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论
前言
本杰明·富兰克林是人类历史上的重要人物,他的头像出现在100美元纸币上,随着美国崛起而走向全球。
英国佬的徭役和各种苛捐杂税和明代时的中国确实很像。他的价值理念及行为和明代绅士比如祁彪佳非常像,这方面被挂到了附录中。
勤劳、节俭等美德确实是美德,在中国如此,在欧美也是如此。缺乏这种美德的比如希腊人就是劣等民族,债台高筑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
他经营自己的事业的过程和表现也值得我们学习。书中还提到了很有有价值的内容。比如「我在这个建议的序言中,说明这个建议的创议人,不是我,而是几位具有公益精神的绅士。依据我的惯例,凡事有关公众的利益,应尽力避免在公众之前表现出自己是任何一种计划的发起人。」(详见《开办学校》)。再比如用自己的经历告诉我们怎么经营人际关系特别是化敌为友(详见《出入政坛》)。此外还有诉诸利益来打动别人。
富兰克林虽然支持废奴,但是对印第安人一点也不友好。比如书中有下面的言论:
的确,如果上帝有意要灭绝这些野蛮人来给地球上的文明人留出地方的话,那么似乎很明显甜酒就是指定的方法,它已把起先住在海滨一带的印第安人灭绝了。
对此我只能表示😀~
我读过这本书好几遍,以前没有细究翻译的问题。这个翻译版本算是比较好的,但仍旧存在很多问题。
首先很多翻译完全是不合适的,比如下面的骠骑将军:
我在这件事上并没有私利可图,除了努力做好事以外,只是尽我的责任。如果这个取得车马的办法做不到,在14日内我只好报告这位将军。我想这位骠骑将军约翰·圣克莱爵士会立即带一队士兵进州里来找车马,这是我不忍听到的,因为我是你们很诚恳、很忠实的朋友和同情者。
根据我过往的经验,我无法接受下面这种句式:
「而那种错误也许是由于我没有宗教信仰而可能造成的。」
我肯定也需要补补现代漢语了。
书籍简介
作者: 富兰克林
出版社: 国际文化出版公司
译者: 唐长孺
出版年: 2005-5
页数: 274
定价: 28.80元
装帧: 平装
ISBN: 9787801734143
内容简介
本杰明·富兰克林,他作为一名政治家,是美国建国的创始者、美国独立运动的领导者、民主精神缔造者、《独立宣言》的起草者;同时,他还是最杰出的科学家、外交家、出版家、作家和社会实业家,他像是“从天上偷窃火种的第二个普罗米修斯”(唐德语),成为举世公认的现代文明之父、美国人的象征。
《富兰克林自传》是一部影响了几代美国人、历经两百余年经久不衰的励志奇书,它包含了人生奋斗与成功的真知灼见,以及诸种善与美的道德真谛,被公认为是改变了无数人命运的美国精神读本。阅读本书,与一个伟大心灵对话,收获一份人生修养的智慧。
作者简介
富兰克林(1706-1790),美国最伟大的先驱者和美国民主的缔造者之一,著名的科学家、出版家、外交家、政治家、哲学家和实业家,美国独立运动的领导人,曾参与起草并签署了《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
富兰克林1706年出生于北美新英格兰的波士顿,他在家中的17个孩子中排行15,父亲是从事蜡烛和肥皂制造的小商人。富兰克林少年时进过两年学校,后因家境困顿,被迫辍学,12岁时,父亲让他到哥哥的印刷铺里当学徒。学徒的日子是艰难的,然而,他却利用学徒的闲暇时间刻苦自学,阅读了大量的书籍,在政治、科学、历史、文学等方面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他还通过自学能熟练地运用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拉丁语。
1726年,富兰克林开始在费城独立经营印刷工厂。从此,富兰克林的事业生涯开始蒸蒸日上,开始创造一个美国梦的传奇故事:他印刷并发行影响巨大的《宾夕法尼亚报》;他发明了避雷针、两用眼镜、新式火炉和新型路灯;他率先提出了北美殖民地“不联合就死亡”的口号,并与杰斐逊起草《独立宣言》;而当美国制宪会议因为联邦体制问题争论不休时,富兰克林又欣然前往,进行调解。1771年,他出版了改变无数年轻人命运的《富兰克林自传》。这本书生动地记叙了富兰克林的成长历程,告诫年轻人积极向上,在世界上影响深远。一个人在如此众多的领域成就斐然,美国历史上几乎无人能及。
1790年4月17日,富兰克林逝世于费城,美国人民为他举行了最隆重的葬礼,他被誉为世界上最著名的公民,受到各国人民的敬仰。富兰克林以自身的努力创造了一个不朽的神话,造就了一个属于他的时代,成为“他生活的时代和国家中最伟大和最出色的人”。
唐长孺,(1911-1994)当代史学大家,武汉大学历史系教授,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国家文物局古文献研究室主任。他是魏晋南北朝隋唐史、敦煌吐鲁番出土文献领域的权威专家,著作等身,其学术观点广为国内外学界认同和引用。《富兰克林自传》是其翻译代表作,自问世以来在海内外广为汉传,影响甚大。
正文摘录
第1部 正传
(写于1771年)
富兰克林自传的这一部分是他于1771年,在当时英国特怀福德镇圣阿萨夫教堂主教家写给其儿子威廉·富兰克林的,正如作者指出的,“这些所写的目的在文章开头表示过了,里面包含一些对于别人并不重要的家庭逸事”。
正传前言
亲爱的孩子:
我素来就喜欢收集我祖先的一些遗闻逸事。你也许还记得,当你随我在英格兰时,我曾为了这个目的跑过远路,去遍访亲族中的遗老。想来你也会同样喜欢知道我一生的经历,可其中的许多事情,你还不熟悉哩!恰巧我现在在乡村中休假,预计可有一星期的空闲,我就坐下来把这些事写出来给你。
我这样做,也还有别的原因。我生长在贫穷和微贱的环境中,经过许多艰难,在世界上居然有点财富和相当的声望,并且我一生的经历带有很多幸运的成分,我运用处世之道,靠了上帝的保佑,得到成功。我的子孙也许喜欢知道,他们可以找出一些事情正适合于他们自己的境况,而取以为法。
那种幸运,当我回忆它的时候,常常使我想,如果它给我以如意称心的话,我绝不反对把同样的生活从头重演,不过要求享有作者在再版时改正初版错误的权利。这样,我除了改正错误之外,还可以把一些不吉祥的灾难和事件改变一下,使别人更为舒服一点。就算这点也被否定了,我仍旧愿意按原样重度一生。但是这样的重演是不能指望了,那么最接近重演的该是回忆平生而把它写下来,使这回忆在可能的范围中传之久远。
因此,我也将纵容这个在老人们是那么自然的癖好,来絮絮叨叨地谈他们和他们自己的旧事。并且我将谈得不使为了敬重长辈才不得不来听的人厌烦,因为这本书的读或不读,原是随人的便的。
最后(我最好自己承认,不然的话会没有人相信我),或许我还应该深深感谢自己的虚荣心。的确,我从来很少听过或看到过开始时说“我绝不存有一点虚荣心”等话,而紧跟着就自夸自赞起来。人们都不喜欢别人有虚荣心,其实他们自己也有一份的。我对于虚荣心,独采取公平态度,深信虚荣心常使人得到好处,并使他交往的人都受其益。所以,在不少的情况下,如果有人为他一生幸福中的虚荣心而感谢上帝,这完全是无可诽笑的。
既然我说感谢上帝,我愿自己承认我过去在上帝的福荫下,已享有上述的幸福——上帝以处世之道引导我,并赐予我成功。对于将来,虽然我不应妄测,但我的这种信仰却诱我希望有同样的好处仍旧降临到我身上,继续着这种幸福,或者使我有能力负担不可避免的逆运,可以像别人一样来体验它。
我的未来命运究竟如何,只有上帝能够知道,也只有他的权力能够福佑我们,甚至在我们遭受苦难的时候也如此。
家族逸事
我的哥哥们都当了各种行业的学徒。
我8岁的时候,被送到文法学校去读书,我父亲想把我——作为他十个儿子中的一个——贡献到教会去服务。我在读书上的早慧(那一定是很早,我简直不记得我不能读书是在什么时候),以及他的朋友们全都认为我一定会成为一个好学者,这些都促使我父亲送我去读书。我伯父本杰明也赞成,他提议,如果我愿意学习他的速写方法的话,他就把他速记的布道讲演的册子全都送给我,就像开店一样作为资本先期储备起来。不管怎样,我在文法学校上学实在不到一年,虽然在那期间我已渐渐从那一年级的中等升为全级之冠,并且还进入了高的年级,按规定在那年年底就要升到三年级了。但是这时我的父亲考虑到上大学的费用,既有这么大的一个家庭负担,他不能很好地供给,并且许多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后来也多穷困不能自足,我听他向他的朋友们说过,这些理由使他改变了最初的主意,叫我从文法学校出来,又送我到一个写算学校去。这所学校的主办人是那时有名的佐治·勃朗威尔先生,他的办学一般说来是很成功的,因为他用的是温和和鼓励的方法。在他的教导之下,我很快地把字写得很好,但是在数学上我失败了,毫无进步。10岁时,我被叫回家来帮着父亲做事,是制造蜡烛和肥皂。这个行业他也没学过,他一到新英格兰,看出他的染色业很少需要,不能维持他的家庭,他就改了行。于是我就干一些剪烛心、浇灌烛模、看守店铺、跑腿送货的工作。
我不喜欢这个行业,极愿去航海,我父亲却宣称反对此事。不管怎样,因为住在水的附近,我就常到水边去并很早就学会了游泳和划船。我同别的孩子们在小船上时,通常都是让我来指挥,尤其是在遇到困难的情形时。就是在别的事情上我也总是许多孩子中的首领,有时曾令他们陷于困难境地。我想举出其中的一个例子,它显示出我早年突出的协作精神,虽说在当时是不合适的举动。靠近水磨那里有一个咸水池,涨潮时,我们常常站在池边钓鱼。由于过度地践踏,我们把那里弄成一个泥洼了。我的计划是在那里修筑一个钓鱼台,以便我们在上边立脚,我还把一大堆石块指给我的同伴们看,那些石块原是准备在池边盖新房子用的,却正合我们所需。到了晚上,工人们已经下工走了,我就集合了若干我的游戏伙伴,像蚂蚁一样努力地工作起来,有时两三个人抬一块石块,把它们都搬光了,修成了我们的小钓鱼台。第二天早上,工人们一见石块堆丢了,吓了一跳,左找右找在我们的钓鱼台找着了。他们追究探访搬动石块的人,于是我们被发现了,并受到埋怨,有些同伴还受到父亲们的呵斥。还有,虽然我辩解这工作是有用的,我的父亲却教训我说不诚实的事没有一件是有用的。
我想你也许愿意知道一点我父亲的风度和性格。他具有很好的体格,中等身材,很结实、很强壮。他天资敏巧,会画画,会一点音乐,有清脆悦耳的嗓子。他往往在全天店务完了之后的晚上,在他的提琴上演奏圣歌,同时随之歌唱,那声音是很好听的。他也有机械学的天赋,偶然用到其他行业的工具是很灵便的。但是他最大的长处却在于深明事理和判断果决,不论对私事或公事都是如此。在公共事务上,他的确不曾担任过职务,因为他要抚养人口众多的家庭,窘迫的环境就把他牢牢地拴在商业上了。但是我记得很清楚,时常有领袖人物来造访,他们征询他对镇上的或他所在的教会的事务有何意见,他们对于他的判断和劝告表示极为佩服。也常有一些人来和他商量自己所遭遇的困难事情,并且他常被选为两方争执时的调解人。他常喜欢邀几位明达的朋友或邻人来家里围桌叙谈,并且总留心引起一些机敏有益的话题来辩论,因为这可以增进他的孩子们的智慧。用这个方法,他使我们的注意力转到什么是善良、正直和人生处世之道上,而绝不或很少注意到桌上的食物,菜烹调的好坏、过时或当令、对不对胃口等,这样我就养成对这些东西如此地不注意,以致在我面前摆的是哪种食物都不去区分,直到现在,如果在饭后几小时来问我吃的什么,我很难回答。这习惯在旅行中对我很方便,而我的旅伴们有时却为了他们长时间养成的更精致的味觉和食欲得不到满足,而感到很不愉快。
我的母亲也有同样的好体格,她抚养了她的十个孩子。除了我父母去世时的病之外,我从不知道他们生过一点病。我父亲活了89岁,母亲85岁。
少年印刷工
言归正传:我继续在我父亲店中干了两年,也就是直到我12岁。我的哥哥约翰,本来是学习蜡烛匠这一行业的,却离开了父亲,结了婚,且跑到罗德岛去住了。显然我注定了要顶他的缺而成为蜡烛制造商,但是我仍旧不喜欢这个行业。我父亲深深考虑到如果他不为我找到更合适的工作,我一定会像他的儿子约塞亚那样,逃到海上去做水手,使他大为伤心。所以他有时带我出去散步,并造访小木匠、泥水匠、车匠、铜匠等,看他们做活,他就可以观察我的爱好,并力图把我的爱好吸引到某些手艺或别的在陆地上的行业上来。去观察娴熟工匠使用他们的机械工具,使我很喜欢,而且对我很有用。凭借常看也就学会了一点,当不能雇到工人时,我自己也能够在家中做些零活。我也曾为了实验做了一些小机械,当做些机械实验的意向在我心里是新鲜而热烈的时候。最后我父亲终于决定叫我跟伯父本杰明的儿子塞缪尔学制刀业,他在伦敦学过这个行业,大约那时正在波士顿开业。我跟他见习了一些时候,但是他希望我交学费,对此我父亲很不高兴,把我又领回家来了。
我自幼喜欢读书,手中所得到的一点钱全都花到买书上了。因喜欢读《天路历程》,我收集的书第一部就是分做数小册的约翰·班扬文集。后来我把它卖掉了来买柏顿的《历史文集》,这文集是小贩们卖的书,价格很便宜,全部有四五十册。我父亲的小图书馆里大都是神学争辩的书,其中的大部分我曾读过,并且曾一直惋惜,在那一时期我正是求知若渴的时候,但自从决定了我不去当牧师,我就不能得到更多的好书。那里有一本普鲁塔克著的《名人传》,这本书我读得很熟,并且认为那段时间是花费得大有好处的。还有一本笛福著的《计划论》和另一本马瑟博士著的《为善论》,这两本书或许曾使我思想转变,而对我后来一生中的几件大事有着影响。
