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论
前言
本套书帮我度过了无数个无聊的课堂,还让我在英剧《神探夏洛克》之外深入了解了这一位「神探」。
由于《神探夏洛克》时间点选得好,以及还原度高,阅读本书时,我常常会想起电视剧中的情节并感叹编剧水平高。
我和其他读者一样,没法接受夏洛克死亡。柯南·道尔写「死」了夏洛克,引来了大量抱怨,后续就有了夏洛克的回归。
我非常羡慕夏洛克非凡的观察推理能力,我还专门训练过观察能力,但是后续推理能力跟不上,可能是我的生活经验太过于贫瘠了吧。
总之,本书非常值得反复阅读。
书籍简介
作者: [英] 阿瑟·柯南·道尔
出版社: 天津人民出版社
出品方: 果麦文化
原作名: The Complete Sherlock Holmes
译者: 张雅琳
出版年: 2019-9
页数: 2080
定价: 358.00元
装帧: 平装
丛书: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ISBN: 9787201148014
内容简介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完整收录《血字的研究·四签名》《福尔摩斯冒险史》《福尔摩斯回忆录》《福尔摩斯归来记》《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恐怖谷》《最后的致意》《福尔摩斯案件簿》,囊括阿瑟·柯南·道尔爵士创作的4部长篇小说及56部短篇小说。
4部长篇包括从奠定夏洛克·福尔摩斯“基本演绎法”推理地位的《血字的研究》到充满冒险意味,让福尔摩斯跟华生医生九死一生的《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从充满人性丑恶的《四签名》到令人唏嘘的《恐怖谷》。56部短篇则展现了更多福尔摩斯丰富的探案经历:有他的宿敌莫里亚蒂的首次登场及最终对决;有他唯一欣赏过的女性艾琳·艾德勒的机智应对;有他决心退隐却因为内心强烈的使命感驱使不得不重新出山的故事;也有他跟政治家们和罪犯间斗智斗勇的种种。
作者简介
阿瑟·柯南·道尔(Arthur Conan Doyle,1859—1930)
英国作家,医生。1859年5月22日出生于苏格兰的爱丁堡,自幼喜欢文学。因成功塑造了家喻户晓的侦探人物——夏洛克·福尔摩斯,开辟了侦探小说历史“黄金时代”的不朽经典,被誉为“侦探悬疑小说之父”。一生创作了60个关于福尔摩斯的故事,包括4部长篇小说和56部短篇小说。逝于1930年7月7日,为世人留下“真实如钢,耿直如剑”的墓志铭。代表作:《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约翰·史密斯的告白》《失落的世界》等。
正文摘录
《血字的研究·四签名》
《福尔摩斯冒险史》
《福尔摩斯回忆录》
《福尔摩斯归来记》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恐怖谷》
《最后的致意》
《福尔摩斯案件簿》
附录
永远迷人的福尔摩斯
先来说说一件发生在我的现实生活里和福尔摩斯有关的事情。最近刷微信朋友圈,一位女生朋友发了条状态,主旨是抱怨她的男友,其中有句话,“你又不是福尔摩斯,要是你跟他一样天才,情商比他低我都能忍。”
那时我正巧开始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在我的既定印象中,和她一样认为福尔摩斯的智商高,同时毫无情商,但细细一想,我突然困惑了——福尔摩斯真的是个自大的讨厌鬼吗?可这样整个故事便充满了矛盾,为什么华生还会如此忠诚追随?为什么伦敦城警探们会接纳甚至邀请他共同破案?为什么那些商贩妇人和小孩都愿意给到福尔摩斯关键的探案信息?为什么贝克街221B至今源源不断依然有各地喜爱福尔摩斯的人给他写信?
