一块,则看不到任何利益。

20世纪40年代,美国和苏联也投入大量资金研究核物理,而不是水下考古。根据两国当政者推测,研究核物理有助于发展核武器,而水下考古对于赢得战争大概没什么帮助。科学家本身并不一定会察觉到各种控制金钱流动的政治、经济和宗教利益,许多科学家确实只是纯粹为了求知而研究。然而,真正控制科学发展进度表的,也很少是科学家。

就算我们希望能够赞助纯科学,不要受到政治、经济或宗教利益干扰,很有可能还是无法成功。毕竟,人类的资源有限。如果要求美国国会议员为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多拨100万美元来从事基础研究,他一定会理直气壮地问,如果这笔钱拿来做教师培训或是补助他选区某个陷入困境的工厂,不是更能把钱花在刀刃上吗?正因为资源有限,我们就必须回答像是“什么更重要”和“怎样才算花得适当”这种问题。但这些都不是科学问题。科学能够解释的,是这个世界上有什么,事物如何运作,以及未来可能会有什么。就定义来说,科学不会假装自己知道未来“一定”会有什么。只有宗教和意识形态会声称自己知道这些答案。

考虑以下的两难情境:有来自同一系所的两位生物学家,拥有同样的专业技能,都想申请数百万美元的研究经费。甲教授想研究一种会感染奶牛乳房、造成产奶量降低一成的疾病。乙教授想研究的则是奶牛被迫与后代分开时是否会造成忧郁。假设经费有限,不可能两者都补助,那么哪位教授该得到这笔经费?

这个问题没有出于科学的答案,只有出于政治、经济和宗教的答案。在现在,显然甲教授更有可能得到经费。这并不是因为研究乳房疾病比牛心理在科学上更有趣,而是因为能够从此研究得益的乳品业,背后的政治和经济影响力会远大于关心后者的动物保护团体。

或许,如果是在视牛为圣物的印度,或是在某个致力于保护动物的社会里,乙教授就有更大的胜出机会。然而,如果他所在的社会更重视的是牛奶的商业潜力及人民的健康安全,而不那么重视奶牛的情感需求,他最好还是改写一下研究计划,以迎合那些心态。举例来说,计划书可以写道:“奶牛忧郁将导致产奶量下降。若能了解奶牛的心理状态,便可开发精神疾病药物,改善其心情,进而提高一成的产奶量。本人估计,全球奶牛精神疾病药物的市场可达每年2.5亿美元。”

科学并无力决定自己的优先级,也无法决定如何使用其发现。举例来说,从纯科学的角度来看,虽然我们已经越来越了解基因遗传学,但我们还不知道该如何加以应用。是该用这些知识来治愈癌症、创造出超人种族,还是要培育有特大号乳房的奶牛?很明显,就算是完全相同的科学研究,交给民主开放的政府还是纳粹政府,或是资本主义的商业公司,就会有完全不同的用途,而且并没有任何“科学的”理由告诉我们谁才是对的。

总之,科学研究一定得和某些宗教或意识形态联手,才有蓬勃发展的可能。意识形态能够让研究所耗的成本合理化。而代价就是意识形态能够影响科学的进程表,并且决定如何使用研究成果。因此,如果想知道人类究竟是怎样做出核弹,怎样登上月球,光是研究物理学家、生物学家和社会学家的成就还不够。我们还必须考虑到当时的思想、政治和经济力量,看看这些力量如何形塑了物理学、生物学和社会学,将它们推往某些特定的方向。

其中,有两股力量特别值得关注:帝国主义和资本主义。在过去500年间,科学、帝国和资本之间的回馈循环无疑正是推动历史演进的主要引擎。以下章节就会分析其运作。首先,我们先看看科学和帝国这两具引擎是如何结合,再看看它们又如何再扣上资本主义的推进器。

第十五章 科学与帝国的联姻

为什么是欧洲?

征服的心态

地图上的空白

然而,这两者有一项关键的区别。郑和下西洋四处探访,对拥护明朝的各国君主提供协助,但并未试图攻占或殖民他国。此外,郑和的远征并没有深厚的中国政治文化基础。因此,在15世纪30年代明宣宗派郑和最后一次下西洋之后,便突然告终。曾叱咤一时的伟大舰队遭到解散,珍贵的技术和地理知识亡逸,从此再也没有具备此等眼界及资源的航海探险家从中国出航。接下来数百年间,中国的君王依循着先前数百年的做法,其兴趣和野心仅仅及于四方邻国而已。

郑和下西洋得以证明,当时欧洲并未占有科技上的优势。真正让欧洲人胜出的,是他们无与伦比而又贪得无厌、不断希望探索和征服的野心。而在过去,虽然他们可能也有能力做到,但古罗马从未试图征服印度或北欧,波斯从未试图征服马达加斯加或西班牙,中国也从未试图征服印度尼西亚或非洲。中国历代以来,甚至连邻近的日本都相安无事。原本,这一切就是如此自然。真正奇怪的,是为何现代早期的欧洲人忽然有了这股狂热,起航前往遥远而完全陌生、充满异国文化的地方,不仅踏上他人的海岸,还立刻大声宣告“此疆已归吾王所有”。

【评论:三宣六慰怎么就不是大明天子的地盘了??傻了吧唧的大外宣。】

如同来自外层空间的侵略者

罕见的蜘蛛,被遗忘的文字

第十六章 资本主义教条

正因如此,许多文化都认为赚大钱是种罪恶。耶稣就说:“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呢!”(《马太福音》,19:24)。如果整个饼就是这么大,而我又拿了一大块,一定就是对其他人不公平。于是,富人一定得把他们多赚的财富拿出一些,捐给慈善机构作为赎罪。

【评论:反正不包括我们中华文明~】

会变大的饼

在过去几年里,我们看到银行和政府疯狂地印钞票。每个人都担心经济危机会让经济停滞、不再成长,于是他们就这样无中生有地印了数万亿的美元、欧元和日元,让金融体系里凭空出现一大笔便宜信贷,只盼望着科学家、技术人员和工程师能够在经济泡沫破灭之前,设法想出得以力挽狂澜的创世发明或发现。一切指望,就在于那些实验室里的人。像是生物科技、纳米科技的新发现,就可能创造出全新的产业,带来庞大的利润,于是就能拿来打平那些银行和政府从2008年以来虚拟创造出的几万亿数字。而如果实验室的脚步不敌泡沫破灭的速度,可以想见经济前景就会令人十分担忧。