这个酷爱读书的习惯,好不容易使我父亲决意叫我去做一个印刷工人,虽说他已经有一个儿子——詹姆斯——学了这个行业。1717年,我哥哥詹姆斯从英国带回来一台印刷机和许多铅字,就在波士顿开办了他的印刷所。比起我父亲的行业来,我更喜欢这个行业,但是仍旧热望着航海。为了防止这种倾向的可怕后果,我父亲就急着把我束缚在哥哥那里。我抗拒了一些时候,但终于被人劝服,签订了学徒合同,当时我还只有12岁。我要做学徒一直到21岁,仅仅允许我在最后一年支取最低的工资。在短时期内,我就把事情做得很熟练,且成为了我哥哥的有用帮手。当时我有一些接触好书的机会了,认识了几个书店里的学徒,使我有时能够借到一点书,那些书我要十分注意迅速归还和保持干净。有时一本书是晚上借来而必须在次日一早送还的,我就常常振作精神在我屋中读到深夜,免得到时不还这书就被当做遗失或缺货了。
过了些时候,一位藏书很多,常常到我们印刷所来的聪敏商人马修·亚当斯先生邀请我到他的图书室去,并且欣然地把我所选择的一些书借给了我。那时我迷上了诗,还作了一些。我的哥哥,以为这是大可利用的,就鼓励我,使我即兴地作了两首民谣。一首题为《灯塔的悲剧》,内容是述说灯塔看守人沃西·莱克和他的妻女沉船的事;另一首是《水手之歌》,述说海盗提奇(或黑胡子)就擒之事。两首诗实在不好,都是用市井俚俗诗体写的。印出来之后,我的哥哥叫我沿街兜卖。第一首销路很好,因诗中所述是新近的事实,得到好评。这事使我妄生虚荣心,但是我的父亲挖苦了我的成绩,并劝我作罢,并且告诉我作诗的人一般都是乞丐。这样我就避免了当一个诗人,极可能是一个十分拙劣的诗人。不过散文的写作对我一生的经历却是大有用处,且是我上进的主要方法。我要告诉你,在这种情形下,我是怎样得到写作上的一点能力的。
在城里另外有一个嗜读的孩子,名叫约翰·科林斯,我跟他过往甚密。我们很喜欢争辩,并极愿驳倒对方,这种好辩的脾气,很容易变成坏习惯。这种不需要拿到实际中来的辩论,在人面前往往使人极不愉快。因此,除了破坏清谈以外,你原本可以交朋友的地方,却成为使人憎嫌甚或是仇人的制造所。在阅读我父亲有关宗教的辩论书籍时,我就见到了这点。我久加观察,发现明白的人们很少陷入其中,除非那些律师、大学里的人和教养在爱丁堡的各种各样的人们。
有一次,不知为什么,科林斯与我就一个问题引起辩论,这个问题是女子受专门知识的教育是否适当,以及她们能否从事研究。他的意见以为这是不适当的,因为她们对这事是天生不能胜任的。也许有点为争辩而争辩,我就站在反对的一方,他天生比我善辩,又曾准备了很多的话。并且,据我想,有时他压倒我是靠他的口才比靠他的坚强理由更多些。没有得出定论我们就分了手,且要有一些时候不会再相遇,我坐下来把我的辩论写出来,誊清了寄给他,他回答我,我又答复他。双方都寄了三四封信之后,我父亲偶然看到我的信稿。他并未加入争辩,只乘机向我谈论起我作品的体裁来,他评断说,虽然我的拼写和标点正确较对方为优(这要归功于印刷所),但在辞句优雅、条理明晰方面我却不如对方。在这些方面,他举出几个例子使我信服。我知道他的意见是公平的,从此对于文体更加注意,且决心努力改进。
这时的前后,我偶然看到一卷残缺不全的《旁观者》报,那是第三卷。我以前一本也没看见过。我买了它,读完了它,读得十分愉快。我认为文章写得极好,如果可能的话,我还很想模仿它。抱着这个念头,我取出其中的几篇,把每句的大意摘要录出,放置几天以后,再试着不看原书,用自己想到的某些合适的字,就记下的摘要加以引申复述,要表现得跟原来的一样完整,把原篇重新构建完成。然后我又把我写的《旁观者》拿来与原来的比较一下,发现我的一些错误并加以改正。但是我发现自己缺乏词汇,或在记诵和运用词汇方面缺少准备。我想如果在那时以前我还继续作诗的话,一定能获得丰富的词汇。因为为了合律和协韵,写诗常常需用意义相同而长短不同、声调不同的字,这样就会把我摆到继续不断搜求大量词汇的需要下,也会帮助我记住它们而能运用自如。因此,我把一些故事改写成诗,过了些时候,当我把那散文已完全忘净了,我再把诗改写成散文的格式。有时我也把我记录的摘要大意打乱,几个星期之后,当我开始理出整句、完成全篇时,就先竭力使它们还原为最好的次序。这样是为了训练我的构思能力。而后再把我的作品与原文比较,发现错误,再改正过来。有时我竟生发妄想,在某些意义不大的细节上,认为我已是十分幸运地改进了原文的方法和文体,而这妄想鼓励我自以为可在后来成为一个过得去的英语作家。对于当作家,我是非常有雄心的。我做这些练习和阅读的时间是在晚上下班以后,或在早上工作开始以前,或在星期日。星期日我总设法独自留在印刷所里,尽力避免平常出席公众祈祷会。这件事,在我父亲管教之下时,他时常严格地要我参加,不过,我实在仍认为那是一种义务,虽然对我来说,我匀不出时间去参加这种活动。
我16岁的时候,偶然见到一本书,是特里昂写的,推荐了一个素食谱,我决心严格按这个食谱吃素食。当时我哥哥尚未结婚,没有成家立业,他自己跟他的学徒都在别人家中寄食。我的戒食荤腥,引起了不方便,还常因这个特点受到责备。我学会了几样特里昂式的烹调方法,如烧土豆饭、制速成布丁和几样别的饭菜,就向我哥哥建议,如果他每星期把我饭费的半数付给我,我便自己烧饭吃。他立刻同意了,并且不久我便发现我还能把他付给我的钱节省下一半来,这成了我购书的额外基金。此外,这件事对我还有别的好处。我哥哥和其余的人到印刷所去吃饭,我一个人留在所里,并且,很快地吃完我的点心——那常常不过是一块饼干或一片面包、一把葡萄干或一个从面包店买来的果馅饼和一玻璃杯白开水——我就能利用其余的时间来读书,一直读到他们回来。由于经常注意节制饮食,头脑就更清晰敏捷的缘故,我在读书方面大有进步。
现在要谈的是,在某些情况下我深愧对数学的无知,在学校时我学了两次都未学好,于是我把柯克的算术书顺利地全部自学完。我也读过舍勒和斯图美的航海书,了解了书中包含的一点几何学,但对那门科学从来没求深造。约在这时,我读了洛克的《人类悟性论》和波特洛亚尔派的会员们所著的《思维的艺术》。
当我力求文体上的进步时,我偶然找到一本英文文法书(我想那是格里·伍德所著的),在书的末尾有论及修辞学和逻辑学的两篇简短概要,后一篇是用苏格拉底辩论法的范例作为结语的。此后不久我就得到色诺芬著的《苏格拉底回忆录》,在这本书里有许多这种辩论方法的实例。我被这个方法迷住了,就模仿它,扔掉我粗暴的反驳和固执的辩论,而采取谦虚的、探究的、怀疑的方法。于是,我读了莎弗茨伯里和科林斯的书以后,就成为一个对我们教义中许多论点有疑问的怀疑论者。我觉出这种方法对我很稳妥,且很能困窘那些我用它去反驳的人,所以我很喜欢这种方法,不断地练习它,并且渐渐能够很有技巧、很熟练地去折服别人,即使他们是很有学识的人,而且对于那个结论他们也不能预见,以致让他们陷于困惑之中而不能自拔,由此我就得到胜利,而那常常不是我自己也不是我的理由所应得的。我继续运用这种方法不多几年,就慢慢地扔开它了,只剩下用谦虚的话表示意见的习惯。当我提出任何可能引起辩驳的观点时,永远不用“确实的”、“无疑的”,或其他对于一个意见表示肯定语气的话,而宁愿说“我以为”或“我认为某事是如何如何”,“依我看来它似乎是”或“我认为它应该是如此如此”,“由于什么什么理由”或“我想象它是这样,如果我没弄错的话”。这个习惯对我有很大的益处,当我有机会述说我的主张时会得到大多数人的信服,因之我曾不断得到高升。并且,谈话的主要目的是“对别人说”或“听别人说”,“使人愉快”或“使人信服”,因此我谨劝那些善意的、明白事理的人们不要以固执傲慢的态度来降低他们为善的能力才好,这样就很少陷于被人厌憎的境地,从而引起反感,使那些谈话的目的都归于失败。别忘了,是为了那些目的我们才谈话的,那就是说,要交流见闻,互相愉悦。因此,你若想和人谈话,用一种抬高自己意见、固执独断的态度,会引起别人反感而不注意听你讲话。如果你希望获得和增进知识而向别人征求意见,而你同时还表现得固执己见,那么,谨慎、明晓事理的人因他们不喜争辩,或许会躲开你,让你坚持己见,依然故我。还有,用那样的态度,你会很难使你自己得到听的人们的欢心,或劝诱人们赞同你的观点。蒲柏明断地说过:
人们一定会受教,如果你没有教诲他们的样子,
对于他不知道的事情,便说是他忘记了。
他更进一步劝告我们:
说的虽然是确实的,也要用谦逊的词句。
他可以配上另外一句,而他却配上这样一句,我觉得不是很确切:
因为缺少谦虚就是缺乏见识。
假如你问,为什么不很确切?我必须重引这两句:
不谦虚的话没有辩解的余地,
因为缺少谦虚就是缺乏见识。
那么,“缺乏见识”(人如缺少了它是很不幸的)不正可作“缺少谦虚”的辩护词吗?而下面两句不是更确当吗?
不谦虚的话只能有这个辩解,
即缺少谦虚就是缺乏见识。
是否如此,我应该请求更高明的评断。
兄弟失和
独闯费城
总督的“赏识”
与科林斯的交往
费城生活
与拉尔夫的交往
伦敦的印刷工生涯
再返费城
再与凯默合作
我的思想观
合伙创办印刷所
创办讲读俱乐部
我该先提一提,在前一年的秋天,我曾和几个朋友组织一个交换知识互相促进的俱乐部,名之曰“讲读俱乐部”。我们每星期五晚上开会,我所拟定的会章要求每一个会员轮流提出一个或几个关于道德、政治或自然哲学的问题,大家加以讨论;又每人在三个月中提出或诵读一篇他自己写作的论文,题目随他自己的便。我们辩论是在会长的指导之下,务求本着诚恳的探求真理的精神,不喜欢争论,不以急于求胜的态度进行,并且为防止激昂的情绪,又规定一切独断自信的或针锋相对的意见,都算犯规,并且罚以小额的金钱。
最初入会的会员有约瑟夫·布赖思特纳尔,一个公证人契据誊写者,脾气好,够朋友的中年人,他是诗歌的爱好者,凡能到他手的书从不放过阅读,写几首诗也过得去,在许多小玩意儿上很精通,谈话颇有见解。
托马斯·戈弗莱,一个自学成才的数学家,在数学方面很有造诣,后来发明了一种现在叫做“哈德里象限仪”的东西。但是他除数学以外,所知甚少,并且不是个讨人喜欢的伙伴。正如我曾遇见的大多数大数学家一样,他盼望他所说的每一件事都绝对精确,常常无休止地争辩一件极小的事情,以致妨碍了全部的谈话。他很快就离开了我们。
尼古拉斯·斯卡尔,一个测量员,后来做测量局长。他爱读书,有时也作几首诗。
威廉·派尔逊,当过鞋匠,但他也喜欢读书,数学知识丰富。起先他为了想做占星家,所以学数学,后来却嘲笑占星学。后来他也成为了测量局长。
威廉·毛格理治,一个技艺极其精巧的工匠,是个心地善良、有见识的人。
休·梅雷迪斯、斯蒂芬·颇茨和乔治·韦布,我之前已说过了。
罗伯特·格雷斯,一个有钱的青年绅士,慷慨、活泼、聪慧,喜欢说笑话,也讨人喜欢。
还有威廉·科尔曼,当时是一个商店职员,和我年龄相仿。他是我所见过的人中最冷静、头脑最清晰、心地最善良和品行最端正的人。他后来成为很出名的商人,并且是我们州的法官之一。我们的友谊毫无间断地持续到他逝世,有40年之久。
而这个俱乐部也差不多持续了这样长的时间,它是这一州中最好的哲学、道德和政治学术团体。因为我们的问题,在讨论前一个星期已宣读了,使我们能围绕这几个题目用心阅读,更可多地发挥题旨,并且在这里,又学到谈话的好习惯,每一件事情都按规定而行,以免双方争论。我们自组织以来,这个俱乐部长久存在,我在以后将有很多的机会谈起它。
我把俱乐部在这里叙述是让你知道有些事情对我颇为有利,会中每人都极力为我们介绍生意。尤其是布赖恩特纳尔使我们从教会那里获得印刷他们40张的教会历史的机会,其余由凯默承印,在这件事上我们工作得极为艰苦,因为价格是很低的。这书是四开本,印四号字,用大号长体字做标题,我一天排一张纸的字,而梅雷迪斯负责把它印出来。等我把版面拆开放回原字盘,以备明日之用时,已是夜间11时了,有时还要晚,因为我们还有别的朋友送来的小生意,所以时常使我们弄得更晚。但是我仍决定要每天印一张四开纸。有一天晚上,我已将活字版排好,以为一天的工作结束了,不料其中有一版不小心碰乱了,有两页的活字弄得杂乱无序,我立即在我上床以前把活字分还原盘,重新再排。这样的勤劳工作,我们的邻居都已知道,也开始赞誉和信任我们了。尤其人家告诉我,在商人的“夜夜俱乐部”中提及新开的印刷所,普遍意见以为必将失败,因为那里已有两家印刷所:凯默和布雷福德,但是贝尔德博士(你跟我在许多年以后在他的故乡苏格兰的圣安德鲁斯看见过他)却持相反的意见,他说:“因为那个富兰克林的勤劳,高出我所见过的他的同行中任何人。当我从俱乐部返家时,我见他仍在工作,并且他在他的邻居起床之前就在工作了。”这些话打动了别人,以后就有其中一位文具商托我们代销文具,但是这时候我们还没有做门市买卖呢。
我之所以这样着重地、毫无顾忌地提起这种勤劳,虽然看来似乎有点自夸自赞,却是为了我的子孙们。当他们读这本书时,由于看到这种美德在我的全部叙述中都对我有利,就会知道这种美德的用处了。
办报成功
自立门户
……
我现在开始把为开印刷所而欠下的债慢慢还清。因为要巩固商人的信用和声望,我不但注意到勤劳和节俭的实际情形,也要避免那种趾高气扬的形象。我穿得很朴素,从来不在消闲的娱乐场所出现。我从不出去钓鱼和打猎。真的,只有时因一本书籍把我的工作耽误了,但那也是不常有的,而且是隐蔽的,不会受到指摘的。为了表示我并不高高在上看不起我的职业,有时我把店中购置的纸张装在手推小车上,穿过街道,推回家中。于是,人家敬我为一个勤劳节俭的青年。我买东西从不拖欠,那些进口文具的商人都拉我做客户,还有别的商人主动把书籍供给我代销,所以我的生意进行得很顺利。在这时候,凯默的信誉和事业一天天地衰败了,终于逼得他把自己的印刷所卖掉来还债。他跑到巴巴多斯,在很苦的环境下住了几年。
凯默的学徒戴维·哈里,这个人在我和他一起工作时我曾教过他的,在费城也开了一个印刷所,并买了许多印刷设备。我起先觉得哈里是一个劲敌,因为他的朋友们是很有能力的,并且有很大的信誉。我于是建议和他合伙,我真幸运,他以轻蔑的态度拒绝了。他很骄傲,穿得像个绅士,生活奢侈,喜好许多消遣游戏和户外娱乐,债务缠身,根本不管他的事业。在这种情形下,什么生意都丢开他了,他没有办法,就和凯默一样到巴巴多斯去了,并且把印刷所也带了去。在那里这个学徒用他的旧主人做工人,却常常生口角。哈里仍旧入不敷出,终于被逼得卖掉了印刷机,而回到宾夕法尼亚乡间去工作了。那个盘下哈里的印刷所的人仍用凯默工作,不几年凯默就去世了。