当读完整部小说,植根在我脑中的偏见被颠覆了——福尔摩斯的情商压根不低,甚至奇高无比。接下去的文章中,我将分析我是怎样得出的这个结论,也会给到一些书中带给我印象深刻,或感动或乐趣无比的细节(福尔摩斯的名言之一,“一直以来我都坚信,小细节往往蕴含无法估量的意义”)。
第一点,只要他想,和谁都聊得来
表达能力是许多情商低的人所欠缺的,但很明显福尔摩斯没有任何沟通障碍,他能准确且清晰地说明观点。顶多有些小虚荣,每次大家一头雾水的时候,他就来一句“嘿!老兄,简单极了!我可不是故弄玄虚,事实摆在眼前,显而易见。”短短的解释后,华生难免感叹,“每次听到你分析,刚开始总疑惑不解,听完了又觉得事情简单得不能再简单,好像我自己也能推理出来。” 这说明福尔摩斯能很好的表达自己,即便是误解,也能直达重点进行澄清。
或许有的人能够把话说清楚,情商低的表现却是把话聊死,让聊天对象上一秒还在热情,下一秒就噎死,说不下去。但福尔摩斯绝对不会如此,他是个很会说话的家伙,要是放到现在,主持个访谈节目也十拿九稳,绝不冷场。
在探案过程中,为了获取关键信息,福尔摩斯需要和形形色色的人闲聊。我最敬佩的一段对话是寻找偷走的宝石,他和卖鹅人之间的交谈,起初卖鹅人有顾虑,不想多说,福尔摩斯推断他的好赌之心,故意和他打赌,又故意装作是个打赌失败的傻瓜,成功地在对话中得到了破案线索。
还有一桩案件需要从船主太太那里要到信息,为了避免听上去是在盘问,福尔摩斯和以往一样,开启了高超的聊天技能,对船主太太说,“太遗憾了,史密斯太太,听说你们家的汽船特别好,本想租用……对了,船名叫什么来着?想不起来了。”光看文字,我都可以看到福尔摩斯声情并茂的演出。
对于这点,书中有个细节,福尔摩斯对华生透露了他的方法论——“向这类人打探情况,有一点很关键。千万不能让他们觉得你在刻意挖消息,否则,他们立刻闭嘴,什么都不愿透露。要像我刚才那样,装作无所谓,有一搭没一搭地闲扯,你想知道的事他们自然会说。” 所以只要福尔摩斯想,和谁都聊得来。
有意思的是,擅长和外人聊天的福尔摩斯,在华生面前却显得直白,甚至很久不说一句话。那么,为什么福尔摩斯会许多讨好陌生人的技巧,却不用在华生的身上?下一条我们具体来说。
第二点,他非常在意朋友
刚说过福尔摩斯和谁都聊得来,可是看看华生的投诉,“跟他聊天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他难得开口说话。可要是碰到感兴趣的话题,他能聊个没完,完全没有沟通障碍。” 华生也曾当面指责过福尔摩斯——“你就是台机器,只懂得计算的机器,有时候简直没人味。”华生又抱怨过,破案时候,福尔摩斯“提要求总是斩钉截铁,带着一切尽在掌握的其实,想要拒绝不容易。”
面对这样一个骄傲自大、冷血无情、强势做决定、不带商量的讨厌鬼,矛盾的一件事,华生依然忠诚追随福尔摩斯,甚至认为“福尔摩斯的生活常态就是冒险,能沾光体验一次,求之不得。” 这是怎样一种奇特心理?
所有读过整套书的读者,应该都会对福尔摩斯唯一的一次释放感情而记忆深刻。跟着福尔摩斯,虽然有精彩的案件可以去冒险,但伴随着的是与歹徒的斗智斗勇,那一次,华生差点受伤,福尔摩斯着急地确认,“华生,没受伤吧?天啊,快告诉我没受伤!”接着他的脸紧绷得像石头,怒气冲冲地瞪着罪犯,说:“老天开恩,算你走运,要是杀了华生,你别想活着出去。” 在日常生活中,那个从不去主动讨好朋友,缺点一大堆的福尔摩斯,只有在重要时刻会显露关怀。
福尔摩斯的情商既然高,为何常常还会令好友生气?在我看来,这两件事并不矛盾。先说个小故事,有个朋友是摄影师,他发的朋友圈可有意思了,昨天是给哪个明星拍写真,今天是给品牌拍世界级的模特,打光、化妆还有修片都是实力在线,但这些年来,他每次分享可爱女儿的照片,却都是手机拍的很日常的画面,同样的好看照片,但又不同的温度,这个细节让我偶尔会感动。想到我自己,因为写作,所以会格外区分书面和口头表达,与人交谈时会注意用词,避免说得太文艺,要说人话。我们在什么方面拥有技能,就会在那些方面对于亲切的人放下技能。当一个人拥有了许多武器,他要学习的不是学会更多武器,而是懂得什么时候正确使用武器,和放下武器。由此不难理解,福尔摩斯很懂人情世故,在亲密的人面前,反而更直接,不想用假惺惺的方式去关心。而我想,这才是真正的友谊,人与人的关系不是讲不来,而是行动中感受出来的。
至于为何华生如此追随福尔摩斯?还是再来想想我们自己吧!我们都喜欢那些让自己感到舒服的人,因为我们喜欢被人讨好的感受,这没错吧?可这些往往都不太是我们的好朋友。真正的好朋友让我们头疼,说起这家伙的缺心眼来,可以大吐苦水,讲个三天三夜没完。华生抱怨福尔摩斯,正是因为在华生面前的福尔摩斯没有任何伪装,是个有血有肉的人。而我们透过华生的眼睛,看到的福尔摩斯也才那么真实可爱。
我们都喜欢和自己一样有缺点的真实的人,不是吗?