哥伦布也需要金主

以资本之名

资本和政治这两者的紧密相拥,对信贷市场有深远的影响。一个市场究竟能得到多少信贷,不能只看经济因素(例如发现新的油田、发明新的机器),而也得考虑政治事件的影响,例如政权更迭或是采取了更积极的外交政策。诺瓦里诺战役之后,英国资本家投资高风险海外交易的意愿就更高了。他们亲眼证实,如果外国债务人拒绝偿还贷款,女王陛下的军队就会去为他们讨债。

正因如此,今天在判断某个国家的信用评级时,经济体系是否健全远比天然资源的多寡更为重要。信用评级代表的是国家清偿债务的可能性。除了纯粹的经济数据外,也会考虑政治、社会甚至文化因素。就算是拥有丰富石油蕴藏量的产油国,如果政府专制、司法腐败,信用评级通常也不高。这么一来,因为难以取得必要资金开发石油资源,很可能这个国家就只能这样坐在金矿上穷困度日。与此相对的是,如果某个国家虽然缺少自然资源,却有自由的政府、和平的环境,以及公正的司法系统,它就可能得到较高的信用评级。这样一来,就能以低廉的代价取得相当的资金,撑起良好的教育体系、发展出蓬勃的全新高科技产业。

对自由市场的崇拜

资本和政治的关系如此紧密交结,不论是经济学家、政治家还是一般民众都有许多热烈的争论。死忠的资本主义者很可能会表示,资本当然会影响政治,但政治绝不应该插手资本的事。他们认为,如果政府干预市场,市场必然会被政治利益所左右而做出不智的投资决定。举例来说,政府很可能会向产业界课重税,再用这笔钱设置大笔的失业救济金,讨好大众选民。在商人眼中,当然政府最好都别管事,让钱都留在商人口袋里。他们宣称,有了这些钱,他们就会继续开设新的工厂,让现在失业的人都能有工作。

这种观点就会认为,最明智的经济政策就是让政治不要干预经济,将税收和政府管制都减到最低,将一切交给市场力量,让其自由发挥。这样一来,正因为民间投资人完全没有政治考虑,他们会将资金投向获利最高的区块,于是带来最高的经济成长。所以,不管对企业家或劳工来说,最好政府就是无为而治。到了今天,资本主义教条最常见也最有影响力的分身就是自由市场主义。如果是对自由市场最死忠的支持者,不仅会认为国家不该出兵影响国际事务,甚至也会批评国内的种种福利政策。他们对政府的建议,会和老庄思想不谋而合:无为而治,什么都别管。

然而,如果讲到最极端的情况,相信自由市场的概念其实就像相信耶诞老人一样天真。这世界上根本不可能有完全不受政治影响的市场。毕竟,经济最重要的资源就是“信任”,而信任这种东西总是得面对种种的坑蒙拐骗。光靠着市场本身,并无法避免诈欺、窃盗和暴力的行为。这些事得由政治系统下手,立法禁止欺诈,并用警察、法庭和监狱来执行法律。如果国王或政府行事不力,无法做到适当的市场规范,就会失去信任、使信用缩水,而经济也会衰退。不论是1719年的密西西比泡沫,还是2007年美国房地产泡沫带来的信用紧缩和经济衰退,都一再提醒着我们这些教训。

【评论:次贷危机主要是背靠美国政府的房利美与房地美搞出来的,如果美国真是自由市场的话,泡沫不会那么大?至于企业倒闭,那和人类死亡一样是自然历程的一部分~】

资本主义的地狱

第十七章 工业的巨轮

现代经济之所以能够成长,是因为我们愿意信任未来,资本家也愿意将利润再投入生产。然而光是这样还不够。经济成长还需要有能源、有原料,但能源和原料有限,如果用光了,是不是整个系统就要崩溃?

然而,就过去的证据看来,所谓“有限”也只是一种理论。虽然这可能不太符合我们的直觉,但人类在过去几个世纪的能源和原料用量激增,可供使用的能源和原料量其实不减反增!每次即将因为能源或原料短缺而使经济成长趋缓的时候,就会有资金投入科学研究,解决这项问题。这种做法屡屡奏效,有时候让人更有效利用现有资源,有时候找出了全新的能源和材料。

……

正因如此,人类历史在过去一直是由两大周期来主导:植物的生长周期,以及太阳能的变化周期(白天和黑夜,夏季和冬季)。阳光不足、谷物尚未成熟的时候,人类几乎没有能量可用。这时谷仓空空,收税员无事可做,士兵无力行军或打仗,各个国王也觉得以和为贵。但等到阳光充足、谷类成熟,农民的收获堆满了谷仓,收税员四处忙着收税,士兵频频操练、磨刀利剑,国王也召集大臣,计划下一场战事。这一切的源头都是太阳能,这时已经取得并封装在小麦、稻米和马铃薯里了。

厨房里的秘密

能源的汪洋大海

输送带上的生命

血拼的年代

然而,如果根据商人的资本主义伦理,所有的利润都该再投入生产而不是白白浪费,这样一来,消费主义伦理和资本主义道德该如何共存?没问题!就像过去的年代,今天也有精英分子和一般大众的劳力分工。在中世纪欧洲,贵族浪掷千金、尽享奢华,而农民则是省吃俭用、锱铢必较。但今天情况正相反。大富豪管理资产和投资非常谨慎,反而是没那么有钱的人,买起没那么需要的汽车和电视机却毫不手软。

资本主义和消费主义的伦理可以说是一枚硬币的正反两面,将这两种秩序合而为一。有钱人的最高指导原则是——“投资!”而我们这些其他人的最高指导原则则是——“购买!”