现在费城除了布雷福德的老店以外,没有和我竞争的印刷所了。布雷福德现在生活富有而舒适,用零散的工人,做一点生意,并不是很热心于这个事业。不过他是管理邮局的,因此一般认为他有更好的机会去得到新闻,认为他的报纸上的广告传布得更远,因此他的广告也比我的报纸多,这对他是有利的,而对我是不利的。虽然我也的确是由邮局派送报纸,但是公众的意见却仍对我们两人的报纸有两样看法。我派送报纸是贿赂邮差,由邮差暗中派送的,布雷福德甚至恶意到禁止邮差这样做,这件事使我很愤慨。我认为他做这件事太卑鄙了,有朝一日等我做到他的职位,我绝不会效仿他。
结婚
我至今仍寄食于高弗莱处。他和他的妻子、小孩住我的房屋的一部分,店面的一边是他做玻璃生意的地方,他总是醉心于自己的数学之中,所以不大工作。高弗莱太太计划把她的一个亲戚的女儿介绍给我做妻子,并经常给我们晤面的机会。天长日久,我就产生了爱慕之情,而这位少女自身也是值得爱的。她的家长以不断邀请我去吃饭并且把我们两人单独留在一起作为鼓励,直到谈婚论嫁的地步。高弗莱太太从中大力搓合,我告诉她我希望他们女儿带来的钱可以偿还我的印刷所尚未付清的债务,我相信这个数目不会超过100英镑。她传过话来,说他们给不起这么多的嫁妆。我说他们可以把他们的房屋抵押出去。过了几天,回来的答复是他们不赞成这桩婚事了,说是他们询问布雷福德,他告诉他们印刷所不是赚钱的生意:铅字很快就会用坏,因此常要添新换旧;凯默和哈里相继失败,而我或许不久就跟他们一样了。这样,我就被禁止登门,而这个女儿也给关在屋里了。
我不知道究竟真的是情感的变迁,抑或不过是一种诡计。他们认为我们两人堕入情网太深,必然不能割断,因此我们就会偷着去结婚,这样他们便可以任意地给我们或不给我们钱了,事实到底怎样我不知道,但是我怀疑他们的动机,大为痛恨,再不去他们家了。高弗莱太太后来又带给我一些关于他们意旨的好消息,想叫我们继续来往,但是我断然宣布我决心和那个家庭断绝来往了。这句话高弗莱太太听后大为不悦,从此有了裂痕,高弗莱就迁居了,于是全部房屋都归我住,我也决定不再和人家分租了。
但是这件事情把我的思想转移到婚姻方面来了,我在我的四周寻找,在别的地方也设法结交,但是不久就觉得,一个以印刷为职业的人,别人一般都以为是穷人,我再不抱希望能娶一个带钱来的妻子,即使有这样的一个,在我却又难得合意。正在此时,那种青年的难以克制的欲念促使我常和偶然碰到的下等妇女谈情说爱,跟着这种事情而来的后果是浪费和不方便,此外还有我最怕的是会有染上疾病的危险,虽然我很幸运地没染上。一种友谊的来往在我和里德小姐的家庭之间仍旧继续着,因为我们是邻居,又是旧相识,他们从我原先寄宿在他家的时候就都关心着我。我常被请去,有时他们也到我这里来商议事情。我怜惜可怜的里德小姐的不幸境地,她总是很沮丧的样子,很少有快活的时候,避免与人接触。我想到当我在伦敦时的轻率和无定见,实是致她不幸的大原因,虽然里德小姐的母亲以为这个过失应归咎于她自己,因为她曾阻止我们在我到伦敦去以前结婚,又趁我不在时劝女儿和别人结婚。我和里德小姐相互间的爱情又复活了,但是我们的结合现在还有很大的阻力。里德小姐和她丈夫的结合看起来虽已失效,因为据说他有前妻住在伦敦,但是这件事因在远地不容易证明,并且虽然有他死亡的消息,也是不能确定的,何况这个消息即使是确实的,他还留下许多债,这些债必得要求他的继承人偿还。但我们还是大胆地不顾一切的困难,在1730年11月1日结婚了。我们所害怕的麻烦没有遇到一件。她确是个善良、忠实的助手,帮助我照管店务,我们共谋繁荣,并且有福同享、相互努力以求对方的快乐。这样,我总算尽力改正了我的大过失。
建立订阅图书馆
第2部 正传续篇
两封来信
续传说明
公共图书馆的建立
当我在宾夕法尼亚立业时,波士顿以南的任何一州都没有一家好书店。在纽约和费城,那些印刷所实际上就是文具店,他们只卖纸张等物,以及日历、俚歌和一些普通学校用书。谁要读书,就得先向英国去买了寄来,俱乐部的会员每人都有少许书籍。我们已离开了起先我们在那里开会的酒店,租了一间房间做会所。我建议我们全体都得把我们的书籍带到那间房间里,那么不仅在那里讨论时可用来参考,并且成为一个公共的利益,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自由地借得要在家里读的书。这件事就照办了,使我们好些时候都感到满意。
知道了这个小的书会的利益,我建议把这种读书的利益贡献给大众,创办一所公共的订阅图书馆。我拟了一个必需的计划和规则的草稿,并得一位练达的律师查尔斯·布洛克登,把一切做成订阅合同的条款,合同中规定每一个订阅人要付出一笔钱做购买第一批书籍的费用,还要付每年的辅助金以添购书籍。当时费城的读者是很少的,而像我们这样的人又大多数很穷,所以我极力奔走还是不能超过50人。他们大多是青年商人,每人先付40先令,以后每年付10先令,用这笔小小的经费我们就开办了图书馆,书籍从国外运了来。这个图书馆一星期开馆一日,出借书籍给订阅人,而由订阅人出一个字据,如果到期不还,就罚他书价两倍的罚金。这个设施立即显示了它的功用,别州的市镇都争相仿效。这个图书馆由于捐赠规模日益扩大,读书成了风气。我们的民众,没有别的大众娱乐能够转移他们对读书的注意力,因而和书籍结成了好朋友。没有几年,外国人就会看到我们的民众比别国同阶级的民众所受的教育要好,知识也高。
当签订我们和我们的子孙都得遵守的为期50年的上述借书条款时,布洛克登先生,这位公正的律师,对我们说:“你们是青年,但是你们中间任何一人都很少可能活着看到证书上写定的期满年限。”然现在我们中间毕竟还有许多人仍旧活着,而过不多几年,这张证书就无效了,因为图书馆已经归并于政府,上述文件也就失效了。
在征求会员时我遇到了反对和勉强答应的情形,使我立刻觉得借个人名义为任何有效计划提出的建议是不适当的。当一个人需要人们的帮助以完成那个计划时,他们也许疑心这样会把个人的声誉提高到他们之上。于是我把我自己放在不被注目的地位,并且说明这是许多朋友的计划,他们是爱读书的人,请我来进行和设法实现这个计划。用了这个方法,我的事情进行得极为顺利。自从这一次取得成功,我以后在这种情形下总是用这个方法,并且还诚恳地介绍给别人。在现时,你在虚荣方面的小小牺牲,在以后将大大地得到回报。如果有件事在一时不能确定是谁的功劳,有些比你更爱虚荣的人便要以为是他个人的功劳,以后即使嫉妒也得还你公道,而把功绩交还给真正的所有者。
读书是我惟一的乐趣
图书馆使我得以有恒地研习增进我的知识,每天我停留在里面一两个钟头,用这个办法相当地补足了我失掉的高等教育,那是我父亲从前所期望的。我自认读书是我唯一的乐趣。我从不把时间浪费于酒店、赌博或任何一种恶劣的游戏,而我对于事业的勤劳仍是照旧,不厌不倦。当时我因印刷所拖欠的债务还没有还清,还有年幼的孩子慢慢地要受教育了,还要和两家在我之前就在这里开了店的印刷所做事业的竞争。但是不管怎样,我的境况一天比一天舒服了。我本来的节俭习惯仍旧未变。我幼时,我的父亲在他的教训之中常常引用所罗门的一句格言:“凡一生勤劳的人,他将要站在帝王之前,而不站在下等人之前。”从此以后,我以为勤劳是得到财富和名声的方法,这句格言鼓励着我。虽然我不曾想到真的会站在帝王之前,然而这件事,也终于碰到了,因为我曾站在五个帝王之前,甚至曾有和一位国王——丹麦国王并坐吃饭的荣幸。
有一句英国格言说:“一个人要发达,必得请教他的妻子。”我真幸运,有了一位和我一样有勤俭志趣的妻子。她愉快地帮助我的事业,折叠和装订那些小册子,照管店面,收集破布卖给造纸商等。我们不用好懒的仆人,桌子和我们最便宜的器具都是简单而清洁的。例如,我们的早餐有很久就只吃面包喝牛奶(没有茶),我喝牛奶是用一只价值2便士的陶制碗来盛,又用一只锡制的汤匙。但是请注意奢侈会怎样进入家庭,且不管原则怎样总是日益增长。一天早上,我被请去吃早餐,我看见牛奶盛在一只瓷碗中,还有一把银匙。这些东西是我的妻子没有让我知道就为我买来的,费去她23先令的巨款。做这件事,她并无其他托词来辩护,只是她认为她的丈夫应该有一把银匙和一个瓷碗,像他的任何一位邻居一样。这是初次在我们家里发现银器和瓷器。隔了多少年以后,我们的财富增加了,金银器皿也渐渐地增多到价值数百英镑。
……
道德圆满计划
大约在这时,我想到一个达到道德圆满的勇敢而艰苦的计划。我愿意在无论何时过着没有错误行为的生活,我必得克服一切的自然倾向、恶习或交友不善的诱惑,如我所知道,或我自以为知道,什么是对的或是错的。我不明白为什么我不能常去做这一件事而避免另外一件,但是我立即觉得我已担当了一个任务,其艰难很出于我意料之外。当我的注意力是用于监视某一种过失时,常常又因别的过失使我惊骇了,习惯就利用轻忽,嗜好有时比理由还强硬。我终于得出结论:仅仅一个空洞的信念,认为完美道德是我们的利益,还不足以杜绝我们的过失。悖理的习惯必须破除,良好的习惯必须获得和确立,我们才能有把握做出牢固的、始终如一的正直举动。为了这个目的,我想出下面的方法。
我曾在书上读到各种道德细目,我看到这类目录因不同的作者在同样名词下包含的意思或多或少而详略不同。例如“节制”一词,有些人只限于饮食,而别人却把它扩大到节制各种别的娱乐、嗜好、癖性、肉体或精神的情欲,甚至扩大到我们的贪婪和野心。我对自己建议,为了使它们清楚,宁可多用名目,每一个名目只附着很少的意思。我的计划一共包含13个道德名目,当时我以为都是很需要或很合意的,每一个都附以短短的定义,充分地说明我所下的定义的范围。
这些道德名目和它的定义是:
1.节制。食不过饱;饮不过量。
2.沉默。除非于人于己有利之言不谈;避免琐屑的谈话。
3.秩序。你的一切东西该有它们自己的位置;你的工作何时干、何时完,该有它们的时间。
4.决断。决定做你该做的事;做好你决定做的事。
5.俭朴。除非于人于己有益者不去花费,否则即为浪费。
6.勤劳。勿浪费时间;时间要常常用之于有用的事;弃掉一切不需要的举动。
7.诚恳。勿为有害之欺诈;勿思邪恶,唯念正义;如有言,言必诚。
8.正直。不要施行有害行为,也不要忽略你所应给的利益来损害任何人。
9.中庸。勿趋极端,制止因受到应得的损害而发怒。
10.清洁。身体、衣服与习惯,不许不洁。
11.宁静。勿为琐事或普通和不可避免的事件而自扰。
12.贞洁。除非为了健康和后嗣不行房事;行房事的时候,不要做到无味、衰弱或者损害你的或别人的安宁或名誉。
13.谦逊。效法耶稣与苏格拉底。
我很想奉行这一切道德的习惯。我认为,最好不要同时试行一切,以免分散了注意力,而应每次只抓住一条去实行。当我已掌握这一条,然后再进而实行另一条,这样下去,等到我把13条完全做到,而以前几条的获得可以使另外的更容易获得。上面的排列法我是依据这么一个观点定的:“节制”第一,因为它有助于获得冷静清晰的头脑,这是为保持经常警惕所必需的,并且可以警惕旧习惯不停的吸引,是抵制不断诱惑的力量。这一条做到和建立了,“沉默”就要容易一点。而我要获得知识,同时也培植道德,想到在谈话中用耳比用舌多,所以想矫正我正在养成的只使我取悦于游戏伙伴的空谈、诙谐和说笑话的习惯,所以我列“沉默”为第二;其次是“秩序”,我希望能允许我多一点时间去用于我的计划和研习;“决断”,如果成为习惯,将使我能保持坚决的努力来获得一切上列诸德行;“俭朴”和“勤劳”可以使我从剩余的债务中解放出来,才能致富与独立,而使“诚恳”和“正直”更容易实践等。我又想起,依照毕达哥拉斯所著的《黄金诗》,日常考查是必需的,我想出下面的方法用以考查。
我做了一本小册子,在里面每一种德行占一页。每页我用红墨水画了直线,共计7行,每星期的一天占一行,上面写着曜日。7行之中又横画了13行红线,每行之首记着一种德行的第一个字母,在纵横线之中,用小黑点记着由考查而知道的在这一日的过失。
我决定每星期对于德行中的一项特别注意。因此,在第一个星期,我最关心的是避免与“节制”有任何小的冲突,把别的德行抛开,以待他日,只在每页记这一天的过失而已。如果在第一个星期内我能够做到第一行——注明是“节制”的那行,毫无黑点,那我猜想那一项德行的习惯已大为巩固了,否则便是无力。于是我才敢扩大我的注意力包括到第二项,而在下一星期保持两行都要没有黑点。这样进行到最末一项,我在13星期内把本期的条目完全做到(13星期为一期,每年4期)。正像一个人有个园地要除去莠草,不要企图一次就把莠草除光,这将超过他的范围和体力,但是如果同时只在一个苗床里工作,等到第一个做完了,再进而做第二个。所以我希望我会有使我鼓舞的快乐来从陆续消灭每行的黑点上看到在我每篇上我的德行的进步,直到末了,经过了几期,在13星期中按日检查后,我将因看到一本清白的册子而快活了。
……
第3部 续传
我的政治观
上述之大计划,我似乎该在这里谈一谈那个计划和它的目的。我最初的感想都可在下面这张小纸中看到,这是偶然保存的:
读史短评
世界的大事情,如战争、革命等,都为政党所造成并受它的影响。
这些政党的观点,是代表他们的眼前利益,或是他们借以达到这种利益的条件。
不同的政党,观点亦不相同,一切的混乱由此产生。
当一个政党制定它的政纲时,每一个人在观点上都有他的私人利益。
等到政党达到它的公共目的,每一个政党成员为了个人的利益,相互矛盾抵触,以致这个政党破裂,而造成更多的混乱。
凡公共团体所做的事业,很少是纯粹为国家谋利的,不过他们都假借名义相号召。即使他们所做的真的为国家造福,但是这些人最初的思想还是以他们自己的和国家的利益联结起来,而不是由于一种尽忠为国的热忱而做此事。
至于在公共事业中为了人类福利而做的就更少了。