第三点, 对于爱情,他明白
八卦的部分来了,说说福尔摩斯的爱情观。
福尔摩斯亲口说过终身不婚的原因——“可惜,爱情是个感性的东西,是理性推理的天敌。对我来说,冷静可观的推理高于一切。为了不影响判断力,本人终身不婚。” 这句话值得去分析。首先,在整套福尔摩斯书籍中,他没有恋爱过,但他的立场是终身不婚,也就是说在福尔摩斯的逻辑中,恋爱和婚姻是等同的,由此可以推断,假设有一天他爱上了某个人,开始交往,那么就会是以结婚作为目标,非常认真的那一种。其次,在表述中没有看到他对爱情的排斥,而是用了“可惜”,也说明了根本原因是不希望爱情影响探案的理性。最后,根据上一条,是不是也可以推断,福尔摩斯如果不再当侦探,那么他去恋爱,会成为深陷爱情的和我们一样的傻瓜?虽然想想有些不可思议,但这样一推断却又有点可能。
以前年纪小,我总觉得那些义无反顾去爱的人是勇敢的。现在三十岁,渐渐的,好像也能理解那些没有做这些事情的人其实也有着他们的勇敢。有人一辈子不要孩子,不代表不喜欢孩子,有可能是把孩子的成长看得很重要,自己受过原生家庭的伤害,于是把育儿看得神圣,便一直小心翼翼。同样的,有人一辈子不谈恋爱,不是不向往爱情,而是很看重,于是挑剔。或许这样能够帮助我们理解福尔摩斯,爱情和婚姻对他是很感性的存在,不是房子和身份的交易,不是财产的保障,非常纯粹,他才选择不触碰。(另一个角度,要是你和福尔摩斯相爱,这家伙会为你疯狂到什么程度,想想就有意思。 )
对于爱情,福尔摩斯除了有他的观念,他也懂爱情,在探案中也可以看得出来。我记得华生记录的前几个案子,有一个是在现场找到了女人的戒指,福尔摩斯有一段完美的推理,这段有点长,我还是分享一下。
“死者身上的财物一样没少,可见凶手杀人并不是为了劫财。那到底是为了什么?政治?女人?我一直在两者间反复推敲,最终更倾向于后一种可能性。政治杀手一旦看准目标,肯定会立即动手,事后迅速逃离现场。而这个凶手恰恰相反,行动起来从容淡定,房间里到处都有他的脚印,说明他在犯罪现场停留的时间比较长。这起谋杀绝不是出于政治目的,而是私人恩怨,所以才会有如此精心策划的报复行动……后来又发现了女人的戒指,问题就彻底解决了;凶手显然是用戒指让受害者回忆某个女人,这个女人不在现场,有可能已经不在人世。”
在这段推理中,我看到福尔摩斯虽然没有爱过,但却懂得爱一个人的那些情绪。
再说一个关于爱情的案件,当福尔摩斯和凶手面对面,知晓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福尔摩斯甚至放走了凶手。他解释的原话是,“我从没爱过谁,华生,如果真的爱了,我爱的女人也遭此厄运,说不定我也会像这位无法无天的猎狮人一样做,谁知道呢?”