这种资本/消费主义的伦理,还有另一个革命性的意义。过去的伦理体系,常常要求人类做些难如登天的事,告诉他们照做就能上天堂。但总是要求他们慈悲、宽容,克服各种欲望和愤怒,还得放下己身的私利。这对大多数人来说实在太过强人所难。所以翻开伦理道德的历史,虽然会看到许多美妙的理想,但遗憾的是几乎没人能做到。大多数基督徒的作为不像基督,大多数佛教徒没听佛陀的话,大多数儒家子弟可能会让孔子频频摇头。

但今天的情况有所不同了,大多数人都能轻松达到资本/消费主义的理想。想要进入这种新伦理所承诺的天堂,条件就是有钱人应该继续贪婪下去,把时间投入赚更多的钱,至于一般大众则是要尽情满足自己的欲望和热情,想要什么就买什么。这是人类有史以来第一次,信众终于真的能够做到宗教要求的条件。只不过,我们又怎么知道它承诺的天堂是什么样子?答案是:看看电视,你就知道。

第十八章 一场永远的革命

摩登的现代

家庭和社群的崩溃

然而,要解放个人是有代价的。现在许多人都悲叹着家庭和社群功能不再、觉得疏离,而且感觉冷漠的国家和市场对我们造成许多威胁。如果组成国家和市场的是一个又一个孤单的个人,而不是关系紧密的家庭或社群,要干预个人生活也就容易得多。现代高楼公寓,所有人各自锁在自己家里,连每户该付多少清洁费都无法达成共识,又怎么可能一起站出来抵抗国家机器?

国家、市场与个人之间的交易并不容易。国家和市场对于权利义务的划分意见不同,个人又抱怨这两者要得太多,又给得太少。很多时候,个人遭到市场的剥削,而国家不但不保护个人,反而还用军队、警察和官僚施加迫害。没人想得到,这种互动本身就有不少问题,更公然抵触过去世世代代的社会运作方式,竟然还是能够成功。经过数百万年的演化,人类的生活和思考方式都预设自己属于社群。但仅仅过了两个世纪,我们就成了互相疏远的个人。这可以说是文化力量的最佳证明。

……

国家同样也越来越介入家庭关系,特别是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现在,父母有义务送孩子接受国家教育。如果父母特别爱辱骂孩子或对他们暴力相向,这样的父母就可能被国家限制权利。如有必要,国家甚至可以把父母关起来,将孩子送到寄养家庭。一直到不久前,如果有人说家长不得殴打或侮辱小孩,否则国家应该介入,都还会被当成笑话,认为这万不可行。在过去大多数社会中,父母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尊亲敬长可说是最高法则,父母几乎可以为所欲为,就算是要冷血弑婴、贩子/女为奴,或是把女儿嫁给年纪大她们两倍的男人,人们都觉得理所当然。但到了现在,父母的权威可说大不如前。年轻人越来越不需要听从长辈的意见,而一旦孩子的人生出了任何问题,似乎看来总是可以怪在父母头上。

【评论:后现代的小原子人是纯纯废物典型~】

想象的社群

正如同核心家庭,只要社群的情感功能还没有完全被取代,就不会从现代世界消失。过去社群的物质功能,现在已经大部分由市场和国家接手,但在部落情谊、同舟共济这些情感上还有待努力。

市场和国家要增强这些情感面,靠的就是塑造“想象的社群”(imagined communities,另译“想象的共同体”),纳入的人数可能达到数百万之巨,而且是专为国家或商业需求量身打造。所谓想象的社群,指的是虽然成员并不真正认识彼此,却想象大家都是同一伙的。这样的社群概念历史悠久,并不是到了现代才乍然出现。数千年来,王国、帝国和教会早就担任了这种想象社群的角色。例如在古代中国,数千万人都认为全国就是一家人,而皇帝就是父亲。在中世纪,数百万虔诚的穆斯林也想象着整个伊斯兰社会就是一个家庭,彼此都是兄弟姐妹。然而,纵观历史,这种想象的社群力量有限,比不上每个人身边几十个熟人所结合成的密切社群。密切社群能够满足成员的情感需求,而且对每个人的生存和福祉都至关重要。然而,密切社群在过去两世纪间迅速衰微,开始由想象社群填补这种情感上的空缺。

现代所兴起的两大想象社群,就是“民族”和“消费大众”。所谓民族,是国家的想象社群。而所谓消费大众,则是市场的想象社群。我们说这些社群属于“想象”,是因为过去的村落社群都是成员彼此熟识,但现代不论民族或市场,成员都不可能像过去一样彼此熟悉。任何一个德国人,都不可能真正认识所谓德意志民族的8000万人;欧洲共同市场的5亿人口,也不可能都互相认识(欧洲共同市场后来发展成欧洲共同体,最后形成今日的欧盟)。

消费主义和民族主义可说是夙夜匪懈,努力说服我们自己和其他数百万人是一伙的,认为我们有共同的过去、共同的利益以及共同的未来。这并不是谎言,而是一场想象。不论是民族还是消费大众,其实都和钱、有限公司和人权相同,是一种“主体间”的现实,虽然只存在于我们的集体想象之中,但力量却无比巨大。只要这几百万德国人相信有德意志民族的存在,同样认同德国国徽,同样相信关于德意志民族的虚构故事,同样愿意为了德意志民族牺牲自己的金钱、时间甚至生命,德国世界强权的地位就难以动摇。

民族竭尽全力,希望能掩盖自己属于想象的这件事。大多数民族都会声称自己的形成是自然而然、天长地久,说自己是在最初的原生时代,由这片祖国土地和人民的鲜血紧密结合而成。但这通常就是个夸大其词的说法。虽然民族确实有悠久的源头,但因为早期“国家”的角色并不那么重要,所以民族的概念也无关痛痒。例如,中世纪纽伦堡的居民可能多少对德意志民族有些忠诚度,但相较之下,因为照顾自己多数需求的还是家人和当地社群,所以对家人和当地社群的忠诚度自然远远高出许多。另外,就算古代许多民族都曾有辉煌的过去,能够存活到今天的却很少。现有的民族多半是到了工业革命后才出现。

中东地区就有许多这种例子。我们现在之所以有叙利亚人、黎巴嫩人、约旦人、伊拉克人的区别,只是因为当初英法两国的外交官在完全不顾当地历史、地理和经济的情况下,在一片沙漠之中确定出了所谓的边界。例如他们在1918年就规定,从此住在库德斯坦(Kurdistan)、巴格达和巴士拉(Basra)的人,就成了“伊拉克人”。至于谁是“叙利亚人”、谁又是“黎巴嫩人”,则主要是法国做的决定。不论是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侯赛因(Saddam Hussein)还是叙利亚前总统阿萨德(Hafez el-Asad),他们都全心全意不断想强化这些出自英法之手的民族意识,但他们夸口伊拉克人或叙利亚人千秋万世、直到永远,却只是种想象的空话。