据我看来,现在很需要成立一个道德联合会,联合世界各国有道德的与善良的人们结成一个有规律的团体,用适当的善良和贤明的规章来管理。善良与贤明的人们显然会同心一致地服从这个规章,胜过普通人服从法律。
我现在想,如果有人试行此事而得到适当的效果,都是得到上帝的保佑,而能有所成功的。
本杰明·富兰克林
1731年5月19日在图书馆
我的宗教信仰
《穷理查年鉴》
在1732年,我第一次刊行我的历书,署名为理查·桑德斯,这本书我继续刊行了大约25年,通常称之为《穷理查年鉴》。我把这本书做得既有趣,又实用,因此书的销路日增,我也获得很大的利益,每年可行销将近1万本。凡本省的普通公众,莫不人手一册,我想如果以这本书做教导普通百姓的利器是再适当没有了,因为他们难得再买到别的书。于是我在历书中所有的一点空间都填以格言式的句子,主要的如教人勤劳节俭,这是致富的方法,并且是道德的保证。一个人在挨冻受饿之中,更难于做事始终忠实,因此历书中就有一条格言:“空无一物的袋子是难以站得笔直的。”
这些格言包含着古今中外的智慧,我收集起来,编为一集,印在1757年的历书的前面,像一位聪明的老人对人们大声演讲。把这些分散的忠告集中在一起,使它们更能令人深思。这个作品为世界所嘉纳,美洲各报竞相转录;英国用大纸单页翻印,以便挂在屋子里;在法国有两种译本,大多数的教士和绅士都买了它,送给他们教区里贫苦的居民和佃户;在宾夕法尼亚,由于我的这本书劝阻无用的外国奢侈品的消费,因此,有些人认为这本书对于本州财富的增加起了一定的作用,从它出版以后几年就看得出来了。
编报心得
我也想把我的报纸作为另一种教育公众的工具,根据这种观点,我常常在报上转录《旁观者》的精华,以及其他道德著作家的论文,有时刊载我自著的短篇作品,这是从前在我们的俱乐部中讨论而写成的。这些文章中有苏格拉底式的谈话,证明一个人在道德上有不完美处,无论他的才学如何,绝不能正式称他为有识见的人。又有一篇讲克己的论文,说明为善不仅在于养成良好的习惯,也要使恶念不得发于心中。这些文章也许可以在1735年年初的报上找到。
关于办报纸,我谨慎地排除一切诽谤和攻击个人的行为。有时人家请我插入这类诽谤和攻击个人的东西,如有些作者们托词出版自由,要求刊载,他们以为报纸就像一辆受雇的马车,只要有人出了钱就有权利叫它到任何一处去,但我的答复是,我可以把这个作品单独地印出来,如果你愿意的话,而且作者要印多少份就印多少份,但是一概由作者自己署名,我不能承担传播他诽谤的责任。并且,我也曾和客户相约,供给他们的东西不是有用的,就是有趣味的,不应以私人的争吵充塞全篇,否则对待他们就不公道了。现在许多报纸沾染了这种恶习,他们毫不迟疑地去满足个人的恶意,对于好人反加以攻击,或者挑拨离间,甚至因此发生口角。此外,或是毫不慎重地印上对于邻邦政府无礼的非难,甚至以这种行为对待我们最好的盟国,这会招致严重的后果。我提及的这些话是对青年印刷家的警告,希望他们不要以这种不名誉之事去败坏他们的出版物和玷污他们的职业,只要他们坚定地拒绝这些,如他们所看到的我的榜样,这种举动完全不会损害他们的利益。
1733年,我派我的一个工人到南卡罗来纳的查尔斯顿去,那里正需要一个印刷所。我供给他一架印刷机和许多铅字,订立一个合伙合同,约定这个买卖的利润我得三分之一,三分之一做印刷所的开销。他是个有学问又诚实的人,但是不懂得记账的事情。虽然他常常汇钱给我,我从他那里却得不到账单。在他生前,我们的合伙没有任何满意的情况。他去世后,这个买卖由他的妻子继续经营。她出生于荷兰,并在那儿受教,如我所知,在荷兰,记账知识是妇女教育的一部分。她不仅送给我她所能找到的以前的营业清单,并且以后每季送给我一份井井有条的和准确的账单。她很成功地经营这个买卖,她不仅把她的孩子教养成人,并且到期限届满时,她还能把我的印刷所买下来,使她的儿子独自经营。
我之所以提及这件事,就是要证明我们的青年女子也应该受教育,因为这对于她们和她们的孩子(如果是寡妇),远比跳舞和音乐有用得多,可以保障她们不致为奸猾的人所引诱而丧失财产,可以使她们有经商的能力,能继续经营可赚钱的商店,直到她们的儿子成人,适合担任这种工作,到后来还发家致富。
汉姆菲尔牧师
苦学多种外语
回到波士顿
读书俱乐部壮大
初入政坛
我的第一次升迁是在1736年被选为议会的秘书。那一年的被选并无反对者,但是下一年,当时我又被提出(这个推选像议员一样,每年改选一次),一位新议员发表了一大篇反对我的演说,以帮助别的候选人。我最终还是当选了,这个位置我甚为合意,因为除掉有秘书的薪给以外,这个位置使我与各议都有密切的联系,保证我承印选举票、法典、纸币和公家需用的其他临时性的印件,总之,这些都很获利。
于是我不愿意这位新议员反对我。他是一位有钱的又有学问的绅士,同时他的才干将来很可能使他在议会中有很大的影响力。这件事,确实的,后来竟说准了。我无论如何不愿以奴颜卑膝的方式获说他的欢心,但是,过了一些日子,我用别的方法取得了。我听说他的图书室中有一部少见的珍本书,便写一封短笺给他,说明我愿意读这本书,恳请他把这本书借给我几天。他立即送来了,我大约在一星期时间内又把这书还他,又写了一封短笺,表示对于他的好意十分感激。当我们下次在议会里见面时,他对我讲话了(他以前从不和我讲话),并且很有礼貌。从此以后,他显然地无论何时都愿帮我的忙,这样我们就成为好朋友,而我们的友谊继续着直到他去世。这又应验了我曾见过的一句老格言:“那个曾经帮助过你一次的人,将更乐于再帮助你,比之你帮助过的人还愿予你以帮助。”它表示明智地转移人家的感情,比愤怒、报复、不断地增进恶感,有更大的利益。
1737年,斯波上校(弗吉尼亚前总督和那时的总邮务长)不满意在费城他的代理人的举动,关于事务上的疏忽和账目上的不准确,遂将他免职,叫我继任。我欣然接受此职,知道这个位置是有很大利益的。虽然薪俸少,却消息灵通,有益于改良我报纸的寄递,可增加订户,刊登的广告也可同样地增加,所以它供给我一注很可观的收入。我的老竞争对手的报纸也相应地失败了,而我并不曾报复他以前做邮政局长时禁止我的报纸由邮差递送的旧恨,我已是很快意了。他因不留心账目而大为受害,所以我提及此事作为青年的教训,你要是被别人雇用做经理职务,你必须永远对付账目、寄汇银钱十分清楚、一丝不苟。在品行鉴定书上有遵奉这一行为准则的一条,对于谋求新职业和增进业务是最有力的推荐。
热心公益事业
我现在开始把我的思想稍微转向公众事业了,却是由很小的事情上开始的。第一件事情是城里的巡夜制度,我认为缺乏规矩。巡夜是由警察所管理,轮流巡夜。警察所先行预告许多家主,叫他们在夜间值班。那些被选的人总是不肯服役,每年出6先令就免了,这6先令算是雇工代为巡夜的钱。但是,实际上,这笔钱比雇人需要的钱要多得多,使得警察职务成为赚钱的行业,而这些警察,常常为贪图一点酒就雇用懒汉做巡夜人,而体面的户主是不屑与他们为伍的。这些警察多不巡行,而把夜间大部分时间消磨于醉酒之中。于是我在报纸上写了一篇文章,并在俱乐部里宣读,提出要改变这些不合理制度的现象,更特别着重指出不管居民的境况,都要付出6先令给警察是不平等的。如果一个寡妇为户主,她要受保护的全部财产也许不超过50英镑的价值,而所付的与库藏中有几千英镑货物的最有钱的商人一样多。
总之,我建议要有一个更精干的巡夜人,雇用的这个人经常要为这种事情服务,并且要用更公平的方法去征收经费,征税必得以财富为比例。这个意见,在俱乐部里被赞同了,还传播到别的俱乐部去,好像是各个俱乐部的意见。虽然这个计划不能立即执行,但是,它却准备了公众改革的思想,并为几年之后能通过这条法规铺好了一条路,那时我们各俱乐部的会员已有更大的势力了。
大约在这时,我写了一篇文章(最初在俱乐部宣读,后来刊行了),讲到各种事变和疏忽,由此而酿成火灾,要共同小心地制止它,还建议防止的方法。这篇文章大家都以为有用,遂制订一个计划,并且随即立即纠合许多同志,以在危险时互相帮助搬移和保护货物。不久成立了救火会,共计有30人。我们所订的合同规定每一个会员要常常遵守很好的秩序,并且另备合用的东西——一定数量的皮水桶和坚固的口袋和篮子(为了装运货物),这些东西在每一次火灾时都得带来。我们同意每月集会一次,并且一起讨论和交换我们对于火灾原因的意见,并且在遇到火灾时,我们的行动如何才能更有效。
这个组织的效用立即显出来了,许多人都要加入,加入的人多出于一个团体适宜的数目以上。于是我们劝他们也照样另外组织一个,他们就进行了,一个又一个的组织建立起来,直到他们的人数几乎包括有钱的大部分居民。现在,在我写自传时,虽然自成立至今已经50年了,而我首先组织的“联合救火会”仍旧存在并继续发展着,但是,原先的会员除我和另一个人以外都去世了,这一个人比我大1岁。会员在开月会时缺席者要付一点小罚款,用以为每个救火会置办救火器具。因此我要问问世界上别的城市是否还有比这更好的防止火灾的办法。事实上,自从组织了救火会以后,费城从没有因火灾而被毁的房屋一次超过两所以上的,而其火焰常在起火的屋子半毁之前就已被扑灭了。
怀特菲尔德牧师
事业取得成功
我的印刷业务现在不断扩大,我的环境也一天天地变好了,我办的报纸也很赚钱,因为这时本州和邻州差不多只有这一种报。我更体验到这句成语的道理:“能得到100英镑以后,就更容易得到第二个100英镑了。”钱本身是具有再生的本质的。
在卡罗来纳州的合伙得到成功后,我于是被鼓励着再去做别的合伙,遂拔擢好脾气的工人,在各个州里和他们合伙开设印刷所,条件和卡罗来纳的一样。他们大多数做得很好,能在6年的期限届满时向我购置铅字而单独经营,因为这个方法,有几个家庭都发家致富了。有许多合伙往往以口角而终,但是我却以快乐而终,我的合伙都能和睦地进行至终。我想,我有许多预见,我们的合同上很明白地订明双方该做的或预期的东西,所以并无可以争论的地方。于是我将这种先见介绍给所有将和人合伙的人。因为即使是可敬的合伙,或在当时双方互相信赖合约,但如果在工作的照管和负担等上有不平等的观念,那么就会产生妒忌和憎恶,常常弄到友谊和合伙破裂,也许还要涉讼或发生别的不如意的事情。
我有许多理由使我乐于在宾夕法尼亚立业。但那里却有两件使我感到遗憾的事:一是没有防御的设备;二是没有青年的完备教育,没有军备,没有任何专门学院。于是在1743年,我写了一篇开办学院的建议书。正在此时,想到那位可敬的彼得斯先生恰好正失业,他是一位监督这样一个社会建设的合适人物,我把这个计划和他商议,不料他认为替业主服务更有利,所以谢绝担任此事。而在此时,我不知道有另外的人适宜于这样的委托,就把这个计划暂时搁置起来。在下一年,即1744年,我建议开办一个哲学会,这件事得到了成功。我为这个目的所写的文章,在收集全集时仍可在我的著作中找到。
至于讲到防卫的事,西班牙有好几年和英国进行战争,后来法国也加入了并站在西班牙一边,这件事使我们处在十分危险的状态中。而我们的总督托马斯竭力不断地企图说服教友会手里的议会通过一个军备案和以保障我州的其他条款,但结果终归失败。我决定试图使民众自组团体,以资保障。为提倡这件事,我先写印一本小册子,名称是《明显的事实》,在书中着重地说明我们的无防卫地位,需要团结和训练,以作自卫,且拟定在数日内组织一个团体,请大家为这个目的而签名。这本小册子产生了迅速和惊人的效果。他们请我发起组织大会,我又和几个朋友拟定草案,我指定在上述的大会堂里召开市民大会。大厅里挤满了民众,我们预备了许多印刷好的志愿书,又准备了笔和墨水分给到会的人。我们先把主题向他们高声宣读,又解释了一遍,于是分发印刷品,他们很热心地在上面签名,并无反对。
散会时,把志愿书收集起来,签名者约有1200人以上。另外还有分发到各乡的印刷品,后来计算签名的达到万人以上。他们立即自备军械,编成许多中队与大队,选举他们自己的长官,每星期集会一次,实行执枪训练和别的军事训练。妇女们也捐助丝绸旗帜赠与团部,上面画着不同的标记,还写着口号,这都是我拟定的。
各队长官开了会,组织费城联队,选我为他们的联队司令官。但我自己知道不适合,就谢绝了这个职务,并推荐劳伦斯先生,因为他是个名流,威望很高,所以就被指定为司令官了。我建议发行彩票,以支付在城下建筑炮台和置备大炮的费用。彩票行销很快,同时炮台也不几日就落成,炮眼是用木料做框子,中间盛着泥土。我们从波士顿买了些旧炮,可是还不够,我们又写信到英国去添办,同时请求我们的业主援助,然而并无多大希望能得到他们的帮助。
正在此时,劳伦斯上校、威廉·爱伦、艾布拉姆·泰勒和我自己都被派到纽约去,向克林顿总督借些炮来。他起先很坚决地拒绝我们,但与诸官吏聚餐时,依据那里的习俗,喝了许多马德拉葡萄酒,他渐渐地软化了,说他可借给我们6尊。再请他饮几杯酒之后,他增加到10尊,到最后他很高兴地允许借18尊。这些都是精良的炮,能发射18磅的炮弹,而且还附以炮车,我们立即运回,并装置在炮台上。作战时,我们日夜在那里守卫,期间我也和普通的士兵一样按时地执行我的轮值义务。
……
教友会
发明新式火炉
开办学校
和约签订了,团练事务于是结束,我把我的心思转到设立公学的事务上了。第一步我先去集合热心公益的朋友草拟计划,这些人在我们的俱乐部里很多;第二步是写作和刊行一本小册子,名为《关于宾夕法尼亚青年教育之建议》,这本小册子我免费赠给当地名流,当猜想他们看了会动心时,我马上就开始募捐,作开办和维持一所公学之用。捐款可以在5年中每年付一部分,由于分批缴付,我猜想捐款的人可以更多。我相信,如果我记的不错,这笔钱算起来不下5000英镑。
我在这个建议的序言中,说明这个建议的创议人,不是我,而是几位具有公益精神的绅士。依据我的惯例,凡事有关公众的利益,应尽力避免在公众之前表现出自己是任何一种计划的发起人。
这些捐助人为了立即实行这个计划,在他们之中选出24个董事,又指定检察长弗朗西斯先生和我起草学校的行政规约。草订签字后,租了一所房屋,教师聘定,学校也就开学了。我想此事也是在1749年。
……