前面我提到如果和福尔摩斯在一起,他该有多感性。没错吧!既然提到放走犯人,我见过一些论坛上的讨论,问福尔摩斯是不是常常放走凶犯,那么接下去也来说说这一点。
第四点,出于正义,可以绕过法律放走凶手
我们喜欢福尔摩斯,除了这个人的奇怪个性,还有一点,他的内心有一把正义的尺子,所以他很暖,他的个人魅力早已超越侦探这个角色的局限性。如果福尔摩斯只是一个死板于法律,为了案件找寻真相的人,那么我们也就不会这样爱他,甚至敬仰。
上文提到放走罪犯的一个故事,我所印象深刻的,还有三个。其中有个故事,是老人家一直被威胁和欺负,但忍了一辈子,可是对方还要加到他的女儿身上,忍无可忍,老人家选择了杀死对方。在知道了事情的原委后,福尔摩斯没有告发,他说,“我留着你的口供,如果小麦卡锡被判有罪,我只能拿出来救人;如果无罪,任何人都不会看到它。不管你在不在世,我们都会保守秘密。”福尔摩斯信守承诺,故事的后来,老人去世,晚辈不知道过去的阴霾,没有仇恨,从此幸福地生活。
另一个故事,在放走罪犯后,福尔摩斯的解释让人不禁思考,法律究竟是为了惩罚而惩罚,还是为了改造一个犯错的人变得更好,“我确实放走了一个重犯,但也可能拯救了一个灵魂。这家伙吓得不轻,以后肯定不会再犯事。现在送监狱,说不定以后就是监狱的常客。”
还有一次,简直暖到了心窝,有个奇葩的案件,福尔摩斯有一次收到了年轻女孩的委托,寻找失踪的恋人。福尔摩斯很快查明真相,恋人根本不存在,女孩的继父和自己差不多年纪,继父为了不让女孩嫁人,从而享受她的钱财,于是想出了一个点子,伪装成他人,接近女孩,使她心动,又忽然消失使她绝望到很久不嫁人。一方面这起案件中恋人根本不存在,无从告发,另一方面真正的暖是,福尔摩斯没有向女孩揭露这件残酷的事情,他对女孩说,“一定会有个明确的结论。案子交给考虑吧,别多想了。你只需要做一件事,从记忆中彻底抹掉霍斯默安杰尔先生,就像他从你的生活中彻底消失一样。”福尔摩斯在保护这个女孩,他知道即使指出,也会让女孩更加心碎,更加绝望。他的心里有度,拿捏的恰到好处。作为读者的我们,不爱他才怪。
第五点,如同孩子一样热烈
为了让犯人落入法网,福尔摩斯有许多的策略,这难免让人会对他产生矛盾心理,既喜欢他的聪明智慧,又暗地里不喜欢他的老谋深算。可读过书后,我发现很难将他和老谋深算这四个字联系在一起,反而福尔摩斯更像是个热烈的孩子,不会伪装,忠于自己,遇到喜欢的事情,他实在太可爱。
福尔摩斯的生命意义是探索案件,越有难度的案件越让他感觉到真正在活着,看一看在华生的观察下,那个“小孩子”的模样吧——“福尔摩斯的神情起了微妙的变化,别人可能看不出来,但绝逃不过我的眼睛,我知道,他已经嗅到了线索。在不经意的旁观者看来,他还像之前一样面无表情,但是,他眼里有了光芒,动作也变得轻快,无不透露着迫切和紧张,我可以肯定,猎物出现了。”
还有这一段,“那张热切的脸上还是一副紧张专注的表情,看得出来,新发现的迹象充满启示,为他打开了一条活跃的思路。想想猎狐犬,前一秒还耸拉着耳朵和尾巴在狗窝旁闲逛,后一秒就追着浓烈的气味飞奔,肌肉紧绷,两眼放光——正是福尔摩斯从早晨到现在的变化。短短几小时前,他还裹着鼠灰色的睡袍,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在浓雾封锁的房间里不停兜来转去,现在简直是换了个人。”
对于破案,福尔摩斯不在乎钱,不在乎权。给钱再多的案子,没挑战,他不接;警探拿走功劳,他看得明白,也不去争。(福尔摩斯刻薄地说过,不是一个人做了什么不重要,而是说了什么更重要。)他很纯粹,知道自己喜欢什么,不在意什么。光是这一点,足以让他的性格闪闪发光。
下面的这段话是他所定义的他的工作,正因为他做到了,所以非常有说服力,也很是令人羡慕了——“我为自己选择了这个特殊职业;世界上干这行的只有我一个,更确切说,我为自己创造了这个特殊职业。我是一名顾问侦探,你大概不知道顾问侦探是怎么回事。在伦敦城,有许许多多官方侦探和私人侦探,这些人办案遇到困难就来找我,我能引领他们找到正途。他们只需向我提供手头掌握的证据,而我凭借对历年案件的了解,帮助他们理清头绪,发现线索。”
第六点,他也有他的生活情趣
福尔摩斯是个有生活情趣的人。慢着,这个观点说出来可能让人难以接受,偏见中这是个没有生活的人。