确实,民族概念并非空中楼阁、毫无根据。伊拉克或叙利亚建国的时候,确实有真实的历史、地理和文化因素,而且有些可以追溯到千年之久。像是萨达姆就大打阿拔斯王朝和巴比伦帝国这两张牌,说自己一脉相传,甚至还把自己的一支师级精锐装甲部队命名为“汉谟拉比师”(Hammurabi Division)。但就算如此,这也不会让伊拉克民族变成一个自古存在的实体。举例来说,就算我用的原料是放了两年的面粉、放了两年的油、放了两年的糖,做出来的也不会是放了两年的蛋糕。

近几十年来,所谓民族的社群概念不断被一群又一群的消费者削弱。这些消费者彼此并不认识,但都有同样的消费习惯和兴趣,因此不但相信还定义大家就是同一伙的。这可能听来不可思议,但我们身边早就有太多实例。举例来说,麦当娜的粉丝就能够构成一个消费者社群。他们要满足这项定义的方式,主要靠的就是购物。靠着购买麦当娜演唱会的门票、CD、海报、衬衫和手机铃声,就能定义谁是粉丝。至于曼联球迷、素食主义者、环保主义者等等也是如此。他们最主要的定义方式也是靠着消费。这可以说是他们身份认同的基石。如果是个德国素食主义者,要嫁给法国素食主义者的概率大概会高于嫁给德国的肉食主义者。

变动不休

我们这个年代的和平

帝国的退位

核子和平

第十九章 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在过去的500年间,我们见证了一连串令人惊叹的革命。地球在生态和历史上都已经整合成一个单一的领域。经济呈现指数增长,今日人类所享有的财富在过去只有可能出现在童话里。而科学和工业革命也带给我们超人类的力量,以及几乎可以说无限的能源。不仅社会秩序完全改变,政治、日常生活和人类心理也彻底改观。

只不过,我们真的更快乐了吗?人类在过去5世纪间积蓄的财富,是不是真的让我们找到了新的满足感?有了取之不尽的能源之后,我们是不是也得到了用之不竭的快乐?如果我们往更久之前回顾,认知革命以来这动荡不安的7万年间,世界是不是真的变得更好?到现在,阿姆斯特朗的脚印还留在无风的月球上,而3万年前也有个不知名的人,把手印留在雪维洞穴里;他们究竟谁比较快乐?如果后来的人并没有比较快乐,我们又为什么要发展农业、城市、文字、钱币、帝国、科学和工业呢?

历史学家很少问这样的问题。他们不去讨论秦朝人是不是比先前采集为生的人更快乐,伊斯兰兴起后,埃及人是不是对生活更满意,也不讨论欧洲帝国在非洲崩溃之后,数百万非洲人的幸福受到什么影响。然而,这些可以说是最重要的历史问题。目前大多数的意识形态和政治纲领,虽然都说要追求人类幸福,但对于幸福快乐的真正来源为何却还是不明就里。民族主义者会说政治自决能够带来快乐。共产主义者会说无产阶级专政能够带来快乐。资本主义者会说自由市场能够创造经济成长,能够教导人类自立自强、积极进取,所以能够为最多人带来最大的快乐。

如果经过仔细研究,结果全盘推翻了这些人的假设,情况会如何?如果经济成长和自立自强并不会让人更快乐,又何必将资本主义奉如圭臬?如果研究显示大型帝国的属民通常比独立国家的公民更幸福,例如假设阿尔及利亚人被法国统治时比较快乐,那我们该怎么办?这样一来,要怎样评价去殖民化,民族自决的价值又该怎么说?

这些都还只是假设,但原因就是历史学家至今还在回避提出这些问题,更不用说什么时候才会找出答案了。学者研究历史,但只是点出了一切的情形,像是政治、社会、经济、性别、疾病、性、食物、服装,而很少有人提到这些究竟如何影响人类的幸福。这是我们对于历史理解的最大空白之处。

虽然很少有人提出对于快乐的长期纵观研究,但几乎所有学者和大众心中都多少有些模糊的定见。常有人认为,历史不断进展,人类的能力也不断增加。而一般来说,我们会运用能力来减轻痛苦、满足愿望,所以我们想必过得比中世纪的祖宗们来得快乐,而他们又一定比石器时代的狩猎采集者来得开心。

然而,这种进步论却可能有些问题。正如我们所见,新的倾向、行为和技能不一定会让生活过得更好。像是人类在农业革命学会了农耕畜牧,提升了人类整体形塑环境的力量,但对许多个人而言,生活反而变得更为艰苦。农民的工作比起狩猎采集者更为繁重,而且取得的食物种类变少、营养较不均衡,染上疾病与受到剥削的可能性都大增。同样,欧洲帝国开枝散叶,同时将各种概念、科技和农作物向四方传播,而且还打开了商业的新道路,大大提升了人类整体的力量;但对于数百万的非洲人、美洲原住民和澳大利亚原住民来说,这几乎完全算不上是好事。历史一再证实,人类有了权力或能力就可能滥用,所以要说能力越高就越幸福,看来实在有些天真。

有些反对这种观点的人,就会站在完全相反的立场。他们认为人的能力和幸福之间正好是负相关。他们认为权力使人腐化,人类有了越来越多的能力之后,创造出来的是个冷漠的机器世界,并不符合人类实际的需求。人类的演化,是让我们的思想和身体符合狩猎采集生活。因此,无论是转型成农业还是后来再转型到工业,都是让我们堕入不自然的生活方式,让我们无法完全实现基因中固有的倾向和本能,也就不可能满足我们最深切的渴望。就算是都市中产阶级,过着舒适的生活,生活中却再也没有什么比得上狩猎采集者猎到长毛象那种兴奋和纯粹的快乐。每次出现新发明,只是让我们与伊甸园又离得更远。

然而,如果认为每个发明都必然带来阴影,似乎也流于武断,就像是深信历史进步无法避免一样。或许,虽然我们与内心那个狩猎采集者越来越远,但并不全然是件坏事。举例来说,在过去的两个世纪里,现代医学让儿童死亡率从33%降到了5%以下。对于那些本来无法存活的孩童或是他们的家人朋友来说,难道这不是让他们的幸福感大增了吗?