募捐技巧
1751年,托马斯·邦德医生,我的一位好朋友,有意在费城设立一所医院(人们把这个很有益的计划的功劳归之于我,其实是他首倡的),为贫苦的病人治疗,无论本州居民或是外地人。他热心和起劲地企图募捐,但是这个建议在美洲是从来未有的,起先人们不大了解,因此收效甚微。
后来他到我这里来说,他觉得凡是公益的事情,没有我参加是办不到的。他说:“我常被那些我想向他们捐款的人询问,‘这件事情你和富兰克林商量过吗?他认为如何?’而当我告诉他们说没有时(我以为这原是出于你的本务之外的),他们就不捐助,说他们要考虑一下。”我考问他的计划性质和可能的效果,得到了他很满意的解释,我非但自己捐助,并且热心地计划为他向别人劝募。不过在要募捐之前,我总是在报上用心写一点关于这个题目的文章,给人一个精神上的准备。这是我在做这类事情时的习惯,但是这位医生却没有做这一件事。
自此以后,捐款者都很大方慷慨。但是不久就开始减少下来,我想如果没有议会的一些帮助,仅靠募捐是不够用的,于是我建议请求补助,这件事是做了。乡间议员起先对这个计划不感兴趣,他们反对,说这只能为城市服务,所以应当完全由市民负担其费用,而他们也不知道市民本身是不是一般都赞成这个计划。我的主张却正相反,认为此事会受到赞许,无疑地我们能够募捐到2000英镑的自愿捐款。他们都认为我的估计过高,甚至是完全不可能的。
为此我想了个办法,由我提出一个意见书,依照申请人的要求,由政府捐助,其金额留一个空隙,以便他们的考虑,如果他不赞成就可弃之不顾,我这样地写,把重要的条款拟定成内有一假定的条件,那就是:“此约为上述当事人所制定,如捐款人集会,可选其经理与会计,其捐款总额将达××镑(此款之年息专用于供给在该医院中之贫苦病人,凡饮食、看护、诊视及医药概不取费),此时,经议会议长认为对此股本看来很满意,则该议长签发命令,通知州金库,付款2000英镑,分两年拨给,交付该医院之会计,用以创办、建筑及装修该院之用。”
这一条件使这个议案通过了。因为这些曾经反对拨款的议员,现在知道依据此约可以不花钱而得到慈善的好名声,所以同意这个议案。在我们向民众募捐时,又竭力把议会的有条件的诺言作为一种新增的发动捐款的力量,因为每人的捐款都会是加倍的。这样,这一条款便起了两方面的作用。捐款就此立即超过了必需的数目,我们就请求并得到了公家的赠款,这就使我们能够把这个计划付诸实行。一所舒适而漂亮的建筑物很快地建成了,这个建筑由积久的经验已经看出它是很有用的,而且至今还是很好的。那时我曾用过些什么政治策略,我一点也记不起来了,只是当时对这事的成功感到很高兴,因而以后想起来,对于自己使过某些技巧手段,就更易于原谅自己了。
大约正在此时,另外一个倡议人,这位可敬的吉尔伯特·坦南特牧师到我这儿来,请我帮助他募捐建造一所新的教堂。这所屋子是用以为他所召集的长老会教徒们的集会,他们原先是怀特菲尔德先生的信徒。我不愿意使自己因过多地要求市民捐助而受他们的厌憎,所以坚决地拒绝了。于是他要我供给他一张我从经验得知的慷慨而热心公益的人的名单。我认为他们既已当我恳求时好心地帮助过我,现在又把他们推给别的恳求者去受烦扰,这是很不适当的,所以我也拒绝给他这样一张表。他于是要求我至少给他一点忠告。我说:“那我很愿意。首先,我劝你先向一切你认为肯捐助一点东西的人去募集;其次,再向你不能确定他是否肯捐助的人去募集,并把已经捐款者的表给他们看;最后,也不要疏忽了那些你确定其必不肯捐助的人,因为其中有几个你也许是猜错的。”他笑笑谢了我,并说他将实行我的忠告。他这样去做了,因为他恳求了每一个人,竟得到了超出预料的很大一笔款,他以此建成了这所耸立于拱门街的宏伟高雅的教堂。
关注市政建设
奥尔巴尼计划
为布雷多克捐输
担任西北边防军务
自然科学成果
当我进而叙述关于我在新总督治理之下所做的公务,在这里不能漏去叙述我在学术界声誉日增的情况。
1746年我在波士顿遇见斯宾斯博士,他刚从苏格兰到达此间。他把一些电气实验做给我看,这些实验做得还不完全,因为他不太纯熟。但是对于我却是个极新鲜的东西,使我又惊又喜。在我回到费城之后不久,我们的图书馆从伦敦皇家学社会员科林森先生那里收到一件赠品,是一根玻璃管,附有用以做实验的说明书。我立即把我在波士顿所见到的实验重复进行,由于多次的实验,使我对于英国寄来的说明书中的那些实验,能够不慌不忙地运用,另外还加上了一些新的实验。我在多次的实验中都是屋子里坐满了人,因为有时有许多人来看那些新奇的东西。
为了让大家都能做这样的实验,我在我们的玻璃厂中吹制了多件同样的管子,于是他们就足以供给自己用了,我们终于有好几个实验者了。其中最重要的是科金纳斯利先生,他是我的一位敏慧的邻居,其时正失业。我鼓励他利用表演实验来挣钱,并为他起草了两篇演讲词,其中把实验排列成序,依次附以说明,如此可以帮助观察者由浅入深地领悟。他备有一件专供实验的精良仪器,其中小配件都是我粗陋地制以自用而又由机械师加以精密改造的。他的演讲,听者甚多,而且大为满意。过了一时他横穿殖民地,每到一处即行表演,因此挣到一点钱。后来到了印度群岛时,因为空气常觉潮湿,表演这种实验时颇感困难。
应当向科林斯先生道谢,他赠送过玻璃管等物给我。我想等我实验成功,写信给他,详述我们的实验情况。他得到信之后,在皇家学社宣读,在那里起先以为这些记录不值得关注,所以未被登在社刊上。我为科金纳斯利先生作了一篇《论闪电与电气之相同》,送到我的一位朋友米切尔先生那里。他也是皇家学社的一位会员,他写信给我说论文已经宣读,但这些鉴定家只是加以讥笑而已。可是,这些文章终于给福瑟吉尔博士看到了,他以为颇有价值,不可埋没,遂力劝付印。科林斯先生于是把这些文章给凯夫,以便刊印在《绅士》杂志上,但是他愿意分别刊印为许多小册子,由福瑟吉尔博士作了一篇序。凯夫对于营利似乎很有远见,因为以后的文章逐渐加增,遂集成四开本一厚册,印了五版,而他并未付一点稿费。
隔了一段时间,这些文章在英国大为人所注意。有一本偶然落在德布封伯爵的手中,他在法国是享有盛名的科学家,可说是闻名欧洲。他说服达利巴尔先生把它们译为法文,其书即刊行于巴黎。这本书的刊行使诺莱院长颇不高兴,他是皇家自然哲学教师,又是个能干的实验家,他以前所著的《电气原理》,当时是颇为风行的。在起先他难以相信那样的著作是从美洲来的,他说这必定是他在巴黎的仇人所虚造,借以推翻他的体系。过后,当他确知在费城确实有个像富兰克林那样的人存在(这事是他曾经疑惑过的),他刊行了一册信札,主要是写给我的信,捍卫他的原理,否认我实验所得的真理和推论。
我也曾有意回复这位院长,并已开始起草。但是考虑之后以为我这所述都是实验的描写,任何一人都能复试和证明,如果不能证明,也就无法辩护。而且陈述之词都用推测的话,并不是主观武断的教条,所以也不必由我来加以辩护。又想到两人间的争论,各用相异的文字发表,必定会因误译而增加误会,容易使彼此误解本意。这位院长的信,就有好几封因为译述不确,发生误解,而对我施以攻击。我决定让我的文章自去浮沉,与其辩论既成之事,相信不如把公务上省下来的时间做一点新实验,所以我从未回复诺莱先生。过后我的朋友皇家科学院里的勃罗伊先生代我驳斥其说,我就更加要静默了。我的论文集译成意、德、拉丁文字,而其中所包含的理论逐渐为欧洲科学家所公认,而诺莱院长之说遂无声息,因此他在世时目睹了他自己学说的末日,其时他的门徒只有巴黎的B先生而已。
为什么我的书会突然普遍地受到赞誉呢?是因为其中提出了一个实验,测试后果然成功,这个实验就是从云中引出电光。试验者为达利日尔先生和特罗耳先生,地点在马里。这个实验的成功广泛地引起了公众的关注。德洛尔先生有一套《为科学实验》所用的仪器,并备有关于这项科学的演讲,把所谓费城实验重复演习,后来他们在英王面前做实验,巴黎的好奇者都挤着来看了。我不准备详细记述这个重要实验,还有不久前在费城以风筝试验成功时的无限快乐,因为这两件都能在电学史上找到。
一位英国的外科医生赖特博士其时正在巴黎,写信给他的一位皇家社会员朋友,叙述我的实验在外国学者之间享有的盛名,他们奇怪我的著作为什么在英国却不大为人所注意。这个学社因此再将曾向他们宣读的信札重加考虑,而素负盛名的立特森博士将这些论文和以后关于此题的内容送到英国的一切信札择要做了摘录,还附以对作者的称誉。此篇摘要刊登在他们的社刊上。有几位在伦敦的会员,特别是敏智的坎顿先生,证明用尖竿从云中拽电的实验可以成功。他们立即大加改变以前对我的态度,不等我有任何的荣誉请求,他们就选我为会员,还公决免除我纳费的义务,这笔费算来有25几尼,此后还一直以他们的会刊相赠阅。他们又把1753年的戈弗雷·科普利勋爵的金奖章授予我,授此奖时,学会会长麦克莱斯非尔特勋爵并致精彩的祝词,其中对我大为称誉。
出使英国
被扣在纽约
终于到伦敦
第4部 补编
不辱使命
查理先生已为我预备好住处,我定居之后立即拜访福瑟吉尔博士,因为人家早把他极力地介绍给我,并劝我和他商议如何开展工作。他反对立即向政府控诉,认为必须先与业主们私下接洽,也许他们会因私人朋友们的调解劝导而和解了事。于是我拜访了与我通信的老友彼得斯·科林斯。他告诉我,弗吉尼亚大商人约翰·汉伯里曾请求当我来时通知他,他可以引我到枢密院长格兰维尔勋爵处去,勋爵也急于要见我。我同意在第二天早上和他同去。于是汉伯里先生特地来拜访我,带我同行到勋爵那儿。勋爵待我颇有礼貌。经过一些关于美洲现状的询问和谈论以后,他对我说:你们美洲人把宪法的本质弄错了,你们坚持认为英王给总督的训令不是法律,以为可以自由斟酌遵守或违抗这些训令。但是那些训令不同于给予一位公使出国时规定他所行使的琐碎礼节的袖中训令。这些训令都是先由饱学的法官起草,经枢密院进行论证、审订或修改,然后呈请英王颁布。这些训令对你们来说即是国家的法律,因为英王是“殖民地的立法者”。我告诉他这番话真是闻所未闻。我久已从我们的宪章上知道,我们的法律是由议会制成,再呈请英王批准,既已批准,英王就不能加以更改或废止了。议会不得英王的批准就不得制定永久的法律,英王也同样不能制定法律而没有得到议会的批准。他肯定地说我完全错误。可是我不以为然,他的谈话使我想到内阁对于我们的意见如何有所警惕,所以我一回到寓所,立刻把这段话写下来。我记得约在20年前,内阁提交议会的一件议案中有一条,建议以英王的训令为殖民地的法律,但这一条被众议院否决了。为了此事,我们崇敬这些众议院的议员们,以为他们是我们的朋友,自由的朋友——直至1765年——由于他们对我们的所作所为,才看到他们拒绝让英王行使这一点权利,只是要把它保留给他们自己而已。
数天之后,由于福瑟吉尔博士已与业主们谈过,他们同意在春季花园托马斯·佩恩先生家里和我会面。起初,谈话的内容是双方都声明愿作合理的让步,但是我想关于“合理”一词的意义双方各有各的见解。于是我们进而考虑我们纷争的几点意见,我就把它们列举出来。业主们竭力为他们的行为辩护,而我也竭力为议会辩护。现在我们似乎离开目标很远,双方的意见距离很大,没有达成协议的希望。最后决定让我把控诉的项目写在纸上,他们答应予以考虑。不久以后我就写好送去,但是他们却把这份文件交给了他们的律师费迪南德·约翰·帕里斯。这些业主同邻境马里兰的业主巴尔的摩亚勋爵打大官司时所有一切法律事务都由帕里斯处理,这件案子持续了70年之久。他还为他们写一切和议会争辩的文件。这是个骄傲而善怒的人,由于我曾在议会的复文里严词批驳过他的文件,因为这些文件实在是理由薄弱,措辞傲慢。他对于我抱着不共戴天之仇,我们一碰面就表现出来。因此,我拒绝业主叫他和我两人讨论控诉要点的建议,除了他们之外我不与任何人接洽。于是他们按帕里斯的劝告把这个文件交给检察长和法部大臣,征求他们的意见。这件议案在那里滞留了将近1年仅差8天,没有回音。在此期间,我常常要求业主的答复,但是除了他们还没有接到检察长和法部大臣的意见之外没有得到任何答复。因为他们没有通知我,只是送一封由帕里斯起稿签字的长信给议会,把我的文件重写一遍,诉说这篇东西没有礼貌,足见我的粗鲁;同时又给他们的行为一个无理由的辩护;还说他们愿意调解了事,如果议会将为此事派出一个公正的人来接洽,言外之意说我不是那样的人。
所谓没有礼貌或粗鲁,大概指的是我没有在文件上用他们的尊称“宾夕法尼亚州的真正而绝对的业主”这一头衔,我以为在文件里不需要这个称呼,因为文件的意图是把我谈话时口头上说的用书面语明确化罢了。
但是在这个耽搁期间,议会已经说服了丹尼总督,通过了作为争辩中的要点——业主财产和平民财产应一律课税案,从而解决了一大争端,所以议会也不回复他们的信了。
但当这件议案通过以后,帕里斯劝告这些业主下决心让这个议案得不到英王的批准。于是他们向代表英王的枢密院控诉,枢密院定期审讯,他们就请两个律师反对这件议案,而我也请两个律师维护这个议案。他们说,这件议案意在加重业主产业的负担而减少平民产业的负担,如果容其继续有效,这些与平民有仇的业主,在依比例而定税额时必将受平民的摆布,那么他们难免要破产。我们回答说,这件议案并没有这种意图,也不会有这种效果。那些财产估价人都是诚实谨慎的人,都会宣誓作公平适当的估价。他们期望由增加业主税额而减少自己税额上获得的利益是非常微不足道的,不足以使他们背誓。这些就是我所记得的双方所持的大意。除此之外,我们极力坚持,如果废止这件议案,必然会发生有害的后果,因为已发行10万英镑的纸币是交给英王使用的,是为他服务花出去的,现在已分布在民间,一经废止,必使这些纸币成为废纸,使许多民众破产,也妨碍将来政府的拨款。业主的自私自利惹起这样一个普遍灾难,仅仅为了他们的财产征税太高这一种毫无根据的恐惧,以致以最强硬的言辞坚持着。正在此时,当律师正在争辩的时候,一位王室法律顾问曼斯菲尔德勋爵站起来,召我到秘书室里去,他询问我是否真以为执行这件议案并不损害业主的财产。我说当然。他说:“那么你不反对立约担保这一点吗?”我回答:“决不反对。”于是他把帕里斯召来,经过一些讨论后,双方都听从这位勋爵的建议。枢密院秘书就写了文件,我和查尔斯先生签了字,他也是本州的常务代表。就在曼斯菲尔德勋爵回到枢密院时,在那里把这条法令通过了。但建议其中几点要修改,我们也约定要在以后的法律中加以修改,但是州议会以为这些是不需要的。因为在枢密院命令到达之前已经根据本议案征收了一年的税。他们定了一个委员会来审查估价员的行动,并把几个业主的朋友安置在委员会中。在详细考察之后他们一致地签署了一份报告,说他们觉得所估税额甚为公允。