如果从福尔摩斯的角度代入,从事一份他自己开创的所热爱的工作,所以可以说,他的工作就是他的生活。不同侦探破案有不同风格,福尔摩斯不想落入沉闷无聊的探案工作之中,便想到办法增添其中的情趣。
有一个故事是在贝克街的家中,福尔摩斯召集了大家,说要去探案,叫来马车夫。接下去的情节来得太快,快到让我心跳加速,和华生一样没有反应过来——“车夫绷着脸,不大情愿地凑上前,伸出双手去帮忙。就在这时,只听见尖锐刺耳的金属碰撞声,咔嚓,福尔摩斯随机跳起身。‘各位各位!’他两眼炯炯发亮,高声叫道,‘请允许我介绍一下,这位是杰弗逊霍普先生,杀死德雷柏和斯坦格森的凶手。’电光石火的一瞬间,事情就发生了,快得让我一时反应不过来。 ”
对此,福尔摩斯有自己的一套说法, “华生总说我是个不折不扣的戏剧家。我确实拥有一点艺术家的天分,时刻追求完美的戏剧效果。探案时制造几个悬念,为揭开真相做好铺垫,这样才能突出破案成果。不然的话,侦探工作会变得多么无趣啊。直愣愣地上前拍人家肩膀,直截了当地指控罪行,有意思吗?相反,敏捷推理、巧妙设陷、机智预测、大胆假设、成功验证,这些才能体现侦探的成就和价值。” “假如一切安排得像火车时刻表一样精准明了,还会这种刺激感吗?请耐心点,好戏马上开始。”
这一句“请耐心点,好戏马上开始” 也算是福尔摩斯的本人金句吧!
第七点,福尔摩斯和华生,才不是“腐”的那种关系
我偏题啦,明知道这不算情商的部分,但作为重大发现,姑且作为最后一条,各位高抬贵手。我是BBC《神探夏洛克》的剧迷,看过三遍这部英剧,曾经因为太入戏,到了第二季第三集,康伯巴奇扮演的福尔摩斯跳楼自杀,曾经上网想找到编剧的住址,寄个刀片过去。那时天天等待第三季的更新,常常刷论坛,看见福尔摩斯归来,在墓地拍拍华生肩膀,那画面看得眼泪汹涌澎湃。
大概是论坛逛多了,不自觉也认定福尔摩斯和华生有另一层特殊的情谊,谁叫是腐国出的小说呢。可是,真正一字一句读完整部全集,说真的,我在文字里完全没有发现这个腐的迹象。因此可以说,读了书以后,端正了我两个曾经的偏见,一个是错认为福尔摩斯没有情商,还有一个是觉得福尔摩斯和华生有那么点儿意思。
为什么他们在“腐”这件事,没有半点意思呢?首先,华生的性取向是女性,他还和福尔摩斯的委托人结婚,唯一可惜的是对方去世得早。华生第一眼见到了莫斯坦小姐,认为她很美,便陷入爱情之中,这才引出福尔摩斯的论断,福尔摩斯一副唐僧不近女色的口吻,说委托人的相貌只是案件的一个元素,包括委托人本身都是案件元素的存在,他不会让这些影响自己对于案件的理性思维。这可以看出两点,一点是华生见到漂亮的女性,本能是喜爱的。第二点是福尔摩斯是有意屏蔽掉对于委托女性的相貌,他是有意识这样做的,并非毫无感觉。
其次,来看看书中的华生,和莫斯坦小姐恋爱的样子吧,“我站在莫斯坦小姐身边,握着她的手。爱情真是妙不可言:我和她今天初次见面,以前从未相识,不曾说过甜言蜜语,不曾有过眉目传情,可在最危急的时刻,我们竟不自觉地拉住对方的手。至今回忆起来,仍感到不可思议。我当时的第一反应就是上前保护她;她后来回忆说,当时的第一反应就是靠向我,寻求慰藉和保护。我们像两个天真的孩子,手拉手站在一起,尽管身处阴森黑夜,内心却无比踏实。”
接着是关于福尔摩斯的性取向,在他们使用马车和煤油灯的年代,英国婚姻认可的依然是男女之间,而福尔摩斯亲口说过,“可惜,爱情是个感性的东西,是理性推理的天敌。对我来说,冷静可观的推理高于一切。为了不影响判断力,本人终身不婚。”反过来的逻辑是,如果爱情不影响推理的理性,他是会恋爱会结婚的。既然愿意,结合当时的社会情境,也就是说福尔摩斯是喜欢女性的。
最后是一个细节的推断,整本书唯一提到福尔摩斯生命中特别的女性(当然不是房东太太哈德森),那一个篇章的开头总有点引诱读者的嫌疑,华生说,“她永远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口中的‘那位女士’。她是他眼中的女神,没一个女人比得上。”然而读了发现并没有什么瓜可以啃,福尔摩斯和她的交集甚浅。不过也可以作为一个值得玩味的细节,华生是个敏感的人,或许与这个女士,福尔摩斯有更多的交集,但作为朋友,为了保护福尔摩斯,不能写出所知道的所有情节吧!