还有一种更微妙的立场,就是把历史分成前后两段讨论。在科学革命之前,能力还不一定能带来幸福。中世纪的农民确实可能过得比狩猎采集者更为悲惨。然而在过去几世纪间,人类已经学会更聪明地使用能力。现代医学的胜利只是其中一个例子,其他同样震古烁今的成就还包括让暴力事件大幅降低,国际战争几乎已经烟消云散,而且大规模饥荒也几乎不再发生。

然而,这种说法其实也流于过度简化。首先,这里只根据了非常小的时间抽样,就做出了乐观的评估。大多数人类是要到1850年才开始享受到现代医学的果实,而且儿童死亡率急遽下降也是20世纪才出现的现象。至于大规模饥荒,一直到20世纪中叶都还是大问题。国际战争一直要到1945年后才变得罕见,而且一大原因还在于核子末日这项新的威胁。因此,虽然说过去几十年似乎是人类前所未有的黄金年代,但想知道这究竟代表历史潮流已经有了根本转变,又或只是昙花一现的美好,目前还言之过早。而且,要对现代性加以评价的时候,实在很难避开21世纪西方中产阶级的观点。但我们不该忘记,对于19世纪韦尔斯的煤矿矿工、中国鸦片烟的瘾君子,又或是塔斯马尼亚岛的原住民,观点必然相当不同。楚格尼尼的重要性,绝对不下于《辛普森一家》里的老爸霍默。

其次,就算是过去半个世纪这短暂的黄金年代,也可能已经播下未来灾难的种子。在过去几十年间,人类用了无数新方法干扰地球的生态平衡,而且看来可能后患无穷。有大量证据显示,我们纵情消费而不知节制,正在摧毁人类赖以繁荣的根基。

最后一点,虽然智人确实取得了空前的成就,或许值得沾沾自喜,但代价就是赔上几乎所有其他动物的命运。人类现在取得许多物资和资源,让我们得以免受疾病和饥荒之苦,但我们是牺牲了实验室里的猴子、农场里的奶牛、输送带上的鸡,才换来这些让我们扬扬得意的成就。在过去两个世纪间,有数百亿动物遭到现代工业制度的剥削,而且其冷酷程度是整个地球史上前所未有的。就算那些动物保护团体指出的现象只有1/10是事实,现代农业产业也已经是史上最大规模、最残暴的罪行。要评估全球幸福程度的时候,只看上层阶级、只看欧洲人、只看男性,都是巨大的错误。而且,或许只看人类也同样有失公允。

快乐该如何计算?

快乐的化学成分

生命的意义

认识你自己

如果快乐是在于感受快感,想要更快乐,就得操纵我们的生化系统。如果快乐是在于觉得生命有意义,想要更快乐,就得要骗自己骗得更彻底。还有没有第三种可能呢?

以上两种论点都有一个共同假设:快乐是一种主观感受(不管是感官的快感还是生命有意义),而想要判断快不快乐,靠的就是直接问他们的感受。很多人可能觉得这很合逻辑,但这正是现代自由主义当道而成的结果。自由主义将“个人主观感受”奉若圭臬,认为这些感受正是权威最根本的源头。无论是好坏、美丑、应不应为,都是由每个人的感觉来确定。

自由主义政治的基本想法,是认为选民个人最知道好坏,我们没有必要由政府老大哥来告诉人民何者为善、何者为恶。自由主义经济学的基本想法,是客户永远是对的。自由主义艺术的基本想法,是各花入各眼,看的人觉得美就是美。自由主义的学校和大学,叫学生要为自己多想想。广告叫我们:“做就对了!”就连动作片、舞台剧、八点档、小说和流行歌,都不断在洗脑着:“忠于自我”、“倾听你自己”、“顺从你的渴望”。对于这种观点,卢梭的说法称得上是经典:“我觉得好的,就是好的。我觉得坏的,就是坏的。”

如果我们从小到大不断被灌输这些口号,就很可能相信快乐是种主观的感受,而是否快乐当然就是每个人自己最清楚。然而,这不过是自由主义独有的一个观点而已。历史上大多数的宗教和意识形态认为,关于善、关于美、关于何事应为,都有客观的标准。在这些宗教和意识形态看来,一般人自己的感觉和偏好可能并不可信。从老子到苏格拉底,哲学家不断告诫人们:“认识你自己!”但言下之意也就是一般人并不知道自己真实的自我,也因此很可能忽略了真正的快乐。弗洛伊德很可能也会这么想。

基督教神学家应该也会同意这种说法。不管是圣保罗或是圣奥古斯丁都心知肚明,如果让人自己选择的话,大多数人都宁愿把时间用来做爱,而不是向亚威祈祷。这种选择绝对是顺从你的渴望,但这意思是想要快乐就该去做爱吗?圣保罗和圣奥古斯丁可绝对不会这么说。对他们而言,这只证明了人类本来就有罪,而且容易受到撒旦的诱惑。从基督教的角度来看,大多数人都多多少少沉溺在类似海洛因成瘾的情境里。假设有个心理学家,想调查吸毒者的快乐指数。经过调查之后,他发现这些吸毒者全部志同道合,所有人都说在吸毒的时候最快乐了。请问这位心理学家是不是该发表一份文件,告诉大家想快乐就该去吸毒?

除了基督教以外,还有其他人也认为主观感受不该是最大重点。至少在讲到主观感受的价值时,甚至达尔文和英国演化生物学家道金斯(Dawkins)都有部分观点会与圣保罗和圣奥古斯丁相同。根据道金斯《自私的基因》理论,正如同其他动物,人类在自然选择的影响下,就算对个人不利,他们也会选择要让基因继续流传下去。大多数男性一生劳苦、终日烦忧、竞争激烈、需要不断战斗,就是没办法享受一下平静的幸福;但这是因为DNA操纵着他们,要他们为它自私的目的做牛做马。DNA就像撒旦,用一些稍纵即逝的快乐作为引诱,令人为之臣服。

正因如此,大多数宗教和哲学看待快乐的方式,都与自由主义非常不同。114最看重快乐这个问题的,就是佛教。两千五百多年来,佛教有系统地研究了快乐的本质和成因;正因如此,最近有越来越多科学团体开始研究佛教哲学和冥想。佛教认为,快乐既不是主观感受到愉悦,也不是主观觉得生命有意义,反而是在于放下追求主观感受这件事。