州议会认为我缔结契约的第一部分是对本州的重大贡献,因为这样一来,就巩固了分布全国的纸币信用。当我回州时他们向我正式道谢。但是业主们恼怨丹尼总督,通过这条议案把他撤职,并恐吓他说要控诉他违背他所约定遵行的训令。但是丹尼总督不管这种恐吓,因为他做这件事是应检察长的要求,为英王服务,而在宫廷中又有几个权贵为之袒护,所以恐吓永远没有见于实行……
附录•富兰克林年表
1706年1月17日 富兰克林出生于波士顿。
1714年 被送入文法学校学习,后转入一所写算学校。
1716年 辍学回家,帮助父亲经营皂烛业。
1718年 到其兄詹姆斯的印刷所当学徒。
1722年4月2日 首次在《新英格兰报》上以“女沉默者”的笔名发表文章。
1723年2月11日 《新英格兰报》以本杰明的名义出版。
9—10月 离开詹姆斯的印刷所来到费城,不久开始为凯默工作。
1724年11月5日 起程前往伦敦。在伦敦先后到帕尔默和瓦茨的印刷所工作。
1725年 写作并发表《论自由与穷困,快乐与痛苦》一文。
1726年7月21日 离开伦敦,返回美洲。
10月11日 抵达费城。先是受雇做德纳姆的职员,后再为凯默工作。
1727年 创办“讲读俱乐部”。
1728年 与梅雷迪思共同开办印刷所。
1729年4月3日 发表《纸币的性质与需要》一文。
10月3日 与梅雷迪斯接办凯默的《宾夕法尼亚报》。
1730年7月14日 同梅雷迪斯在印刷业上分手。
9月1日 同黛博拉·里德结婚。
1731年 第一个孩子威廉·富兰克林降生。
11月8日 创办的图书馆举行首次理事会。
1732年10月20日 弗朗西斯·福格尔·富兰克林(死于天花的儿子)降生。
12月19日 《穷理查年鉴》首次出版。
1735年4—9月 为异教传道士汉姆菲尔辩护。
1736年10月15日 受聘为议会秘书。
12月7日 组建“联合救火会”。
1737年10月5日 出任费城邮政局长,并连任至1753年。
1739年11月2日 乔治·怀特菲尔德牧师首次访问费城。
1739—1740年发明“富兰克林式火炉”。
1741年1—6月 出版《北美杂志》。
1743年5月14日 发表《对促进有用的知识的建议》一文,该文导致了“美洲哲学会”的建立。
5—6月 在波士顿会见斯宾斯博士,并观察电学实验。
8月31日 其女儿萨拉·富兰克林降生。
1747年3月28日 首次提到他进行了电学实验。
11月24日 成立保护宾夕法尼亚的联盟。
1748年1月1日 与戴维·霍尔达成合作经营印刷业18年的联盟后,宣布退出印刷业活动。
10月4日 被选为宾夕法尼亚议会议员。
1749年10月 发表《关于宾夕法尼亚青年人教育问题的建议》一文。
11月13日 被选为费城中等学校理事会主席(后来的费城专科学校和费城学院,现在的宾夕法尼亚大学),并任该职到1756年,后任该校理事直至他逝世。
1751年4月 富兰克林《关于电荷的观察实验》的第一部分在伦敦出版;增补的第二和第三部分在1753年和1754年出版;到1774年它们共再版5次。
5月11日 宾夕法尼亚医院获准可。
8月13日 作为费城代表进入宾夕法尼亚议会。
10月1日 被选为费城参议员。
1752年3月25日 创建火灾保险公司。
5月10日 德阿里巴赫德在法国演示富兰克林提出的闪电实验。
6月 富兰克林在费城做风筝导引雷电实验,报道于10月9日发表。
1753年7月25日 接受哈佛大学的荣誉文科硕士学位。
8月10日 与威廉·亨特共同担任北美邮政监察员。
9月12日 接受耶鲁大学的荣誉文科硕士学位。
11月30日 伦敦皇家学会授予富兰克林科普利奖章。
1754年6月19日—7月11日 出席奥尔巴尼会议,提出奥尔巴尼联盟计划。
1755年4—5月 为布雷多克将军筹集马匹、马车和粮食,以准备法国和印第安人的第一次大战役。
6月30日 被推选为宾夕法尼亚医院理事会主席。
12月8—31日 在北安普敦郡同其他地方官员一起组织防御印第安人。
1756年1月7日—2月5日 在北安普敦郡指挥建立了三个横跨山梁的堡垒。
2月24日 被委任为费城军团的上校。
4月20日 接受威廉和玛丽学院的荣誉文科硕士学位。
4月29日 被选为英国皇家学会的会员。
1757年2月3日 受殖民地议会委托作为代理人去伦敦。
6月20日—7月17日 在与儿子威廉赴英国的途中写了《穷理查年鉴》1758年版的前言。
7月27日 抵达伦敦,寄宿几天后,搬至玛格丽特夫人克莱文街的家中。
8月13日—8月20日 开始同佩恩家族谈判,直到1760年8日获胜为止。
9—11月 在克莱文街的寓所患重病。
1758年 夏天同威廉一起访问了富兰克林和里德的老家,走访了一些在埃克顿、班伯里和伯明翰的亲戚。
1759年2月12日 接受圣·亚当斯大学授予的名誉法学博士学位。
8—10月 同威廉访问英格兰北部和苏格兰,并同苏格兰的知识界人士休谟、凯姆斯、罗伯逊、迪克、卡伦等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其间还先后被爱丁堡市(9月5日)、格拉斯哥市(9月19日)和圣·亚当斯自治市(10月2日)给予了行动自由权。
1760年4月17日 发表《大不列颠应考虑的利益》一文。
8月27日—8月28日 出席英国枢密院会议。
9—10月 携威廉访问考文垂、柴郡、威尔、布里斯托尔和巴斯。
12月8月 首次获得英国皇家学会委员会理事会的席位,并在以后的1765、1766、1772年再次获得。
1761年8—9月 同儿子威廉与理查德·杰克逊访问弗兰德尔和荷兰。
9月22日 返回伦敦参加英王乔治三世的加冕礼仪式。
1762年4月30日 接受牛津大学的荣誉民法博士学位;其儿子威廉亦同时被授予文科硕士学位。
7月13日 描述了他新发明的乐器——玻璃琴。
8月24日 从朴茨茅斯起程返回费城。
9月4日 威廉·富兰克林同伊丽莎白·唐斯结婚,5天之后,威廉被委任为新泽西殖民地州长(次年2月25日上任)。
11月1日 富兰克林到达费城家中。
1763年4—5月 经过4周左右的时间旅行到达弗吉尼亚负责邮务工作。
6月8日—11月5日 在新泽西、纽约和新英格兰负责邮务工作,在此期间富兰克林患过两次重病,他的女儿萨拉一直陪伴着他。
12月 宾夕法尼亚边境发生屠杀印第安人事件。
1764年1月30日 发表题为《近来的大屠杀》一文,愤慨地抨击那些敌视印第安人者违犯人类道德法规的行为。
4月12日 发表《对时局的沉思》一文。
5月26日 被选为宾夕法尼亚议会议长,任职至10月。
10月26日 议会通过法案确定富兰克林再次作为议会代理人去伦敦。
11月9日 起程前往伦敦,经过一个月的航行,于12月10日到达伦敦,住在史蒂文森夫人克莱文街的家中。
1765年2月2日 同其他殖民地的代表一起与乔治·格兰维尔商讨提出的印花税问题。
3月22日 《印花税法案》通过。
1766年1月 富兰克林在伦敦匿名发表了几篇文章,呼吁废除印花税法案。
2月6日 同戴维·霍尔中止了在印刷业上的合作,从而停止了一项较大的私人收入。
2月13日 为废除印花税法案,富兰克林发表了一份代表殖民地立场的声明书。
3月18日 《印花税法案》废除。
6月14日—8月13日 同英国王室医生约翰·普林格尔到德国作了一次长时间的旅行,会见了文学界和科学界的一些人士。他们两人被选为哥丁根的德国皇家科学学会的成员(7月19日)。
1767年7月2日 《汤森税法》通过。
8月28日—10月8日 同普林格尔到巴黎旅行,被引见给路易十五,会见了德阿里巴赫德和许多法国科学家及重农主义者。
1768年1月7日 在《伦敦记事》上发表他的《1768年前美洲不满的原因一文》,他在这些年及随后的许多年中,从未间断写些评论殖民地事务的文章给伦敦的报纸。
4月11日 被委任为佐治亚殖民地的代理人。
10月1日 同访问伦敦的丹麦国王克里斯琴七世共同进餐。
1769年1月2日 被选为美洲哲学会主席。
1—2月 他的《关于电荷的观察实验》第4版出版,增补了许多他关于电学方面的各类题目的文章。
6—12月 与英国和美洲的合作者共同组织土地公司,并在俄亥俄山谷寻求许可。
7月14日—8月23日 到法国作第二次旅行。
11月8日 被新泽西众议院任命为代理人。
1770年4月 《汤森税法》废除,又出现“茶叶事件”。
10月24日 被马萨诸塞众议院委任为代理人。
1771年7月30日—8月13日 在特怀福德镇写了自传的第一部分。
8月25日—11月30日 在爱尔兰和苏格兰作了他住在英国期间最长的一次旅行,在都柏林受到了热情的接待。
1772年6月5日 在枢密院介绍维多利亚土地公司。
6—7日 访问英格兰西北部。
8月 达特默斯接替希尔斯伯勒任殖民地事务大臣。
8月16日 被选入法国科学院,是该院仅有的8名外国成员之一。
8月21—27日 为军械器材部起草了一份关于从闪电下保护军用火药库的皇家学会报告书。
10月8—24日 访问了弗朗西斯·达什伍德(一位邮政总长)在乡村的家;将住所从史蒂文森夫人处迁移到克雷文街一家商店的邻居家中。
12月2日 将“哈钦森信件”送至马萨诸塞的通迅委员会。
1773年5月10日 《茶叶法案》通过。
5—7月 警告达特默斯殖民地将不会让步。
夏天 雅克·迪布尔在巴黎出版《富兰克林文集》。
8月21日 给达特默斯送去马萨诸塞关于撤免总督哈钦森的请求书。
9月 发表《缩小帝国要诀》(9月11日)和《普鲁士国王敕令》(9月22日)两篇文章,对英国的政策给予讽刺性的攻击。
10月 为《英国国教祈祷书节本》作序;处理他在朴茨茅斯做的关于油在汹涌的海水中的结果的实验。
12月16日 “波士顿茶党案”。
1774年1月29日 出席密院委员会召集的讨论马萨诸塞请求书的会议。
1月31日 被免掉洲邮政总监的职务。
3—6月 《强制法案》通过,并先后通过《封闭波士顿港口法案》及《驻营条例》等一系列法案。
8月 应邀访问查塔姆勋爵,讨论美洲的危机。
9月5日—10月26日 第一届大陆会议召开。
9月30日 将托马斯·潘恩推荐给费城一位友人,说他是“一位机智有才、值得尊敬的年轻人”。
12月 英国很有影响的教友派及海德勋爵和豪勋爵,作为内阁的调解人积极地开始同富兰克林进行秘密谈判,试图为解决殖民地的危机寻找一条道路,富兰克林拟定了17条建议。与此同时,富兰克林同威廉·皮特及其他一些政府官员也进行了蹉商。
12月19日 其妻黛博拉·富兰克林在费城去世。
1775年3月20日 富兰克林放弃了任何和平解决殖民地危机的希望,从补茨茅斯起程回美国。于航行途中写了《在伦敦的谈判说明》(3月22日)。
5月5日 抵达费城。
5月6日 被选为出席第二届大陆会议的代表。
5月10日 出席第二届大陆会议;在随后的几个月里,富兰克林被委任到许多委员会中,包括负责邮政事务、“橄榄枝请求”、制造火药、秘密委员会(为了获得武器等)、秘密通迅委员会(负责外交事务)。
6月30日 被委任到宾夕法尼亚安全委员会(7月3日任主席)。
7月21日 受大陆会议委托起草“美洲殖民地邦联条例”。
7月26日 被大陆会议选为邮政总长。
10月4日—11月13日 作为大陆会议派的三成员之一,视察在坎布里奇的华盛顿开营。
1776年3月25日—5月30日 同卡林顿的塞缪尔·蔡斯和查尔斯·卡罗尔在约翰·卡罗尔神甫的伴随下,前往蒙特利尔去说服法属加拿大参加殖民地武装起义,富兰克林时年已70高龄,被这次危险而艰难的长途行动弄得疲惫不堪。
6月11日 被任命为《独立宣言》五人起草委员会成员,最后对杰斐逊起草的文稿提出了修改意见。
6月12日 同约翰·亚当斯在委员会里准备与列强谈判的条约计划,9月17日采用的“1776年计划”成为未来的贸易政策和商务条约的模式。
7月2日 参加大陆会议的13个代表团投票赞成独立(纽约代表团弃权)。
7月4日 大陆会议通过《独立宣言》。
7月8日 出席宾夕法尼亚制宪会议,并当选为主席。
9月9—13日 到斯塔滕岛会见豪勋爵。
9月26日 被任命为前往法国朝廷的美国政府特使。
10月1日 同罗伯特·莫里斯安排接收法国援助的第一船货物,该船货物是通过博马舍在极端秘密的情况下送出的。
10月26日 乘大陆会议的战船“复仇号”前往法国,陪同他的有他的孙子威廉·坦普尔·富兰克林(16岁)和本杰明·富兰克林·贝奇(7岁)。
12月3日 在法国欧赖登陆。
12月21日 抵达巴黎。
12月28日 会见法国外交大臣韦尔热纳并开始谈判。
1777年1—2月 出席法国科学院及一些展览会,被邀参加法国一些社会名流的聚会。
1月14日 获得了法国对援助的保证,并接受第一次秘密援助。
3月2日 在距巴黎2英里的帕西建起了一座房子作为住所。
10月17日 萨拉托加大捷。
11月15日 大陆会议通过《邦联条例》。
12月17日 法国承认美国独立。
1778年 在这一年里,富兰克林的油画像、肖像和雕像在法国广为流传,他在法国成为一名伟大的人物,被巴黎人看做是卢梭的化身。
1月16日 富兰克林和迪恩向约翰·保罗·琼斯发出指示,令“罗杰号”在英国水域巡航。
1月28日 报告法国答应该年给予600万里弗尔的援助,分四次支付。
2月6日 同法国签订同盟条约和友好商务条约(大陆会议于5月4日批准)。
3月20日 公开地正式会见路易十六。
4月29日 在法国科学院会见伏尔泰。
6月17日 英法宣布处于战争状态。