我并不是侦探小说迷,对于福尔摩斯的了解,也仅是看改编的电影和电视剧,以及读过这唯一的一遍原著全集,写下了些收获分析,作为读书记录。期待和资深的福尔摩斯迷们交流,或许有的观点在读过原著的三四遍,甚至五六遍后才能发掘。
至于情商高低的评判,更是每个人有自己的标准,也许我眼中高情商的福尔摩斯,在另一个人眼里做得还不够,这样的情况也很可能存在。近年来,我对情商的定义也日渐失去标准。小时候的生活环境教育我要说话得体,做个让人舒服的人,最好的榜样是《红楼梦》薛宝钗,看清不说透,给人留余地,如果像林黛玉那样全身是刺,是没好结果。然而二十八岁后搬到了文化独特的冰岛长期居住,这里的人们往往不太热络,在看过了北欧电影《一个叫欧维的男人决定去死》,和读过美国小说《岛上书店》后,我更开始反思,那些说话不太友好,待人接物没有那么自来熟的人,其实也没那么糟,甚至接触久了以后,更值得信赖,情谊也更深刻。粗暴地用“情商低”来形容这些人,有失公正。
人到三十,对于情商这件事,至今我仍在困惑,如果真的所谓“情商高就是说话让人舒服”,可这和讨好型人格有什么区别?特别是在当别人舒服了,让自己不舒服,那该怎么办?说话不直接,绕着弯,带来了更多的曲解,对方没有理解你的意图,让沟通有了成本怎么办?为了高效率让对方做到自己想要的事情,于是利用人性的特点去设计一些小手段,可是面对最亲近的人,会不会可耻,会不会不真诚?如果与人沟通,目的是双方都能合作好,切切实实把事情做好,那么情商高的意义是什么?别人舒服重要,还是把事情办好更重要?
我有点怀疑,在对于情商学习的路上,我是否越走越偏,至少在读福尔摩斯的整部书,看到福尔摩斯的为人处世,我竟然赞同他的这些做事细节,关于他的点点滴滴描述,甚至没有一个时刻是皱着眉觉得有什么不妥的。但是,情商究竟高不高,这又有什么重要的?贝克街221B,仍然有人寄信到这个地址,像我一样支持和喜爱福尔摩斯的人有很多,我们愿意去相信这个虚拟小说的虚拟人物是真的存在的。
那么多人喜欢福尔摩斯,倒也跟柯南道尔的写作手法有关。我们这群傻瓜读者,跟着傻瓜华生一起,不知不觉上套了。所有的视角都是通过华生,一开始福尔摩斯的论断,华生不相信,我们也不相信,怎么可能这样准确,该不会是提前做好了准备,要来骗我们。然后听福尔摩斯一次又一次的逻辑和演绎,华生渐渐信了,我们跟着华生,慢慢也信了。到了后来,案情还模棱两可,福尔摩斯说“老兄,实在太简单”,我们附身在了华生,跟着大喊,“怎么简单了!”接着和华生一起,像个学生乖乖听老师的教导和讲解。华生就是我们,我们就是华生,华生把我们想说的说了,这个视角设计得精妙无比。
可能你好奇,《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套书为什么具备阅读价值,依旧经典?在我看来有三个主要原因,第一当然是福尔摩斯,所有小说的金线便是生动的人物,生动到你以为个人这真的存在。第二是英国的文化符号,在小说中可以见到那些伦敦的熟悉地名,比如查令十字街,比如帕丁顿车站,比如摄政街。又比如英国的雾,我印象很深刻的对话,“华生,雾来了。”“严重吗?”“再过一刻钟,还不出来的话,小路就要挡住了。再过半小时,别说小路,连伸出去的手都看不见。” 第三个原因太明显,差点忽略,想想那些古怪的案件有着古怪的元素,中古世纪的传奇故事,喷火的龙,吸血鬼,财宝金银,食人土著,木腿坏蛋,邪恶伯爵,实在精彩好看。
最重要的一点,是永远迷人的福尔摩斯。
马车和煤油灯的时代早已过去,如今犯罪更高科技,侦测手段更厉害,但只要福尔摩斯在,这部小说的生命会一直在。
2019年10月20日
写于雷克雅未克,冰岛
福尔摩斯的魅力