根据佛教的观点,大多数人太看重自己的感受,以为快感就是快乐,不愉悦的感受就是受苦。于是,人类就渴望能有快感,并希望避免不愉悦的感受。然而,这是大大的误解。事实是,人类的主观感受没有任何实质或意义。主观感受就只是一种电光石火的波动,每个瞬间都在改变,就像海浪一样。不论你感受到的是快感或不快,觉得生命是否有着意义,这都只是一瞬间的波动而已。

如果我们太看重这些内部的波动,就会变得太过执迷,心灵也就焦躁不安、感到不满。每次碰上不快,就感觉受苦。而且就算已经得到快感,因为我们还希望快感能够增强或是害怕快感将会减弱,所以心里还是不能感到满足。追求这些主观感受十分耗费心神,而且终是徒劳,只是让我们受制于追求本身。因此,苦的根源既不在于感到悲伤或疼痛,也不在于感觉一切没有意义。苦真正的根源就在于“追求”主观感受这件事,不管追求的是什么,都会让人陷入持续的紧张、困惑和不满之中。

人想要离苦得乐,就必须了解自己所有的主观感受都只是一瞬间的波动,而且别再追求某种感受。如此一来,虽然感受疼痛,但不再感到悲惨;虽然愉悦,但不再干扰心灵的平静。于是,心灵变得一片澄明、自在。这样产生的心灵平静力量强大,那些穷极一生疯狂追求愉悦心情的人完全难以想象。这就像是有人已经在海滩上站了数十年,总是想抓住“好的海浪”,让这些海浪永远留下来,同时又想躲开某些“坏的海浪”,希望这些海浪永远别靠近。就这样一天又一天,这个人站在海滩上徒劳无功,被自己累得几近发疯。最后终于气力用尽,瘫坐在海滩上,让海浪就这样自由来去。忽然发现,这样多么平静啊!

这种想法与现代自由主义的文化完全格格不入,所以等到西方的新世纪运动碰上佛教教义,就想用自由主义的方式加以解释,结果意思却是完全相反。新时代教派常常主张:“快乐不在于外在条件,而只在于我们内心的感受。我们应该别再追求像是财富、地位之类的外在成就,而是要多接触自己内心的情感。”或者说得简单一点,就是“快乐来自内心”。这与生物学家的说法不谋而合,但与佛教的说法几乎正是背道而驰。

佛教与现代生物学和新世纪运动的相同点,在于都认定快乐不在于外在条件。但佛教更重要也更深刻的见解在于,真正的快乐也不在于我们的主观感受。我们如果越强调主观感受,反而就越感到苦。佛教给我们的建议是,除了别再追求外在成就之外,同时也别再追求那些感觉良好的心里感受了。

总结来说,我们现在会使用主观幸福感问卷,希望找出来我们主观认定什么时候有幸福感,而且认为找到特定的情绪状态就是找到了快乐。但相反的是,许多传统哲学和宗教(如佛教)则认为,快乐的关键在于追求真我、真正了解自己。大多数人都以为自己的感觉、想法、好恶就组成了自己,但这是一大错误。他们感觉愤怒的时候,心里想“我很生气,这是我的愤怒”。于是这一辈子做的,都是想要避开某些感受并追求另外某些感受。但他们从来没有发现,苦真正的来源不在于感受本身,而是对感受的不断追求。

如果真是如此,我们过去对于快乐这件事的历史认知,就有可能都是错的。或许,究竟期望是否得到满足、感受是否快活都不是重点,真正重要的问题在于人类是否了解自己。我们有什么证据,证明今天的人比起远古的采集者或中世纪的农民更了解自己呢?

学者一直到几年前才开始研究快乐这件事的历史,而且现在还停留在最初的阶段,正在做出初步的假设、寻找适当的研究方法。这场讨论才刚刚起步,要得出确切的结论还为时过早。最重要的,是要了解各种不同的研究方法,并且提出正确的问题。

大多数的历史书籍强调的都是伟大的思想家、英勇的战士、慈爱的圣人,以及创造力丰沛的艺术家。这些书籍对于社会结构的建立和瓦解、帝国的兴衰、科技的发明和传播,可说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但对于这一切究竟怎么为个人带来快乐或造成痛苦,却是只字未提。这是我们对于历史理解的最大空白之处。而且,现在该是补上的时候了。

第二十章 智人末日

本书一开始,提到我们是从物理学走向化学、走向生物学,然后走向历史学。而无论是物理作用、化学反应,或是生物的自然选择,都对智人和其他一切生物一视同仁、殊无二致。虽然说在自然选择这一块,智人的发挥空间似乎远大于其他生物,但毕竟仍然有限。换句话说,不论智人付出了多少努力,有了多少成就,还是没办法打破生物因素的限制。

然而,就在21世纪曙光乍现之时,情况已经有所改变:智人开始超越了这些界限。自然选择的法则开始被打破,而由智慧设计(intelligent design)法则取而代之。

在将近40亿年的时间里,地球上每一种生物的演化都是依循着自然选择的法则。没有任何一种是由某个具有智慧的创造者所设计的。以长颈鹿为例,它的长颈是因为远古时代长颈鹿原型之间的竞争,而不是因为有某个具有超级智慧的生物所操控。在长颈鹿原型之间,脖子较长的就能够得到更多食物,相较于脖子短的,也就产下较多后代。没有人(肯定也没有长颈鹿)曾经说过:“如果有比较长的脖子,就能让长颈鹿吃到树顶上更多叶子。所以我们就让脖子变长吧!”达尔文理论美妙的地方,就是并不需要有某位智慧过人的设计者来解释为什么长颈鹿会有长脖子。

数十亿年来,因为我们根本没有足以设计生物的智能水平,所以智能设计甚至从来都不是选项之一。一直到相对不久之前,微生物都是地球上唯一的生物,而且能够完成某些神奇的任务。属于某个物种的微生物,可以从完全不同的物种中取得基因码、加入自己的细胞中,从而取得新的能力,例如对抗生素产生抗药性。然而,至少就我们所知,微生物并没有意识,它们没有生活目标,也不会未雨绸缪、为将来做准备。