1779年2月12日 收到大陆会议任命他为驻法全权公使的通知,时年已73岁高龄。
3月23日 向法国递交国书。
3—10月 忙于对美国大陆军的供应,争取更多的援助,并在一封信中建议美国应当发行公债。
6月21日 西班牙对英宣战。
12月 英国驻法外交官本杰明·沃恩在伦敦出版《皇家学会会员、法学博士本杰明·富兰克林政治、哲学和杂文集》,这是第一部全面编辑富兰克林这一方面文章的集子。
1780年 谋求从西班牙获得贷款。
1781年1月1日 大陆会议发行1.91亿美元的债券(大陆券)。
3月1日 《邦联条例》宣布生效。
3月10日 韦尔热纳通知富兰克林进行调停的建议。
3月12日 富兰克林请求大陆会议重新委任一名大使来代替他的职务,理由是自己年事已高(时年75岁)。
5月20日 法国向美国提供一笔数额巨大的贷款。
6月14日 大陆会议委任富兰克林、杰伊等人同亚当斯一起作为特使参加和谈,并要求他们只能在法国了解并同意他们的意见的条件下进行工作。
10月19日 康华利投降。
11月19日 晚上11点,韦尔热纳给富兰克林送去关于康华利在约克敦投降的消息。
1782年3月22日 英国决定与美国和平使团开始直接谈判。4月12日和平谈判开始举行。富兰克林成为出席谈判的美国使团的唯一成员,他同英国秘密特使在4月20—22日单独进行了非正式的和谈;提议亚当斯和杰伊加入巴黎和谈,英国方面的主要和谈代表是奥斯瓦德。
6月23日 杰伊抵达巴黎参加和谈。
7月10日 富兰克林在没有通知韦尔热纳的情况下,向奥斯瓦德提出了“必不可少”的条款。
7—10月 富兰克林和杰伊坚待把承认美国独立作为正式谈判的先决条件,他们在未取得韦尔热纳同意的情况下起草了一个准备和谈的条款并给了英国。
10月26日 亚当斯抵达巴黎参加和谈。
11月26日 劳伦斯到达巴黎。
11月30日 英美签订和约草案。
12月15—17日 韦尔热纳抗议美国违约,富兰克林承认美国在外交上的不适当之处,并表示了美国对法国的感谢,机智地处理了这一局势。
12月20日 富兰克林又争取到法国贷款600万里弗尔的保证。
1783年1月20日 富兰克林和亚当斯出席《英法和约》及《英西和约》草案的签字仪式,声明《英美和约》开始生效和宣布停战。
3—7月 安排在法国出版美国州宪法和邦联条例,并印刷美国同法国、瑞典、荷兰的条约集。
4月3日 《美瑞友好商务条约》签字。
4—8月 与英国特使戴维·哈特利谈判商务条约及修改和平条约,未获结果。
7月 罗马教皇使节同富兰克林协商在美国建立罗马天主教的组织程序问题,并一直持续到次年7月。
8—12月 富兰克林对一系列的气球升空试验着迷,首先证明了人类能够操纵飞行。
9月3日 同杰伊、亚当斯及英方代表哈特利参加结束战争的《巴黎和约》签字仪式。
1784年1月14日 邦联国会批准《巴黎和约》。
5月12日 《英美贸易条约》获得批准,富兰克林再次提出辞职请求。
7—8月 又接受了新的使命,同亚当斯和杰斐逊一起与欧洲诸国及北非伊斯兰教各国商谈友好商务条约。
1785年5月2日 杰斐逊被任命为驻法公使以接替富兰克林,富兰克林被获准返回祖国。
7月12日 富兰克林离开帕西,由于膀胱结石带来的痛苦,不得不躺在用一头骡子驼着的狭窄的担架上行进。
7月24日 到达英国的南安普敦,在儿子威廉及其他一些朋友的陪同下访问了该地。
7月28日 起程返回美国;在航行途中写了《海上的观察》、《烟囱冒烟的原因及防治》及《一种将煤完全燃烧不产生烟雾的新式火炉的说明》等文章。
9月14日 抵达费城,费城人民倾城而出,组成了一支浩大的欢迎队伍,鸣炮、敲钟迎接富兰克林的归来。在随后的几天里,一直忙于出席庆祝会和议会,大学及其他团体和组织的欢迎会。
10月11日 被选为宾夕法尼亚最高行政会议成员。
10月18日 当选为会议州长。
1786年 扩建他在市场大街的房子,建成了一座拥有4000多册图书的书房。
1787年2月9日 创建政治研究会,并当选为第一任主席;经常在他的新住所聚会。
4月23日 当选为宾夕法尼亚促进废奴协会主席。
5月16日 招待华盛顿和其他出席制宪会议的代表吃饭。
5月28日—9月17日 作为宾夕法尼亚代表参加联邦制宪会议,时年81岁。
6月28日 提议制宪会议开始时先行祈祷,提议被采纳。
7月3日 建议全体委员在代表制问题上接受“大妥协”,7月16日,委员会投票赞成了他的提议。
9月17日 在制宪会议上致闭幕词。号召每一个成员“不能说这样一个宪法是绝对可靠和正确的”,但要力争全体一致地通过它。
11月14日 同意出版他的制宪会议闭幕词,在以后批准宪法的斗争过程中,它被反复印刷了50多版。
1788年6月21日 联邦宪法获9个州批准,从而使宪法生效。
7月2日 邦联国会宣布联邦宪法生效。
7月17日 富兰克林写下他的遗嘱,在次年6月23日又写了遗嘱的附录,对波士顿和费城给予了著名的遗赠。
8月 开始撰写自传的第三部分。
10月14日 辞去了宾夕法尼亚最高行政会议主席的职务,结束了他长达近60年的政治生涯。
1789年2月 华盛顿当选美国第一任总统。
4月30日 华盛顿就任美国总统。
9月16日 向华盛顿总统发出祝贺信。
11月2—13日 将自传的第一、二、三部分送给他在英国和法国的朋友。
1790年2月3日 签署他的最后一份公文;作为宾夕法尼亚废奴协会主席,签署了一份要求国会反对奴隶制和奴隶贸易的文件。
3月9日 对埃兹拉·斯泰尔斯重申了他的终生信条。
4月8日 处理了他的最后一件公务;写信答复国务卿杰斐逊关于巴黎和谈委员会解决东北疆界问题的询问,并送去了他自己的一本米切尔地区的地图。
4月17日 晚上,本杰明·富兰克林离开了人世,享年84岁。
附录——知乎问题古代的下层地主为什么不能形成议会参与政治,而是要依赖科举?
作者:晋国庄淑大长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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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八年至十五年间,祁彪佳以奉母为由辞职归乡,在绍兴府乡居长达八年。正是在此期间,他以乡绅身份参与了山阴、会稽二县诸多地方公共事务的公议。
一、研究背景与《祁彪佳日记》概况
十六世纪中叶后,地方公议成为中国各地地方行政中的普遍政治习惯,乡绅、生员、耆老人等可借此商讨地方大事并参与决策,这一现象虽为明清地方社会史研究者熟知,但因史料多详于内容而略于程序,相关研究仅能勾勒其存在,对组织召开、议事及决策过程缺乏专门考论。
《祁彪佳日记》是明末官员、学者祁彪佳于崇祯四年七月至弘光元年闰六月间的日记,作为现存体量最大、内容最丰富的明代士大夫日记,早已受学者广泛关注,其记载的祁彪佳仕宦、交游等多方面内容已有专门研究。尤为珍贵的是,日记记录了祁彪佳以乡绅或官员身份多次参与地方公议的经历,为研究明末地方公议具体情形提供了重要资料。本文通过梳理日记中相关记载,勾勒明末乡绅地方公议召集、议事与决议三大环节的具体办法,并引申思考相关问题。
祁彪佳为浙江山阴人,明天启二年进士,历任多职,仕宦期间治绩显著,亦有较长乡居时期,尤其崇祯八年至十五年间,以乡绅身份活跃于家乡地方社会,参与山阴、会稽二县诸多地方公共事务公议。
《祁彪佳日记》共记载42次祁彪佳参与的地方公议。本文所指“地方公议”,是某一行政区划内某一阶层或若干阶层人群(乡绅、生员或耆老)有权参加的、有组织的公开集会议事,旨在商讨地方公共事务并参与政府相关决定,且排除私下聚会及仅以办理事务为目的的集会。其中,祁彪佳以乡绅身份参与29次,以官员身份参与13次,所有42次均有乡绅参与,即本文讨论的“乡绅地方公议”。13次官员身份参与的公议集中于崇祯十七年其任苏松巡抚期间,记载较简单,仅提及内容未涉详细过程;29次乡绅身份参与的公议为本文重点考察对象,表1详细列出了这29次公议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和内容,涉及乞留地方官、赈荒等多方面事务,且对部分公议过程有详细描绘。
在29次乡绅身份参与的公议中,17次由乡绅、耆老人等与各级官员共同参与,12次无官员出席仅地方社会人士参与。无官员出席的公议主要分两类:一是与官员共同公议前乡绅自行组织以形成一致意见的聚会;二是在与官员共同公议达成主要决议后,或乡绅办理地方事务过程中,制定具体办事方案的公议。相较于官绅共同参与的公议,仅有乡绅等参与的公议相对次要、处于从属地位,因此讨论议事、决议等核心环节以官绅共同参与的公议为主,而召集人、召集方式等方面二者差异不大,合并探讨。
同时,基于《祁彪佳日记》的研究存在局限性。其一,29次乡绅身份参与的公议集中于崇祯十年至十六年间的绍兴府山阴、会稽两县,时间和空间较为集中,即便加上苏松巡抚任上的13次,范围扩大也有限,不能完全代表明代全国地方公议情况。其二,日记记录以祁彪佳参与为前提,所涉公议多有乡绅参与,不包括单纯的生员公议和耆老公议,而后两者也是明代地方公议组成类型,其组织、议事方式可能与乡绅公议存在区别。故本文讨论仅在明末江浙一带有乡绅参与的地方公议中具有典型意义,不足以代表明代地方公议一般情形,对明清地方公议更全面的考察将在后续文章中推进。
二、乡绅地方公议的召集
(一)召集人与召集手段
从《祁彪佳日记》中12次公议召集情况(含1次祁彪佳未参加的公议)可知,官员和乡绅均有发起、召集公议的权利。其中4次为官员单独召集,1次为官员与乡绅共同商议决定召集,其余为乡绅召集。乡绅的召集权不仅限于仅有乡绅、生员等参与的公议,也包括有官员出席的公议。乡绅召集公议时,既可能是众乡绅在私下会晤或前一次公议中商议决定下一次召集,也可能由个别乡绅发起。
无论召集者是官员还是乡绅,公议通常在集会前至少提前一日决定,且需将时间、地点与内容提前告知所有参与者,乡绅会收到通知文书。文中明确提到两种通知文书,一是“知单”,写有通知事项及姓名列表,官员或乡绅派仆役传送,收件人在姓名下画“知”字示意知晓,晚明应用广泛,朝廷廷议及地方乡绅通知各类事项均会使用;二是“揭帖”,用途广泛,此处用于通知乡绅参与公议的揭帖是私人传递信息的帖子,每名乡绅一份,与知单传递方式不同。康熙二十八年绍兴府知府召集萧山县乡绅、里老公议湘湖水利事宜时,萧山县乡绅毛奇龄因未收到“帖”而抗议,此“帖”与祁彪佳提及的“揭”类似。
此外,还存在一些区别。地方官发起公议时,可遣派阴阳生、礼生等负责礼仪活动的职役传递通知文书;而祁彪佳以乡绅身份召集公议时,均遣派家中仆役传递通知,这由二者身份不同决定。使用“知单”召集公议的案例中召集者均为乡绅,使用“揭”或“帖”的案例中召集者均为官员,虽因案例过少无法确定是普遍现象还是巧合,但结合传递人员差异推测,可能是官员和乡绅可差派人数不同导致通知文书区别,知单适合一二仆役滚动式传递,揭帖需众多差役分发。
在乡绅发起公议且召集对象包括地方官员时,让仆役传送知单或揭帖不够礼貌,乡绅通常借某一乡绅与官员面晤之机当面邀约,如委托乡绅邀请知府、借会晤之机订下会议之约等。同时,在公议当日,乡绅们还需前往官府投递名刺邀请官员赴议,投递名刺是明清时期士人互相拜谒的惯常仪节,此时用于邀请公议,大概是告知官员参与公议的乡绅已齐集,公议即将开始,并非此前未提前通知。
(二)因事召集与议无定所
从表1可见,祁彪佳以乡绅身份参与的地方公议召开日期无规律,不存在定期召开的乡绅公议,明末乡绅参加的地方公议均为因事召集、不定期举行。
不过,召集时机有惯例与临时起意之别。惯例性召集时机主要是巡抚、巡按与守巡各道的巡视访察,巡察官员抵达前会预先通知当地绅士、耆老前来谒见,听取对地方官及政务的意见,当地乡绅、耆老也会趁机商议府州县地方官无法解决的问题,如台绍分巡道成仲龙巡至绍兴府城提前知会乡绅“公谒”,祁彪佳便知会其他乡绅借机提出通籴台州请求;祁彪佳任苏松巡抚巡历各地时,每到一地当日召集当地绅衿公议,虽未详述召集过程,但从行程紧凑度可知提前一二日差人通知。其余公议召集则为临时起意,即地方官或乡绅临时认为某项事务需公议商办,随即发起召集,上述12个案例中除一例为惯例性召集外,多数属于此类。因监察官巡察日期及地方事务发生时间不固定,乡绅地方公议召集始终不定期。
乡绅公议召开场所同样不固定。与同时代生员公议多在地方儒学明伦堂召开不同,乡绅无专属议事场馆,除乡绅与生员共同参加的公议可在明伦堂举办外,其余公议需借用公共场所。
据《祁彪佳日记》记载,明末绍兴府乡绅召开公议的场所至少有12处,城隍庙或府城隍庙使用最频繁,达6次;王文成祠次之,4次;天王寺和卫署(卫厅、卫前)各3次;都土地庙、药局、泰清道院各2次;府馆、开元寺等各1次,还有1次地点未明确。祁彪佳以巡抚身份召开的公议,在按临地的“公署”“公所”各3次,其余在玉华山等各处。相近时代其他文献记载的乡绅公议场所也类似,如李日华《味水轩日记》中嘉兴府乡绅公议在天宁禅寺、仁文书院、城隍庙,《鹊南杂录》中明末清初常熟县乡绅公议在乡约所、寅宾馆等,姚文然记载康熙初年桐城县乡绅与里老共同参加的公议在城隍庙。