初识福尔摩斯的时候,我还只是个小学生。那时我根本不知道何谓推理小说,脑子里一直以为电视上的大盖帽们就是人们所说的侦探了。就在我上五年级的时候,有一天我母亲从一个朋友手里借来一套《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就是那个八十年代流行的四本装的群众版本。我看到封面上一个吞云吐雾的人物侧影,便随手翻开第一篇《血字的研究》。那时年幼的我并不知道,这一翻,使我跌入推理之海,十年一日,迄今仍泥足深陷,不得自拔。
最早读完的就是《血字的研究》,脑子里印象最深的并不是同好们津津乐道的逻辑推理,倒是柯南道尔笔下美国西部的粗犷风情令我心向往之。之后读的是《四签名》,四个难解的符号,一道神秘的契约,柯南道尔说故事的技巧在这里得到了更进一步的体现。《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让我懂得什么是阴森恐怖,论诡异,此篇当居福尔摩斯全集中首位。《恐怖谷》是四个中长篇里我最喜爱的一部,在故事的后半部分“死酷党人”中,阴谋,爱情,背叛,凶杀连成一体,相互纠缠,共同堕落,埋伏在恐怖谷下的一股暗流在爱德华的娓娓道来中喷发而出,少年心气在小说里找到了最好的表达。直到现在我还记得爱德华自白时我的惊诧和欣慰之情。
五十六个短篇小说使福尔摩斯成为侦探史上第一名探。在我看来,《波希米亚丑闻》.《红发会》.《五个桔核》.《斑点带子案》.《“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三桅帆船》.《马斯格雷夫礼典》.《跳舞的人》.《六座拿破仑半身像》和《三个大学生》堪称其中翘楚之作。《红发会》是柯南道尔本人最满意的一部短篇,它的构思新奇,渗入了作家独到的幽默感,文风潇洒从容,的确是不朽的名篇。《波希米亚丑闻》让我们知道福尔摩斯并非百战百胜,不要小看这个小插曲,这是福尔摩斯在读者眼中显得真实可信的一个重要因素。《五个桔核》提出了一个不可思议的谜题,谜团本身之诡异掩盖了结局的不足。《斑点带子案》作为短篇密室推理,不仅有一个合格的解答,情节之曲折,悬念之丰富更是令人叫绝。《“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三桅帆船》在短小的篇幅中融合了历史故事和推理情节,颇有《血字的研究》之遗风。《跳舞的人》模仿爱伦坡的《金甲虫》,同属密码推理,叙事技巧和阅读趣味却超过前人。《马斯格雷夫礼典》是极受年轻读者欢迎的寻宝题材,其中注入了作家极强的情感因素,女性形象的塑造令人过目难忘。《六座拿破仑半身像》中的福尔摩斯终于露出凡人的一面,对着衷心敬佩他的雷斯垂德和华生,他以鞠躬答谢他们的掌声,这一幕场景让我久久难忘。《三个大学生》贵在纯净,没有多余情节的修饰,三选一,笔触老到,虽是小题材仍能牢牢吸引住读者的目光。这些多姿多彩的故事让我知道什么是阅读趣味,让我知道侦探小说的旨趣和奥秘,知道并非所有书籍都像课本那般面目可憎,令人望而生厌。
人渐渐长大,数年间断断续续又重读了几遍全集,惊讶地发现一向喜新厌旧的自己还是一如既往地喜欢这本书。它也许不如克里斯蒂小说的波云奇诡,不如奎因小说的丝丝入扣,不如钱德勒小说的浪漫内敛,但似乎却有其超乎芸芸众生之上的一份独到的魅力。这股魅力,看起来似乎迷惑难解:一本描写虚构人物的类型小说,何以能吸引住全世界几代读者的目光;何以能让全世界各地的福尔摩斯研究协会风起潮涌;何以能让英国这个严肃古板的国度发行纪念邮票悼念小说人物的逝世;何以能让人常看常新,并一厢情愿地相信小说只是一本记载真实人物言行的传记。我始终相信,这种魅力并非体现在推理小说的传统趣味上,诸如案情的曲折,推理的严密,谜题的难解等等,而是别有奥妙。