演化到某个阶段之后,像是长颈鹿、海豚、黑猩猩和尼安德特人都已经有了意识,也有了为将来做准备的能力。然而,就算尼安德特人曾经有过这个梦想,希望鸡可以长得肥一些,动得慢一点,好让他饿的时候抓起来方便,他也无法把梦想化为现实。他还是只能乖乖去打猎,猎捕那些经过物竞天择发展成现在这个样子的鸟类。

大约1万年前,因为出现了农业革命,让古老的系统首次有了突破。那些还是希望鸡能够又肥又慢的智人,发现如果找出长得最肥的母鸡,再把它与动得最慢的公鸡交配,生出来的后代就会又肥又慢。这些生下来的后代再继续互相交配,后代的鸡就都具有又肥又慢的特点。这是一种原本不存在于自然界的鸡,之所以经过这样的智慧设计而出现,是因为人而不是神。

不过,与所谓全能的神相比,智人的设计技术还差得远了。虽然智人可以通过选择育种(selective breeding)来走快捷方式,加速自然选择的进程,但如果想要加入的特性并不存在于野生鸡的基因库里,就仍然无能为力。在某种程度上,智人与鸡之间的关系,就和一般常见而自然的共生关系十分相似。智人等于是对鸡施予了特定的选择压力,让又肥又慢的鸡特别能够繁衍下来;就像是蜜蜂采蜜授粉的时候也是对植物施予了选择压力,让花朵色彩鲜艳的品种更能生生不息。

时至今日,这个40亿岁的自然选择系统却面临了一项完全不同的挑战。在全球各地的实验室里,科学家正在改造各种生物。他们打破自然选择的法则而丝毫未受惩罚,就连生物最基本的原始特征也完全不看在眼里。巴西生物艺术家爱德华多·卡茨(Eduardo Kac)就在2000年推出了一项新艺术作品:一只发着荧光绿的兔子。卡茨找上法国的一间实验室,付费请求依他的要求改造出一只会发光的兔子。法国科学家于是拿了一个普通的兔子胚胎,再植入由绿色荧光水母取得的DNA。当当当当!绿色荧光兔隆重登场。卡茨将这只兔子命名为阿巴(Alba)。

如果只有自然选择,阿巴根本不可能存在。她就是智能设计下的产物。同时,她也可说是一个预兆。阿巴的出现其实代表着一股潜力,如果这股潜力完全发挥(而且人类没有因此灭亡),科学革命很可能就远远不只是历史学上的一场革命而已。这很可能会成为地球出现以来最重要的生物学革命。经过40亿年的自然选择之后,阿巴可说是站在新时代曙光乍现的时间点,生命即将改由智能设计来操控。如果这种可能性终于成真,事后看来,到这之前为止的人类历史就能够有新的诠释:这就是一个实验和实习的过程,最后是要彻底改变生命的游戏规则。像这样的过程,我们不能只看人类的几千年,而要看整体的几十亿年。

全世界的生物学家现在都正在与智能设计这场风潮相对抗。智慧设计反对所有我们在学校里学到的达尔文演化论,而且认为既然生物如此复杂各异,想必是有某个创造者,从一开始就想好了所有的生物细节。生物学家说对了过去,但讽刺的是,讲到未来,有可能智能设计才是对的。

本书写到这里的时候,有三种方式可能让智慧设计取代自然选择:生物工程(biological engineering)、仿生工程(cyborg engineering)与无机生命(inorganic life)工程。

老鼠和人

让尼安德特人再现

仿生的生命

目前的生化手臂还远远不及真正的有机手臂,但它们的发展潜力无穷。举例来说,我们可以让生化手臂有着远大于人类手臂的力量,就算拳王在生化手臂前也会像是弱鸡。此外,生化手臂可以每隔几年就更新换代,也能够脱离身体、远距离操作。

北卡罗来纳州杜克大学的科学家最近刚证明了这一点,他们在几只恒河猴的大脑里面植入电极,再让电极收集脑中的信号,传送到外部设备。接着,猴子被训练单纯用意识控制外部的生化手脚。有一只叫极光(Aurora)的母猴,不仅学会了如何用意识控制外部的生化手臂,还能同时移动自己的两只手臂。现在它就像是印度教的女神一样,有三条手臂,而且生化手臂还能位于另一个房间甚至另一个城市里。所以,它现在可以坐在北卡罗来纳州的实验室里,一手抓抓背,一手抓抓头,还能有一手在纽约偷根香蕉(只可惜现在还没办法远距离吃香蕉)。另一只叫伊多雅(Idoya)的母猴,则是曾在2008年坐在北卡罗来纳州实验室的椅子上,再用意识控制一双在日本京都的生化腿,让它从此世界知名。那双腿足足有伊多雅体重的20倍重。

闭锁症候群(locked-in syndrome)是一种神经疾病,病患会丧失几乎所有控制身体移动的能力,但认知能力却完全不受影响。罹患这种疾病的病人,最后只能用眼球微小的运动与外界沟通。然而,现在已经有几位病人的脑中植入了收集大脑信号的电极。目前科学家正在努力解译这些信号,希望不只能将信号转为动作,更能转为语言。如果实验成功,闭锁症候群的患者就终于能够直接与外界说话,而且我们甚至可以用这项科技来阅读他人心中的想法。

然而,在所有目前进行的研究当中,最革命性的就是要建构一个直接的大脑–计算机双向接口,让计算机能够读取人脑的电子信号,并且同时输回人脑能够了解的电子信号。如果这种设备成功,再直接将大脑连上网络,或是让几个大脑彼此相连、形成“脑际网络”,情况会如何?如果大脑能够直接存取集体共同的记忆库,对于人类的记忆、意识和身份认同又会有什么影响?举例来说,在这种情况下,生化人就能够取得他人的记忆。就算从来没听说过另一个人,没看过他的自传,也不是靠着想象,但却能够直接记得他的记忆,就像是自己的记忆一样。而且,这里的他人可能是男,也可能是女。像这样的集体记忆概念,对于自我和性别认同又会有什么影响?在这种时候,我们要怎么“认识你自己”?又要怎么知道,哪些才是真正属于你自己的梦想,而不是集体记忆中的愿望?