综观这些案例,公议借用场所存在规律。其一,乡绅与生员的公议从不在府州县衙门召开。明清时期,有身份的乡绅、生员不轻易步入地方衙门,即便涉及词讼也采用“抱告”方式。商议地方公事虽与词讼不同,但在衙门中进行,参议者需听官府传唤进入,且官员高坐,参议者站立堂下答问,似被“审问”,而乡绅、生员身份与庶民不同,不可被轻易“拘集”“审问”,故公议不在地方衙署召开。其二,各类公共祠庙是召开乡绅公议最常用场所,其中城隍庙使用最多。公共祠庙多为公共建筑,借用方便,且有宽阔厅堂与广场,便于大规模人群聚集议事,同时祠庙为神灵所在,在此商议公事可表明“公心可矢明神”。府州县城隍庙作为官方认可的守护神祠庙,最能代表地方士庶守护公共利益的意志,适合作为地方公议场所;绍兴府的王文成公祠因是地方士人共同景仰的本地大儒祠堂,有相似象征意义,也常被用于公议。其三,除公共祠庙外,卫署、药局、祁彪佳寓所也被用作公议场所。卫署为绍兴卫衙署,乡绅借用其地召开公议与卫所无关,卫所官也未出席,推测因绍兴卫署曾修缮规模较大,且明末卫所日常办公事务不多有空余场地;药局是绍兴府乡绅因灾年施药临时建立的机构,在此召开的公议均围绕施药或其他救灾事项,其他用于地方公共事业的建筑大概也可用于相关事项的乡绅公议;在祁彪佳寓所召开的一次公议较为特殊,最初是邀请数名乡绅私下相聚商议筹建药局,后其他举人、生员闻风而至聚集上百人演变成公议,因多数私人寓所场地不足且在其中商议地方公事不够公开公正易遭诟病,故在公共场所召开地方公议才是正常合理的做法。
三、乡绅地方公议的议事环节
(一)聚集等候
公议召开当日,参议者从四方聚集到公议场所等候后,方可正式议事。受明清时期交通条件限制及参会人员住址远近不同影响,到达公议场馆的时间早晚不一、相差甚远。若为官员与乡绅等共同参与的公议,通常乡绅等先陆续到场聚集等候,官员往往最晚到场。一方面,官员身份尊贵且公务繁忙,无暇在公议场所长久等候;另一方面,公议地点一般在治所所在城市,乡绅等散居四乡,赶到场馆通常需半日脚程,到达时间不确定,需提前到达预留时间,而官员衙署距离较近,赶赴会场方便。因此,常见情形是乡绅等经过半日陆续聚集,大致到齐准备议事时,再去官衙投递名刺邀请官员到会。如崇祯十四年四月十九日,绍兴府乡绅、生员在王文成公祠召开公议,六日前已出知单通知与会绅衿,想必也告知了需邀请的官员。十九日早间“诸友来晤者甚众”,祁彪佳“出投府公祖刺”后赴王文成公祠等候知府到场,此时投递名刺既有正式邀请之意,也为向知府确认公议人群已大致齐集可开始议事。
在等候过程中,虽正式公议未开始,但陆续聚集的参议者常边等边私下商议即将公议的事项。《祁彪佳日记》记载了两次等候时议事的场景。一次是崇祯十四年十一月十六日,祁彪佳赴绍兴府城隍庙参加南粮改折事宜公议,因府、县各官未如期参加,公议最终未正式召开。当天乡绅、生员等候官员时间较长,祁彪佳详细记载了等候时的私下商议:抵城隍庙后,先期到达的生员传观祁彪佳为此次公议所作的“小议”;因等候时间过长,祁彪佳等乡绅、生员离开城隍庙前往友人宅中聚会用餐,期间仍有“衿友来商酌”即将公议的事务。另一次是同年四月十九日的公议,先期到达的除乡绅、生员外,还有会稽县知县周灿,在等待知府到达时,周知县与参加公议的乡绅私下交换意见,就征米代粮银之议进行商议,祁彪佳表达了自己的看法,等知府与山阴知县到达后,才进入正式公议议程。
乡绅等在等候过程中的私下商议,虽非正式公议内容,但作用不可小觑。由于乡绅总是比官员先到达公议场所,在等候时率先私下讨论,可能在官员到场前形成大体一致的集体意见。少数情况下,乡绅、生员、耆老人等会先自行召开一次公议统一意见,几日后再与官员一起公议,即正式公议前的“预备公议”,如崇祯十三年五月初八日,绍兴府乡绅先在王文成公祠聚会公议赈济方式,定下和籴之策后,再约知府等官员三日后公议。不过,从祁彪佳记载看,此类“预备公议”并不常见,多数情况下,乡绅等在等候过程中的私下商议已能达到“预备公议”的效果。
通过“预备公议”或等候时的私下商议,乡绅等可在与官员当面议事前提前形成集体意见,这一方面有助于更高效地与官员沟通,表达集体意见;另一方面也加强了地方社会内部凝聚力,削弱了官员在公议中的地位。当乡绅等在公议正式开始前已达成一致,地方官更可能被动接受其集体意见,而非在听取各种意见基础上裁断。从这一意义而言,无论是零星的“预备公议”,还是普遍的等候中的私下商议,都会对“公议”走向产生重要影响。
(二)“向心式”议事
官员全部到场后,公议正式进入议事环节,议事方式对“公议”成败至关重要。以《祁彪佳日记》中崇祯十四年三月二十七日、四月十九日两次为赈荒而设的公议为例,这两次公议与会者包括绍兴府多名官员及山阴、会稽两县参与赈荒的乡绅、举人和生员,属于规模较大的正式公议。
从这两场公议记载来看,公议开始后的基本环节可归纳为四项:一是参议众人发言议事;二是主议人主持定议;三是部分人员解散;四是其余人员详订细则。三月二十七日的公议因商议事项较多且多了起誓环节,流程略有不同,但基本环节相通。此处重点分析参议众人发言议事环节,其特点主要有三点。
第一,众人发言采取单中心、“向心式”的议事方式,公议中心是参加公议的最高级别官员即“主议人”。发言的众乡绅各自与主议官员互动,乡绅之间无互动。从两次公议记录可见,所有参议者的陈述或建议都直接面向主议官员,主议官员也仅面向各位参议乡绅奖其劳绩、询问办法。即便发言能被在场诸人听到,乡绅间也不存在相互提问、驳难。其他记载中也有类似情形,如崇祯十四年六月二十五日,绍兴府乡绅“公晤道台”,“予辈各极欲吐之悃,道台倾听折衷”,呈现出乡绅陈言、官员询问聆听,而非各方平等交互商议的局面。在这种“向心式”议事方式下,虽保证了公议秩序,即祁彪佳所言“诸友得畅所欲言,且彬彬成礼”,但抱有不同意见的乡绅难以在公议上深入讨论。因此,乡绅们提前单独举行的“预备公议”及等候公议开始时的提前讨论,成为“向心式”官绅公议的必要补充,只有在这些场合,乡绅间才能进行真正有意义的交流,充分展示并尝试消弭意见分歧。
第二,参加公议的乡绅中可能存在一名“议事代表”,代表全体乡绅向官员汇报提前形成的集体意见,并负责维持公议会场秩序。祁彪佳作为当时绍兴府城中有名望的乡绅之一,也是崇祯十三、十四两年绍兴府赈荒的主要组织者,在上述两次公议中都充当了“议事代表”角色。三月二十七日的公议上,他代表全体参议者呈报集体意见、起誓,组织参议者按顺序发言;四月十九日的公议中,因会稽县南区赈册未齐,他代表一部分参议者发言。这种由“议事代表”作主旨发言的方式,既便于维持秩序,又能提高公议效率,同时也表明在先期“预备公议”或公议场所等候期间,参议乡绅往往已形成较为一致的意见。
第三,除口头发言外,乡绅们还可使用议单等书面材料辅助表达意见,呈递给主议官员观览,这些书面材料有的代表集体意见,有的是个人意见。在崇祯十四年三月二十七日的公议中,祁彪佳“以事宜呈公祖、父母观之”,此“事宜”便是众乡绅提前商议拟定的集体文书;同年十一月十六日的未遂公议中,到会生员提前观览的祁彪佳“小议”,是其事先拟好准备在公议中呈给官员的个人议单;正月十五日的公议中,“诸绅议未决,多请退而具议单以上”,则是众乡绅各以议单代替口头发言交予官员,方便其公议后细览。
明朝廷议时,官员常提前将个人意见写成“议单”辅助会议讨论,自隆庆四年后,甚至会在会议前收集各人议单分发给与会官员预览。地方公议中使用议单辅助讨论,很可能借鉴了朝廷廷议的这一做法。不过,地方公议不如朝廷廷议严谨,议单无需提前收集发放,到会场上才传递观览,甚至在公议召开途中仍可修改,如崇祯十四年十一月十六日,祁彪佳在赶赴公议的小舟中还“改正南粮议稿”,可见议单在公议前并未定稿。
官员收到个别乡绅的议单后,也可发放给其他乡绅传观。如崇祯十四年七月二十二日的公议上,祁彪佳、倪元璐提出将温州买来的米分助各坊的建议,“太公祖遂以此议传坊中诸友而散”;九月二十二日公议,祁彪佳“出禁贩之议,多有以为是者”,说明其他参议者也看到了他的个人议单。但与“预备公议”或等候时乡绅间可自由传观议单不同,在正式公议的议事环节,通常是乡绅先将议单呈送给官员,其他与会者再从官员手中接过议单依次传观,这种传观方式,也是“向心式”议事方式的一种体现。
四、乡绅地方公议的决议环节
(一)“定议”与“订议”
议事之后,公议的核心目标是达成决议,决议方式因公议事项不同而有所差异。《祁彪佳日记》中记载的公议,多数是商议某项事务的具体办理方式,这类公议的决议过程分为“定议”和“订议”两个环节。“定议”是公议当场由全体参议者达成的大致办事方针,“订议”则是在公议解散后,由具体办事者进一步细化决议,制定办理事务的具体方案。
以崇祯十四年三月二十七日、四月十九日的两次公议为例,三月二十七日的公议中,“乃定议于初旬内,诸友相度设粥之地,推择任粥之人;望之前后,陈公祖同两厅公祖于设粥处巡行鼓励;五月初,即一齐举粥矣”为“定议”环节,仅确定了施粥的大致日程和相关人员的职责方向,未涉及具体日期、地点及负责人选;“公祖、父母及他绅散去,予又与诸友订议乃别”则是“订议”环节,由具体负责事务的乡绅进一步细化方案。四月十九日的公议中,“王公祖主议,以五区分配巡行……遂定以每区五十石;而捕厅、刑厅之加助在外,盐台、守道、巡道之捐助又在外”是“定议”,明确了各区域巡行分配及米粮数额等大致方针;“议罢,予再以公费之多寡与诸友酌之”为“订议”,聚焦于公费数额等具体细节。
另有一类公议,决议事项是判断是否举办某项事务,此时决议只需做出“是”或“否”的判断,所有参与公议的乡绅等均需参与决议,且在公议现场一次性完成,可视为“定议”和“订议”环节合二为一,或直接越过“定议”进入“订议”环节。《祁彪佳日记》中未提及此类案例,但从万历四十五年嘉兴府三县公议、顺治十六年金坛县公议等相近时期的案例中可窥见一二。
从记载来看,“定议”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内容较粗糙,仅确定大致方针,无需细化具体方案;二是由主议官员口头宣布,如四月十九日的公议以“王公祖主议”开头引出定议内容,且未提及存在正式文字记录;三是不存在类似“投票表决”的机制,无论是这两次公议还是其他记载,均未出现“表决”环节;四是主议官员不能任意宣布定议内容,需获得公议参与者的普遍认同,如崇祯十四年正月十五日的公议,“已见人情汹汹矣;诸绅议未决,多请退而具议单以上”,可见只有得到乡绅赞同,官员宣布的定议才具有实际意义。
“定议”完成后,公议正式流程结束,官员与部分乡绅可退场散去,“订议”则在“定议”框架下制定详细办事细则,通常仅由承担具体事务的人员协议完成,参与范围较“定议”大幅缩小。除上述两例外,崇祯十三年五月十一日的公议中,“议罢散去,两父母更请予与张九山议数语,亦别。予以尚无成绪,托郭尔张约诸友少停,遂定领簿盟神之期、散粜之所、认募之人,与诸文学订讫,乃归”;崇祯十六年十二月十五日的公议更为典型,当日公议为抵御流寇召开,绍兴府知府于颖召集全城乡绅、生员“大言于众,誓以固守,与城存亡”,此为“定议”,歃血盟誓后公议解散。随后,祁彪佳另行邀请知府与六名乡绅前往泰清道院,详细商议“一钱粮,挪动各项库银,事平加派;一积贮,速征……;一募练,议于乡兵、营兵之外再增六百名;一器具,凡城上所需者,或借或买”等具体事项,明确了事务负责人、资金来源、兵额数量等,完成“订议”。
(二)“公议单”与“全体一致原则”
在订议环节制定具体办事方案时,或在决定是否办理某事务的公议决策环节,除口头约定外,往往会订立书面条约,即“公议单”。不同于议事环节辅助讨论的“议单”,公议单是在公议达成大致定议后,将决议内容细化为具体条款,由全部或部分公议参与者签字画押的文件。
公议单的签订人员范围分两类,且均不包括地方官员。一类是为详细规定具体办事法则而签订的公议单,参与签订者为全体负责办事人员,多为部分参与公议的乡绅、生员,如崇祯十三年五月十九日的公议,仅有乡绅、生员参加,为协商赈济资金具体方案,“至开元寺,则诸友毕集……予令奕远草一单,乃各签押而散”,由祁彪佳令其侄祁鸿孙当场草拟公议单,参议乡绅、生员当场签押。另一类是为决定是否办理某项事务而签订的公议单,签字画押是为留存全体公议参与者同意决议的证据,签订者为全体参与公议的乡绅与生员。如万历四十五年四月二十九日浙江嘉兴、秀水、嘉善三县争田案中的乡绅公议,三县知县联合申文称“道府随委三县知县述前公议,开具一单,任三县乡绅平心画押,以便申报施行”;顺治十六年江南省金坛县通海案中,清廷查办时,知县以“现有众乡绅共相商议之单与公约可据……俱有亲书花押”作为乡绅降海的定罪证据,可见此类公议单需全体参与者签押。
公议单的签订还体现出“全体一致原则”,即全体参与订议的乡绅均需在公议单上签字画押,若有一人反对,公议单便不能成立。崇祯十三年五月十九日的公议中,协商“总会赈赀”时最初“尚有异同”,经祁彪佳令侄草拟公议单后,“乃各签押而散”,说明参与公议者最终达成一致,公议才得以结束。万历四十五年嘉兴府三县争田案的公议中,公议单起草后,三县乡绅仍有异议,“嘉、秀乡绅岳公元声等即书单尾:‘先丈嘉善,后丈嘉、秀,愿。’各已押讫。惟嘉善乡宦又谓:‘丈田原非本愿,必须除去中间可考虚实,与查果亏额,然后复丈嘉、秀等一段,乃可从命。时漏已二下,如议勾去。嘉善乡宦马公盛典等亦书:‘三县一时均丈,愿。’押讫。而庄公则孝又复中变,谓:‘如必欲丈,断乎不押。’遂各散去”,可见为达成“全体一致”,需反复修改公议单内容,而庄公则孝的反对最终导致公议流产,未能形成有效决议。
这一“全体一致原则”不仅适用于书面订议,主议官员口头宣布的“定议”,同样代表全体公议参与者的一致性意见,与近现代西方议会制度的“多数表决原则”截然不同,表明明末清初的地方公议更注重达成“全体共识”。
五、结论与思考
综上,明末江浙地区的乡绅公议虽无固定召开时间与场馆,但在召开程序与举办方式上已形成大致固定的模式,从召集到正式召开,从议事到决议,均有规范可循,这表明明末乡绅的地方公议并非偶然发生的特例,而是长期存在的习惯,是地方社会力量参与公共事务的惯例性方式。
乡绅公议程序细节也反映出乡绅与地方官权力关系的微妙特点。一方面,议事时的“向心式”方式、决议时主议官员主导的口头定议,体现出公议以官员为中心的倾向;另一方面,召集公议时乡绅与官员同等的召集权、正式公议前乡绅的预备会议、订议时需乡绅签押的“公议单”,又彰显了乡绅在地方公议中的主动性与重要性,二者并非简单的“主唱”与“唱和”关系。