简单的说,福尔摩斯探案最吸引人的地方在于其类型化的形式及作家为突破类型所做的努力。类型化,是读者熟悉并喜欢人物的一个重要诀窍。翻开《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我们会发现所有作品都有一个相似的开头:阴暗的伦敦天空,贝克街221号B座中温暖的壁火,侦探正对着一个事物大发议论,而旁边坐着那永远沉浸于惊诧和敬佩之情中的华生。这时,一个不速之客闯入房间,开始述说他遇到的麻烦………柯南道尔就在这样一个看似普通的叙事模式之上建构了六十部长短不一的小说。依靠一个熟悉的情境,不仅能使读者以最快速度投入到作品中去,更能为读者营造出一种“安全感”,这种“安全感”依赖于作家和读者之间的默契,是让我们迅速接受并融入作品的关键。柯南道尔的成功首先就是建立在这个游戏规则的上面。当然,柯南道尔并不是一个一味遵守游戏规则的作家,《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优秀,更在于柯南道尔为打破类型化的限制所作出的种种尝试上,正是这些尝试使福尔摩斯拥有了一种“意在言外”的韵味。事实上,当我回忆起少时阅读福尔摩斯的经验时,我的脑中首先出现的不是什么精彩的案情,而是一幕幕鲜活的场景:一个古怪的侦探,一个对侦探忠心不二的脑子不太灵光的退役医生,以及他们之间的拌嘴,对世界的不同看法,还有他们之间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深厚情谊。这股感人的友谊贯穿于探案始终,使普通读者一方面感到福尔摩斯的高山仰止,另一方面却又真切地感受到这个人物的现实性。柯南道尔极少用笔墨直接描写出这股友谊,而是让它体现在一个个看似不经意的小细节中,用笔含蓄,感情不露,正是大师所为。看过的《新探案》的朋友,应该都忘不了其中一段感人至深的描写,这也是柯南道尔唯一的一次让他的主人公摘下好强的面具:
说时迟那时快,他抽出一支手枪就放了两枪。我觉得大腿上一热,就象烧红的烙铁贴在肉上一样。接着只听咔嚓一响,福尔摩斯用手枪砸中他的脑袋,我见他脸上淌着血趴在地上,福尔摩斯搜去他身上的武器。然后我朋友的结实的胳臂伸过来搂住我,扶我坐到椅上。
“没伤着吧,华生?我的上帝,你没伤着吧?”
当我知道在这表面冷冰的脸后面是有着多么深的忠实和友爱时,我觉得受一次伤,甚至受多次伤也是值得的。他那明亮坚强的眼睛有点湿润了,那坚定的嘴唇有点颤抖。这是仅有的一次机会,使我看见他不仅有伟大的头脑,而且有伟大的心灵。我这么多年的微末而忠心的服务,有这一点感受也就知足了。
“没事儿.福尔摩斯。擦了一点皮。”
他用小刀割开我的裤子。
“你说得很对,“他放心地喊了一声,“是表皮受伤。“他把铁石般的脸转向俘虏,那犯人正茫然地坐起来。“算你走运。要是你伤害了华生,你不用打算活着离开这间屋子。你还有什么说的?”
――――《三个同姓人》
这是全集中我印象最深的情节之一。时至今日,我依然记得初次看到这一段文字时体会到的浓浓的暖意。柯南道尔表达出了一些其他类型小说家表达不出也不想表达的东西,而这正是福尔摩斯能够风靡几代而历久不衰的奥秘所在。
这几年我重读福尔摩斯,读的就是这样一种情境,一种气氛,一种感觉,而非评论界所看重的逻辑推理和犯罪心理学云云。这时候的福尔摩斯已和我对童年时代的怀旧心理纠缠在一起,重读的过程也是不断体会似水年华的流逝,不断追寻童年时代的梦想,不断认识昔日生活的纯真可贵的过程。十几年前那个躲在被窝里偷读侦探小说的小男孩已经远去,那些叱姹风云的幻想也早已没了踪影,所剩下的只有伦敦的满天大雾,221号B座中温暖的炉火,吵吵闹闹的贝克街小分队,以及孤独的侦探和他那忠心耿耿的朋友。
2003·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