这样的生化人就不再属于人类,甚至也不再属于有机生物,而是完全不同的全新物种。这一切是根本上的改变,其中的哲学、心理或政治影响可能都还不在我们的掌握之中。

另一种生命

奇点

科学怪人预言

如果智人的历史确实即将谢幕,我们这些最后一代的智人,或许该花点时间回答最后一个问题:我们究竟想要变成什么?有人把它称之为“人类强化”(Human Enhancement)的问题,所有目前政治家、哲学家、学者和一般大众所争论的其他问题,在人类强化问题前都算不上什么。毕竟,等到智人消失之后,今天所有的宗教、意识形态、民族和阶级很可能也会随之烟消云散。而如果我们的接班人与我们有完全不同的意识层次(或者是有某种已经超乎我们想象的意识运作方式),再谈基督教或伊斯兰教、共产主义或是资本主义,甚至性别的男女,对他们来说可能都已不具意义。

然而,我们还是有必要谈谈这些关于历史的重要问题,因为就算是这些新时代的神,第一代还是由我们人类所设计,受到我们的文化概念影响。创造他们时所依循的理念,究竟会是资本主义、伊斯兰教,还是女权主义?根据不同的答案,就可能让他们走向完全不同的方向。

大多数人宁愿躲避而不去想了。就连生命伦理学这个领域,也宁可去回答另一个问题:“有什么是必须禁止的?”我们可以用活人做基因实验吗?用流产的胚胎?用干细胞?克隆羊符合伦理道德吗?克隆黑猩猩?克隆人类呢?虽然这些问题确实都很重要,但如果还认为我们能够踩刹车、阻止让人类升级成另一种不同的物种,可能就太天真了。原因就在于,虽然这些计划各有不同,但追根究底还是回到了对长生不死的追求:吉尔伽美什计划。不管是问科学家为什么要研究基因组,还是为什么要把大脑连接到计算机,或是为什么要在计算机里创建一个心灵,十有八九,都会得到相同的标准答案:这么做是为了治疗疾病、挽救人的性命。想一想,为了治疗精神疾病,就说要在计算机里创建一个心灵,难道不会觉得太小题大做?但就是因为这种标准解答太具正当性,所以没有人能够反驳。正因如此,吉尔伽美什计划正是现在科学的旗舰,能够让科学所做的一切都有了正当的理由。创造科学怪人的弗兰肯斯坦博士,现在就坐在吉尔伽美什的肩膀上。阻挡不了吉尔伽美什,我们也就阻挡不了弗兰肯斯坦博士。

现在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影响他们走的方向。既然我们可能很快也能改造我们的欲望,或许真正该问的问题不是“我们究竟想要变成什么”,而是“我们究竟希望自己想要什么”,如果还对这个问题视若等闲,可能就是真的还没想通。

后记 变成神的这种动物

在7万年前,智人还不过是一种微不足道的动物,在非洲的角落自顾自地生活。但就在接下来的几千年间,智人就成了整个地球的主人、生态系统的梦魇。时至今日,智人似乎只要再跨一步就能进入神的境界,不仅有望获得永恒的青春,更拥有创造和毁灭一切的神力。

但遗憾的是,智人在地球上的所作所为,实在没有太多令人自豪。虽然我们主宰了环境、增加了粮食产量、盖起城市、建立帝国,还创造了无远弗届的贸易网络,但全球的痛苦减少了吗?一次又一次,虽然整体人类的能力大幅提升,但却不一定能改善个别人类的福祉,而且常常还让其他动物深受其害。

在过去的几十年间,至少就人类的生存条件而言有了确实的进步,饥荒、瘟疫和战争都已减少。然而,其他动物的生存条件却是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急遽恶化,而且就算是人类相关的改进,也还需要再长时间观察才能判断是否利大于弊,是否能够延续。

此外,虽然现在人类已经拥有许多令人赞叹的能力,但我们仍然对目标感到茫然,而且似乎也仍然总是感到不满。我们的交通工具已经从独木舟变成帆船、变成汽船、变成飞机,再变成航天飞机,但我们还是不知道自己该前往的目的地。我们拥有的力量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强大,但几乎不知道该怎么使用这些力量。更糟糕的是,人类似乎也比以往任何时候更不负责。我们让自己变成了神,而唯一剩下的只有物理法则,我们也不用对任何人负责。正因如此,我们对周遭的动物和生态系统掀起一场灾难,只为了寻求自己的舒适和娱乐,但从来无法得到真正的满足。

拥有神的能力,但是不负责任、贪得无厌,而且连想要什么都不知道。天下危险,恐怕莫此为甚。

致谢

历史年表

距今年代事件
135亿年物质和能量出现。物理学的开始。原子和分子出现。化学的开始。
45亿年地球形成。
38亿年有机生物形成。生物学的开始。
600万年人类和黑猩猩最后的共同祖先。
250万年非洲的人属开始演化。出现最早的石器。
200万年人类由非洲传播到欧亚大陆。演化为不同人种。
50万年尼安德特人在欧洲和中东演化。
30万年开始日常用火。
20万年智人在东非演化。
7万年认知革命。出现能够描述虚拟故事的语言。历史学的开始。智人传播至非洲之外。
4.5万年智人抵达澳大利亚。澳大利亚巨型动物绝种。
3万年尼安德特人绝种。
1.6万年智人抵达美洲。美洲巨型动物绝种。
1.3万年弗洛里斯人绝种。智人成为唯一存活的人类物种。
1.2万年农业革命。驯化动植物。出现永久聚落。
5000年出现最早的王国、文字和金钱。多神教信仰。
4250年出现最早的帝国:萨尔贡大帝的阿卡德帝国。
2500年出现最早的硬币:通用的金钱。波斯帝国:普世的政治秩序(“为全人类的福祉而努力”)。印度佛教:普世的真理(“让所有人类解脱痛苦”)。
2000年中国汉帝国。地中海罗马帝国。基督教。
1400年伊斯兰教。
500年科学革命。人类承认自己的无知,开始取得前所未有的能力。欧洲人开始征服美洲和各大洋。整个地球形成单一历史场域。资本主义兴起。
200年工业革命。家庭和社群被国家和市场取代。动植物大规模绝种。
现在人类脱离了地球的疆域。核武器威胁人类的生存。生物开始越来越由智慧设计形塑,而非自然选择。
未来智慧设计成为生命的基本原则?智人被超人类取代?

参考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